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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也论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5-25 19:49:29

1. 保监会34创新体制

银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哪些“拦路虎”
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是当前经济社会面临的第一要务。在此过程中,金融的功用尤为重要。作为经济活动的血脉,金融对推动科技创新、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有导向、支撑与促进作用。如何从体制机制上消除金融服务“拦路虎”,促进我国经济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化,金融业有许多工作要做。
——亚夫
■我国高科技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金融约束已成为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在当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格局下,充分挖掘和发挥银行体系的作用,推动相关机制体制改革,是我国科技金融发展需跨越的重要关坎。
■现阶段我国科技银行是以科技支行为主导,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存的模式。但无论是由商业银行设立的科技支行还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距离科技银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品种相对于企业科技创新,可提供的融资手段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供选择的信贷品种、融资手段少,信贷产品缺乏针对性。现有贷款审批流程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贷款“软、小、频、急”的特点。
□李若愚
加快推进银行体系科技金融服务创新
2006年2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开启了我国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期,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明显加快。就银行体系来看,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科技支行加快建立
2007年,全国工商联向“两会”提交设立科技银行的提案,并建议在有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进行试点。科技银行是指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其业务主要为高科技企业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产品服务。美国的“硅谷银行”是科技银行成功的典型模式。我国科技银行的成立在参考美国“硅谷银行”模式基础上,结合了我国金融发展与金融体制的客观实际,采取了成立“科技支行”的方式。
2008年,在科技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共同推动下,省市地方科技部门积极与地方银监会和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国内商业银行设立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科技支行。自2009年1月成都设立全国首批两家科技支行以来,科技支行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主流商业银行均已设立了科技支行。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成立科技支行60多家,江苏省是全国设立科技支行最多的省份。2011年11月,中美合资浦发硅谷银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技银行。
为更好地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科技支行通常享受“一行两制”的特殊政策。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科技支行进行了多种金融创新。主要有:建立专门的银行贷款评审指标体系;引入科技专家进入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开办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主的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了大量“弱担保、弱抵押”信贷产品;与风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单独的贷款风险容忍度和风险补偿机制。
2.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
自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启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开启科技小额贷款工作。2009年全国首家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天津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江苏开展科技类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天津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只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目标客户的小额贷款公司,不管是制度创新还是商业模式创新都十分有限。而江苏试点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采取了“投贷结合”的新模式,突破了传统。
试点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以不得高于公司资本净额30%的资金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自试点以来,截至2013年,江苏省共成立了50多家科技小贷公司,主要分布在国家级和省级的高新园区、省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此外,北京、浙江、广东、河北等地区也积极开展科技小贷公司试点,或推动当地小贷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3.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试点工作
2011年11月,科技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确定首批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温湖甬”地区、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武汉市、长沙高新区、广东省“广佛莞”地区、重庆市、成都高新区、绵阳市、关中-天水经济区(陕西)、大连市、青岛市、深圳市等16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开展了各种特色鲜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例如江苏省设立科技信贷增长风险补偿奖励专项基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成都高新区探索出由政府引导、民间基金积极参与,以及以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为主体的新型融资模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武汉市打造“科技创业投资+银行专项贷款”服务模式,上海市创新银保合作产品,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等等。科技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16个试点地区共出台342项科技金融政策,上海、浙江等11个地区设立的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总金额达32亿元,建立了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2014年1月,科技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将更多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面临哪些问题
1.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存在“先天不足”
理论与经验均表明,资本市场对于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远高于信贷市场,这也是美国得以成为全球技术创新中心和工业革命领袖的重要原因。但长期以来,银行体系一直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相比肩”仍需假以时日。在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下,银行信贷仍是社会融资的主体。
存量来看,截至2014年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本外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9%;流量来看,2014年银行本外币贷款占新增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61.6%。在现有金融体系下,广大科技型企业的外部融资很大程度上还是需要通过商业银行信贷的形式予以解决。
但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与科技创新所存在的高风险特征间存在天然的矛盾,成为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性障碍。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为吸收储户存款与发放贷款。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追求无风险、低收益的存款人的储蓄资金,因此在把这些无风险的储蓄资金,运用到具有鲜明“四高”特征(即高技术含量、高投入、高成长和高风险)的技术创新领域时,银行会非常谨慎。
实际上,各国监管机构对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都提出了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银行对所面临的风险具有比其他金融机构更低的社会容忍度,必须具备更审慎的经营策略,强调稳健经营,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约束,一般不愿意向高风险项目或高风险企业发放贷款。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在严格的分业经营要求下,长期的经营惯性及制度缺陷使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动力更为不足。一是按照“分业经营”原则,商业银行除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一些中间业务外,不得进入投资银行业务经营领域。商业银行也因而无法承担科技投资的高风险,不具备相关专业人才。二是现有商业银行一直局限于成熟的传统产业运作,局限于传统产业领域客户的营销维护,对科技型企业和新兴产业的运行特点和规律往往缺乏了解。三是现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通常需要通过有形物质的抵押和企业担保来实现。但广大科技型企业的特征不符合银行对信贷服务对象的要求,例如,知识产权等“软资产”多、固定资产等传统实物抵押品少;中小企业多、大企业少,专业性强,不确定因素多等。银行传统的“贷大、贷集中”的客户授信主导发展模式并不适应科技型企业“小、散、专”的特点。
2.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银行体系的服务“盲点”
在我国现行银行体系中,提供科技贷款的金融机构有三类:科技银行以及正规银行体系中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目前国内科技银行的实现形式为科技支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及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从现实情况看,科技贷款仍存在较大缺口,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中小型商业银行由于自身专业性不够、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等原因,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方面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政策性银行由于金融资源和现有功能定位的限制以及经营上存在的固有缺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支持也相当有限。大型商业银行虽拥有大量过剩的金融资源,但由于其规模上的不适应和风险控制要求,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供给也极其有限。作为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营机构,科技银行由于规模小、实力弱,难以弥补科技贷款的缺口。
3.政策性银行对创新支持力度不足
我国现有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各有侧重,或多或少都提供一些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但都没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创新的市场定位,政策性银行在支持科技创新领域长期缺位。从职责和定位看,这三家银行服务科技创新属于顺带开展的“副业”,其业务中心、工作重心并不在此。
从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看,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最大的国家开发银行截至2011年末科技贷款余额1416亿元,仅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2.6%,科技贷款中,科技中小企业贷款仅占比11.7%。截至2011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科技贷款余额为714.2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仅为5.2%,科技贷款中,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占比仅为6.9%。
4.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现阶段我国科技银行是以科技支行为主导,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存的模式。但无论是由商业银行设立的科技支行还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距离科技银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我国科技支行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科技支行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无法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缺乏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二是科技支行进行金融交易的信用基础完全源于母行,虽然有“一行两制”的政策,但科技支行在开展业务时仍然受到总行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意愿和业绩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限制。三是科技支行的风险控制机制与传统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并无太大差异,过度依赖有形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无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往往流于形式。四是科技支行提供的科技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科技贷款仍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而且没能更好地迎合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五是当前科技支行存在行政色彩浓厚、政府干预过重等制约科技银行发展的异化问题。六是科技支行的员工是从现有员工中进行抽调,往往对高技术产业和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商业模式缺乏了解,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作为唯一一家独立法人的科技银行、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浦发硅谷银行规模小,注册资本仅10亿人民币,且业务受限,目前只能开展针对企业的在岸美元业务。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用于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本和同业拆借,放贷能力不强。
另外,受制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我国目前发起的科技银行基本是债权型的经营模式,由于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科技支行无法实现硅谷银行的“债权+股权”的盈利模式。而且我国目前风险投资市场刚刚起步,科技银行同风险投资缺乏联系。
5.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单一缺乏对创新支持的针对性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品种相对于企业科技创新,可提供的融资手段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供选择的信贷品种、融资手段少,信贷产品缺乏针对性。现有贷款审批流程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贷款“软、小、频、急”的特点。
当下,国内各家主流商业银行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的特点,设计了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质押、出口退税质押、存货抵押、发票融资、应收租金保理、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系列“弱担保”措施或金融产品。然而,由于银行内部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到位,客户经理营销积极性不高,决策层也不愿承担更大风险。科技企业实际准入门槛并未降低,“强担保”仍然是各家银行对该类客户的主流担保方式。多数商业银行还是采用传统的抵押、担保方式,开展专利权凭证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型业务的银行并不多。
6.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薄弱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问题,可通过抵押和担保等信用增进方式来解决。目前银行对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抵押物仍以土地、厂房为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库存商品抵押贷款等抵质押方式由于抵押物的流动性限制,其发放规模有限。据报道,在我国拥有的163万项专利中,近十年来只有682项获得了银行质押融资,不到总数的0.05%,融资总额不到50亿元人民币。
从国际经验看,信用担保机制通常由政府设立而不采用商业性担保机制。因为政府信用远高于商业性担保公司,以政府为主设立的信用担保机制不仅可以与银行共担风险,还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但我国以商业性担保为主流,截至2013年末,我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中国有控股占比23.5%,民营及外资控股分别占比23.5%和76.5%。商业性担保公司要求的3%至5%的担保费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为规避风险,商业性担保公司通常还会提出反担保要求,并要求贷款客户缴纳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更加重了企业负担。
从体制机制着手推动银行体系服务科技创新
1.引导商业银行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科技贷款投放力度
在当前信贷规模总体偏紧、银行风险防控和责任压力较大的监管环境下,可借鉴国家对于“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政策,对科技贷款投放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例如,给予贴息、要求“两个不低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放宽拨备政策、优先实现科技信贷证券化等。
鼓励商业银行丰富科技信贷产品体系、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全面推动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逐步扩大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产业链融资以及股权质押贷款的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还款方式创新,开发和完善适合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积极向科技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现金管理、国际业务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放开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模式上的限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模式还停留在较为粗糙的业务合作关系上,即银行与创投公司或私募机构的合作模式是“财务咨询+多方位的融资服务”,这种合作模式中银行所扮演的角色是财务顾问、项目推荐的代理人和资产的托管人等。如果放开我国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在合作模式上的限制,允许银行向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投资或贷款,有利于二者实现有机融合。
发展支持科技活动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例如,由商业银行参股设立参与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在规避“分业经营”原则的情况下,以多种创造性方式为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产业提供资金,发挥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可以适当放松银行设立或参股服务于新兴产业的新金融组织,如对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金融租赁公司,如符合现有准入标准,可加快审批进度,实现优先准入,甚至可在现有准入标准基础上适当放宽条件。
2.探索建立专业政策性银行的可行性与发展模式
由于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需要有肩负历史责任,不求短期回报,甘愿承担风险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机构出现,这正是政策性金融的题中之意。韩国在60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前十的产业大国,这与政策性金融扶持到位密切相关。可借鉴韩国的经验,对分散于多个部门的财政性投入资金进行统筹集成,探索设立专门支持创新的政策性银行。该政策性银行直接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和贴息,也可为创业风险投资提供贷款,以产生示范效应,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创建专业化的科技银行专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
建立科技银行,既可以为完全商业化、产业化的科技资源提供有针对性、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还可以为政府财政投入以及完全市场化的民间资本投入找到衔接平台。从长远看,我国未来建立独立性科技银行的目标模式是美国硅谷银行模式。为此,应当认真借鉴和学习美国硅谷银行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培育和建立市场化、专业化、本地化、互动性、独立性的科技银行,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经营环境的改善,逐步创建专业化的科技银行。
专业化的科技银行应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有三种设立途径。
一是由商业银行牵头发起,其他投资者参与的方式新发组建股份制科技银行。相关立法部门、银行监管部门应及时制定专门的《科技银行法》、《科技银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来规范科技银行的运营。国家应出台政策,对设立科技银行在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业务范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尤其是允许科技银行从事股权投资等创新性金融业务。为使科技银行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要鼓励社会资本参股科技银行,如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鼓励国内民间资本参与科技银行的创建等,以完善科技银行的组织构架。
二是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转型为独立的科技银行。随着现有的科技支行科技贷款业务的不断扩大,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并逐渐开发出了较为成熟的盈利模式,科技支行可从原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设立科技银行,即由科技支行转化为独立的科技银行。可考虑将全国范围内的具有科技银行属性的中小商业银行或科技支行合并重组。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有必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在牌照申请、机构设置、资本要求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专业化科技银行。目前国家已逐步放开民营资本参与设立商业银行的限制,未来应积极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设立专业化程度高的中小型科技银行,通过制度改革释放社会资本在科技信贷管理、资产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创新活力。
4.积极发展为科技创新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组织
金融租赁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主要的服务科技创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提高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域适应性,逐步推进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将该模式向经济金融发达区域进行推广。加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交流,增加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合理提高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杠杆率,增加资金供应能力。政府应出台关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政策,设立风险准备金,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5.以政府为主体,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与信用担保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方面:一是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通过科技贷款贴息,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二是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保险机构。政策性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吸引其他资金的参股,保险的对象是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
构建国家层面的信用担保框架,引导省市政府尽快建立政府主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政府可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或出资设立担保基金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通过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起来,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信用担保机制,使信用担保回归政策性使命。我国现有的高新技术担保体系实际上主要以地方出资为主,存在担保层级低、覆盖面窄、担保资金总量不足的问题,与市场体制对高新技术担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完善我国科技创新担保体系,还需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的担保机制。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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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小企业筹资问题的研究有什么意义

意义:资金筹措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企业管理者必须拓展融资渠道,并权衡不同资金来源的可靠性、持续性、成本以及对公司经营风险的影响,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源源不断的资金供应,才能够把握住稍纵即逝的投资机会,提高企业发展潜力,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因此,筹资风险的管理就成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内容。随着企业的不断壮大,筹资活动越来越体现其重要性,当前,资金短缺是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企业能否健康良性地发展,筹资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性因素。企业筹资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资金的合理筹集和使用而获取一定的收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通过各种途径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以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是筹资又伴随着各种各样不同层次的风险,企业可以对筹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和控制,以避免筹资失误对企业产生不利的影响。我国筹资风险研究还不健全,尤其是在定量分析方面还是很薄弱,因此,正确分析企业筹资风险及其控制策略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规模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本课题结合国内外的研究状况来探析企业筹资风险的成因及控制策略。 (一)国外研究现状 由于产业革命,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得到飞速发展,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扩大了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许多以前的私营及合伙企业,由于其融资渠道的相对狭小,不能满足大规模现代化生产的需要,由此产生了股份公司。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把社会游闲散资金集合起来,拓宽了融资渠道,同时也给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理论带来许多崭新的研究内容。 美国的三位著名经济学家Markowitz、Sharpe和Miller先后对财务风险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1952年,Markowitz发表的关于理智投资行为的论文,他指出投资者自行引导自己进行明智的决策,这种决策方式首先反映投资者对风险的厌恶,即他们不愿意承担没有相应预期收益加以补偿的外加风险,随后,他又提出了证券组合的效率边界概念。60年代初,Sharpe继承并发展了Markowitz的理论,提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1958年米勒在研究公司资本结构的策划上,同Modigliani提出MM理论,MM理论论证了在不同的资本结构下,公司资本成本保持不变,从资本成本的角度论证了由于财务杠杆收益与财务杠杆风险同步涨落,公司价值不受资本结构的影响。后来Stiglitz等学者引入市场均衡理论和代理成本、财务拮据成本等因素,对MM理论进一步加以完善。资本结构理论为企业筹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可以指导决策行为。 1976年,詹森和麦克林提出了“詹森—麦克林委托代理模型”,其已经成为经济学界研究企业价值、股东风险偏好和管理者风险道德的财务规则。 Myers和Majluf在1984年提出,公司在为新项目融资时,应首先考虑内部融资,其次是举债,最后才是发行新股。同时,布瑞理和Myers指出,从1965到1982年,在美国非金融企业筹资总量中,平均内部积累筹资占61%,债券筹资占23%,新股发行筹资占2.7%,显然,Myers和Majluf的融资次序理论和美国企业的经验统计相一致。 1987年Carl. M. Sandberg将财务战略研究的焦点放到了筹资决策中的财务杠杆使用度上,他指出杠杆决策即是选择公司的债务和资本总额的目标比率,也是财务和战略相结合的关键点。 1990年James E. Walter在研究财务战略关于筹资战略的制定中,研究了负债政策、通货膨胀的影响,也研究了财务杠杆的限度及其决定因素,同时还将租赁决策也纳入到筹资战略的决策内容中。 1998年Stephen指出风险管理与保险的研究应该从对纯粹风险的研究转向对投资风险的研究,从对人身和财产风险管理的研究转向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 Janette Rutterford在2000年编辑的关于财务战略的文集中,有关筹资战略的内容主要由一篇关于最佳资本结构的研究文献和三个分别关于资本结构、项目筹资、股利分割的案例研究构成。 筹资风险作为财务风险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也随着财务风险理论的发展而发展。由财务风险理论的发展来看,初期国外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保险金融业风险管理的研究,应付及摆脱财务危机的策略主要研究方向在财务危机发生后,很少对事前财务风险进行控制和研究,现在财务风险理论逐渐转向企业风险管理的研究,并涉及财务风险管理能够带来的价值。 (二)国内研究现状 当前中国财务学界对有关筹资风险理论达成共识,认为筹资风险是由于企业负债经营而产生的因不能还本付息,是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的可能性。筹资风险的成因主要是投资收益不确定,即投资风险、利率变动和资本结构不合理等。 1987年郭仲伟编写了《风险分析与决策》一书,书中全面系统的研究了风险分析与决策的方法。1989年刘思录、汤古良第一次全面论述了财务风险的定义、特性及财务风险管理的步骤和方法。向德伟在1994年发表的《论财务风险》一文,全面细致的分析了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基础,他认为财务风险是一种微观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集中体现,并且明确指出了财务风险的重要性,为财务风险理论向更深一层推进奠定了基础。1995年张涛、侯红兵也先后发表了关于树立财务风险观念,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文章。1999年于川等人所写的《风险经济学导论》对经济风险尤其是我国所特有的经济风险作了全面深刻的剖析。 庄仁敏在2000年论述了筹资风险的分类和衡量方法,结合航空工业企业的现状进行案例分析,最后针对国内企业筹资风险的现状提出筹资风险的防范原则和具体措施。盛连东也在2000年指出筹资风险的定性分析主要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本结构、资金分布和成长能力五个角度考虑,定量分析方法主要有杠杆系数法和概率分析法。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企业贷款筹资决策模型,针对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现状和成因,给出了简单的优化策略。吴长煜在2002年以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为理论基石,围绕着企业风险及风险经营这一核心,把企业财务决策作为风险决策的选择过程加以研究,通过分析企业不同阶段的风险状况来科学的制定企业财务战略,拓宽和深化了企业财务战略管理的理论研究。2007年马建威、卢秋实将筹资风险分为支付风险和财务杠杆风险,并提出筹资风险的综合影响因素:负债率。因为支付风险是负债率的函数,财务杠杆风险也是负债率的函数,所以他们得出这一结论:企业筹资风险是负债率的函数。用函数关系表示即为:σ=C*f(D/V),式中,σ表示筹资风险;D/V 表示负债率;C 是一个常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对筹资风险的影响程度。2008年,王志忠、吴君民认为筹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是筹资风险控制不容忽视的三个重要环节,以这三个环节为核心建立筹资风险控制的模型,对筹资风险进行控制,是提高筹资控制策略科学性和合理性的有效途径。2009年李兴刚将企业筹资风险分为三种即债务性资金风险、权益性资金风险、利润分配风险,针对这三种筹资风险类型,他提出利率风险规避措施和外汇风险规避;分析企业资金需求量,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分析筹资成本,确定最佳资本结构;正确的收益分配政策是降低收益分配风险的关键所在,企业的股利政策应一方面使所有者的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充足的融资。 我国的风险理论和风险管理研究只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传统财务理论将企业筹资风险定义为“由于负债而给企业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认为筹资风险就是负债风险,但是这种认识存在误区,事实上,企业筹资风险既包括负债筹资风险,又包括权益筹资风险。对权益筹资风险的忽视,会导致权益资金的用资成本被人为降低,所有者获得红利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企业管理者不需为此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此,可以随心所欲地、无偿地使用这些资金,而风险却最终由投资者承担。

3. 找一篇论文《后金融危机时代如干经济金融问题思考》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波及到世界各地,也给中国经济带来一定的影响。这对于资金本来就不十分充裕的中小型企业来说,真的是冬季的到来。目前情况下,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对于我国经济形势的稳定、劳动力就业、扩大内需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1、银行贷款条件相对更加苛刻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加大风险控制,贷款条件要求更加苛刻。目前虽然国家施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是中小企业融资依然面临“宽货币、紧信贷”的问题。而银行又是我国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的主要渠道,银行的“断供”往往会成为压死中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2、抵押物价值被低估,中小企业贷款能力下降

一些中小企业反映,目前评估机构对抵押物价值评估普遍存在低估现象,一般只评到70%,这样一来,银行的风险系数微乎其微,但与此相对应的却是企业贷款能力大幅下降,资金需求愈趋紧张。

3、担保公司受到很大冲击

担保机构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贡献不小,但在危机中,一些担保公司“自身难保”,受到很大冲击,担保机构和银行合作几率不高,代写论文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下,民间借贷成本迅速上升,风险急剧放大

民间借贷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是把双刃剑,在解决中小企业急需资金的同时,也使它们负担起了更高的融资成本。同时国家对民间借贷活动也缺乏有效的监管,它对经济的负面影响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从银行难以贷款时,企业不得已转向社会和民间借贷,高利吸收资金维持经营,一旦资金链断裂必将引发严重后果,目前已有极个别这样的例子。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

1、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资本市场缺乏层次,直接融资存在结构缺陷

我国目前债券和股票市场的发行和流通虽然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但是,广大中小企业仍然难以跻身其中,大型企业依然占据优势。加之在债券市场投资者的构成当中,机构投资者一直是绝对的主力,当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偏小、流动性受限时,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通常有限。

2、间接融资体系存在制度缺陷,大企业对小企业形成明显的“排挤效应”,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出现真空

由于历史沿革和现行的管理体制,四大行的主要客户群体依然为国有大企业,中小企业很难得到贷款。从金融体制方面分析,与众多的中小企业相比,我国中小银行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进一步发展面临着诸多障碍,无力满足县域经济中广大中小企业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

3、缺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正规制度安排和相应配套措施

(1)法律制度和实践对信贷人权利保护不利。在我国的整个法律制度安排中,缺乏对信贷人权利的保护,严重影响到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性和可得性。加之金融机构债权保护手段严重不足,通常运用的追偿、行使抵押权、诉诸法律等手段的运用效果不佳。2000年以来,虽然金融机构将90%以上的债务企业破产案件诉诸了法律,但通常法律保护的也只是账面债权,债务企业的财产已经被转移,金融机构债权实际上被悬空。形成了在一些产权保护差的地区,借款企业逃废债严重,银行惜贷、被动防守、信贷结构进一步恶化,中小企业融资更为困难的恶性循环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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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要写一篇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对策方面的毕业论文,有哪位能提供几个好点的参考网站吗

摘 要: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增长、科技进步、出口和经济增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阐述了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的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现状 问题 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很快,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现在,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数的99%,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60%和40%,每年出口创汇占60%,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但近些年来由于企业竞争的激烈,使许多企业面临较大的困难,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的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必须解决这些问题,多给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促使它们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在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都相当高,如美国、英国、日本的国民经济中中小企业的比重都超过90%。它们在发展中都或多或少的也遇到了融资方面的困难。但是,其政府为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支持,帮助其消除这些障碍,使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得到解决。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具体的研究、分析,在政策上进行调整和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同样会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很好解决的,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的发展。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和问题
1.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状况。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状况并不十分理想。我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有1000多家,而且大都是国有企业,仅有那些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类的少数中小企业可以争取到直接上市筹资、或者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买“壳”上市的机会。尽管我国有关部门即将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新条例,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将有所放宽,原先对项目的限制将有所松动,但对中小企业来说,在一定时期内还将不在众券商备选企业之列。职工集资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手段。由于企业在开办初期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职工集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入股是改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大多数已经占总资产的10%。

2.信用歧视。中央为了搞活企业,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要求银行部门要重点支持大企业,确保大企业的信贷,对中小企业就不重视,在确保大企业的基础上才予以考虑,造成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歧视,导致银行在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缺乏对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重视。据统计,1998年工、农、中、建四家银行新增贷款20.85亿元,其中非国有经济贷款仅新增1亿多元,中长期贷款几乎为零。随着各国有商业银行提出业务向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部分机构存在“重大轻小”的倾向,个别银行有诸如一定数额以下或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下企业不贷的规定,恰恰断掉了贷款需求以“急、频、少、繁”为主要特点的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

3.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时,企业也深感办理抵押环节多、收费多,如在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向权利登记等,极为繁琐。

4.对非国有企业融资的歧视。长期以来,在政府和银行方面,都存在这样的观念,认为大型企业都是国有的,贷款给他们是国家对国家的企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中小企业大多数是非国有的企业,效益不稳定,贷款回收不好,信誉差,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所以银行一般对中小企业贷款十分慎重,条件较为苛刻。尽管现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这种现象。

5.一些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经济中涌现出一批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本来应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己任。但在实际中,这些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上与国有金融机构有趋同的趋势,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信贷歧视现象。很多中小金融机构将大量资金上存或购买国债,对急需贷款的中小企业却不予支持。

6.缺少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现在我国极为缺少切实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其他新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原来也是面向中小企业的,可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7.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银行也感到放款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取得银行贷款难。主要表现是:一是抵押难。中小企业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并且手续繁琐,收费昂贵,中小企业普遍难以承受;二是中小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业不愿意给其他企业作担保,效益一般的企业,银行又不允许其作担保人,而中小企业相互之间的担保常常变得有名无实;三是一些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繁琐。即使钱到手,可能已错过商机。而一旦借到款后,一些企业宁肯接受罚息,也不愿意办续借手续,免得再经历一番评估、登记、公证等全套贷款手续。这使得许多中小企业视银行贷款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间借贷的途径。
8.在中间业务方面,满足中小企业交易需要的结算工具较少。国有商业银行很少对中小企业办理托收承付和汇票承兑业务及票据兑现。由于资金结算渠道不通畅,资金进帐时间过长,甚至发生梗阻,因而,使一些中小企业改用现金结算,加大了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小企业竞争的实力。

9.在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立法,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执行环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许甚至纵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法律对银行债权的保护能力低,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恐贷”心理。

10.我国中小企业缺少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途径。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对于新股的发行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总量控制的办法。1997年以后,证券主管部门不再向各地、各部分分配股票发行的数额,而是分配新上市公司的数量。为筹得更多的资金,各地、各部委都竞相推荐大公司上市,中小企业进入证券市场融资非常困难。从企业债券市场看,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国家每年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确定当年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并具体分配到各地、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批准债券发行的期限、品种和利率;中国证监会审查债券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资格,做出是否允许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审批决定。中小企业很难取得发行债券融资的资格。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根据以上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自身规模小,资产少,负债率高,担保能力弱;管理者素质低,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级低;又有银行贷款风险大,成本高的问题;还有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搞活地方金融市场,多渠道为中小企业发展筹集资金。实行政策扶持,政府主导,立足地方,市场运作,化解风险。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必须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体制。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经验,相应采取措施,尤其是在政策上应加大倾斜力度。其具体办法是:

1.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现有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条文主要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镇企业法》,这两部法规是按所有制性质和不同的组织形式分类立法的,缺乏统一的立法标准和行为规范。在金融信贷方面更是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保护法规。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各方面的政策和金融支持离不开立法支持。法律保证可从以下几个层次进行考虑:

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如美国的《小企业法》,日本的《中小企业法》;专业性、区域性或行业性的法律,如美国的《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发法》,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反对垄断的法律,如美国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和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有关中小企业信贷制度的立法。应尽快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中小企业贷款的法律或规定。首先,要划分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明确中小企业的界定方法。其次,要明确各类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业贷款的具体管理方法和鼓励措施。再次,要落实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资金渠道、执行机构及管理办法。

2.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只要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标准,无论其所有制性质如何,只要经过央行机关批准,工商部门注册,就可以开设地方性金融机构。并强化监督、鼓励竞争,形成规范的地方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聚集更多闲散资金,支持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

3.逐步放开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对于民间主体的融资活动不能简单禁止,而是要用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明确融资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将其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

4. 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引导中介机构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

修订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评级不利于中小企业,含有对中小企业的心理歧视。实践证明,盲目扩大经营规模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并不比专业化生产的中小企业更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和产生更稳定的效益,信用更强。因而,国有商业银行在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上也应及时调整策略,变重视企业经营规模为重视企业经营效益,取消某些歧视性的评价项目。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机构少,资金缺乏。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是银行非常广大的信贷市场;同时,资金的紧缺又限制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能拿出有效保证和抵押的中小企业却不多;另外,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会计制度还不尽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还存在不规范之处,贷款风险较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其它国家的经验,我国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应该是一个以政府担保为主,其它担保形式并存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可成立多种形式的信贷担保机构,开辟多种渠道筹集担保基金:由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银行共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切实改进中介机构的服务,简化手续,降低标准;金融机构可适当扩大有效财产的抵押范围。另外,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过程中应坚持预见性、能动性、创造性、协同性、渗透性、人本性和渐进性七项核心原则。

目前不少省市已出台了建立担保体系的办法,为支持成长中小企业的发展,开拓信贷市场,银行要积极协助和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和条件,允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抵押;建立政府贷款担保基金,为经过其评估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导,从而可以调剂各企业间的担保资源。建议设立地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除设立地(市)级担保机构外,区、(市)、县还要设立专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机构,鼓励企业间实行会员制的联保,从而形成纵横交错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担保资金实行政府财政启动,各方出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鼓励中小企业投靠优势企业。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企业吸纳中小企业成为它的零配件生产单位,按照图纸进行加工,生产其零件、配件。这既为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尖、特方向发展,解决了产品的销路,而且为中小企业找到了融资担保单位。更重要的是促进了整个社会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6.大力推进现有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改造,建立法人治理机构,提高银行职工的整体素质,使其成为市场经营货币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当前要乘乡镇清理债务之机,追偿旧债,或仿照国有商业银行的办法,剥离不良资产。使其轻装上阵,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在地方金融机构中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利率是货币的价格,靠价格进行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只要在政府适当干预下的利率市场化,就能搞活地方金融机构,提高其竞争能力。

拓展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种类和范围。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动的特点,推出灵活的、多样化的结算工具,畅通汇路,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工具。应尽快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托收承付、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另外,还应利用金融机构网点众多、占有信息量大的行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商机、经济政策、经营与投资决策咨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务。另外,我们还可以在其他方面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其资金来源,在政策上给予积极且持久的扶持与倾斜,并逐步实现其在融资方面与大中型企业真正的“国民待遇”。

7.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融资实行减税、贴息、补贴等优惠政策。以调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针对中小型企业量大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政府实行分类指导,鼓励优胜劣汰,采取适者生存的竞争性措施。对产品有销路,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创新能力强,效益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优先扶持。实行扶优扶强。
8.各地要加速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进程,以全面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让中小企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中小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地方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撑点,特别是在解决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就业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应着重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通过搞活地方金融机构,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以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9.建立对非国有中小企业的贷款制度。党的十五大就已经明确指出,非公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对非公有企业一视同仁,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不增加任何政治因素和顾虑地加大对非国有经济的投入力度。而且,随着国有小型企业的改制的完成,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信贷市场基本上就是非国有企业的市场。例如在浙江、福建等地区则主要是非公有企业,即私营个体、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市场。如果银行忽视对非公有企业的的投入,便会失去一个大市场,失去一个最有活力、不断发展壮大而贷款风险又相对较小的效益增长点。

10.积极寻找风险投资资金。我国约有9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企业规模小造成R&D费用投入不足,一些成果因企业财力不足不能进入中试而被束之高阁。因此,对于那些处于良好发展阶段且有良好前途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应积极与国内外的风险投资机构建立联系,寻找风险投资资金。同时,中小企业应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其生产经营运作,塑造其良好形象,并应当加强其信息交流和商务沟通,从各种渠道,包括政府部门、咨询公司、银行等各方面获取信息,积极与国内外的风险投资机构进行交流,寻找其支持和帮助。

11.加强内部融资力度,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全员入股的资合与人合相结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一方面可以调动全体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另一方面则可以扩大企业的资金来源,将全体职工的闲散资金积聚起来,发挥规模效应。对于组建股份合作制发展好的企业,则可以转化为股份制公司,直至最后争取上市,突破融资的障碍与瓶颈。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还可以克服中小企业传统的家族式管理的弊端,使中小企业走上开放式经营与管理,向最终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现在,已有许多中小企业通过改组改制不断壮大,有的已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据统计,截止1999年底,在我国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已有14家。这些企业都是由中小企业通过改组发展壮大而来的。这可以说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之一。

12.建立中小企业行业协会或联盟。这种协会或联盟应是互助型的,它不仅可以为协会或联盟内的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所需的信息,而且可以为中小企业相互间交流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提供场所和条件。协会或联盟内的中小企业应加强互助合作,资金充裕的企业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先进的企业则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还可以相互间提供贷款担保。这样,某些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则可以在协会或联盟内得到解决。而且,这种协会或联盟为其以后发展为集团公司或联营公司奠定了基础。

13.加大兼并与联营、合资的力度。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单个企业的力量已渐显单薄,因而,一股重组与兼并的浪潮袭卷世界各地。中小企业应借这一趋势,积极进行兼并或联营、合资。通过兼并某些资金雄厚的企业则可以解决其自身的资金困难,通过与其他实力雄厚的企业联营也可以达到这一目的。中小企业还可以积极引进外商投资,通过改组成为中外合资企业,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自身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学习外方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

14.创建新的企业经营形式。通过特许经营、代理制等新形式的引进,可以克服自身资金缺乏的缺陷,而且这些先进经营形式的引进,甚至可以引发中小企业经营理念的转变,引起其经营与管理的变革,在增强企业资金实力的同时实现其发展的飞跃。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待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一传统问题,我们不应当拘泥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而应当以现代的观点去分析它,不仅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大倾斜力度,而且也要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去寻找对策。借鉴国内、国外的良好经验,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拿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这样,这一传统问题必将会得到良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必将达到一个发展的新境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 投融界是不是真的

投融界是真的,但是具体的投资项目还是需要自行甄别。

投融界是一个专业的融资信息服务平台,拥有超百万的投融资机构、企业与个人用户入驻。网站上线于2012年6月,目前拥有项目方400万家;拥有资金方36万家,成功帮助企业融资超2600亿元。

投融界通过线上+线下、标准化+个性化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投融资信息对接和项目撮配服务,成功对接融资千余亿元。

(5)也论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扩展阅读:

投融界公司是真实的公司,沙龙也是线下口碑不错的活动,公司运营正规,通过历时一周的投融界暗访,无论是P2P平台也好,投融界这样的信息服务平台也罢,作为普惠基层中小企业及创业者的服务机构。

同时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补充,此类企业在今后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国家应在规范行业标准的同时,多扶持此类正规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6.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案例分析)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能力差且缺乏科学性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而中小企业自身也往往追求短期利益无视国家宏观调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盲目投资、仓促上马,最终付出惨痛代价,将一些银行也拖入泥潭。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二)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信誉不高、信用等级普遍较低,再有为降低贷款风险,金融机构不得不持谨慎的态度。造成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十分困难,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财务管理内容不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彻底,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样会导致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大,效率低。对财务预算不重视,缺乏财务预算或根本没有财务预算,使得中小企业没有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财务管理观念陈旧,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许多营私舞弊、公款私用等等违法乱纪案件时有发生。

财务控制力较为薄弱。其中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对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还有对存货控制薄弱,存货占用资金数额较大。

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一方面,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这些企业的领导者集权、家族化管理现象严重,并且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

二、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采用科学投资策略,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

一方面,为了回避投资风险,中小企业应稳健理财,适时扩大规模。对风险程度大的项目、决策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方案应主动回避。在实践中,中小企业应尽可能采取中、短期投资模式,加强投资项目的考察和论证,不断优化投资方案。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投资应以对内投资方式为主。

(二)改变陈旧的观念,全方位转变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

面对新的理财环境,若企业不能全方位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就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树立人本化理?观念,重视人的发展和管理,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趋势。树立资本多元化理财观念,中小企业应积极寻求与外资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树立风险理财观念,通过计划将不确定因素确定下来,使企业产生应对变化的机制,减少未来风险的影响。

(三)强化资金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力

企业经营者应转变观念,认识到管好、用好、控制好资金不单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关系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大事。所以要层层落实,共同为企业资金的管理作出贡献。

在改善资金结构的同时要维持一定的付现能力,以保证日常资金运用的周转灵活,预防市场波动和贷款困难的制约,确定最佳的现金持有量。

加强对存货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强存货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当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的按期收回款项,否则会因拖欠时间过长而发生坏账,使企业蒙受损失。对不同时间的欠款,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出经济、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则应提前提取坏账准备,充分估计这一因素对损益的影响。

(四)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资金经营的能力差等决定了它通过市场融资资信很低的特点。这从客观上要求国家通过稳定的融资机制给予适当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要把建立信用担保制度和建立其他社会化服务体系(如中小企业资信评估机构,中小企业投资及融资信息服务机构,中小企业联合会等)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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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

2、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企业负担重,

3、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亏损加大等

解决方法:

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1、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

2、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

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1、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2、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3、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政策,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

4、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5、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2、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3、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

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1、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

2、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按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

3、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鼓励中小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

4、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

5、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改善产业集聚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

6、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7)也论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扩展阅读

36号文件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

2、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3、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

4、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5、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6、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7、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

8、加强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

其中:如对困难中小企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机构采取的一些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在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和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

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等,是首次提出或着重强调的政策点。

8. 求《典当业与中小企业融资》论文开题报告

论典当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摘要】文章简要介绍了中国典当行业的发展概况,着重分析了典当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比较优势,指出典当融资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并对如何发展典当行业提出了看法。

【关键词】典当;中小企业;融资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比例在98%以上,中小企业产值、增加值、总资产、销售收入的比例均超过60%,利润总额的比例超过50%,税收总额的比例超过40%,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3/4。尽管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然而至今我国金融体系中还没有一类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在经营中因为融资困难不得不面临一次次财务危机。资金短缺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中国政府和学术界一直致力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提出了很多方案。然而每种方案都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并发挥作用,实际效果并不明显,融资难问题依然困扰着广大中小企业。在此情况下,现代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开始发展起来,越来越受到众多中小企业的青睐。

一、典当行业发展状况

何谓典当?世界各国对其的认知和解释存在较大不同。由商务部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典当管理办法》写明: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是个古老的行业,堪称现代金融业的鼻祖。中国的典当业初见萌芽于东西两汉,肇始于南朝佛寺长生库,入俗于唐五代市井,立行于南北两宋,兴盛于明清两季,衰落于清末民初,取缔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而复兴于当代改革开放,新世纪有序发展[1]。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截止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典当行1340户,分支机构34个,全行业注册资本金为95亿元,从业人员达1.1万人,全年业务笔数达到200多万笔,年典当总额超过500亿元。截止到2005年7月,全国已有典当行1791家,分支机构61个,全行业注册资本金146.5亿元。作为一种蓬勃发展的小额信贷组织,典当行对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问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全国出现了不少“小”当铺救活了“大”企业的范例。

二、典当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比较优势

目前,我国对发行债券、股票融资实行严格控制,对发行主体、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融资额度等都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我国中小企业暂时还很难从二板市场上直接融资。一些非正规融资渠道如地下金融不仅费用高昂,而且可能引发一些不安全的后果。因此,银行便成为众多中小企业的主流融资渠道。然而,由于受银行本身的贷款偏好以及相关政策倾斜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中小企业本身规模偏小、可抵押物少、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难以找到担保人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得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难上加难。
典当融资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具有银行贷款融资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手续简便,速度快捷
中小企业经常有临时性或应急性的融资需求,一般具有贷款额度小、资金需求急、需求频率高等特点。如果向银行借款,往往需要经过借款申请、信用调查、贷款审批等环节,手续繁琐,时间跨度较长(少则几周,多则几个月),很可能会贻误商机,无法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而典当行在这方面比银行有着明显优势:只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当物,相关证件材料齐备,经典当行或有关评估机构估价后,即可取得当金,时间跨度很短(最短几分钟,最长不过六七天)。因此,
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融资更能满足中小企业对周转资金的急需。

(二)信贷门槛低,对企业资信能力没有要求
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之前,一般都会对企业的资信能力进行调查,而中小企业的资信能力普遍较差,难以达到银行放款的要求。而典当行在发放贷款时并不关注企业资信状况,这是因为如果企业在当期届满后,五日内不赎当或续当的,作绝当处理,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处理或者拍卖绝当物,由于当金一般要低于当物在二级市场上的流通价,因此对典当行来说基本上不存在信用风险,典当行也就没有必要关注企业的资信能力。这对资信状况普遍不佳的中小企业是很有利的。

(三)贷款用途不受限制,企业经营不受干预
在银行的一些专项贷款中,对所用资金是有专门使用要求的,否则,银行有权收回贷款进行制裁。而典当贷款的用途不受限制,典当行对所融通资金的用途也从不过问。因此,典当是一种不干预企业经营的融资方式,企业借款后可以自由支配。

(四)当期灵活,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利息支出
银行贷款一般期限较长。而典当期限由当户和典当行双方约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因此,典当融资能够很好的满足中小企业对短期资金的需求,减少不必要的
利息支出,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五)抵押或质押范围广泛,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
银行一般不接受价值较小的抵押品、不开展动产质押业务。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和实力的限制,通常无法提供充足有效的抵押,难以满足银行对抵押贷款的要求。而典当并不受此限制,中小企业可以将闲置设备、积压产品、多余原材料等用来典当,可以使死物变活钱,使企业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综上,银行因为中小企业风险大、信用差、融资额小,不愿放贷,而典当行是通过质押、抵押等担保来化解风险的,认物不认人;中小企业融资要求是“急需、额小、短期”,而典当特点是“方便、灵活、快捷”,贷款多少一视同仁。因此,典当经营的特点十分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当然,相对于银行贷款,典当较高的融资成本是也不容忽视的。典当融资的息费(包括当金利率和综合费用)一般要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不过,如果考虑到资金的可获得性,典当融资成本并不一定比银行融资成本高[2]。

三、发展中国典当业的对策建议

中国现阶段大力发展典当业,可以从资金上解决众多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壮大和就业问题的解决等将起到重要作用。对此,笔者建议如下: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观念是目前典当行发展的主要障碍。长期以来,当铺一直被人们认为是具有剥削性质的高利贷机构。在传统观念中,典当行总与高利盘剥的当铺联系在一起,认为它是万恶的旧社会的产物。其实,现代典当行已经远远不同于古代的当铺:它是应市场经济之需,为满足中小企业及居民个人周转资金的需求而恢复发展起来的。作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典当行对方便人们生活即在与公民个人的关系上起着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作用,对拓宽融资渠道即在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上起着拾遗补缺、调余济需的作用。一方面,中小企业应解放思想、及时更新观念,充分运用典当融资的特点,拓宽自身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典当行自身应该加强行业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不断拓宽业务空间。
(二)科学定位,加强监管
自1987年12月新中国第一家典当行诞生以来,我国典当行业的监管体制经历了曲折的变革过程。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加强典当行管理的通知》,明确典当行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将典当行作为一类特殊的工商企业由央行划归国家经贸委统一归口管理。2004年初,典当行监管职能移交商务部,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在不断改换典当行管理部门的过程中,一段时期内出现了多头管理、监管漏洞等问题,阻碍了典当行业的发展。另外,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典当行业自律组织(全国性典当行业协会)①,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典当行业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加紧对现代典当行业的研究,找准定位,加强行业管理,为典当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监管体系。

(三)健全典当物品流通渠道,完善处置变现机制
健全的典当物品处置变现机制对于典当行的安全有序运营具有重要意义。要构建大型从事典当物品交易的专门市场,完善典当物品信息流通网络,加速典当物品流转,提高典当物品的变现能力,尽量减少因缺乏流动性而产生的损失,为典当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商业流通环境。

(四)加强风险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相比银行,典当行的规模很小,典当行不能吸收存款获取资金,大部分典当行也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所有的运营只能建立在自有资本金基础之上,一次较大的典当诈骗造成的坏帐损失就有可能要了典当行的命。目前,典当行要真正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绿色通道”,还面临着经营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因此,典当行要积极探索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防止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

(五)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为典当行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现代典当行的经营规模和范围与过去相比有了质的飞跃,这对其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鉴别当品真伪、评估市场价值、预测未来走势等方面都要略有所长,因此典当行需要的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人才匮乏将会严重制约典当行业发展。所以,要加快典当专业人才培养,通过学校教育、岗位培训、经验积累等不断壮大典当人才队伍。

四、结语

目前,典当融资作为对银行贷款等主流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尽管如此,许多中小企业已开始把典当行作为其“第二银行”。典当行业经营方向,应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服务为主,以帮助居民个人资金需求服务为副。2005年颁布实施的新《典当管理办法》,体现了国家对典当行业的重视,为典当行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只要找准银行业务中的空缺及时进行补充,与银行实行错位经营,典当行就能找到自身的发展空间。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典当行是可以做出贡献的,这也是典当行业自身发展的大好机遇。相信典当行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互相促进并能够实现双赢。

注释:
①中国旧货业协会典当专业委员会已经向中国旧货业协会提交了《关于筹备成立全国性典当行业组织即“中国典当行业协会”的报告》,拟请中国旧货业协会作为典当专业委员会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成立“中国典当行业协会”的相关申报手续。详情见中国旧货网http://www.crgta.org.cn/www/xhxwDetail.asp?xwh=2405。

参考文献:
[1]中国典当网.曲彦斌教授在日前举行的“2002中国典当论坛”大会开幕词中提出的新倡议和新论点[EB/OL].http://www.ztdd.com/news2002.htm,2003-12-01/2006-02-18.
[2]李燕媛.中小企业的融资新渠道——典当[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5,(2).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