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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授信融资的风险

发布时间: 2021-06-10 12:54:37

❶ 授信,贷款,融资,有区别么

授信与贷款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授信的实质: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

2、贷款的实质: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两者的原则不同:

1、授信的原则:

(1)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和金融管理能力、信贷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实行区别授信。

(2)应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授信额度。

(3)应根据各地区的金融风险和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对各地区和客户的授信额度。

(4)应在确定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当地及客户的实际资金需要、还款能力、信贷政策和银行提供贷款的能力,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额度和实际贷款总额。授信额度不是计划贷款额度,也不是分配的贷款规模,而是商业银行为控制地区和客户风险所实施的内部控制贷款额度。

2、贷款的原则: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三、两者的方式不同:

1、授信的方式:商业银行授信分为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两种方式。

2、贷款的方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方式。

❷ 什么是融资融券风险 融资融券的风险有哪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主要风险有:

1、杠杆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

2、强制平仓风险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

3、成本增加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二、融资融券交易主要有以下特有的风险:

1、投资亏损放大风险

2、强制平仓风险

3、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4、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5、未及时获取通知的风险

6、调低或取消授信额度的风险

(2)授信融资的风险扩展阅读: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世界上大多数证券市场普遍常见的交易方式,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多信息融入证券价格,可以为市场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动,当投资者认为股票价格过高和过低,可以通过融资的买入和融券的卖出促使股票价格趋于合理,有助于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

二、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的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市场,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三、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式的方面,为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

四、融资融券可以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应用渠道,在实施转流通后可以增加其他资金和证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资产运用效率。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 “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

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

❸ 股市中的融资融券有什么风险

你好,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存在以下风险:
1、与普通证券交易相同的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放大效应,投资者虽然有机会通过融资(融券)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巨额的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确认证券公司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在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如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被证券监管机关宣布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撤销、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都可能导致投资者正在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提前终止,从而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或者发生标的证券范围调整、单只或全部证券被暂停融资或融券,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面临被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紧急平仓线,或低于平仓线,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或出现其它法定或约定情形时,将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基于担保物为投资者自愿交付至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资金)账户并以乙方为担保权益人设立的信托财产,因此,在强制平仓情形下,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将以保护担保权益人利益为原则,自主选择平仓的品种、数量、价格、时机、顺序,而平仓的结果可能低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可能不足以清偿投资者所负有的债务,平仓的规模也可能超过投资者所负有的债务规模,由此产生的结果和风险都将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
2、投资额度放大的风险:
3、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丧失的风险:
4、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5、强制平仓风险:
6、融资融券交易被限制的风险:
由于本公司净资本变化等原因触发交易监控指标,导致投资者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于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变化而导致投资者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于投资者实际融资融券额度、单个证券品种持仓市值等指标已经达到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本公司规定的融资融券规模上限,导致投资者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于投资者不良信用记录或业务资格变化等导致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以上交易限制均有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7、调低或取消授信额度的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本公司可以根据投资者资信状况、信用交易情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本公司财务安排等因素,调低或取消对投资者的授信额度,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发生有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本公司有权要求投资者提前归还融资融券债务或取消授信额度或解除本合同,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8、调整风险监控指标及其它指标的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本公司提高警戒线、平仓线、紧急平仓线,或者调整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范围及折算率等,可能导致投资者保证金可用余额不足、强制平仓等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本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以《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投资者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超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本公司已经履行对投资者的通知义务。投资者如未能关注到上述通知,可能会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进而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因投资者违约,本公司将向投资者收取违约金。同时,本公司将记录投资者的不良信用记录信息,并向有关监管部门申报,由此可能对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如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停牌的,投资者仍负有偿还该笔负债的责任,如投资者逾期不偿付的,则负有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此等情形下可能增加投资者的成本及费用。
如投资者信用账户中的资产被全部强制平仓后仍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本公司将有可能通过司法程序对投资者继续进行追索。
因投资者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被特殊处理(ST、*ST)或标的证券对应上市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监管机关或有权机构立案调查的,本公司有权要求投资者立刻了结对应的负债,投资者可能承担提前了结负债的风险。
投资者应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如投资者将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或被他人盗取,可能面临账户、资产被盗用从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包括投资者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投资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风险,因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造成的清算交收失败及系统非正常运行的风险,以上风险均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9、因利率提高导致的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10、未及时获知通知事项的风险:
11、因违约造成的费用增加及申报不良信用记录的风险:
12、融资或融券标的停牌仍负有履行到期债务的风险:
13、司法追偿的风险:
14、提前了结负债的风险:
15、资料泄露的风险:
16、其它风险: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❹ 融资融券交易主要存在什么风险

为了使投资者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试点证券公司)应制订《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融资融券交易存在的风险以及因不能及时补交担保物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损失。

《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示投资者注意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以及其特有的投资风险放大等风险。

二、提示投资者在开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了解所在的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三、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维持担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时,将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

四、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其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其的授信额度,或者证券公司提高相关警戒指标、平仓指标所产生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五、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六、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投资者将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七、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八、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将以《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投资者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经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证券公司已经履行对投资者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无论因何种原因没有及时收到有关通知,都会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九、提示投资者应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如投资者将信用账户、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十、除上述九项风险提示外,各试点证券公司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本公司制订的《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中对融资融券交易存在的风险做进一步列举。

风险揭示书应以醒目的文字载明: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融资融券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上市证券价格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融资融券合同》条款,并对融资融券交易所特有的规则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各试点证券公司还应要求每个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上签字,确认已知晓并理解《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❺ 授信,贷款,融资有啥区别

授信一般是银行或者费用金融机构给受信人的;

贷款是使用授信的一种方式;
融资不限于向银行或者非银金融机构,向高利贷借钱也算融资的一种。

❻ 融资融券交易主要风险有哪些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 “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融资融券交易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
一、杠杆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普通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20万元,亏损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40万元,亏损40%。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
二、强制平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
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价格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投资者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
三、监管风险
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这些监管措施将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留意监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密切关注市场状况、提前预防。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单一客户融资规模、融券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一担保证券占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当这些指标到达阈值时,投资者的交易将受到限制,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四)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四、其他风险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相关信息的通知送达至关重要。《融资融券合同》中通常会约定通知送达的具体方式、内容和要求。当证券公司按照《融资融券合同》要求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即视为送达,如果投资者未能关注到通知内容并采取相应措施,就可能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信用证券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保管不善或者将信用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遭受意外损失,因为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交易申请,都将被视为投资者自身的行为或投资者合法授权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均由该投资者承担。
(四)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其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信用额度,从而造成投资者交易受到限制,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
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认真学习融资融券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阅读并理解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和风险揭示条款,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好财务安排,合理规避各类风险。

❼ 银行融资的风险有哪些怎么防范

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最怕遇人不淑
所以授信对象的五P一定要事先徵信调查清楚

所谓五 P 因素即(1).借款户 (2).资金用途 (3).还款财源 (4).债权保障 (5).借款户之展望

(一)借款户因素(Personal Factor)1.借款户必须具有履行偿还债务之诚意,任何情况下均不愿违约背信且能面对债务,排除困难合作解决;此可自家庭背景、所受教育、品德、责任感、社会经历、同业评价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2.了解借户之经营能力,即指企业经营层对於企业之经营管理能力和所借款项能否妥善运用之才能与企业之生产能力、销售能力、获利能力等而言;此可由实地调查访问、藉有关之财务比率分析及其从事本业之年资、经验、专业知识、技术开发能力等资料研判。3.查明过去有无借款延滞及退票之纪录。4.借户与本会往来之关系(包括存款、放款),对本会之向心力。5.借户之业界声望及社会地位,此系无形资产,可为资力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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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用途因素(Purpose Factor)资金用途可归纳为:1.购买资产:(1)购买具有季节性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周转金。(2)购买非具有季节性的流动资产,如经常性周转金。(3)购买非流动性资产,如购置或增置设备。2.偿还既存债务:即以债还债。3.替代股权:以借款替代原应由股东增认之股款。购买资产系最佳用途;取代其他债权人,次之;替代股权之用途最差,因为风险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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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还款财源因素(Payment Factor)1.变换资产偿还:借款之清偿系透过企业正常运转中之资产变换而收回,如自偿性之授信,系由正常交易之商品出售或劳务提供获取之应收客票为清偿来源。2.现金流量偿还:任何放款之偿还若非依赖资产之变换者,必须由借户之现金流量偿还,即还款财源著重於借户之未来盈余或外部资金(增资、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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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权保障因素(Protection Factor)可分为内部保障与外部保障:
1.内部保障:(1)借款人之财务结构:债务负担是否过重?获利是否充裕?此可自净值比率、固定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本收益率等观之。(2)担保品:例如土地、厂房、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存单、股票、仓单等均可作为担保品。(3)放款契约的限制条件:例如放款期间维持定额以上之净周转金,按期提供财务报表,分配盈余之限制、股东垫款收回之限制、固定资产出售或出租之禁止等。
2.外部保障:系指由第三者对金融业承担借款人的信用责任而言,通常银行债权的外部保障有保证、背书等方式。(1)保证人之保证应具实质性、忌连环保,票据背书避免回头背书。(2)借款户的财务责任,能否经由第三者的加入得到保证。(有无切实履行契约之保证、从属负债、购回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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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借款户之展望因素(Perspective Factor)注意借户所营事业的展望,亦即就借户行业别的前途及借户本身将来的发展性作一分析,再据以预估授信案件之基本风险与预期利益,作成贷款与否的决定。

❽ 融资融券有什么风险

大家都知道,融资融券在可能带来高额收益的同时,也能够产生巨大的风险。就投资者而言,其主要面临的是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内幕交易加剧风险。
分析师戴向晖说,“所谓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另外,融资融券交易的复杂程度较高,更可能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投资者的亏损可能比在现金交易方式下更为严重。对融资者而言,如果股价深跌,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便可能会全部化为乌有。
面临保证金追加风险是说,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融资融券所具有的逐日盯市和保证金可能持续支付的特点,就使得投资者融资买进的股票在下跌行情中出现类似期货交易的“逼仓”
现象。因此,融资融券交易将使得投资者的行为更加短期化,对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要求也更高。
戴向晖介绍,融资融券针对的是个股,而个股时常会发生涨跌停或停牌,此种情形下,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都会因此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按功能来分,融资融券下的投资策略有套期保值策略、投机策略和套利策略三大类。
1.融资融券下的套期保值策略
对冲个股的风险:对冲个股风险操作是基础和相对简单的。假设投资者持有某只股票,先要看它是否是可以卖空的标的证券。可以预料,沪深两市允许卖空的标的股票只占全部上市股票总量的一部分。在该股票属于标的证券的条件下,为了对冲该只股票下跌的风险,投资者只要融券卖出相同数量的股票即可。如果该股票不属于标的股票,投资者可以融券卖出与该股票相关系数较高的标的股票。
2.融资融券下的趋势投机策略
对于趋势投机策略,卖空的操作手法,一般主要有两种形式:如果投资者认为近期有利空,卖空者选取的策略往往是倒手砸盘,然后再低位买回,若选用这种操作手法,卖空量的大幅走高将导致未来股价的大幅下跌。
由于卖空机制要求报升规则,即卖空报价不能低于即时成交价,再加上直接砸盘有一定难度,一般投资者通常的做法是拉高出货,然后再利用拉高买入的证券对市场进行冲击,进而进行底部吸筹。若选用该类操作手法,卖空量的增加未必会导致股价立马出现下跌,未来股价的走势可能是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