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融资需要什么条件
主要需要以下条件:
② 公司需要融资
请问贵公司什么行业?近几年的营业额达到多少增长?利润率?
③ 投资者反感公司融资说明什么
市场普遍认为,是源源不断的新股与上市公司的巨额融资令股市低迷。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融资持十分强烈的反感与抵制态度。媒体上也不时有暂停新股IPO与遏制上市公司融资的呼吁。 股票市场是投融资市场,新股IPO与老公司融资是股票市场最基本的功能。因此,上市公司在市场融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为什么投资者对此特别反感呢?对此,人们给出了一些理由:1、就单个公司而言,投资者担心融资使用效率低,以致公司股本扩大而相应的利润增长没有保障,结果会摊薄股票的含金量。2、就整体而言,过多公司的融资需求会形成“虹吸效应”,分流市场资金,令二级市场萎靡不振。上述说法有道理吗?是投资者反感融资的真正原因吗? 理论上,就单个公司而言,是否融资、怎么融资、融多少资等问题,上市公司在决定融资方案之前已经有过成熟考虑。公司抛出方案的过程,就是与投资者较量的过程。如果最终投资者认购不够以致融资失败,或者最终只得由承销商包销,都说明公司融资方案是存在问题的。但是,20多年来,融资失败的事例并不多见。即使搭上由承销商包销的部分,被投资者拒绝的融资案例也是屈指可数的。也就是说,整体上看,20多年来,A股市场上市公司在融资问题上还是比较谨慎的,融资行为是经济理性的,没有泛滥到无人问津的地步。 至于整体而言的融资潮的影响,上面给出的解释更不靠谱。表面上,融资多了,股民手中可以支配的资金会减少,以致他们想买股票而支付力不足。但是,这仅仅是资金平衡态在瞬间被打破的情景,不是市场资金流动的内在规律主导的结果,更不是常态。一方面,资金总是处在流动状态,供求平衡是暂时的,不平衡是经常性的。投资者的资金总是在“资金-股票、股票-资金”之间不停转换:卖出股票,持有资金;或者买进股票,支出资金。如果上市公司融资方案有吸引力,即使手里没有资金,投资者也会借钱以筹措所需资金。相反,如果融资方案缺乏魅力,即使有闲钱,投资者也不会认购。投资者对待IPO也是如此。因此,融资分流资金的说法并没有科学客观的微观基础。 那么,投资者反感融资的真实意图何在? 我们注意到,当处牛市,或者当二级市场畅旺的时候,投资者不会顾忌公司融资。无论配股,还是增发,筹码都会被一抢而空。投资者的反感情绪往往出现在市道不振的时候,尤其是在跌跌不休的熊市中。这种反差正好说明投资者在意的不是融资本身,而是不同时期的融资。不是融资回报等长期因素影响投资者的选择,而是短期风险决定投资者的取舍。其实,从长期回报角度看,A股的投资收益率不高:一方面,平时的股息率低;另一方面,股价增值幅度小。而熊市融资的平均价格较牛市低一大截。如果投资者在意长期回报和融资本身的经济效果,那么按平均回报水平计算,熊市中的融资回报率低过牛市回报率的可能性非常小。也就是说,如果真的计较融资得失的话,牛市中的抢筹行为同样是不理性的,而且往往比熊市中的拒绝与反感更不理性。 这就是说,整体而言,熊市中的大面积融资遭遇投资者反感与抵触,其微观基础不在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融资回报,而是其他别的东西。我们注意到,投资者的反感与抵触往往与对监管层的责难联系在一起。投资者普遍认为,当市场不好时,监管层应该体恤投资者,对融资持严格管控态度。所以说,投资者普遍反感融资,不过是熊市中的悲观情绪的宣泄,而不是基于融资效果的算计,更不是从长期回报角度做出的理性回应。 当然,这并不是替上市公司推卸责任。国内上市公司在回报投资者、重视投资者利益方面确实做得很不够。但是,在这方面,作为公司融资的对家,投资者本身行为的理性显得十分重要。试想一下,如果买家可以随便被糊弄,卖家就会偷工减料以提高利润率。相反,如果买家十分理智精明,卖家也会循规蹈矩。因此,有什么样的买家,就有什么样的市场。牛市中,投资者对融资如饥似渴;熊市下,投资者对融资一概排斥,这样没有分寸的行为所显示出的信号是紊乱的,丧失了指引,制约上市公司的正常功能。长期这样下去,最终损害的是投资者自己的利益。
④ 创业公司怎样融资需要注意什么
1. 股份:各方股份比例;预留多少给员工期权;期权股份池(即ESOP;通常暂不发放,也就暂时不存在)将来发放时稀释谁的股份,稀释多少。还有,创始人的股份在多长时间之后兑现。
2. 董事会:创始团队在董事会的席位、投资人有几个席位;投资人指派的董事对哪些事情有否决权。
3. 公司的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商标)是否已经(或书面承诺了)从个人或第三方转给公司(娃哈哈案就是因为宗庆后在这点上反悔,造成很大麻烦和诉讼)。
4. 交割时间:Term Sheet(或称条款清单)通常没有法律效力(除了保密和排他条款),只有签了合同,一手交钱,一手交股份,才算数。双方都靠谱的话,签了合同,交易就算完成了,交钱只是时间问题,在硅谷签字和入资通常在同一天发生。[补充:创业公司往往有需要尽快达成交割的重要考量,比如计划并购某个公司、需要立即雇一批人开发某个新产品,或者需要抢在某个标杆型公司(比如Facebook)上市之前完成融资。]
5. 创始人在内的员工是否都和公司签了所有重要协议: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所有权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根据中国法律,竞业限制仅限高层员工和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
6. 投资人的控制权:交易文件会规定哪些一些列事项需要由股东会和/或董事会来决定,而且往往写明优先股股东(某一位或者所有优先股股东中占多大比例)或他们提名的董事关于事项的否决权。这些否决权很多是行业常见的而且比较难通过谈判要求投资人放弃,但是有很多具体事项可以谈,最好让律师帮忙看。比如说,比较严格的否决权不仅要求公司的期权池大小和期权协议内容要股东会或董事会批,甚至还要在每次给员工授予期权时也要批准,这时只要创始人争取,投资人往往可以同意后者不需要再经过批准,以便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
7. 投资人是否要求特殊权利:投资人通常会要求优先购买权(如果公司增发新股,或者其他股东出售股份)和共同售卖权(如果创始人出售股份),这些都是标准的做法而且可以接受。但是也有投资人要求超额的优先购买权 -- 即在有新股可以买时,其可以购买的比例超出该投资人与其他投资人之间的比例,这个权利涉及的百分比如果过大,会导致在公司未来下一轮融资时,该投资人有进行领投的绝对权利,这会让其他潜在的下一轮投资人对公司失去兴趣。但是如果这个超额百分比不大,则不会有该负面效果,而只是显示该投资人对公司有信心,希望下一轮时能够增加持股比例。
⑤ 非上市公司上市时一定需要融资吗像京东,
上市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融资,如果没有融资需求,没必要上市,正常情况下,公司上市是因为通过线下渠道已经满足不了融资需求,所以才会去选择去二级市场融资。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中有四种上市原因:
第一种:一般途径已经满足不了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所以选择了登录二级资本市场寻求更大的融资。
第二种:由于接受了专业财务投资机构的投资,企业发展到了投资机构约定退出的年限,不得不上市以便让财务投资机构顺利退出。
第三种: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创始人团队,或者创始人不想再继续干了,或者想将部分股权变现,所以选择上市来实现退出或者套现的目的。
第四种:糊里糊涂上市,有部分民营企业家由于不了解资本市场,认为上市是一件很酷的事情,所以觉得自己的企业只有上市才显得自己的成就感,或者觉得企业只有上市了才是大公司,结果公司并不是那么需要融资,但却因为这样的糊涂虚荣心而选择了上市。这类上市公司往往会在上市以后就立马后悔,或者很快会因为上市后的条条框框而不堪重负,结果面临灭顶之灾。
从专业角度讲,如果没有融资需求,或者没有做好上市后必须接受的各种监管的准备,不建议这样的企业上市。只有前三种情况的企业上市才有重要意义。
⑥ 朋友公司要融资,融入的资金是归让出股份者独自占有吗
被告人汤潮因犯故意损毁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倒卖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而被淮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汤潮不服提起上诉;淮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汤潮流氓习气严重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汤潮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后执行死刑
⑦ 公司要求必须融资是不是违法的
强行融资肯定违法,不敢想象:公司没钱了要职工强行融资,打工的倒给钱公司,老总是要把职工当傻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