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融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企业融资法律法规有:《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1)企业融资逃避银行监管扩展阅读
融资的常见方式: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
Ⅱ 分析企业银行融资风险具体分析哪些方面 最好能详细说出几个大点 谢谢了
目测你的提问我理解为企业的融资风险,即债务人的融资风险。企业融资前顶多不具备融资资格,还有何融资风险可言呢?风险是针对收益而言的,从财务角度讲在企业融资后只需有足值的抵押资产或者稳定的现金流入覆盖每期债务本息支出就没什么偿债风险。若是以银行为债权人角度出发,那么银行所面临的主要是因债务人的违约造成自身的资产减值风险。针对这种情况,银行在信贷投放中会着重关注行业环境、企业的经营情况、内部治理情况及其财务表现。
Ⅲ 企业融资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以免陷入陷阱
总体原则:三思后行、量力而行,谨慎稳妥,准确评估自己是否需要融资,以及融资规模;消除融资越多越好的错误认识。
第一,融资后收益能否大于融资额;企业进行融资,首先应考虑融资后的投资收益。因为融资意味着要支付成本;融资成本既有资金的利息成本,还有可能支持昂贵的融资费用和不确定的风险成本。因此,只有确定利用筹集的资金所预期的总收益要大于融资的总成本时,才有必要考虑融资。
1、成本——为什么融资?融资总收益、总成本是多少?只有当总收益大于总成本时,才去融资。融资成本从小到大顺序为:财政拨款、商业信用、内部集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
2、规模——筹资过多,增大融资成本,加重负债,偿还负担,增加风险(经营与信用风险)。筹资不足,影响业务,缺乏产品实力,相对增加了成本。在融资规模上,要切记八个字:量力而行,综合决策。
3、时机——从企业内部看,要选准经营、开发与发展的关键时机,配合以适度、及时的资金到位。从企业外部看,要抓住银行等融资机构出台最新金融产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良好时机,全力跟进,“吃第一口梨”,走在同行的前边。
4、控制——融资中常会使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有所丧失,而引起利润分流,使企业利益受损。如:房产证抵押、专利技术公开、投资折股、上下游重要客户暴露、企业内部隐私被明晰等,都会影响企业稳定与发展。要在保证对企业相当控制力的前提下,既达到融资目的,又要有序让渡所有权。
5、市场——扩大规模、占有市场是企业融资的主要目的。要考虑资金用于哪个产品的扩产、增销上,将为企业带来多大的市场份额,带来多少整体利益。同时,还要考虑能否争取到其他资金,进入资金市场,运用多种资金和资源,两个市场统盘决策,达到互补效应。
6、风险
a、选择风险较小的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b、运用风险可控制的融资手段;c、当已知风险足够大时,要有更大的融资收益作为保证;d、对融资项目的风险性要有清醒、准确的认知。银行行长和投资家们认为,你对项目风险认知得越全面越深刻,说明你越有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把握好融资规模和融资节奏。创业公司的融资节奏。一般天使轮是百成级,A轮千万级,8轮以后是亿级,在这轮融资钱可“烧”到下轮就可以了,可按这样的节奏计划未来融资的节奏,如果一开始就融到很多钱,就意味着未来融资的空间不大了。
此外还要注意处理好一些融资的软环境:要清晰战略定位,明确企业经营方向,知道为什么融资;搞好资金管理,做到资金运用效益最大化;统一内部团队对融资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好企业长期发展计划,与投资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等等。
第三,处理好创造人团队所占股份。创业公司如果需股权众筹融资,创业团队应达成统一认识,预留出一定比例的股份,制定需融资的金额、需投资的人数、每个投资人最多可持有的股份,等等、通常,创业团队根据融资需要,拿出10-40左右的股份,由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一定比例的股份,享有一定的权利。
第四,选择适合的投资人。初创融资,并不是名气大的就好,也不是资金最多的最好,名气大的投资方不一定熟悉您的创业领域,资金较多的投资方也许不如另外一家能给您的资源支持更多。投资人找项目很辛苦,创业者找投资方同样是技术活儿。
Ⅳ 融资后 投资公司如何监管企业
最关键的就是财务部门了,如果设有董事会的话,还要派驻董事,保证公司的投资方向正确或是安全!然后半年或是一年,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Ⅳ 企业融资合法吗真正懂法律的高人解决问题
民间融资是为满足企业、居民家庭的生产生活需要或其他合法的特定目的的融资活动,它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
企业向民间融资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企业民间融资盘活了社会闲置资金,拓宽了居民投资渠道,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实现了企业规模扩张和效益的提高,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是补充正规金融的不足,缓解了银行业贷款压力。
三是促进中小金融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民间融资的活跃和发展必然与中小金融机构争夺信贷市场,加大其经营压力,因此会促进其改善服务,加大信贷营销力度,提高竞争力。
四是支持了生产、活跃了流通,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企业向民间融资也存在不利影响:
一是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全面落实。如一些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正规金融部门不贷或少贷。在利益驱动下,这些企业往往通过民间融资扩大生产经营,边缘化国家信贷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二是干扰金融秩序,影响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效果。
三是企业民间融资潜在风险。按规定,民间融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的4倍,但个别融资利率远超此限。依靠高成本融资支撑的企业必须有高利润回报才能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长此将难以为继。企业民间融资多采取信用无担保方式,还要背负较高利息成本,一旦经营不善,将导致企业无力按时还本付息。
企业向民间融资处在法律的边缘,可打擦边球。
李总理说了,法不禁则可为。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禁止的,明显是违法;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法是不禁的,则是合法的。同时有政策和法理可依。
“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提出促进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方针,为确立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提供了政策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可见,企业的民间融资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既不会一棒子“打死”不让开展,也不能任其无序去发展,只要操作上掌握好尺度则不会违法。
Ⅵ 银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对楼市出手,如何防止经营贷违规进楼市
最近一些公司和本人违反规定将运营主要用途借款看向房地产业行业难题突显,危害房产调控现行政策实际效果,占用适用中国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趋势的银行信贷资源。
我国银监会、住房和城乡住建部、中央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记者招待会表明,事后要将运营主要用途借款违反规定注入房地产业等有关难题作为各种查验的关键内容,依规严苛责任追究,提升两法衔接,将公司和本人违反规定侵吞运营主要用途借款的有关行政许可信息内容立即列入个人征信系统。
Ⅶ 开发商面临破产,印章被融资银行监管,网签备案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合同盖章怎么办
如果是开发商面临破产,应当被融资银行监管往前被安排放上,怎么办?我觉得这种情况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又法院出个证明就可以的
Ⅷ 企业大型项目为什么都愿意自己融资而不选择银行贷款
听那几点狗屁客观你会继续变的更傻。和你说个根本客观吧:就是假设你是企业自融后你一旦不还钱甚至跑路面临的惩罚远远低于向X行贷款的风险。这才是根本实质。你现在也许不理解,如果你是在社会上参与一些商业活动比如参与投资或经营之类后,而不是纯打工这些的,多年以后你必理解
Ⅸ 借贷公司打款给借贷人这个借款会经过银行监管部门吗
只要是往银卡里打钱,就得经过银行监管部门的,所以说借贷公司打款给借贷人这个借款是会经过银行监管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