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云鲸校园拿到融资了吗
目前应该还没有,不过听说快了。因为现在有很多用户了
② 校园贷是什么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2018年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部分校园出现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乱象”文章。
③ 什么是校园贷
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3)校园融资扩展阅读
非法校园贷潜滋暗长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借贷机构用较低的门槛诱骗学生上当;
二是大学生金融知识匮乏;
三是虚荣心所致。
就此而言,大学生在学习金融常识的同时,也需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需要学会自我管理、自我驾驭和自我克制。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是成长成才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如果不善于自我管理,就会最终迷失自我。
当非法校园贷被禁绝,也应增加合法借贷资源的供给。据报道,已有多家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小额信用贷款的业务。
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不妨在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方面做好文章,让真正有需求的大学生更便利地得到金融支持,有尊严也有能力进行贷款消费。
④ 胧爱校园从创立初期到现在,共经历过几轮融资
共经历2轮融资哦,正在积极准备第三轮。
⑤ 什么是校园贷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5)校园融资扩展阅读:
防范识别
经过整治,校园贷得到遏制,但出现回租贷、培训贷等诸多“新马甲”。
校园贷严重扰乱校园环境和市场环境,严重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教育部等部门2017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校园贷的高压严打,前不久沈阳公安就破获一起校园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此外,很多商业银行加大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为大学生提供规范、合法的金融服务,从而将不良网贷赶出校园。
⑥ 校园外卖资金需求情况与融资方案
校园外卖资金融资方案,你这是哎呀,50万那个字都下不来呀。
⑦ 校园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你好!要看形式以及是否真实发生借贷关系,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虽然简便,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或者企业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个人生活困难或者企业资金短缺的情况。因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有很多不便之处,所以很多人喜欢通过民间借贷缓解自身的资金问题。为了明确借贷关系,也为了预防和减少风险纠纷,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但是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如何保证合同的效力呢?
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做了如何规定: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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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国家关于校园贷款的法律责任,具体有什么规定
为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4月13号,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教育厅昨日下发文件要求省内各高校抓好落实。
《通知》明确,各高校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联合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此外,还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
⑨ “校园贷”等陷阱,有哪些正当融资途径
首先因为银行会感觉你还年轻,担心你会换不起贷款而逮捕贷款。你应该先为自己建立一定的诚信度,切记不可心急,稳住心,可以选择分次贷款,并及时还上,这样可以增加自己的诚信度。一步一步的贷款比较容易些。然后就是想好你贷款要做什么,形成一定的文字报告,能让银行感兴趣就行,这也需要一定的游说能力。做到这些就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