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应收账款和保理的区别是什么
应收账款和保理的区别有含义不同、功能和特点不同和转让对象不同。比如: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1、含义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
理论上讲,保理可以分为买断型保理(非回购型保理)和非买断型保理(回购型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2、功能和特点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
(1)及时回笼资金,避免企业因赊销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
(2)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3)为企业的赊销提供了便利。
应收账款保理:
(一)低成本融资,加快资金周转。
(二)增强销售能力。
(三)改善财务报表。
(四)融资功能。
3、转让对象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的第三方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等;
保理通常都是转让给商业银行。
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处理是什么
应收账款的出售不附有追索权,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所售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所出售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应收账款的出售附有追索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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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应收账款质押和国内保理业务有什么区别前者是一种担保方式后者是一种融资产品
应收账款质押和国内保理业务区别:
(1)保理:
(1)在国内银行常常被作为一种融资服务推广,但其本质实际上是资产买卖服务,银行是以预付款的方式,从债权人手中买到应收帐款债权,在此过程中赚取中间服务收入以及预付货款所带来的利息收入,
(2)在正常情况下,最终还款人是此应收帐款的直接债务人(买方),而非实际借款人(卖方)本身。
(2)应收帐款质押,则属于很单纯的以应收帐款债权为对象的质押融资业务。应收帐款质押:
(1)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
(2)就担保法第七十五条承认的可以用于质押的权利品种看,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所代表的也是一种债权。
国内保理是指:
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为国内贸易中以赊销的信用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
❸ 应收账款让售是应收账款保理吗
不是
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
应收账款让售后,若出现应收账款拖欠或客户无力清偿,则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信贷机构不能向企业追索,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担损失。
应收账款保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收款企业向银行出售了应收账款后,对支付方到期付款给该银行承担担保责任或回购该笔应收账款的责任。
如果客户拒绝付款,金融机构有权向企业追索,企业必须清偿全部借款。
无追索权保理,就相当于应收账款的让售,企业等于是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了金融机构以取得资金,售出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
❹ 简介应收帐款转让与应收帐款保理的异同点
应收帐款转让与应收帐款保理的异同点:
共同点都是转让给第三方,以获得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解决现金流量不足的问题。
区别:
1、含义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
理论上讲,保理可以分为买断型保理(非回购型保理)和非买断型保理(回购型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2、功能和特点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
(1)及时回笼资金,避免企业因赊销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
(2)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3)为企业的赊销提供了便利。
应收账款保理:
(一)低成本融资,加快资金周转。
(二)增强销售能力。
(三)改善财务报表。
(四)融资功能。
3、转让对象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的第三方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等;
保理通常都是转让给商业银行。
(4)应收账款融资就是保理融资吗扩展阅读:
应收账款转让申办条件
1、转让人应符合的条件:
a.原则上是银行信用评级为AB级以上的优质客户;
b.经营状况良好,产品市场稳定;
c.符合银行规定的免担保借款人资格;
d.应本行要求能如实提供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购货商名录及资信等情况;
e.转让人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2、受理的应收账款须符合的条件
a.转让人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
b.产生于合法真实的、无贸易纠纷的商品交易;
c.转让人与购货商已签定了销售合同,且已出具该销售合同项下的销售发票和发货证明;
d.应收账款原则上属于30天内新发生的。
❺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业务的区别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债权,首先,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而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
其次,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有权立刻直接收取保理费用并获得所购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报酬;
第三,如果设立质押担保,即使债权人不选择执行质押,其仍然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关于主债务的权利。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除了收取所购应收账款的报酬之外,不能对被融资方主张任何权利。
❻ 大量应收账款,有没有保理机构可以做融资
可以咨询一下pd普达通,我们的应收账款也很多,他们可以做单一买家的融资,也可以选择发票融资, 找pd操作融资,合作方案灵活。
❼ 教保理业务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操作上的区别
你好,我是银行保理部的从业人员,您的提问估计用面对面的回答比较容易清楚,现在尽量用字面来解答您的问题。
1、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应收账款并没有产生。应收账款是在卖方按照合同向买方供货或者提供劳务之后产生的,具体还是要看合同中双方的约定,比如说是卖方出货后还是买方入库后,或者是验货开立发票后等等。对于国内卖方保理来说,一般银行都会给卖方核定一个保理额度,然后要求卖方告知买方,某笔合同或者发票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了银行,银行是该笔应收账款的债权人,而具体操作各家银行不同,一般会要求客户在发票上加盖转让字句,或者去人民银行系统里 做应收账款登记等以保障银行的权益。卖方可以把开立好的发票(复印件)转让给银行,银行给予融资(一般有折扣的融资),融资期限会和赊账期匹配(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第一还款来源是买方对卖方的应付款,第二还款来源就是卖方自有资金了(无追索权的就没有这项)。
2、其实国内的法律和系统都不完善,暂时还没能像西方国家有专门的系统进行转让登机 ,且各个系统间都有钩稽关系,现在国内的应收账款登机系统仅有应收账款登记系统,所以各家银行要求不一,但一般质押或者转让时都会要求登记。从法律角度讲,人行登记系统里出现的账款转让信息没有公示的效力,既不能起到确认账款转让的法律效力,也不确认账款的权属,因为法律赋予该系统的效力仅限于为应收账款质押公示。例如登记为A 转让给B,无论是A 还是B 或者其他受让的第三人都不能依此登记主张自己是账款的所有人或是善意第三人。但这样的登记,就象公安机关发现的破案线索,虽然未必能够上证据效力,但能提示经手人员,这笔账款的权属可能有问题,需要核实。
3、保理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有追索权的保理第一还款来源是买方对卖方的应付款,第二还款来源就是卖方自有资金了,无追索权就只能追债务人了。而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
以上解答不知是否满意。
❽ 求教保理业务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操作上的区别
民银行有质押登记系统,到期的应收账款是不能做保理的
❾ 应收账款做保理融资,融资费用大概多少
我司有和普达通合作过,月出货量$50W,OA账期90天,融资总费用约$1W左右,不知道楼主能不能接受。
❿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与保理融资有什么不同
一、产品本质不同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基于以应收账款为担保物而提供的融资方式;保理是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基础的综合服务。一个是担保物,一个为转让。
二、提供服务不同
应收账款融资,银行只提供融资;而保理业务,银行则还提供存款、收款、坏账担保等服务。
三、法律依据不同
应收账款质押依据《担保法》相关规定;保理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约定。
四、收费不同
保理收取融资利息及手续费;应收账款质押近收取融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