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融资平台如何转型,最佳模式是什么
市场先导,资本运作,没有最好模式,要因地制宜。提供几种方式参考
(一)、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为融资主体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具体表现为:(1)财政资本金投入而获得的股权收益;(2)由财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而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入;(3)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外政府债券;(4)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5)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的贷款;(6)外国政府援助赠款。
(二)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中介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和资金。目前地方政府主要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大规模融资。具体表现为:(1)政府授权一些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投资公司,向银行贷款,财政实施担保并进行贴息;(2)政府授权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实施担保并承担债券利息。
(三)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利用政府各种特定资源,为达到政府特定目的,采用各种市场手段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具体表现为:(1)利用土地级差效应,获得土地出让金;(2)由企业进行建设经营政府授权的特别项目,到期转让给政府的BOT方式;(3)政府将业已建成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转让给企业,经过一段时间运营后,企业再无偿转让给政府的TOT方式;(4)由企业建设经由政府授予的特别项目,财政给予补贴,到期转让给政府的 BOST方式:(5)政府把具有商机的盈利项目和公益性非盈利性项目“捆绑”在一起,企业通过比较利益,进行自行开发和还款的项目;(6)由政府授权一些大型国有公司,对特别项目实施融资租赁。
(四)非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运用资产动作手段吸引社会各类资金的融资方式。具体表现为:(1)通过有关投资信托公司,采用集合信托方式向社会投资者筹资,获得的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对一些公用事业企业进行包装上市,由这些企业从资本市场筹资的方式;(3)政府出让部分公用事业股权而获得的用于该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建设和改造资金。
2. 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第一类融资平台公司是政府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名义上是公司法人,实际为事业体制,隶属于政府某一职能部门,较多采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组织结构。
第二类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土地运作、储备、开发及国有资产划拨,整合了一定的社会资源,主营业务集中于各类园区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其他衍生资源。
第三类融资平台公司,随着开发业务发展及管理成熟,路桥等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和水电气公交等民生产品供应等更多的资源被划入成为子公司,多元业务板块逐渐形成母子架构,主营业务重心也逐渐由总部下移至子公司。同时,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积累一定的融资渠道和投资管理能力,但主营业务发展仍呈现自发性与被动性,缺乏战略层面的业务整合和市场化运作的能力。
第四类融资平台公司,对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开始建立区分机制,形成几大核心业务板块,总部管控能力有所加强,主要负责战略投资、产业监控、资源整合、人才培育与服务支持。这类公司各业务板块分别由不同的子集团进行专业化经营管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融投资运作经验,但对政府信用资源和银行系统性融资的依赖度仍然较高。
3. 如何为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服务
为了解除地方债极易引发的系统性风险,《意见》给地方政府举债限定了方向和渠道。首先,只能是政府举债,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债。其次,政府举债只能是两种形式,公益性项目的资金筹措以一般债券(类似一般市政债)完成,以预算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准公益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有一定现金流)的资金筹措以发行专项债券(类似收入市政债)完成,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第三,特别明确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新增债务都不是政府性债务,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功能,融资平台公司不能新增政府债务。
新规之下,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如何转型发展与规范治理,成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的又一实践亮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通过转型变身真正回归市场主体还是退出历史舞台?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深化改革与转型治理的“集结号”被吹响了。
4. 体制改革的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管理改革启示
严格来说,体制改革并不属于企业管理的内容,但却对企业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对投融资平台这类生存于体制之内的企业组织。从最近我们的观察来看,各地平台面临的问题已非单纯的内部管理问题,它们采取的实践也超越了一般的管理范畴,而是向着外部化、上层化、宏观化的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方向前行。
其实,对于平台而言,投融资体制改革并非新的内容,它伴随着平台的产生、发展乃至可能的消亡。从企业治理结构来看,地方政府是平台的唯一股东,然而,它却无法像一般的市场化企业股东一样行使很纯粹的职能,它必须综合城市经营、部门协作等多方面对平台实施管控,于是,平台所做的事情可能超越能力及必要之外,平台需要处理的关系也覆盖政府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而这一切都可归纳为城市投融资体制。因此,投融资平台要取得好的发展,就必须将自身置于整个体制的改革之中。
从目前南京卓远的实践来看,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所有体制改革一样,基本面临组织和制度两个方面,前者是硬件,后者是软件。在组织改革中,像很多地方成立资金管理中心统筹资金、城市投资控股集团统筹资源资产;而在制度优化中,则是基于组织的良好运营及权限划分。可以肯定的是,体制改革将为平台的发展吹起一股春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平台的发展环境,但我们也意识到,改革是困难的,也是需要勇气的。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外部力量(如咨询机构)是行之有效的,但如何借用则是值得深思的。
5.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走向何方
一、符合国务院《通知》要求的现金流较好的(百分之70以上)的融资平台将继续保留,宏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GDP>百分之8)明年可继续获得信贷融资。
二、仅靠财政性投入还款的项目将逐渐全部转移为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模式,目前由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债有望在明后年在地方试点。
三、资产证券化,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SPV)和盈利模式向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发行证券。
四、中长期债券类金融机构(主要是政策银行)信贷融资。
总的的趋势是由间接融资转向直接融资,但是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瓶颈尚待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