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额贷款可不可以给自己公司股东贷款
您好,个人贷款要个人自己申请。
如通过我行申请贷款,客户需提供具体的资金用途证明,贷款经办行一般会先审核客户的贷款用途(不同用途对应的贷款产品均有差异),贷款用途符合条件才能申请,同时会对抵押物、个人资信、还款情况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贷款利率、额度、期限等要素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综合因素进行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以深圳地区消费类贷款为例:一般需要客户使用已结清贷款的同时证件齐全的房产做抵押,用于办理购车、装修、教育学资、大宗消费购物、旅游等个人或家庭合法消费用途的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金额/授信项下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所提供用途资料所载明交易价格,且不超过200万元(含),以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房产评估现值的70%,授信最长不超过30年。届时请以贷款经办行审核的结果为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登录“在线客服”咨询(网址:https://forumNaN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❷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可以通过参股银行直接办理方式,做成委托贷款也是可以的,或者将营业范围变更为接受股东定期存款(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也是可以的。那么就可以将钱直接借给股东,然后股东存入小额贷款公司,这种模式操作。同理,也可以将需融入的资金直接存入参股银行,以存单质押的方式融资到小额贷款公司。
❸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股东”发放贷款吗
是个人贷款吗? 股东符合贷款要求,而且要提高个人银行流水,及贵司验证报告!
若金额较大需提供其他股东为担保人,若贵司是省以上知名企业,则无需!
❹ 收么叫定向融资
定向融资,就是向特定的对象融资,比如债券定向增发,对于提供资金方有一定的要求的。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困难。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现金流容易出现紧张甚至断裂的情况,因此,如何盘活资金成为了中小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供应链金融是以供应链真实交易背景为基础产生的。它不同于以往的传统银行借贷,能够较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因为经营不稳定、信用不足、资产欠缺等因素导致的融资难问题。
传统的银行借贷对企业以往的财务信息进行静态分析,依据对授信主体的孤立评价做出信贷决策,因此,银行并没有把握住中小微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相反,供应链金融评估的是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状况,加强了债项本身的结构控制。供应链金融在真实交易的前提下,以大企业的信息优势来弥补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从而全面提升了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和信贷能力。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融资,在产业链中发现信用。
目前供应链金融属于新兴金融,能不能把供应链金融做好,跟服务企业对于产业的了解,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等等都有直接关系。比如云图的供应链金融,核心是风控和大数据管理能力。开展供应链金融必须具备对行业的了解、融资方式的理解、风险的识别、金融产品和方案的设计等综合能力,唯数据论、唯端口论等都是不行的
❺ 小贷公司融资比例的规定是怎样的
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的贷款发放原则,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0%。同时,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❻ 小贷公司的股权融资合法吗
小贷公司的股权融资合法。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在企业投资与经营方面具有以下优势:
⑴股权融资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般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理组成,相互之间形成多重风险约束和权利制衡机制。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⑵在现代金融理论中,证券市场又称公开市场,它指的是在比较广泛的制度化的交易场所,对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进行买卖活动,是在一定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公平竞价交易、市场监督制度下规范进行的。与之相对应的贷款市场,又称协议市场,亦即在这个市场上,贷款者与借入者的融资活动通过直接协议。在金融交易中,人们更重视的是信息的公开性与可得性。所以证券市场在信息公开性和资金价格的竞争性两方面来讲优于贷款市场。
⑶如果借贷者在企业股权结构中占有较大份额,那么他运用企业借款从事高风险投资和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将大为减小。因为如果这样做,借款者自己也会蒙受巨大损失,所以借款者的资产净值越大,借款者按照贷款者的希望和意愿行事的动力就越大,银行债务拖欠和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
风险缺陷
当企业在利用股权融资对外筹集资金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就可能产生进行各种非生产性的消费,采取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股东的投资政策等道德风险行为,导致经营者和股东的利益冲突。Jensen & Mecking(1976)认为当融资活动被视为契约安排时,对于股权契约,由于存在委托(股东)――代理(经理人)关系,代理人的目标函数并不总是和委托人相一致,而产生代理成本。
代理人利用委托人的授权为增加自己的收益而损害和侵占委托人的利益时,就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对于解决经营者的这种道德风险,转换融资方式,企业投资所需的部分资金通过负债的方式来筹集被认为是比较有效的方法。经营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主要源于管理者持股比例过低,只要提高管理者的持股比例就能有效地抑制其道德风险。因此,在管理者的持股比率不变的情况下,在企业的融资结构中,增加负债的利用额,使管理者的持股比率相对上升,就能有效地防止经营者的道德风险,缓解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另一方面,由于负债的利息采用固定支付的方式,负债的利用有利于削减企业的闲余现金收益流量。在Jensen & Mecking的分析框架中,债务是通过提高经理的股权比例来降低股权的代理成本的。因此,对管理者几乎或根本不拥有股权的大型现代公司解释力不足。Grossman & Hart(1982)弥补了这个缺陷,在他们的研究中假定经营层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为零或接近于零,这时债务可视为一种担保机制,从而降低代理成本。当企业利用负债融资时,如果企业经营不善,经营状况恶化、债权人有权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这时,企业经营管理者将承担因企业破产而带来的企业控制权的丧失。因此债务融资可以被当作一种缓和股东和经理冲突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