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00年至2010年中国诈骗数额最大的女骗子
这个肯定问不出答案,因为很多新闻都不报,很多案件都是地域性的,外地的不知道。而且案子越大,团伙作案的概率就越大。
如果单独作案的话,我在电视上看见一个,比较有名的在北京一房三卖,诈骗金额1500多万元,案例因为被诈骗的人其中有一个是著名演员而上了电视。
我知道这不是最高的,但是这是我在电视上看见的最高的。
⑵ 我想了解一下 金融诈骗犯和诈骗犯的案例 案情经过
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李煦 高志海)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江与某银行北京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相互勾结,采取挂失和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等手段,大肆进行金融诈骗,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最终在京受到法律严惩。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朱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1000余万元发还银行;继续追缴其诈骗所得赃款。
北京市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与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另案处理)合谋后,并在戴授意、帮助下,采取存折挂失及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伪造转账支票的方法,先后分别于1998年3月,把马某存入该分理处2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转出归自己使用;于1998年9月,将马某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存入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的3000万元转入自己的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于1999年5月到6月间,将北京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存入分理处2亿元中的8400万元转出骗走。案发后,支行先后赔付马某4000万元,垫付电力有限责任公司7262万元。
朱江于1999年6月逃往美国,后于2001年2月26日回国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江与银行内部人员相勾结,大肆进行金融诈骗活动,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数额均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能够主动回国投案并协助追回部分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⑶ 金融诈骗案女性举报者占比近7成!为何受害群体呈年轻化
一:互联网金融诈骗案女性举报者占比近7成,受害群体呈年轻化的原因主要是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时代的变化。
以前的人们生活圈子很小,一般都是自己身边的人,大家彼此都认识,想要发生诈骗的难度相对较大。而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距离拉近了,我们可以与千里之外的人聊天。互联网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诈骗平台,金融诈骗案大多是受害者通过网络认识不法分子,然后被不法分子骗取钱财,而会使用互联网的人群一般比较年轻,所以才会呈年轻化趋势。
⑷ 曾汉林是什么人中国十大诈骗案中的曾汉林
曾汉林的简介:曾汉林,英文名Hany Zeng或Han Lin Hany Zeng,广东人,90年代爱国民营企业家,热心家乡建设,对国家充满热诚的爱国企业家。
原广东飞龙集团董事长,其下拥有成都联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编号: 001696)、广东亚洲日用化工厂、广东宝力机械修造有限公司、广东飞龙海运船务有限公司等数家成员公司。
属于90年代国内最大优质民营企业之一,集团市值当时高达10亿。
20世纪90年代,受益于中国的国企私营化政策,曾汉林白手起家成为企业家,号称西江四小龙之首。广东飞龙集团公司主要经营电器制造、化工产品、羽绒服制造、食品生产厂、餐饮、以及地产、93年在珠江增设经营高速客轮,在航运界,具有领导地位,是当时全国最大私营高速客轮公司。
⑸ 鞍山女的最大诈骗一个亿
涉嫌诈骗犯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⑹ 有一位23岁的女孩非法集资7个亿的事,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听别人说的,所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亿万富姐吴英被判死刑之后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王峰 法治周末记者廉颖婷 发自北京
从艰苦创业到亿万富姐,从本色神话到债务缠身,吴英的人生跌宕起伏。是什么,成就了吴英,又摧毁了吴英
2010年1月5日,吴永正冒着严寒来到了北京,同吴英的律师商讨上诉的事情。
3年来,29岁的大女儿吴英成了他生活的中心,吴英因为“集资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一审判决后,吴英不愿上诉。在律师劝说下,吴英在上诉期最后一天同意上诉。
艰苦创业的梦与幻
出身农民的吴永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4个女儿中,数吴英读书最好,小学几乎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1995年7月初中毕业后,吴英不想读书了。吴永正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里学美容。
吴英学了一年多,就跑到浙江省慈溪市,与人合伙开了家美容店。此时,吴英才15岁。在慈溪期间,年轻的吴英结识了许多人,包括以后借钱给她的俞亚素等一干宁波放贷者。
2001年,吴英与东阳本地人周红波订婚。两人在东阳市区十字街开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店。当时,吴英已经积累了不少客源。2002年6月,吴英和周红波登记结婚。
2003年8月,吴英又开了“贵族美容美体沙龙”,生意火爆。吴永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吴英的美容院很快成了东阳最火爆的美容院,美容院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为顾客注射羊胎素。
“当时吴英把收入目标定在每个月50万元。”吴永正说。
2005年3月,吴英从别人手中接过当地的喜来登俱乐部。这间KTV的设备、装饰陈旧,但吴英采取了异于常人的经营方法,对俱乐部分层装修。“1、2层装修的时候,3、4层照常营业,然后颠倒,等全部完工时,装修费都快收回来了。”吴永正说。
这样的经营方式,颇有些资本运作的味道,重新装修后,喜来登成为当时东阳条件最好的KTV之一。一个月后,吴英又在东阳开了千足堂理发休闲屋。此后,她还在义乌开了千足堂分店。
此时的吴英,已经是一个身价数千万元的年轻有为的创业者,她的梦想是成就一个商业帝国,但她自己都没想到,资本竟比她的梦想来的还要容易。
本色神话的盛与衰
浙江省金华市庞大的民间游资让吴英很快拥有了“好梦成真”的资本。
2006年2月,吴英在湖北省荆门市开设了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次月,吴英又在浙江省诸暨市,注册成立另一家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始介入民间借贷、铜期货等交易。
吴永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曾从电话里探听出女儿女婿在炒期货,“赚了亏了不知道,但一开始肯定是赚了”。
2006年4月,吴英的本色集团突然在东阳横空出世:本色商贸、本色洗业、本色广告、本色酒店、本色电脑网络、本色装饰材料、本色婚庆服务、本色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册,仅2006年8月14日,吴英就一口气注册了3家公司。
在这期间,吴英投入近1.6亿元购买房产,大部分是沿街商铺。
2006年10月底,因为杭州、上海几家媒体的连续报道,吴英及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本色集团高层甚至对外宣称,公司在购买物业和装修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亿元,但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全部是自有资金。
事实上,支撑起本色集团的,是难以计数的民间融资,此时本色集团的“资金链”已几近断裂。2006年12月底,东阳、义乌很多民间借贷人频频向吴英催债。
2007年1月24日,吴英在杭州举行了一个小型记者见面会。
无意中,吴英透露了一个“商业机密”,坊间盛传她掷资两亿元,购买了当地世贸城3层700间商铺是假的,那是别人在炒作,她只是出面“做做样子,带动一下”。她难却乡情,“勉强答应出席”。
吴英说,她没料到这条新闻上了当地报纸的头版头条。吴英认为这是“把大家骗进来,抬高房价”。
这件事,吴永正认为是吴英年轻气盛、意气用事、缺乏社会经验,并“不可避免得罪了一些人”。
2007年2月7日晚10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正在北京筹措资金的吴英被东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10日下午,本色集团亦被查封。3月16日,吴英被批准逮捕。
从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团的神话只存在了短短10个月。
亿万富姐的罪与罚
2009年4月16日,吴英等来了法院对自己的审判。当日,30多家媒体200名记者涌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此时出现在法庭上的吴英,远没有了此前亿万富姐的雍容和富态。
吴英还是表现出了属于这个年纪的“本色”。公诉人问她:“你是什么学历?”
吴英答:“中专。”
公诉人又问:“你有能力管好8家这么大的公司(指吴英的本色集团下属公司)?”
她立刻回答:“那你为什么说我没有能力?”
……
庭审慢慢揭开了吴英财富急剧增长的秘密。吴英几乎所有的资金都来自民间高利贷,已知的银行贷款,只有工商银行东阳支行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系公司前,吴英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的高息,从俞亚素等人处集资1400余万元。
2006年3月30日,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500万元。至2007年1月5日最后一笔200万元入账时,短短9个月时间,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4.7亿元。
吴英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等11人处集资人民币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等,实际集资人民币3.8亿元。
庭审中,辩护律师给吴英作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吴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该案属于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吴英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3个焦点,展开激烈交锋。
但在一审宣判时,辩护律师有关上述3个方面的辩护,未被法院采纳。
2009年12月18日,吴英等来了自己的一审判决:死刑。被告人席上的吴英格外平静。
一审判决后,吴永正来到北京,12月24日这一天,吴英说不想上诉了。12月25日,吴永正回到金华,让律师张雁峰劝说吴英上诉。
12月25日下午,张雁峰见到了吴英,吴英只是不停地以“没用”回复律师。最终,劝说之下,吴英带着两份律师起草好的上诉状走回了监室。
12月28日下午,上诉期结束的最后一刻,吴英在上诉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民间融资的是与非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吴英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民间对吴英是否罪该至死议论纷纷,尤其在网络上,同情吴英、认为其罪不当死的观点,占据一边倒的位置。而事实上,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合理,长期以来都是争议不断。
在民间资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加上民间资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间借贷一直盛行,尤其在温州、金华等地。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通常很难界定,罪与非罪,泾渭并不分明。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近200起,集资诈骗立案40多起。其中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集中爆发,涉案金额近百亿元。
唾手可得的资本,令吴英忘记了背后汹涌的风险,海量寻求利润的资本涌向借款人,也掩盖了其背后尚未明晰的违法底线。
借贷给吴英的林卫平,此前并未和吴英有过接触,只是大概了解到吴英的“一些项目搞得还可以”,于是,这个前几年找朋友借5万元钱都借不到的女孩子从林卫平那里借走了4.7亿元。
林卫平说,“我们一般不会去过多地过问钱到哪里去,或者它来自哪里”。
吴英在看守所中寄出的一张明信片上写着:“记得我开始懂事,我就知道自己的脾气很像老爸,那么的倔,那么的要强,还很执着,为了一个目标不惜牺牲一切。一直以来,我都相信自己是最行的,认为自己的脑子很好使,别人都跟不上。现在我感悟很多,做人、做事一定要顺势而为,当人生的方向坐标错误的时候,停止就是进步。”
两年时间,吴英已没有了亿万富姐横空出世时豪掷千金的桀骜,尽管对当时轻易得来的财富神话仍满含不甘,但此间的巨大落差,让这个农村女孩瞬即回归本色。
⑺ 股票最狠暴跌97%女老板涉嫌300亿诈骗是怎么回事
1996年,罗静在香港创办承兴国际集团,2015年底,通过收购港股上市公司奕达国际完成借壳上市,此后公司更名为承兴国际控股,上市之后多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在2019年7月11日,盘中一度跌至0.290港元,相较于2019年4月15日10.360港元的高点,股价暴跌97.2%,超过百亿港元的市值灰飞烟灭。而罗静、罗岚在骗取融资款过程中,向业务相对方行贿300余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2019年7月5日午间,罗静实际控制的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发布公告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拘留证》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静以及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分别于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
2019年7月8日晚,美股上市公司诺亚财富发布公告称,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公司的信贷基金为承兴国际控股相关第三方公司提供供应链融资,总金额为34亿元人民币,承兴国际控股实际控制人近期因涉嫌欺诈活动被中国警方刑事拘留。
同一天晚上,诺亚财富董事长汪静波在内部信中表示,该基金的投资标的主要是向承兴国际相关方,就其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供应链融资。
(7)全国最大的融资诈骗女的案扩展阅读
法院开庭审理合同诈骗案
8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近日,该院受理了被告人罗静、罗岚合同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告人石勉乾、刘晓琴、梁志斌、冯国锋、王珺、赵遵记、刘华、刘豪合同诈骗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罗静、罗岚作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伙同石勉乾等其他8名被告人以虚构应收账款为名骗取被害单位融资款共计人民币300余亿元,实际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余亿元。上海二中院表示,将择期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⑻ 关于女子涉嫌集资诈骗超12亿死刑未核准 改判无期事件的介绍
原标题:最高院未核准集资诈骗犯苏叶女死刑鄂尔多斯市中院重审改判其无期徒刑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3日电(记者汤计刘懿德)涉嫌集资诈骗12.29亿多元,实际集资诈骗5.53亿多元的苏叶女,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2013年的一审、二审中判处死刑,但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中认定苏叶女有自首情节,将案件发回重审;2017年1月3日上午10时,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苏叶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25日依法作出(2012)鄂刑二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判处苏叶女死刑,被告人苏叶女不服,上诉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于2013年10月17日依法作出(2013)内刑二终字第2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中认定苏叶女有自首情节,于2015年3月30日依法作出(2013)刑二复74503010号不予核准刑事裁定,将苏叶女案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重新审判。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又于2015年10月22日裁定,将苏叶女案发回鄂尔多斯市中院重新审判。鄂尔多斯市中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6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鄂尔多斯市中院重新审理查明,2006年被告人苏叶女开办俏姿美容院后,在没有资金保障的情况下,以投资煤矿为由,以月4-5分的利息为条件,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并将吸收回来的资金融资给了高俊亮。后因高俊亮无法返还本金及利息,造成苏叶女巨额资金亏空。苏叶女为了偿还前面借款人的本金及利息,虚构事实,以投资煤矿、酒店、开发别墅项目、资金周转等名义,以支付月4-5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
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苏叶女向集资参与人王莉琴、高翠娥、柴桂娥等327人非法集资人民币12.29亿多元,扣除退还本金及支付利息数额,实际骗取5.53亿多元。在集资过程中,苏叶女因害怕出事烧毁了2006年至2009年10月间的账目及借款条。
被告人苏叶女融到巨额集资后,部分用于成立公司、农家乐、养生馆、火锅城,部分用于投资养殖场、煤场,支付苏自来等人还本付息。同时,用巨额集资款为自己购买房产、车辆(大部分抵顶他人)。集资期间还购买各种首饰、手机靓号、福利彩票,参与赌博等。
2011年9月20日,苏叶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苏叶女非法集资的情况下,在苏叶女集资过程中,为苏叶女提供银行账户、存取集资款、收取和退还集资款、出具借条、虚假宣传、核对账目,累计帮助苏叶女吸收资金人民币12.29亿多元。其中任文祥从张雪飞、李云等10人处低利息非法吸收5679200元,高利息放给苏叶女,收取利息差价。2011年10月16日被告人任文祥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苏叶女及相关涉案房产22处,部分无手续未查封。扣押汽车三辆,现金140万元及部分黄金首饰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叶女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投资煤炭、开发酒店、别墅等事实,营造其实力雄厚的假象,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诈骗方法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苏叶女集资诈骗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集资诈骗的事实,构成自首。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苏叶女非法集资的情况下,为被告人苏叶女提供账号、存取集资款、核对账目、虚假宣传,帮助苏叶女非法集资,同时其从张雪飞等10人处非法吸收资金高息放给苏叶女,收取利息差价,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依法以被告人苏叶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任文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同时依法判处查封、扣押的涉案资产依法退赔各集资参与人。
⑼ 中国第一非法集资大案
从2003年到2006年7月,一个绰号“小姑娘”的美容院女老板杜益敏在丽水可谓“春风得意”,凭借给出的高额利息,数百上千人抢着“借钱”给她,几年下来非法集资高达7亿元。“小姑娘”一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杜益敏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