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是如何一步步被稀释的
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在加盟公司时拿到的期权比例,并非最终公司上市时手中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外部融资会不断稀释大家的股份。究竟最后能拿到多少公司股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融资和期权池。 首先,创业者需要理解融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融资是企业融资,企业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资金做大公司,投资人则拿到公司的一部分股权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即“增资入股”)。
而创始人转让出自己手里的公司股权,其实质是股东的套现,股权转让的收益归属于股东个体而非公司,除非,该股东又将转让收益作为新的注册资金再次投入公司,这样的投入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与融资效果类似。
融资时,企业注册资本增加,且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时,企业注册资本不变,且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调整。
融资带来的股权稀释
通常,一个不断做大的公司在上市前往往需要4-5轮的融资。
典型的情况下,企业根据融资轮数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初期 :股东自己出注册资本金
天使轮:改革发展,天使投资人“看人下菜碟“
A轮:经过基本验证,具有可行性
B轮:发展一段时间,公司还可以
C轮:在前面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看到上市的希望
IPO:发展壮大,投资人要套现离场,大家都觉得该上市了。
第一轮天使轮融资在50万-200万之间。天使投资人也会拿走10%到20%的股权。接下来,公司的商业模式初步取得成效时,VC会投出A轮。A轮融资通常在500万-1000万间,同时拿走公司20%至30%的股份。下一轮(B轮)融资额进一步扩大,数目通常在2000万-4000万。当然了,公司要继续发展壮大投资人们才会给钱。这时候,公司一般出让10%到15%的股份。最后,公司进一步扩大,如果达到年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PE或其他战略投资者会进一步投C轮,数额在5000万左右。此时他们拿5%-10%的期权。
为了留住老员工和吸引新员工,公司会设立期权池,这也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份。每年,公司都要保证期权池占据一定的比例,来激励员工们。员工们在加入公司初期,因为心里清楚,公司其实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较高比例的期权补偿。而每一次给新员工发期权,公司创始人和部分老股东的股份就会被稀释。
一个简易的稀释案例
例如:甲乙二人建立了企业A,他们两人的出资比例为6:4,则此时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老员工和旧股东的期权稀释过程
每一次新一轮的外部融资进来后,随之而来的期权池的调整和新的投资者的权益都会使老员工和原有的投资者手里的股份被同等的稀释。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员工手里期权的价值反而是增加的。例如:一个员工在公司种子轮融资后加入时拿到了1%的期权,但是公司在A轮融资后,他手里的期权只剩下0.6%。但公司的价值其实是在不断增加的。
即便是公司创始人,经过了多轮融资和期权池调整后,最终手里剩下的股权比例也大为减少。例如一个创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有60%-70%的股份,上市后可能手里只有20%-30%的股份。
为了防止股权稀释而导致控制权大大减少,创始人们可以采取特殊的股权设计,以起到类似Google,Facebook的”双层股权结构”的效果,保证自己对公司的发展占据主导。
如果公司资金链有问题,财务总是不顺畅,那么公司需要以相对较低的估值来融到更多的资金。这样的话,老员工和原有股东的股份会被稀释的更厉害。
风险越大,收益越大
期权的稀释在员工的工作Offer上也能体现。以一个中级软件工程师的offer为例。他在不同阶段加入公司时,能够拿到手的期权比例都是不同的。如果该工程师选择在A轮融资前加入公司(此时公司有5-20个员工),那么他大约拿0.27%的期权;如果该工程师等到公司快要B轮融资前加入(此时公司有20-50个员工),则他会拿到0.084%的期权。C轮融资之前加入公司的员工,可以拿到0.071%的公司期权。可以看到,即便是同一个职位,越往后加入公司,能拿到的期权越少。这是因为,除了因公司融资和增加期权池带来的稀释效应外,越往后加入公司的员工所需承担的风险也在减少。“风险越大收益越大”,似乎是一个社会中普遍通行的法则。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公司通过设立期权池的方法给员工做股权激励,虽然CEO自己手中的股份被稀释掉一部分,但此举留住了关键人才,且吸引了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司,长远来看是值得的。如果吝惜股份,则较低的薪酬礼包吸引不了最好的员工,对公司的负面效应不小。
小结
一个股份逐渐稀释的模型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这个过程。稀释不一定是坏事。筹集资金,把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能做到这一步的话,稀释股份就很值得。公司持续的市值增加带来的收益会远高于出让的那一小部分股份的价值。换句话说,让出一小块蛋糕,然后换取整个蛋糕的一步步做大。
⑵ 第二轮融资成功后,第一轮融资者是不是可以得到分红了
可以的,
⑶ 创业公司第一轮融资时应该注意什么
所有的公司员工,包括公司的创始人在内,都得和公司签包括知识产权所有权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等所有重要协议。当然,公司所有员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刚刚开始草创创业的公司,公司里什么都没有,连组织架构都是属于草创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相当的多。我信为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要确定公司创始团队在董事会的席位,这个问题关系到聚拢人心的重要地位。
注意到上面几个重大细节的处理后,至于公司的一些其它细枝末节的事情,则是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的,这个倒是不用急于处理。
⑷ 谁知道融资的流程是什么第一轮融资。
科学的预测和决策——筹集资金——资金的供应——正常生产。
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
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
(4)公司一轮融资后扩展阅读:
融资方式:
1、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债券融资: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3、融资租赁: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
⑸ 什么是第一轮融资
第一轮融资也就是第一次融资或首轮融资,只是一个称呼。
企业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发展的各个阶段,都需要投入,在自身资金匮乏的情况下,需要引进外来投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风投。企业第一次引入外来投资,就称为第一轮融资(可是一家或多家),在后续发展中,再次融资就称为第二轮融资,以此类推,后续只要企业有需求而又有愿意投入资金的个人或机构,就会有第三轮、第四轮......;因此X轮融资只是一个称谓,有的媒体报道也习惯将第一轮融资称为A轮,第二轮称为B轮......
在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往上市之路的快走到终点时候,此时还有人想投资,一般叫做Mezzanine Capital,夹层投资、Pre-IPO Capital;
上市之后还可以融资进行公司私有化,叫做Buy-out capital等等。
这些不同的阶段的不同名字,也只是约定俗成而已。
⑹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时是怎么分配股权的
股权安排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控制力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度。
⑺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如何慢慢被稀释的
融资过程中,股权的稀释总是难免的~
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在加盟公司时拿到的期权比例,并非最终公司上市时手中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外部融资会不断稀释大家的股份。究竟最后能拿到多少公司股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融资和期权池。 首先,创业者需要理解融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融资是企业融资,企业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资金做大公司,投资人则拿到公司的一部分股权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即“增资入股”)。
而创始人转让出自己手里的公司股权,其实质是股东的套现,股权转让的收益归属于股东个体而非公司,除非,该股东又将转让收益作为新的注册资金再次投入公司,这样的投入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与融资效果类似。
融资时,企业注册资本增加,且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时,企业注册资本不变,且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调整。
融资带来的股权稀释
通常,一个不断做大的公司在上市前往往需要4-5轮的融资。
典型的情况下,企业根据融资轮数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初期 :股东自己出注册资本金
天使轮:改革发展,天使投资人“看人下菜碟“
A轮:经过基本验证,具有可行性
B轮:发展一段时间,公司还可以
C轮:在前面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看到上市的希望
IPO:发展壮大,投资人要套现离场,大家都觉得该上市了。
第一轮天使轮融资在50万-200万之间。天使投资人也会拿走10%到20%的股权。接下来,公司的商业模式初步取得成效时,VC会投出A轮。A轮融资通常在500万-1000万间,同时拿走公司20%至30%的股份。下一轮(B轮)融资额进一步扩大,数目通常在2000万-4000万。当然了,公司要继续发展壮大投资人们才会给钱。这时候,公司一般出让10%到15%的股份。最后,公司进一步扩大,如果达到年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PE或其他战略投资者会进一步投C轮,数额在5000万左右。此时他们拿5%-10%的期权。
为了留住老员工和吸引新员工,公司会设立期权池,这也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份。每年,公司都要保证期权池占据一定的比例,来激励员工们。员工们在加入公司初期,因为心里清楚,公司其实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较高比例的期权补偿。而每一次给新员工发期权,公司创始人和部分老股东的股份就会被稀释。
一个简易的稀释案例
例如:甲乙二人建立了企业A,他们两人的出资比例为6:4,则此时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一年之后,天使投资人来了,双方经过评估,认为企业价值80万,天使愿意投资20万,且要求在自己入股前,公司先拿出20%的股份建立期权池。
此时:
甲所占的股份为:60%×(1-20%)=48%
乙所占的股份为:40%×(1-20%)=32%
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天使投资人入股后,他的股份:20/(80+20)=20%
甲的股份:48%×(1-20%)=38.4%
乙的股份:32%×(1-20%)=25.6%
期权池:20%×(1-20%)=16%
此时公司的股权比例如下:
此后(这里假定一个简单的情形),A轮,B轮,C轮,IPO公司都拿出20%的股权份额给新的投资者。其中较特别的是:A轮投资人仍然面临较大的风险,一般A轮投资者会跟公司签署协议,如果在B轮融资时,公司估值达不到某一个特定值,就必须保持A轮投资人的股份不被稀释,仅稀释A轮投资前的股东股份。
这样,公司各个阶段的股权比例如下:
老员工和旧股东的期权稀释过程
每一次新一轮的外部融资进来后,随之而来的期权池的调整和新的投资者的权益都会使老员工和原有的投资者手里的股份被同等的稀释。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员工手里期权的价值反而是增加的。例如:一个员工在公司种子轮融资后加入时拿到了1%的期权,但是公司在A轮融资后,他手里的期权只剩下0.6%。但公司的价值其实是在不断增加的。
即便是公司创始人,经过了多轮融资和期权池调整后,最终手里剩下的股权比例也大为减少。例如一个创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有60%-70%的股份,上市后可能手里只有20%-30%的股份。
为了防止股权稀释而导致控制权大大减少,创始人们可以采取特殊的股权设计,以起到类似Google,Facebook的”双层股权结构”的效果,保证自己对公司的发展占据主导。
如果公司资金链有问题,财务总是不顺畅,那么公司需要以相对较低的估值来融到更多的资金。这样的话,老员工和原有股东的股份会被稀释的更厉害。
风险越大,收益越大
期权的稀释在员工的工作Offer上也能体现。以一个中级软件工程师的offer为例。他在不同阶段加入公司时,能够拿到手的期权比例都是不同的。如果该工程师选择在A轮融资前加入公司(此时公司有5-20个员工),那么他大约拿0.27%的期权;如果该工程师等到公司快要B轮融资前加入(此时公司有20-50个员工),则他会拿到0.084%的期权。C轮融资之前加入公司的员工,可以拿到0.071%的公司期权。可以看到,即便是同一个职位,越往后加入公司,能拿到的期权越少。这是因为,除了因公司融资和增加期权池带来的稀释效应外,越往后加入公司的员工所需承担的风险也在减少。“风险越大收益越大”,似乎是一个社会中普遍通行的法则。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公司通过设立期权池的方法给员工做股权激励,虽然CEO自己手中的股份被稀释掉一部分,但此举留住了关键人才,且吸引了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司,长远来看是值得的。如果吝惜股份,则较低的薪酬礼包吸引不了最好的员工,对公司的负面效应不小。
小结
一个股份逐渐稀释的模型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这个过程。稀释不一定是坏事。筹集资金,把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能做到这一步的话,稀释股份就很值得。公司持续的市值增加带来的收益会远高于出让的那一小部分股份的价值。换句话说,让出一小块蛋糕,然后换取整个蛋糕的一步步做大。
⑻ 公司上市之前需要几轮融资
资金是创业发展壮大的生命线,当下很火的“瑞幸咖啡”正是凭借着无与伦比的融资能力,在扩张的道路上急速狂奔,成功在“纳斯达克敲钟”,完成美股上市的目标,此时距离它创立不到19个月,刷新最快上市公司记录。
一个公司从初创到上市需要几轮融资呢?
实践中,公司上市并无具体的融资轮数的限制,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条件。就融资本身而言,对企业即是寻找投资人资金的过程、也是在发展过程中寻求合作伙伴共赢的过程。
公司初创时即获得投资通常被称为“种子轮”或“天使轮”,为为企业在初创时提供必要的弹药;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在市场中崭露头角需要扩张时,风险投资人会参与进来,这时根据情况可能会带来不止一轮的投资,就是我们经常听到A轮/B轮/C轮。
随着企业发展,达到或接近达到上市程度时,可能会有一轮融资,即Pre-IPO轮融资,就是上市前融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上市前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