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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简述我国融资方式

发布时间: 2021-06-11 00:08:47

① 我国融资方式改革

浅谈国企融资方式的转变与改革探索
摘 要:本文从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与模式入手,分析了国企融资现状与问题,并对国有企业融资方式转变与路径提出了几点看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融资方式;转变;改革
一、国企融资结构与模式
1.融资结构
无论就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而言,企业的正常运营都与企业的融资结构直接相关。企业融资结构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否能够正常进行,财务目标是否能够按期达到,企业的价值是否能够实现最大化。企业进行资本结构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合理规划融资,得到运营资金的最大值,同时将企业经营成本降低在允许范围的最小值,获得盈利的最大化。
2.融资模式
融资模式主要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类,是指企业获得长期支持资金的渠道和方式。其中外源融资又可以分为两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企业为了吸引民资而对外发布债券,或是分散股权进而进行股权买卖的都可以称为直接融资;企业从银行贷款得到的资金称为间接融资。近年来逐渐出现了引进战略融资和租赁式融资两种方式。
3.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
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1)计划经济时期。在这一时期,国民经济命脉主要掌握在国家手里,因此国民经济由国家进行分配,国有企业的融资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当时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国有企业,运营资金充足,负债率低,基本不会出现负债,企业的所有资产,无论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几乎都来源于国库。
(2)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在改革开放后各方面政策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的运营资金不再仅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更多的是转向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单是依赖国家主导带动发展,而是实行了国内多种形式企业共同发展的模式,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国有企业也不再享有无偿的资金支持,而是转向实行有偿向银行贷款的政策。有偿向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提高了国有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水平,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完善,部分大中型企业在市场上逐渐进行股权融资。国有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开始多元化,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并行,与此同时也采取了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融资渠道的拓宽极大的促进了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
二、浅谈国企融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并逐步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的融资模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国家政府主导分配国有经济,并通过各种手段控制着资金的走向与配置,否定市场的作用,至此,市场完全成为了计划经济体制的附庸。企业根本不能自主的选择融资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深入进行,国民经济的运营结构也发生了巨变。国家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比重大幅下降,企业融资方式由国家财政主导逐渐转变为银行贷款,政府调节社会资金配置的手段转变为通过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和利率来调节。1985年以后,国有企业融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全面推行后,国有企业的运营资金几乎全靠信贷资金。这样,银行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在经济运行中悄然形成。
但是,银行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也衍生出了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高达70%,几乎将成为全负债高风险运营企业。第二,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的原因,国有企业向银行贷款无须负经济责任,而且银行必须保证重点资金的需要,这样就造成了部分国有企业只向银行借款却不还款,负盈不负亏,结果银行信贷约束力逐渐降低,国有企业运营效益低和高额负债带来严重的亏损,最终造成银行的呆账坏账。其实质是经济形式之间的深层矛盾,唯一出路只能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经济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国企融资方式转变与路径
1.加大国企的资本金
为了促使我国的国有企业健康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必须积极的拓展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完善其自身的负债结构,实行多种多样的投资模式,以此扩大融资规模。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严重紧缺资本资金,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生产经营造成了影响,而且还妨碍了金融系统的运行。因此,我国应该加快国企的改革进程,采取多种形式弥补企业资本资金的匮乏,更加有效的推动国企的经济发展。
2.不断完善国企的股权结构
首先,股权结构与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效率直接相关,积极合理的股权结构直接影响了我国国有企业治理效率的优胜,因此,积极落实合理的股权结构对于打破企业一股独大的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其次,由于国有股在企业中占有比例较大,必须合理解决国有股有效监控企业管理问题。再次,有步骤的培训企业法人投资主体,扩大法人股东的股东比例,最有效的发挥法人自身的权利。努力提高投资者和实力较强企业的积极性与监控能力。最后,要保证法人股和国有股的顺畅流通,积极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3.构建完善的财务机制
我国国企应分析各种融资带来的风险,做好投资的财务决策,明确切实可行的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努力做到财务管理务必规范、财务信息务必安全。同时,定期将财务报表提供给审计部门以便审计,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努力与银行建立良好的的关系,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此外,还还应加强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交流机制,适时公开企业内部消息,有利于银行的科学考察,提高企业自身的资信等级。
4.认真对待多重融资模式利弊
多重融资模式当然有利也有弊。近些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积累成本少且周转速度很慢,这样的状况就难以满足国企的快速发展需要。国企虽然向银行贷款限制少,利率也很低,但是贷出的资金用途限制过多,约束过大,以至于企业不能及时到期还款。企业债券的用途限制较少,但是企业与此同时要接受严格的审查,审查结果是大部分企业债券不合格,而且银行债券费用高,不能延期,企业没有能力偿还。股票资金虽平稳,但长期使用会分散控股权,增加国有企业的成本。所以,国有企业要正确认识各种融资模式的利与弊,将利弊互补,寻找出最佳融资模式。
5.着力找寻最优资金结构
国有企业应找寻出最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资本结构。其操作步骤为:当企业为了融资而选择方案时,首先计算融资成本率,选择融资成本率最低的方案。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然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努力寻找发展机会,根据不同融资方案的利弊,计算加权平均融资成本,然后根据企业现行的状况,比如资本结构、财务状况等,选择最佳融资方案解决融资问题。
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有效的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进行积极有效的资源配置,大大的减轻了我国就业压力,并且提高了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国有企业融资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通过改革发挥货币市场作用,可以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国有总产值。因此,拓展多种国有企业的融资渠道,寻找合理的融资结构十分重要。据研究表明,合理有效的融资结构,将极大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

②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方式有哪些(注意我问的是当前新型的方式不是传统的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以债权融资为主的六种模式,即国内银行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融资、民间借贷融资、信用担保融资、金融租赁融资。
中小企业以股权融资为主的九种模式,即股权出让融资、增资扩股融资、产权交易融资、杠杆收购融资、引进风险投资、投资银行投资、国内上市融资、境外上市融资、买壳上市融资。
中小企业以企业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为主的七种模式,即留存盈余融资、资产管理融资、票据贴现融资、资产典当融资、商业信用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补偿贸易融资。
中小企业以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为主的六种模式,即项目包装融资、高新技术融资、BOT项目融资、IFC国际投资、专项资金投资、产业政策投资。

③ 为什么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我国的融资方式必须从间接融资为主走向直接融资

走向直接融资?值得商榷。投资者的风险怎么控制?企业违约谁担保?所以,未来,间接融资,尤其是通过银行发行的融资债券,估计还会是主要方式,毕竟银行有专业的发行风险审查能力,有国家托底,金字招牌也更能取得民众的信任。

④ 我国现阶段融资方式及其存在问题

一。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中企业的融资方式有:

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信托产品、资产证券化、资产股份化、国内证券市场、香港创业板市场、海外创业板、产权交易市场、上市公司并购

二。我国现行融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干预过多
2。融资制度性的缺陷成为民营经济融资难的深层原因
3。银企关系扭曲

三。提高现行融资制度效率的一些对策

1。政府角色转变
2。深化国企改革
3。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
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详细内容请您参考以下资料
http://chanye.finance.sina.com.cn/2006-10-09/300872.shtml
http://public.tjufe.e.cn/Office/jiaowuchu/netcourse/finance/xuexicankao/article2/%E6%88%91%E5%9B%BD%E7%8E%B0%E8%A1%8C%E8%9E%8D%E8%B5%84%E6%96%B9%E5%BC%8F%E7%9A%84%E5%BC%8A%E7%AB%AF%E5%8F%8A%E5%AF%B9%E7%AD%96.pdf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您能够有用。

⑤ 我国新型项目融资模式包括哪些高手进!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较灵活,至于趋势,每一种模式都有适用的领域和趋势,不好说整体上的趋势,刚好做过一些相关研究,总结一下吧:

产品支付
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方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折现后的净值。产品支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石油、天然气和采矿项目融资中应用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用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一来源是项目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目有效生产期;贷款方对项目经营费用不承担直接责任。

融资租赁
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BOT融资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己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最近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案例:
BOT融资:我国第一个BOT项目是1984年由香港胡应湘旗下的合和集团投资建设的广东沙角B电厂,该项目总投资42亿港币,1987年完工投产,1999年10月移交还了当地政府。由于当时我国在这方面没有相关法规可参照,运作很不规范,合作双方在许多问题上长期纠缠不清。国内第一个应用规范的国际BOT融资模式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1994年8月3日签约的北京京通高速公路。投资者是美国林同炎中国公司,投资额为13亿人民币,特需经营年限20年。该工程已于1996年5月1日竣工通车。
我国应用BOT模式融资建设的较有代表性的项目还有广西来宾电厂B厂、四川成都自来水厂六厂B厂、上海黄浦江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工程、海南东线高速公路等。

ABS融资:较少,1996年珠海高速公路和1997年的广州深圳高速公路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是我国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的有益尝试,为我国以后进行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融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融资租赁:2006年2月,工行完成国内首例境外飞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其与法国巴黎银行共同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引进1架波音737—700客机,安排了3400万美元境外经营租赁融资。这是国内由中国商业银行安排实施的首笔境外飞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工商银行这次与法国巴黎银行合作,不仅打破了外资银行在境外飞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领域的垄断地位,也是工商银行积极调整飞机融资业务品种的一次创新。

⑥ 我国目前的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有那些

我国企业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筹资方式:

①吸收直接投资;

②发行股票;

③利用留存收益;

④向银行借款;

⑤利用商业信用;

⑥发行公司债券;

⑦融资租赁;

⑧杠杆收购。

其中前三种方式筹措的资金为权益资金,后几种方式筹措的资金是负债资金。

企业的筹资渠道:
(1)开展好商品经营,加速资金周转,向市场要资金
(2)国家财政投入筹资
(3)银行贷款筹资
(4)吸收股份,发行股票筹资
(5)发行企业债券筹资
(6)企业利用外资筹资
(7)租赁筹资
(8)盘活企业内存量资产筹资
(9)商业信用筹资
(10)创业风险资金方式筹资
(11)基础设施项目的BOT方式筹资

http://ke..com/view/649699.htm

http://ke..com/view/1348414.htm

⑦ (简答题)简述我国企业融资结构及存在的问题。

摘 要:中小企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在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借鉴中小企业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较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并对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模式、内容和意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议

统计表明,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成为拉动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业岗位约占全国城镇就业岗位总数的75%,在全国整体经济中占据大半壁江山.

但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扰,从对我国中小企业比较发达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所做的调查可看出融资难已经成为经营中的首要难题,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已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现状与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决定了它很难得到股市融资,加之我国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缓慢,因此,中小企业资金筹措基本上依赖于银行的间接融资完成的。自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如对金融机构连续下发了两个《指导意见》,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然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未因此而明显改善,不少中小企业甚至抱怨,他们得到银行贷款似乎更难了。那么,这种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历史背景 中小企业成分复杂,存在较大的制度性风险。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来源于5种渠道:一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这部分企业产权不清,机制僵化,经营状况不佳,大部分有长期的银行负债,信用记录不良。二是乡镇企业。这部分企业技术档次低,管理水平低,产品研发能力弱。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借款、内部积累和集资,一般都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三是一些机关和企业开办的“三产企业”,因其难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达不到银行贷款的条件。四是私营和个体企业,我国近期内这类企业如雨后春笋大批涌现。这些企业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业,财务管理形同虚设,银行难以掌握其真实的经营状况。五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项目风险较大,启动资金需求大,自身积累难以满足,银行又因担心其项目风险而不敢对其融资。

2.企业自身情况 中小企业自身积累少,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银行由于对其融资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存在着“惜贷”、“惧贷”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积累明显不足,对外融资需求大。据《上海统计年鉴2002》显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业户平均年末资产只有1914.29万元,仅为大型企业的1/55,中小企业平均年产值1741万元,约为同期大企业的1/34。全市大型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2.67%,中型企业为 55.42%,小企业为56.09%。其二,企业资信等级不够,根据对江苏省1100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2年底,江苏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中3.8%的企业已获得AA级资信等级,10%的企业获得A级资信,但尚有股82%的企业未参与评级,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这部分企业事实上产品缺乏市场潜力,技术含量低,或由于其他原因未参与评级,另一方面则是企业不动产及规模指标难以达到信贷准人等级,未能参评。其三,大部分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这些企业普遍都是家族式经营,少数或个别人控制现象严重,法人资产与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民营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一个企业往往有几套账表甚至几十上百个账户,造成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难以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而且部分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对浙江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的调查中,他们把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难找担保单位作为严重制约金融机构对其融资的首要原因。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第一,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第二,抵押担保手续复杂,费用较高,耗时耗力,企业不堪重负;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场窄小,变现能力弱,进一步加大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难度。

4.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扶持 首先,国有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的原因之一是没钱可赚。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庞大,冗员甚多,本身运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审贷程序复杂,使得他们几乎没有办法来经办小额贷款,一办就亏。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无论贷款额大小,其运作成本基本相同。举例来说,国有商业银行贷出一笔1亿元一年期的贷款,利息收入600万左右。而贷出一笔10万元的贷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这点利息收入还不足以支付银行运作成本,难怪国有商业银行总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户身上。其次,近年来,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为放弃中小企业,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没有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认识不清,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

(一)政策性融资渠道的建立

在我国现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经独立出来,不再以银行和企业的所有者身份对它们的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和控制,而是以协调者的身份对市场经济中诸主体的行为进行调控和引导。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后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已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们的融资问题已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然而对于众多的中小企业,政府亟需推出相应措施,建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渠道。具体来说,可考虑进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 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应该先于融资体系的建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健康、有序的融资体系才能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发达的国家地区的实践也证明了这点。

日本早在1953年颁布了《信用保证协会法》,为中小企业从民间机构融资实行担保。为促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日本政府于1950年颁布了《小企业信用保险法》,奠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基础。1958年,日本对《小企业信用保险法》进行了修改,把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保险体系理顺,避免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复。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法规,被称为日本的中小企业宪法。此外还有《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为中小企业现代化提供资金保证;《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等等,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日本政府还进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其中涉及融资的制度就有新技术企业保险制度,这是一种针对开发一种新技术需要大量资金,但技术产业化存在风险,筹措资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业,进行资助。当企业在技术开发中出现了事故,产生了损失,这一保险制度就可为其提供补助金额。

我国到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有《小型企业租赁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出售国有小型企业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等。以上这些法律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和经济转轨前期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情况的变化,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变得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了。主要表现在:(1)按照所有制划分,已经不再适应现实。(2)侧重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3)许多法规为国务院或国务院各直属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统。于2003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我国中小企业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调整范围。重新确定了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该法的第二章(资金支持)对中小企业融资作出了明确的指导。

2.建立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 日本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供借鉴。日本政府为了发挥中小企业的活力来支撑日本经济,综合实施了各种相应政策,其中在资金支持方面设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包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和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利用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进行资金融通。这3家机构分工明确,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为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及稳定经营所需的长期资金提供融资,国民金融公库为小型企业的小额事业所需的资金提供融资,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则是具有存贷款、债券、外汇等综合金融机能的金融机构,进行推行中小企业组织化的金融业务。这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担保要求较松,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还依据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标提供特别贷款,具有更优惠的利率、期限条件。

针对我国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政府金融支持机构势在必行。在具体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议:(1)在形式上,可以设立相应的政策性银行,也可以委托现有的商业银行开设此类业务,但要保证贷款专项使用,真正体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同时,也可考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产业结构升级等特定用途。(2)在资金来源上,可以由中央财政拨款,也可以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行和企业效益的好转,我们的财政收入应能保证这项开支的来源。(3)在融资方式上,要以长期的信贷资金融通为主,也应考虑设立投资性机构。日本的中小企业投资扶持株式会社就是通过承兑中小企业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的政策机构,以充实这些企业的自有资本。这样,资金支持与资金投入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增强中小企业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相应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用风险较大,银行不愿对它们提供贷款。从根本上解决贷款难、银行“惜贷”的出路在于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将会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国务都道府县设有信用保证协会,在缺乏信用和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从民间金融机构借贷经营资本时对债务予以保证,并且对信用保证协会保证的债务由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进行保险。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SBA)也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一般在75万美元以下,担保部分不超过90%。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散出资,规模过小,许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缺乏专业队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迅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

此外还存在着如何合理运用担保基金,如何减少政府干预等问题。虽然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因此,迫切需要规范担保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

4.制定相关的中小企业扶植政策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与人民日常生活联系密切,是职工就业的主要场所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须推行相应的扶植政策,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金融环境,真正搞活中小企业。(1)成立统筹全局的政府管理机构,如美国的SBA、日本的中小企业厅等组织,对束缚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因素统一协调解决。在此基础上,融资困难的状况自然会得到化解。(2)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和重组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其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3)在税收上除对新改制的中小企业给以优惠外,也应对中小企业用于开发、改造的投资减免所得税。(4)鼓励居民储蓄部分投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