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内资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投资主体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没有特别限制,直接参照公司法执行。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3、金融租赁公司
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
3)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二、设立条件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1)内资融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最低17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营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1)注册资本折合美元最低1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5)股权比例中外资比例不少于25%。股东必须是企业,该类股东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当前以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为准入前提,单纯的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暂停审批,除非是知名跨国企业;
6)外方股东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总额不小于500万美元,董事为外籍自然人,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近一年无股权变更记录。中方股东公司须至少1亿元以上的资产证明和注册资本认缴能力,以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为优;
7)必须充分说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经营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审批部门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商务部和税务总局。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商务部。
3、金融租赁公司
银监会。
四、经营范围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吸收存款或变相存款;
2)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贷款;
3)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4)同业拆借业务;
5)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同上
3、金融租赁公司
经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
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4)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5)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
6)同业拆借;
7)向金融机构借款;
8)境外借款;
9)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10)经济咨询。
经银监会批准,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开办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发行债券;
2)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3)资产证券化;
4)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5)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政策依据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上述依据以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3、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② 融资租赁公司纯内资与中外合资有什么区别呢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不可注册,除非有政府背景,因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初衷就是为了引进外资,融资租赁可设立:中外合资,纯外资两种形式,只是股东结构不一样,但经营上没有任何区别和影响。
1.中外合资、纯外资融资租赁的区别:除了股东架构不同。
2.国外业务多,或者主要业务都是国外,通道业务。以考虑纯外资融资租赁。
3.国内业务多,那么可以注册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
4.中外合资融资租赁还有一大优势就是:人民币入资比美元入资要简单方便的多,响应营改增政策合适。
注册条件: 1、外资企业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信证明、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时间1到1.5个月。 2、提供2-4名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人员,3:实际办公地址。建议在上海或天津自贸区注册,政策好,执照全国通用的。
③ 融资租赁目前的社会认可度高吗
企业数量和注册资金的狂热聚集,使得融资租赁行业成为了2012年最受瞩目的“蒙头赚大钱”的行业,融资租赁将成为未来金融发展的新的亮点,发展空间较大,因为不管是从融资租赁在GDP所占比重还是渗透率来看,我国现阶段和国际社会都有较大的差距,未来提升空间较大。融资租赁在各个国家GDP中占比不断波动,整体来看,发达国家占比都较高,金砖四国的占比在1%左右波动,但是中国的占比一直在1%以下,未来的发展潜力较高。
④ 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如何,未来有哪些发展方向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进入换挡期,经济增长动力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移,促进了制造业的升级换代。融资租赁作为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交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所带来机遇与挑战中逆势上扬,保持着较高增速。
2008年至今,随着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中国融资租赁业逐渐成熟,开始走向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至今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总数增长近8倍,达到8218家。
从国内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体现了较强的顺周期属性。在过去宏观经济高速增长阶段,我国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也随之迅速提升,由2007年的240亿元增长至 2017年的5.6万亿元。
尽管如此,我国当前的租赁市场发展程度距离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渗透率大约在15%-30%之间,对照国际先进租赁市场,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仍然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⑤ 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和纯外资内资的区别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不可注册,除非有政府背景,因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初衷就是为了引进外资,融资租赁可设立:中外合资,纯外资两种形式,只是股东结构不一样,但经营上没有任何区别和影响。
1.中外合资、纯外资融资租赁的区别:除了股东架构不同。
2.国外业务多,或者主要业务都是国外,通道业务。以考虑纯外资融资租赁。
3.国内业务多,那么可以注册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
4.中外合资融资租赁还有一大优势就是:人民币入资比美元入资要简单方便的多,响应营改增政策合适。
注册条件: 1、外资企业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信证明、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时间1到1.5个月。 2、提供2-4名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人员,3:实际办公地址。建议在上海或天津自贸区注册,政策好,执照全国通用的
⑥ 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和发达国家的有哪些业态区别
发达国家之间也有许多不一样的地方,比如美国和日本之间就在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上就不一样,造成了业态的不一样。仅宽泛的谈一下个人理解,很多地方没法面面俱到,有不当之处请轻拍:
1、融资渠道不同。国内大部分租赁公司目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即从银行贷款,购买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这种方式下租赁公司业务开展极大的依赖于银行,造成了资金来源少且成本高(基准往上,少数能够到基准或往下,也看承租人质量),同时也造成业务开展上的劣势(同样的业务很可能在成本上就输给银行);国外的租赁公司很多可以通过发债、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的形式,融资渠道多同时避免了间接融资的成本上升。国内租赁公司发债的还较少,大多是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证券化大家都想尝试,但首支证券化产品已在襁褓中待了很久了,不知夭折没;
2、业务形式不同。目前国内开展最多的还是融资性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相对于较少,大多见于飞机和船舶;风险管理基本以承租人信用以及担保条件为首要考虑,而对于租赁物仅作为次要考虑。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内租赁公司对于租赁物处置手段有限,即使承租人违约收回了租赁物也无法很好的处置,另一方面作为租赁公司主要资金来源的银行在评估给租赁公司的贷款时,也是以承租人信用以及担保条件为首要考虑的。这种情况下,租赁公司业务模式与银行无本质差异,租赁公司无法形成自身竞争力。但在国外有很多大型的厂商系租赁公司如卡特彼勒等,在承租人违约无法还款的情况下,能够将收回租赁物很好的进行处置,或变卖或翻新或出租给别的承租人,总体上能减少大部分损失,因此能够创造出不同的业务模式,也因此具有了更强的竞争力;
3、发展环境不同。在世界范围内看,租赁业发展都需要较为强有力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支持,如曾在飞机租赁中广泛使用的日税租赁结构,其优势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日本政府的税收优惠(主要和折旧方式有关),在日本政府停止优惠政策后就基本消失了。因此在很多国家对于租赁行业都有着相应的税收优惠或补偿措施。国内目前开展营改增,将融资租赁纳入其中,但是对于即征即退等与租赁公司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完善和贯彻,许多租赁公司税负增加,但是政府所承诺的退反却迟迟无法落实,造成租赁公司较大的负担。同时,国内尚未有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律法规出台,也对租赁公司在业务开展和风险防范上造成了一定影响;而国外发达国家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均有较为成熟的融资租赁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
⑦ 外资融资租赁和合资融资租赁的区别
我国的融资租赁主要有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金融租赁公司三种。这三种公司的注册的主要条件以及业务范围有些许区别,大家可以将三者放在一起参照对比一下
一、投资主体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没有特别限制,直接参照公司法执行。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3、金融租赁公司
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
3)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二、设立条件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1)内资融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最低17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营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1)注册资本折合美元最低1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5)股权比例中外资比例不少于25%。股东必须是企业,该类股东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当前以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为准入前提,单纯的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暂停审批,除非是知名跨国企业;
6)外方股东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总额不小于500万美元,董事为外籍自然人,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近一年无股权变更记录。中方股东公司须至少1亿元以上的资产证明和注册资本认缴能力,以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为优;
7)必须充分说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经营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审批部门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商务部和税务总局。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商务部。
3、金融租赁公司
银监会。
四、经营范围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吸收存款或变相存款;
2)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贷款;
3)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4)同业拆借业务;
5)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同上
3、金融租赁公司
经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
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4)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5)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
6)同业拆借;
7)向金融机构借款;
8)境外借款;
9)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10)经济咨询。
经银监会批准,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开办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发行债券;
2)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3)资产证券化;
4)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5)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政策依据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上述依据以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3、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