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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未确认融资费用放在借方意味着什么

发布时间: 2021-06-12 13:10:40

㈠ 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贷方各计什么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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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中级财务会计中的“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是什么意思请举个例子详细说明下。

未确认融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㈢ 备抵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借方是记增加的还是减少的

未确认融资费用借方是记增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3)未确认融资费用放在借方意味着什么扩展阅读:

当发生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时的分录是:

借:长期应收款

贷: 未实现融资收益及其它科目

摊销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财务费用(红字)

收到分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是负债类科目,一般是企业分期购入资产时,在购入时确认长期应付款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期限内分期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是资产类科目,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

具体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和修理费均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㈣ 分配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时候为什么借: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

为什么叫“未确认融资费用”,就是与融资有关的业务,分摊的时候形成当期的融资费用,而“财务费用”就是用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的,所以需要计入财务费用。

㈤ 未确认融资费用/资产在报表上放哪个科目

未确认融资费作为“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的抵减项。也就是说,“长期应付款”要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以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在新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编号2802,科目性质为负债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即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以“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填列。

(5)未确认融资费用放在借方意味着什么扩展阅读:

承租人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此法的关键是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的确定。

①租赁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时,应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为现值时的折现率确定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②租赁资产按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时,应将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③租赁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入账价值时,不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故无需进行分摊。

㈥ 未确认融资费用是什么意思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8条和第9条规定了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条件下租赁开始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企业融资租赁资产超过企业资产总额30%时,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显然,这只是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分录表现,即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差额,而其实际的经济意义源于融资租赁的成立与确认。将一项租赁交易确认为融资租赁,意味着在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从出租方转移给了承租方,这时对于承租方而言,无论是从会计处理还是从经济实质上,都将此项资产视同自有资产,可以认为,承租方购买了该项融资租赁资产。承租方通过一次交易达到了既融资又融物的目的。
但是如果承租方不选择这种方式,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向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融资和借贷来获得必要的资金,然后再通过商品市场购买所需的资产,即通过两次交易也能达到融资和融物的目的。不过这样的话承租方就必须偿还所借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可以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㈦ 未确认融资费用,贷方是记增加的还是减少的。比如, 借:在建工程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代码2702,从代码可以看出属负债类科目,但是,在编制报表时,它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列示。负债类科目贷方是记增加的。所以负债的抵减项目贷方是记减少的,其原理与资产类的坏账准备相似,只是方向相反。
而且在老的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是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资产单独列示,而当时的“未确认融资收益”是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负债单独列示。
熟悉会计实务的人都知道费用是资产,收益是负债(当然这是理解时通俗的说法,比如作为存货的产成品通常包含一部分制造费用 ),只不过在现行准则中这个费用变成了负债的负数。
负债的借方表示减少,而资产的贷方表示减少,你的例子正说明了:负债类科目贷方是表示负债的增加,负债类科目借方是表示负债的减少;而资产类科目借方是表示资产的增加;资产贷方是表示资产的减少。
借:在建工程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这笔分录的本质在老的准则中就是一项资产的减少引起另一项资产的增加,就好像:借:现金 贷: 银行存款
在现行的准则中就表示为一项负债抵减项的减少引起另一项资产的增加,有点绕,但是,通过对新老准则的对比,理解起来是容易一点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使您满意。

㈧ 请问“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在什么情况下会用到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㈨ 什么是未确认融资费用,一直不明白这个科目的计算问题,这个科目解决哪些问题的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都出现了“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但是,两者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并未作进一步的解释,因此,在会计实务上容易造成认识的混淆和操作上的不便。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作进一步认识。

一、“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的产生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8条和第9条规定了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条件下租赁开始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企业融资租赁资产超过企业资产总额30%时,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显然,这只是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分录表现,即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差额,而其实际的经济意义源于融资租赁的成立与确认。将一项租赁交易确认为融资租赁,意味着在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从出租方转移给了承租方,这时对于承租方而言,无论是从会计处理还是从经济实质上,都将此项资产视同自有资产,可以认为,承租方购买了该项融资租赁资产。承租方通过一次交易达到了既融资又融物的目的。

但是如果承租方不选择这种方式,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向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融资和借贷来获得必要的资金,然后再通过商品市场购买所需的资产,即通过两次交易也能达到融资和融物的目的。不过这样的话承租方就必须偿还所借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们可以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的性质

《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部分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资产类科目,但在《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中,却都同时规定:在编制报表时,对“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显然,这里出现了前后矛盾:如果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规定为资产类科目,那么应将其余额列示在报表的资产项目中,而不应从“长期应付款”项目中抵减;如果从报表列示的角度说它是负债(备抵)类科目,那么就没有必要将其规定为资产类科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尽管如此,对于承租方来说,“未确认融资费用”
既不是在未来预期可以为其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流入的项目,更不是其在期初已经支付待到以后期间摊销的待摊或者递延项目,所以,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资产类科目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从会计分录形式看,它首次确认出现在会计分录的借方,而且后来摊销时转到了“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这样就具备了资产类科目的外在形式。

同时,“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也不符合传统财务会计模式配比机制下的负债类科目的性质,这一点仅从会计分录形式就可以说明。但是如果把“未确认融资费用”理解为尚未支付而应预提的待到以后分摊的财务费用,那么,它就具有负债(备抵)类科目的内容。从这个角度出发,也就不难理解在编制报表时,对“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了。因此,笔者赞同对“未确认融资费用”作双重理解,即资产类科目的形式、负债类科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