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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期限错配比例

发布时间: 2021-06-04 20:32:33

❶ 直接租赁全部融资租赁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多少

直接助力全部文字,总部有名额不得超过值得敬重的20%。情况再说。

❷ 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中售后回租和直接租赁占多少比例,别着急,康业融资租赁公司告诉你!

康业融资租赁公司的售后租回部分单独计算,按出售价格和账面价值之差计入递延收益,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期间摊销计入损益。

❸ 融资租赁注册资本金规定

1000万美金

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5]第5号
第九条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❹ 融资租赁成本的计算

贷款的实际利率为(150*6%-30*2%)/150*(1-20%)=7%
融资租赁的实际利率为24*(P/A,i,8)=150解得: i介于5%到6%之间 <7%
选择融资租赁方式

❺ 我面试了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筹建中,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内资),请教高手给以介绍国内融资租赁现状。

资本金有点少。目前融资租赁公司都起步2-3年了。一般3年以上的公司资本金会达到10亿人民币以上。
所以一个不到1亿的刚启动的公司,很难有所作为。

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的资产超过500亿。

❻ 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结构指标

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7亿元。最后,财政税收方面,金融租赁公司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只要交纳5%的营业税;而内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需要交纳17%的增值税。同时,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享受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政策待遇,于每年年度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而作为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不能享有这一待遇。

❼ 关于融资租赁企业售后回租的问题,如果承租人的租赁物价值1600万,那么承租人最大能融到的资金大概有

2013年8月1日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37号文)生效前夕,突传(税总给地方税务征管部门的内部文件,纠正征管错误的内部文件,外界是很难见到)税总要求上海征管部门对售后回租(以下简称“回租”)本息分开,只开利息发票的行为进行纠正——租金全款开具发票。并追缴补齐以前的未开发票部分。
随后有些租赁公司接到要求补发票的电话通知(看来不是全部)。这种做法,立即让融资租赁业界75%左右从事“回租”的租赁企业陷入绝境。

按照增值税的规定: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财税〔2012〕86号《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再次强调了这个基本法则。因为该文并没有特别提及“融资租赁”,因此并没引起当地税务征管部门的警醒。仍同意租赁企业按售后回租本息分开方式,只开利息部分发票。

37号文第三十三条再次强调: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还是因为没有放在融资租赁相关条款上,同样没有引起当地征管部门注意,更没引起业界警醒,依然一如既往地从事“回租”业务。

在37号文生效前夕纠正税务征管部门的做法,让业界措手不及,有一种被“斩立决”的感觉,似乎没有任何招架的机会。

一、为什么一个文件能扼杀业界的一种交易模式?

“回租”在法律上是符合融资租赁法律规范的。但这种经营方式并没有增加税源和就业。完全违背税务部门给融资租赁行业“优惠政策”(笔者认为不是优惠政策,而是我们当时争取的合理纳税政策)的初衷。他们一直认为租赁公司在从事变相贷款业务,但又找不到法理依据。

这次营改增,税务部门也用类似方式,按增值税基本原理,设计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征收政策。其中,简单融资租赁业务(以下简称“直租”),有进项税抵扣,税负与原营业税差不多。“回租”因没有进项税抵扣,因此凡从事“回租”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不仅把所赚利差赔进去,甚至连本也被侵蚀:就是我们常说的“赔本赚吆喝”。

税务用这种方式,引导企业从事能增加税源和就业的“直租”业务上去。目的就是:要做增加税源业务,可以享受原来政策。若做非增加税源的“贷款业务”就要承担高额税负。

二、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1、政策警示不明

如同文前所述,税务出台的有关融资租赁政策都在没有融资租赁标记的文件里,要查找非常困难。因此没有引起业界警惕。

2011年某全国全国性租赁行业租赁,因营改增问题把税总在职和不在职的领导和专家学者请来,在会上答疑。当时主管领导就在会上表态:“回租”税务成本高,是否划算自己算。能接受就做!

这种口头警示因为无下文,大部分租赁公司都没有认识到危险的来临,仍在努力地做回租业务。

2、内心畏惧感

2007年,因许多银行进人融资租赁业,他们把与信贷及其相近的“回租”业务当主流业务做。虽然口头上说现做“回租”挣饭钱,待生存问题稳定后,再考虑转型“直租”业务。

但5年过去“饭钱”越赚越多,“直租”业务比例越来越少。租赁规模呈几何爆炸方式增长,租赁市场渗透率却依然在低位徘徊。这种不健康状态就是变相贷款似的租赁在作祟。它预示这中国融资租赁依然在幼稚阶段。要健康发展还有很长路要走。

因“回租”与贷款业务相近,技术含量远不如融资租赁要求的高,不能在短期内上手。因此对“直租”有一种畏惧感和怕担责任的心态。这些人若不做“回租”,就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因此对一切警告置若罔闻,如同透明,左耳进右耳出,眼不见为净。内心深处就是抵触、抵触在抵触。你有千变万化,我有我一定之规。强大的银行背景加法不责众。这世界谁怕谁?

3、从众的侥幸心态

以为租赁额越大,做的租赁公司约多,税务越不敢动,地方政府也得让几分。

4、地方保护心态

就算是把租赁当贷款做,没有其他新增税源。但融资租赁本身的税收也是不小一笔。因此愿意对租赁公司的要求进行妥协。租赁本金与利息分开的征管方式就是妥协的结果。

征管和被征管沆瀣一气,国家的税收存在巨大的损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终导致税总不得不发内部文件,让当地征管部门出面解决。

三、到底谁不懂融资租赁,谁不懂政策

因为租赁公司对营改增政策不满的呐喊得不到回应,或被批歪理,加上各地征管员素质良莠不齐,征管结果各有千秋。业界常有人说税务部门不懂租赁。

1、谁不懂租赁

“直租”是最简单的融资租赁交易模式,任何一种变形创新,都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回租”是简约版融资租赁。若只会做信贷模式的“回租”,不会做“直租”,还认为税务部门不懂融资租赁。谁真正不懂租赁已经一目了然。

凡是在叫喊“消灭‘回租’就是消灭全行业”,就是典型的不懂融资租赁。因为一旦失去贷款似的“回租”,他们连最基本的简单融资租赁都不会做,且最愿意说税务不懂租赁的就是这些人。

他们不了解历史,不了解我们当年呼吁政策时与税务官员建立的友情和对融资租赁的深刻了解。制定租赁税收政策的人要比高级租赁专家还懂。否则一定会让行业把税务给算计了。

2、谁不懂制定政策

还有一种说法是:要求租赁公司回租要全额开票,承租人享受二次进项税抵扣,会亏了国家。借口挽回本息分开,只开利息发票的做法。试想制定税务政策的人真的那么小儿科?连这点常识都不懂?非也!

税务部门在制定政策时,既要考虑国家利益,也要考虑税务的征管成本。要搞清承租人出售租赁物件是否已经享受抵扣,绝非易事。要用极高的征收成本和长时间的工作还不一定能搞清。如此下去何时给租赁公司退税?在退税环节,租赁公司最承受不起的是时间成本。

借助融资租赁的自身特点,在采购环节既不交营业税,也不交增值税,租赁公司得不到进项税发票的情况下,税负突然高涨600%以上!承租人获得的二次补偿好处完全由租赁公司以高税负的方式买单。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吃亏!反而业界有些公司把自己给卖了还给人点钱到现在还不知道。若早明白营改增后承租人享受二次抵扣红利是租赁公司承担高额增值税负给的,估计打死也不做“回租”

3、买的能有卖的精?

不要跟税务部门谈租赁的“硬”道理,不要自认为税务制定的政策有问题,我们比税务专家还行,还能挑出他们立法毛病。与政策专家谈制定政策失误,要先搞清谁是最终买单者,再谈是否属于失误!否则在他们看来就是税盲谈税。

反观税务制定政策部门,有许多税务博士、硕士,甚至还有参加04年的《融资租赁法》立法工作,是立法小组成员。别以为他们不懂,一切都在设计中。租赁企业找任何理由,做小动作,得到的就是现在这样一个结果:租金全额开增票,先征17%的销项税再说后面的事情,以前漏开的发票全部补齐。

四、“断桥”边的哀曲

协会是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若出现“断桥”现象是万万不行的。协会不仅要站在企业的角度,还要站在政府的角度看待这次融资租赁营改增。既要考虑企业利益,又要考虑国家利益。这样才能承担桥梁作用。

本次营改增是税制改革,是国策。不是行业政策呼吁。协会还像以前那样,找几个能说会写的人打个报告就可争取到某种符合行业利益的政策。实际上起不到什么作用。

税务立法与呼吁行业政策不同。若不是业界主动与他们联系,他们不会主动下来征求协会意见。当双方都不主动接触对方时,“断桥”现象是必然结果。此时隔空喊话唱“断桥”戏,再好听,也是哀曲。

建议协会调整一下与政府的沟通方式。这边抗着“回租”大旗,与那边营改增政策做生死搏斗(PK),用“回租”规模撼动国家税收政策,做“生死决”决的方式不可取,最后得到的就是“斩立决”的结果。

五、行业怎样应对“斩立决”

融资租赁进入中国32年要算上这次,应是第三次进入低点。要不想被“斩立决”开弓已没有回头箭。唯一的办法就是是能否从“死刑”改判“无期”。

要我做“辩护律师”我会说:

1、不能因一指令下,在人家不不白的情况下就宣判死刑。税务部门在这次营改增中,没有做预先的警告,到节点时突然就说:“你违法了”,该立即“枪毙”,连申辩的机会都不给,有点不太合适。

政府可以强制设立“王法”,但还应有“王道”。亲民和谐也是需要做的。税制改革处在革命性变革是,应该有辅导期、有适应期和缓冲期。否则大家以营业税的角度看增值税,确实对增值税特不能理解:怎么5%一下子增到17%?就算租金全额出具发票也是现在税总才搞清楚上海出现问题,且只是在上海,个别地区、个别地方传达这个精神。看来“斩立决”有可能展缓执行。

2、辅导期,政府没说清楚,不管是110号文还是37号文,有关融资租赁的营改增政策读起来非常困难。多是反推或猜测加上数据测算才能找到结果。看政策文件像看“达芬奇密码”似,不管是租赁公司还是征管员,能读懂的人还真不多。包括辅导员也在许多问题上也说不清。

3、适应期从2011年到现在按说也不短。但一个地区一个样的政策不仅让租赁公司无所适从,有许多当地征管部门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到现在,尽管许多人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逐渐认识和接受这个现实。但这是需要时间来适应。一下子强行征收真有造成行业系统性崩溃的猝死,对国家的金融体系危害更大。

4、因此建议,以8月1日为始点,租金都要全额开具发票。谁再做“回租”,再说不知道要承受高税负,就说不过去了。但对这天以前分开开票等问题,应该酌情逐步清理。要让其死,也得温水煮青蛙,不要太激烈引起社会动荡,要给人一个求生的机会。

5、税务征管部门没有及时做警示性培训,反而配合企业采取错误的措施,导致“回租”业务难以中断。出这样的错,不全是租赁公司的责任,不能全让租赁公司买单。就算让租赁企业通过高税负买单,在试点阶段,买单的金额也不是不可以商榷的。

另可以根据责任大小,做一些相应的减征。最起码不能让租赁公司因税收的征管混乱问题,完全承担亏本经营责任。要把住这个底线,剩下部分通过地方财政补贴保住租赁公司不亏本,略有盈余。对国家,对股东都要好交代。大家都承担点改革成本,才能让改革平稳过渡。通过这次的教训,就是最大的警示。今后租赁公司会更加相信税法,相信科学,相信征管。

否则全行业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与地方政府搞在一起,过去未开票的税款,还是补不上来。强制推行,强制征收,征管成本相当高。若逼急企业迁徙,恐怕连这点信贷模式的租赁的税源都会丢失。

不折腾租赁企业,不折腾地方征管。应该是改革的宗旨。那些把地方建成“全国融资租赁集散地”的地方政府,多担当点财政补贴责任。负责任地发布类似《豫财预[2013]
188号: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指导意见》虽说好处最终都落实在外地承租人身上(可享受二次进项税抵扣),虽然高税负是国税收取的,补贴要用地方财政。但这也是要当“全国集散地”必须要付出的成本。否则租赁公司出现困难你不管,谁还愿意在你这里注册,你哪里还有凝聚力去建立集散地?

六、租赁企业全额开票的顾虑

现在租赁企业最大的忧虑还不是补多少税问题,毕竟税额是有限的。关键时候什么时候退,能退多少?是否退到收益不抵税款?因退税延迟产生的资金成本是多少?由此造成亏损由谁补?

不是租赁企业对税务部门的不信任,税务部门只征不退的做法不仅过去有,营改增后还有。租赁企业真害怕了!17%的销项税如果不退,那要用多少利润才能补回来?就退税款,每拖欠1天,按照现在的租赁规模也是天文数字。

要求租赁企业开全票,必须要在退税上让他们清楚、放心!这是所有融资租赁人的心声。

七、规范租赁企业先要规范税务征管

现在已经到了税总该出台《融资租赁营改增征管指引》的时候。正人先正己,这样才有不给租赁公司钻空子的机会。否则这种乱象很难改变。协会也很难在这方面配合政府工作。

就算租赁企业专做“直租”,也不是全没有问题。如:进口设备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承租人交纳,按13号文却要由出租人抵扣这个问题怎样解决;非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地方政府平台融资租赁的问题、不动产融资租赁的问题是否在营改增范围内?若不在,是不是依然按照原来的16号文差额纳税的政策执行?车辆融资租赁因上牌问题租赁企业被迫采用回租的车辆原始发票抵扣问题怎样解决?等问题都需有个说法。

❽ 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有些问题搞不懂想请教高人解答,谢谢。

粗算年息:4109*12÷3÷40000=7.75% 计算保证金和手续费的话年息在8%左右。
我利用内部系统计算了租赁公司的内部收益率(IRR)在23.8%(算法不同可能不过会有一些差异)。
粗看算是比较高的融资成本了,我们公司的年利率在4.5%左右,IRR在14%以下。
不过我不清楚你们做的是什么资产,贵公司是什么样的体制,整体的风险系数如何,这些都会影响到对方的成本计算。而且对方为你承做的比例接近100%。
此方案每期租金是等额的,看起来对贵公司的现金流来说是比较平稳定的。但如果资产是比较风险正常的资产,那实质上资金成本已经超出了行业平均水平一个档位了,建议谈判。

❾ 请问融资租赁公司不同期限下不同币种的浮动汇率负债的比例分配是怎么样的百分之多少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二十八种模式
一、 国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分为四大类 2
第一类:债权融资模式 2
第二类:股权融资模式 2
第三类: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模式 2
第四类: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模式 2
二、 第一类——债权融资模式 3
(一) 第一种模式:国内银行贷款 3
(二) 第二种模式:国外银行贷款 3
(三) 第三种模式:发行债券融资 3
(四) 第四种模式:民间借贷融资 3
(五) 第五种模式:信用担保融资 4
(六) 第六种模式:金融租赁融资 4
三、 第二类——股权融资模式 4
(一)第七种模式:股权出让融资 4
(二)第八种模式:增资扩股融资 5
(三)第九种模式:产权交易融资 5
(四)第十种模式:杠杆收购融资 5
(五)第十一种模式:引进风险投资 5
(六)第十二种模式:投资银行投资 6
(七)第十三种模式:国内上市融资 6
(八)第十四种模式:境外上市融资 7
(九)第十五种模式:买壳上市融资 7
四、第三类——内部融资与贸易融资模式 8
(一)第十六种模式:留存结余融资 8
(二)第十七种模式:资产管理融资 8
(三) 第十八种模式:票据贴现融资 8
(四)第十九种模式:资产典当融资 9
(五) 第二十种模式:商业信用融资 9
(六)第二十一种模式:国际贸易融资 9
(七) 第二十二种模式:补偿贸易融资 9
五、 第四类——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模式 10
(一) 第二十三种模式:项目包装融资 10
(二) 第二十四种模式:高新技术融资 10
(三) 第二十五种模式:BOT项目融资 10
(四)第二十六种模式:IFC国际投资 10
(五)第二十七种模式:专项资金投资 11
(六)第二十八种模式:产业政策投资 11
六、 结束语 11
1、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运用 11
2、 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组合运用 11
3、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运用 11

一、国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债权融资模式
第一种模式:国内银行贷款
第二种模式:国外银行贷款
第三种模式:发行债券融资
第四种模式:民间借贷融资
第五种模式:信用担保融资
第六种模式:金融租赁融资
第二类:股权融资模式
第七种模式:股权出让融资
第八种模式:增资扩股融资
第九种模式:产权交易融资
第十种模式:杠杆收购融资
第十一种模式:风险投资融资
第十二种模式:投资银行融资
第十三种模式:国内上市融资
第十四种模式:境外上市融资
第十五种模式:买壳上市融资
第三类: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模式
第十六种模式:留存盈余融资
第十七种模式:资产管理融资
第十八种模式:票据贴现融资
第十九种模式:资产典当融资
第二十种模式:商业信用融资
第二十一种模式:国际贸易融资
第二十二种模式:补偿贸易融资
第四类: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模式
第二十三种模式:项目包装融资
第二十四种模式:高新技术融资
第二十五种模式:BOT项目融资
第二十六种模式:I FC国际融资
第二十七种模式:专项资金融资
第二十八种模式:产业政策融资
二、第一类——债权融资模式
(一)第一种模式:国内银行贷款
1、定义:国内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将一定额度的资金及以一定的利率贷放给资金需求者,并约定期限付利还本的一种经济行为。
2、特点
1)手续较为简单
2)融资速度较快
3)融资成本较底
4)贷款利息进入企业成本
5)按期付利、到期还本
(二)第二种模式:国外银行贷款
1、定义:国外银行贷款,是指为进行某一项目筹集资金,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特点
1)国外商业银行是非限制性贷款
不限贷款用途 不限贷款金额 不限贷款币种
2)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较高
按国际金融市场平均利率计算
硬通货币利率低
软通货币利率高
3)国外商业银行贷款看重贷款人的信誉
(三)第三种模式:发行债券融资
1、定义:发行债券融资
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是企业按照法定的程序,直接向社会发行债券融资的一种融资模式。
2、种类及特点
1)短期企业债券(期限1年以内)
2)中期企业债券(期限1至5年)
3)长期企业债券(期限5年以上)
4)企业债券具有流通性、收益性、偿还性、安全性的特点
(四)第四种模式:民间借贷融资
1、定义:民间借贷融资是不通过金融机构而私下进行的资金借贷活动,是一种原始的直接信贷形式。
2、民间借贷模式创新—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是由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作为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
3、个人委托银行贷款的规定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商业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都可以开办委托贷款业务。
200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民生银行正式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五)第五种模式:信用担保融资
1、定义:信用担保融资是介于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以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融资模式。
2、特点
1)使原借、贷两者关系变为借、贷、保三者关系
2)信用担保分散银行贷款风险
3)信用担保分解企业融资困难
4)信用担保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
5)成功的信用担保将实现企业、银行、担保机构“三赢”
(六)第六种模式:金融租赁融资
1、定义:金融租赁融资是以商品形式表现借贷资本运动的一种融资模式。
2、特点
1)由承租人指定承租物件,使用、维修、保养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
2)金融租赁以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融资金额的时间计算租金。
3)租赁物件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到合同结束时,根据合同协定可以转移给承租人。
4)金融租赁最少需要承租方、出租方、供物方三方当事人。
三、第二类——股权融资模式

(一)第七种模式:股权出让融资
1、定义:股权出让融资是企业出让企业的部分股权,以融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2、股权出让的对象
1)股权出让大型企业
2)股权出让境外商企
3)股权出让产业基金
4)股权出让风险投资
5)股权出让个人投资
(二)第八种模式:增资扩股融资
1、定义:是企业根据发展的需要,扩大股本融资的一种模式。
2、特点
1)通过扩大股本,直接融进资金
2)通过扩大股本,把企业加快做大
3)根据经营收益状况,向投资者支付回报
(三)第九种模式:产权交易融资
1、定义:产权交易融资是指企业的资产以商品的形式作价交易的一种融资
模式。
2、种类
1)按产权的归属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府产权、 法人产权、私有产权
2)按产权历史发展的形态不同可分为:物权、债权、股权
3)按产权客体形态的不同可分为: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4)按产权运动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5)按产权具体实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四)第十种模式:杠杆收购融资
1、定义:杠杆收购融资是指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作为抵押筹资,来
增加收购企业的财务杠杆的力度,去进行收购兼并的一种融资模式。
2、种类
1)资本规模相当的两个企业之间
2)大企业收购小企业
3)小企业收购大企业
4)个人资本收购法人企业(包括M B O)
(五)第十一种模式:引进风险投资
1、定义:风险投资是一种投资于高科技、高增长、高风险企业的权益资本
投资。
2、特点
1)高风险
2)高回报
3)专业性
4)组合性
5)权益性
6)中长期
(六)第十二种模式:投资银行投资
1、定义:投资银行投资是指投资银行将符合法规可动用的资金以股本及其它形式投入于企业的投资。
2、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是主营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现实中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都是投资银行机构。
1、特点
1)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机构
2)投资银行除了自身的可用资金还有多种融资渠道
3)投资银行投资原则上参股不控股
4)知名投资银行投资的企业,实际上已为进入资本市场奠定了基础
(七)第十三种模式:国内上市融资
1、定义:国内上市融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公司法》及《证券法》要求的条件,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发行股票的一种融资模式。
2、企业在国内上交所主板上市融资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 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企业在国内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的条件
1)目前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实行“两个不变”,即: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
2)目前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实行“四个独立”,即: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4、企业国内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1)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2)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3)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4)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八)第十四种模式:境外上市融资
1、定义:境外上市融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境外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一种融资模式。
2、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
1)1999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2)1999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
3)2005年10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内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是我国对外招商引资的新发展
3、目前实际可选择的境外资本市场
1)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市场
2)新加坡交易所股票市场
3)美国纽约交易所和NASDAQ股票市场
4)英国伦敦交易所股票市场
5)德国法兰克福交易所股票市场其中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市场为
国内中小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的首选股票市场。
(九)第十五种模式:买壳上市融资
1、定义:买壳上市融资是非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收购控股上市公司来取得合法的上市地位,然后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进行发行配股的一种融资模式。
2、壳公司的特点
1)经营业绩差
2)行业前景不佳
3)产品市场萎缩
4)股价长期低迷
5)企业债务过重
6)自身无回天之力
四、第三类——内部融资与贸易融资模式
(一)第十六种模式:留存结余融资
1、定义:留存结余融资是指企业收益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其所有权属于股东的未分派利润,又投入于本企业的一种内部融资模式。
2、特点
1)手续简便
2)财务成本低
3)增强企业凝聚力
4)企业没有债务及股权分散的风险
(二)第十七种模式:资产管理融资
1、定义:资产管理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对资产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节省企业在资产上的资金占用,增强资金流转率的一种变相融资模式。
2、应收帐款抵押贷款
通过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取得贷款。
应收帐款抵押贷款的特点是:卖贷方将应收帐款抵押给金融机构,而取得抵
押贷款。但应收帐款仍由卖贷方去负责追索。
3、存货质押担保贷款
存货担保融资是通过仓储物品进行质押贷款。
存货担保的特点是:企业的存货必须市场相对畅销、不易腐坏、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等,以其作为融资的担保品。
(三)第十八种模式:票据贴现融资
1、定义: 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票据持有人的一项银行业务。
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银行作为汇票的承兑人,在票面上办过承兑手续,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持有人,在需要资金时,可申请提前兑现。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1)购货人作为汇票的承兑人 在票面上办过承兑手续,承诺到期向销货人付款的汇票。
2)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如果承兑企业的资信好,商业承兑汇票持有人在需要资金时,可持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的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
(四)第十九种模式:资产典当融资
1、定义:资产典当融资是指资产所有者,将其资产抵押给典当行而取得当金,然后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融资行为。
我国2001年8月正式实施《典当行管理办法》。
2、特点
1)当物、当期、当费灵活
2)典当手续简便快捷
3)典当融资限制条件较少
(五)第二十种模式:商业信用融资
1、定义:商业信用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交易双方通过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形成的一种商业信用筹措资金的形式。
2、特点:
1)最原始的商品交易资金周转的信用方式
2)商业信用能为交易双方提供方便
3)商业信用可以巩固经济合同、加强经济责任
4)商业信用融资的关键是交易双方都要诚守信用
(六)第二十一种模式:国际贸易融资
1、定义: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各国政府为支持本国企业进行进口贸易而由政府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进出口商之间提供资金。主要形式有国际贸易短期筹资和国际贸易中长期融资。
2、国际贸易短期筹资
进出口商在商品交易过程中,需要短期融通资金,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的有效实现,这些短期资金可以从各国的对外贸易银行或其它途径得到解决。
3、国际贸易中长期筹资
国际贸易中长期筹资即指出口信贷,它是以出口国政府的金融支持为后盾,通过银行对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低于市场利率并提供信贷担保的一种筹资方式。
(七)第二十二种模式:补偿贸易融资
1、定义:补偿贸易融资是指国外向国内公司提供机器设备、技术、培训人员等相关服务等作为投资,待该项目生产经营后,国内公司以该项目的产品或以商定的方法予以偿还的一种融资模式。
2、特点
1)补偿贸易是投资与贸易相结合的活动;
2)补偿贸易是商品贸易、技术贸易和国际信托相结合的活动;
3)买方所购进设备款和利息不以现汇偿还,而以其所购进设备生产的产品偿还。
五、第四类——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模式
(一)第二十三种模式:项目包装融资
1、定义:项目包装融资是指对要融资的项目,根据市场运行规律,经过周密的构思和策划进行包装和运作的一种融资模式。
2、特点
1)项目包装的创意性
2)项目包装的独特性
3)项目包装的包装性
4)项目包装的科学性
5)项目包装的可行性
(二)第二十四种模式:高新技术融资
1、定义:高新技术融资是指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的的一种融资模式。
2、来源:
1)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2)国内民间资本
3)国际机构资本
(三)第二十五种模式:BOT项目融资
1、定义:BOT项目融资是指经政府特许具有相关资格的中小企业一种特许项
目的融资模式。
2、含义
BOT是英文的缩写,其含义是:投资建设 经营管理 到期移交
3、特点
1)政府主导与参与
2)按市场机制运作
3)由BOT项目公司具体执行
4)BOT项目主要是市政、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环保等资本与技术密集的大型项目
(四)第二十六种模式:IFC国际投资
1、定义:IFC是国际金融公司的简称(英文缩写) IFC是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它即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又是独立的国际金融机构。 IFC 投资的重点是发展中国家中小型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2、特点
1)主要向发展中国家私人控股中小企业贷款
2)贷款额度在200—400万美元之间,最高不超过3000万美元
3)贷款期限7—15年
4)贷款利息不统一,视投资对象的风险和预期收益而定
5)IFC经常采取贷款投资与股本投资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五)第二十七种模式:专项资金投资
1、定义:专项资金投资是指国家专门投资于中小企业专项用途的资金。
2、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省市政府陆续出台专项资金政策
1)国家财政部、原国家经贸部颁发《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各省市相继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六)第二十八种模式:产业政策投资
1、定义:产业政策投资是指政府为了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而提供的政策性支持投资。
2、种类
1)财政补贴
2)贴息贷款
3)优惠贷款
4)税收优惠
5)政府采购
六、结束语
1、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运用
1)不同产业、不同阶段的中小企业“量体裁衣” 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
2)传统产业、高科技产业、重工业、 轻工业、服务业。
3)创办阶段、发展阶段、扩张阶段、成熟阶段、飞跃 阶段。
2、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组合运用
1)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同时选择几种融资模式组合使用
2)银行贷款 + 补偿贸易
3)高新技术 + 增资扩股 + 金融租赁
4)留存结余 + 风险投资 + 上市融资
3、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运用
1)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的灵活运用
2)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的创新运用
3)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的创造运用

具体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咨询相关你员哦!采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