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2. 传统投融资模式有哪些
传统投融资模式有;;由于我国政策法规的限制,城市基础设施的可供选择的投融资基本模式有两种:传统政府投融资模式和市场投融资模式。 (一)政府投融资模式
政府投融资,是指政府以实现调控经济活动为目标,依据政府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是政府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投融资主体是指经政府授权,为施行政府特定的建设项目,代表政府从事投融资活动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形式是按《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政府投融资主体以政府提供的信用为基础,以政策性融资方式为主,辅之以其他手段进行融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财政出资;二是政府债务融资。
政府投融资模式的核心在于: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三位一体”,全部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包揽,是单一的国有所有制经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体现。
政府投融资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能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快速筹措到资金,操作简便,融资速度快,可靠性大。缺点主要有:一是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受政府财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限制,融资能力不足;二是不利于企业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施行法人治理结构。
(二)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市场化投融资,是指企业以获取赢利为目的,依据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基础,以商业贷款、发行债券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非国有独资的公司制企业是市场化投融资的主体。
市场化投融资主体的融资又分为企业信用融资和项目融资。企业信用融资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进行的各种融资活动;项目融资是以合资成立的股份制项目公司为主体,在政府的支持下,以项目本身收益为基础进行的商业融资活动。主要融资渠道有:(1)私募发起人、发行股票等股权融资;(2)依托企业信用发行企业债券;(3)国内商业银行的商业性贷款;(4)项目融资,包括BOT、BOOT、BOO、PPP、PPT等;(5)留存收益(利润)等内源融资。
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的核心在于: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三分开,即存在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多方参与建设,多方参与运营,谁出资谁收益,是多元市场化的所有制经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市场化投融资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减轻对政府财政的依赖,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缺点主要有:(1)融资速度慢,融资量越大操作程序越复杂;(2)企业信用融资受企业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确定;项目融资往往都是针对大型建设项目,需要政府大量的政策支持才能保证有足够多的稳定现金流,形成相应的融资能力;(3)可靠性相对较差,操作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整个融资计划失败。
值得指出的是,鉴于两种投融资模式各自的缺点和不足,二者组合,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国际上又出现了将这种二者优势相结合的新型投融资模式--PPP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企业之间为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服务等达成的合作安排,这种安排通常是在风险共享、分担融资的情况下达到最合理的成本控制。PPP方式在全球公共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产品服务领域的运用日益广泛,采用PPP方式不仅是在投资结构上的突破,更重要的是这种与我国目前的融资方式相比,能带来其他的效益,如:引进新的专业技术、提高服务质量或水平、获得项目创新的机会、降低项目成本等。因此,目前各国政府都广泛采用结合本国国情的PPP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3. 传统投融资模式
传统投融资模式有;;由于我国政策法规的限制,城市基础设施的可供选择的投融资基本模式有两种:传统政府投融资模式和市场投融资模式。 (一)政府投融资模式
政府投融资,是指政府以实现调控经济活动为目标,依据政府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是政府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投融资主体是指经政府授权,为施行政府特定的建设项目,代表政府从事投融资活动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形式是按《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政府投融资主体以政府提供的信用为基础,以政策性融资方式为主,辅之以其他手段进行融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财政出资;二是政府债务融资。
政府投融资模式的核心在于: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三位一体”,全部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包揽,是单一的国有所有制经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体现。
政府投融资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能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快速筹措到资金,操作简便,融资速度快,可靠性大。缺点主要有:一是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受政府财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限制,融资能力不足;二是不利于企业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施行法人治理结构。
(二)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市场化投融资,是指企业以获取赢利为目的,依据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基础,以商业贷款、发行债券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非国有独资的公司制企业是市场化投融资的主体。
市场化投融资主体的融资又分为企业信用融资和项目融资。企业信用融资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进行的各种融资活动;项目融资是以合资成立的股份制项目公司为主体,在政府的支持下,以项目本身收益为基础进行的商业融资活动。主要融资渠道有:(1)私募发起人、发行股票等股权融资;(2)依托企业信用发行企业债券;(3)国内商业银行的商业性贷款;(4)项目融资,包括BOT、BOOT、BOO、PPP、PPT等;(5)留存收益(利润)等内源融资。
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的核心在于: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三分开,即存在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多方参与建设,多方参与运营,谁出资谁收益,是多元市场化的所有制经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市场化投融资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减轻对政府财政的依赖,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缺点主要有:(1)融资速度慢,融资量越大操作程序越复杂;(2)企业信用融资受企业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确定;项目融资往往都是针对大型建设项目,需要政府大量的政策支持才能保证有足够多的稳定现金流,形成相应的融资能力;(3)可靠性相对较差,操作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整个融资计划失败。
值得指出的是,鉴于两种投融资模式各自的缺点和不足,二者组合,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国际上又出现了将这种二者优势相结合的新型投融资模式--PPP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企业之间为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服务等达成的合作安排,这种安排通常是在风险共享、分担融资的情况下达到最合理的成本控制。PPP方式在全球公共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产品服务领域的运用日益广泛,采用PPP方式不仅是在投资结构上的突破,更重要的是这种与我国目前的融资方式相比,能带来其他的效益,如:引进新的专业技术、提高服务质量或水平、获得项目创新的机会、降低项目成本等。因此,目前各国政府都广泛采用结合本国国情的PPP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