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ico到底是不是庞氏骗局
首次代币发行(ICO)正在迎来指数级增长,与此同时,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据财新报道,有关部门将对ICO采取行动,至于是否取缔还在研讨之中,央行、证监会均参与其中。这一行动的法律依据来自1998年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中宏评论:ICO,即首次代币发售,是用区块链技术来开发、维护、交换数字货币。它被称为风险投资革命,也因为没有实体支撑被看做庞氏骗局。
今年4月份以来,比特币价格逐步走高,从6000多元飙升至3万元人民币附近。主要“推手”是ICO,因为要参与ICO就得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来支付。在越来越多的人靠PPT融资,甚至连白皮书都没有就做“发财梦”的情况下,ICO纳入监管是肯定的。根据美国证监会的监管做法,ICO是定性为证券发行的。因此,如果中国借鉴的话,也应该由证监会来监管。但是,在中国数字货币又是由央行来监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证监会联手研究,最终由谁来监管尚未确定。不过,我们不应该将个别不利现象的出现归罪于ICO,甚至将它“妖魔化”,应该理性思考其中的本质,以包容的心态来看待这个新鲜的事物。目前ICO已成为区块链行业的重要融资机制,有力推动了区块链系统各层技术创新和发展。因此,我们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应更多地思考政策应如何与之并行。
『贰』 ICO与IPO有什么区别
你好,ipo专业的术语叫做: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后大家都可以直接从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购买他家的股票。
ICO相对来说,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两年才开始火起来的一个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解决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ICO是区块链技术最为大家所知的应用,通俗的叫法就是“发币”,目前国家已经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领衔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同时,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与IPO的区别
共同点
都有通过出售股份来筹措资金;
都有潜在投资者为了潜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险参与。
不同点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项目爱好者或不专业的投资者;
ICO不需要注册经营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资者自担风险。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叁』 风口上的ICO,和股权众筹有什么关系
随着新型投资模式ICO开始在创投圈和数字资产圈子中被热炒。2017上半年,国内乃至全球金融科技最火的概念已经非ICO莫属。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科技创业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代币”(ICO)共计融资130亿美元,较去年增长了6倍。在国内,截至7月19日, 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高达10.5万。
ICO火热的背后,是行业的疯狂。ICO成为区块链初创公司最炙手可热的融资方式。从投资者到创业者,ICO为他们一夜暴富的理想提供了新的想象空间。
股权众筹之后,疯狂的ICO。
ICO的诞生基于一定产业背景。区块链等数字产业近年来高速发展,区块链相关的初创企业雨后春笋般出现,企业良莠不齐,传统的VC等融资效率低且渠道受限。与此同时,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技术不断成熟,融资的需求和技术的完善为ICO的出现提供了可能。
除了区块链企业ICO轰轰烈烈,另一些毫不相干的企业ICO也在暗流涌动。知情人士向众筹家透露,一些互联网、游戏、共享经济甚至是实体企业也开始通过ICO进行融资。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错过了股权众筹,绝不可以再错过ICO”这样似曾相识的口号又一次在对ICO的鼓吹中响起,让人闻风丧胆,又撩动心弦。
风口这个词,除了吹起了想飞的创业者,更是为投资者描绘了暴富路线图。促成ICO火爆的,除了融资企业的嗷嗷待哺和技术的日臻完善之外,还有投资者的盲目追捧。
没有实体的支撑,完全是金钱之间的对赌。
『肆』 ICO 是一种怎样的融资方式为什么被称为区块链界的
ICO是一种以发行加密货币为特征的融资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所著《数字加密货币ICO及其监管研究》中认为,ICO是通过发行加密代币的方式进行融资。早期的 ICO 被解读为初始数字货币发行 (Initial Coin Offering),将 ICO 解读为 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 更为准确。所谓 “代币”,在现实中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替代货币的某种凭证。同时姚前认为,这种代币同时也可视为一种在区块链上发行和流通的加密股权 (Crypto-Equity)。
根据点量研究院发布的《从数字货币与区块链看ICO的起源与发展》,ICO(Initial Cryto-token Offering)指“ICO项目方通过发行加密数字货币筹集资金,资金用于项目方启动资金或用于项目由自由概念向现实转化。”
还有其他一些专家学者也对ICO进行了定义,但基本大同小异。概而言之,ICO是一种融资方式,但其发行的不是股票、债券或其他传统意义上的证券,而是加密货币。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说白了,ICO就是众筹项目。
『伍』 非法ICO融资兴起,会是下一个庞氏骗局么
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子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狡猾的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陆』 到底什么是ICO融资
简单地说,就是一种新的数字货币的首次发行募资。 解决网上有详细解答,你可以去看一下!
『柒』 ICO和IPO有什么不同
1、发行要素
IPO项目发行的是公司股份(share),发行的主体是公司法人,募集的是法定货币,如美元、人民币等,募集到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各类活动;而ICO项目发行的是“代币”(Coin),发行的主体是数字货币项目开发者,募集的资金是已有的数字货币。
2、发行进展速度
IPO项目往往需要很长时间,要经过一系列繁琐的程序,整个IPO流程走完可能需要6个月时间,这还不算前期规划阶段;而ICO项目则不需要走繁杂的程序,整个ICO在线上完成,投资者线上投资,项目发行人在线上融资,效率非常高,进展很快。
3、监管审核
IPO需要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发行,相关法律健全;而ICO不需要监管机构审核,因为ICO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成长速度太快,监管者跟不上其发展步伐,相关的法律也未能健全。

4、跨境融资
IPO项目的融资往往局限于一国或一地区,且受监管机构的监管;而ICO项目是线上融资,其技术基础是区块链技术,有着去中心化的特点,不受约束。
5、投资者收益
对投资者而言,投资ICO项目时,投资者以其持有的数字货币来购买“代币”,当“代币”成功上市交易后,其价格会大幅波动,投资者可高价抛售获利;当投资IPO项目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其股价通常也会大幅上涨,也可从差价中获利。
6、股权、决策权
IPO发行的股份不仅仅只是一种投资标的,它也代表着一定比例的股权,股权意味着决策权,持股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发言权、决策权;而ICO则是一种纯粹的投机产品,靠其价格波动获利,持有“代币”的投资者并不享有对该项目的决策权或影响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ICO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IPO
『捌』 非法ico融资兴起,会是下一个庞氏骗局么
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非法融资的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非法融资的定罪量刑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玖』 ICO和IPO到底有何异同
你好,ipo专业的术语叫做: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后大家都可以直接从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购买他家的股票。
ICO相对来说,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两年才开始火起来的一个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解决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ICO是区块链技术最为大家所知的应用,通俗的叫法就是“发币”,目前国家已经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领衔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同时,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与IPO的区别
共同点
都有通过出售股份来筹措资金;
都有潜在投资者为了潜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险参与。
不同点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项目爱好者或不专业的投资者;
ICO不需要注册经营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资者自担风险。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拾』 ICO究竟是革命还是骗局
ICO,全称为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募币”,这有点像证券发行中的IPO(首次公开募股)。不同的是,IPO是企业为了发展而向公众筹集资金,ICO是企业为了发展而向公众筹集虚拟货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绕开现有的一些法律规定,筹集资金更加方便。同时,也让普通人有机会参与早期项目的投资。
时下,这些项目集中在专门为ICO项目搭建的平台上。比如币久网、ICO365、ICOAGE等,有些类似于“证券交易所”。类似的平台从今年4月开始激增,目前已有43家,其中大部分都是原来做虚拟货币交易或者股权众筹的平台。
追梦者基金创始人、创新谷创始人朱波之所以认为大多数项目都不靠谱,是因为亲耳听到自己拒绝投资的区块链项目要发起ICO。
对方希望朱波能为自己的项目在ICO中站台。由于深知项目风险,朱波拒绝,没想到对方说:“朱总,有你们的背书最好,但是如果没有你们背书,我们通过ICO也能融到钱。这个圈子现在大家都这样,钱很多。”前后接触几个这样的项目,朱波才知道了这个圈子的乱象。
有同样感受的,不止朱波一个人。金色财经CEO、火币网联合创始人杜均从4月份开始就接触了大量的ICO项目,发现好多团队都是几个年轻人,拿个商业计划书,其他啥都没有,商业计划书写得都有问题,就想通过ICO圈钱。现在让杜均烦恼的是,每天都有人来问他是不是投资了某个项目,项目的名称他基本都没听过。
“越深入了解,越让我倒吸一口凉气。”朱波在朋友圈感叹,“我相信用不了一年时间ICO这个巨大的泡沫一定会破,因为今天在进行ICO发行的大量公司,绝大部分项目和公司都是被当前主流投资人不看好的项目,而那些不良的ICO发行平台完全不顾项目和公司质量,疯狂收取发行佣金。曾记得几年前的P2P和股权众筹泡沫,让多少个体投资人血本无归。而这波比特币的狂涨和ICO的泛滥,真的让我感受到2015、2016年的股灾将在ICO和比特币上重演。”
股权众筹泡沫的破裂,给朱波的印象特别深。2014年、2015年期间,股权众筹也风靡一时,但是后来大部分都倒闭了。“这是因为这种融资方式有硬伤:首先,投资机构不愿意把优秀的项目拿出来众筹,因为希望更多投入获得更高回报;其次,好的项目自己也不愿意众筹,因为不愿意股权太过分散。”朱波向网易科技分析,并补充说,“现在的ICO和当年的股权众筹很像。”
实实在在的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