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小企业融资管理的政策风险包括哪些风险
国家经济政策所导致的融资风险
一般而言,由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极不稳定,一国经济金融政策的变化,都有可能对它的生产经营、市场环境和融资形势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中小企业不能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变化做出敏锐的反应和及时调整,将会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一定的风险,进而影响到中小企业的发展。如国家的产业政策限制的行业,其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风险都较大,如果企业经营得不到正常的资金供给,企业就难以为继。
又如,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市场上资金的供应减少,受此影响,中小企业通过市场来筹集资金的风险增大。要么筹集不到资金,要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数量减少,直接影响了企业资金链连续性,并进一步增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
2. 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外部因素限制
一.中小企业面临的外部因素限制:
①政策支持方面
经济转轨时期,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体系尚未完善,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仍旧存在很多问题。
②法律法规方面
有关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滞后,现存法律执行力较差,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文件,大多集中在宏观调整的指导方面,缺乏具体可行的相关规定,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在寻找融资时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③资本市场不发达
④抵押、担保体系不完善
⑤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
二.中小企业面临的内部因素限制:
所谓内部融资环境,即指制约中小型企业成功获得融资的自身因素。
①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缺乏高素质人才
管理上,多数中小企业职责不明确,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由于组织体制的僵化,导致企业活力不足,在缺乏企业凝聚力、激励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便很难留住有益于其发展的优秀人才。
②财务会计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
财务机构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完善、随意制定财务报表、透明度低、真实性较差,这些均是中小企业内部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由于财产管理意识不足,会计制度不健全,投资人对中小企业的尽职调查难度便会加大。
③经营规模小,风险高
由于经营规模较小,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相对来说就比较大,而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却较差。中小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便惯于追求那些高利润高风险的投资项目,而这对于多数投资人来说,都是不敢轻易去碰的高风险区。
④成长性较差,市场竞争力弱
基础薄弱,产业层次较低,使得中小企业的成长速度变缓,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的地位。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在所有者权益利率、资本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方面的指标数均远低于大型企业,因此便很难吸引到投资人或投资机构。
⑤信用等级较低,信用制度建设滞后
由于不重视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缺乏完整的信用跟踪,在承担巨大信用损失的同时,中小企业所处的信用环境也在随之不断恶化。
3. 中小企业融资,如何降低法律风险
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因为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风险投资缺乏,以致融资往往十分困难,即使融资成功,企业往往承担了很大的法律风险。但是通过系统把控,这些法律风险是可以降低和控制的。
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的法律法规
中国应该与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一样,将中小企业视为统一整体,在国家已经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要根据该法和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
要依法规范中小企业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职责、资金来源、运作方式等,通过立法允许中小企业成立互助合作的金融机构,使中小企业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保障。
(二)中小企业降低融资风险的对策
1、提高法律意识
要着力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融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在进行大额的融资活动前,应当咨询熟悉法律或者财税的人员,获取专业意见。
2、要求反担保
应当避免为取得贷款,在银行的压力下作出有可能损害企业根本利益的行为,如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在不得不为第三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应要求第三方提供反担保,以尽量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
3、尤其需要防范刑事风险
不能贪图小利而使企业暴露在重大的刑事法律风险之下。譬如为获取更低的贴现利率导致被诈骗、虚构买卖合同骗取承兑汇票等。
4、制定完备的风险防控方案
(1)建立健全的企业规章制度;
(2)对融资所需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效的监督制衡;
(3)制定好危机处理预案;
(4)刑事法律风险发生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聘请专业法律人士提供专业支持。
综上,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可以通过企业的努力被控制和降低,加之,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日益完善,必能降低其危害,促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恩美路演
4.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融资[1] 是指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推出的定制化融资解决方案,由现有企业筹集资金并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无论项目建成之前或之后,都不出现新的独立法人。贷款和其他债务资金实际上是用于项目投资,但是债务方是公司而不是项目,整个公司的现金流量和资产都可用于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债权人对债务有完全的追索权,即使项目失败也必须由公司还贷,因而贷款的风险程度相对较低。
5. 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困难的现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融资途径不畅通
从内源融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二是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没有税负优势。三是折旧费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外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和私募融资等三种渠道,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方面并不畅通。
(二)融资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1)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严重依赖内源融资,外源融资比重小。单一的融资结构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并且在外源性融资中,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借款;(2)在以银行借款为主渠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若以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申请长期贷款,则常常被银行拒之门外。
(三)融资成本较高
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费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方面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借款更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正规融资渠道的狭窄和阻塞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从民间高利借贷。所有这些都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别来自于企业本身、银行与政府三个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低,这是其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率高、贷款偿还违约率高。中小企业一般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创立,大多实行家族式管理,产权结构不明晰,企业经营效率不高,开拓新的市场难,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场风险,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造成了其履约能力的下降。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
同时,中小企业对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嗅觉不灵敏,主动出击意识不强,而且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对金融市场和融资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树立和宣传自身金融形象,从而束缚自身开拓融资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银企信息不对称
1.缺乏市场化的利率调节机制,损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于市场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国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就比对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高出1~1.5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中国中央银行目前对利率和收费的规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动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机制不利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限制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收费会挫伤金融机构调查和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2.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我国从1999年才开始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工作试点,存在着担保机构不多,担保资金不充足,担保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而且,许多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中小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才能成为会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增加了担保的难度。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银行则在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问题上又比较谨慎。同时,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十分严格,目前国内银行一般偏好于房地产等不动产的抵押。而中小企业大多受经营规模所限,固定资产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许多中小企业为实现融资目的,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不仅会产生有损银行与投资者利益的道德风险,亦会进一步损毁企业自身的社会公信度。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同时,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深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这使处于成长期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上,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中小企业也很难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没有。
我国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保护和支持。但是该法在内容上相当原则,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制度,最终导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很多都没有落到实处。
6. 中小企业融资有什么风险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形成有一些普遍共识,例如: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决策水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生命周期较短,企业自身不当行为多,导致信用水平也较低;国内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的设计还不够,执行困难,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产品和服务体系不够健全;金融机构面对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各自问题,为规避风险做出提高门槛和利率的逆向选择。
实际上,中小企业并不是没有融资渠道,仅仅与壹顾问广西服务中心合作的就有上百家机构上千种产品。关键问题是,一方面企业不懂选择适合的融资渠道,不懂如何建立、维护企业自身融资资源,甚至不懂合理运用资金、维护信用;另一方面资金方相对强势,只提供融资结果,不提供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没有融资方面专业人才,金融机构又不负责辅导企业融资,痛点如何解决?
其实,我们壹顾问的思路就是:从社会专业分工的角度,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这样问题就简单多了。企业如何选择匹配融资渠道、如何做好融资规划、如何维护企业信用、如何利用和创建企业融资资源、甚至如何合理使用资金……这些都需要专业的咨询辅导顾问服务。然而,企业通常接触的专业顾问服务有法律顾问、管理咨询顾问、财务顾问等,却唯独没有标准规范的企业融资顾问服务,也就是说,企业融资方面的专业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