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理融资业务风险有何控制措施
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特别对保理融资业务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对融资产品、客户准入、合作机构准入、业务审查、专户管理、融资比例和期限、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着重对单保理融资提出审慎管理要求,即在审核基础交易基础上,比照流动资金贷款对卖方或买方进行授信全流程管理。同时要求银行严格审核基础交易的真实性,合理评估借款人或借款人交易对手风险,做实风险评价。
保理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迅速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保理业务
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保理业务是促进国内保理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国内保理业务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不同,具有典型的跟单贸易性、自偿性特点,第一还款来源明确。其本质上是应收账款转让业务,原则上无需其他抵质押担保,抵质押担保只是增加了风险缓释的措施和手段。因此,对客户的严格准入把关是风险防范的首要关口,贸易真实性审查和回款管理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
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保理业务的本质和特点,严禁套用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开展保理业务。开展保理业务时,在客户准入环节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对买、卖双方进行尽职调查,充分评估保理产品的适用性。不得通过增加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放松对保理业务准入管理,并重点把控贸易真实性审核、应收账款受让、回收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二)审慎选择保理客户,严控高风险领域客户
审慎开展小企业、民营企业客户保理业务。谨慎选择贸易类客户,严控钢贸等敏感性行业保理业务。逐步压缩钢贸等敏感性行业客户业务,审慎选择煤炭、有色金属贸易等市场风险较大客户,谨慎选择买卖双方均为贸易类客户。坚决不介入盲目扩张、民间融资、涉诉、实际控制人有道德风险的企业。
(三)加快调整隐蔽保理,严格执行核准规定
审慎对待隐蔽保理业务新增,持续提升非隐蔽保理流贷替代率水平。对现有存量隐蔽保理业务应加强排查,逐一进行梳理,抓紧解决风险问题。着重做好贸易真实性的尽职调查,留存增值税发票等单据的原件,取得买方对《账号变更通知书》的确认回执。隐蔽保理业务出现回款异常时,最好立即转为公开保理。
(四)重点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查,强化操作性风险管理
1.严格遵照保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业务,强化合规意识,并根据辖内市场特点、人员情况,规范细化各环节、各节点操作。重点加强对经办行业务执行过程的监控,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及时纠正不合规操作、化解风险隐患。
2.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核。制定核实贸易真实性相关操作要点,明确经办机构和客户经理贸易真实性审核责任,细化保理管理岗审核要点,确保贸易背景真实合法、相关合同单证齐全有效。高度关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合同、发票真实性问题,应收账款受让前在税务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开票日期一个月后应再次进行查询,以有效防范发票“先开后废”现象,同时注意加盖公章,避免重复融资。运用税务部门相关系统,有效防范增值税发票虚假所带来的信贷风险,提升发票验证效率;二是规避贸易型企业虚构贸易、虚假做账问题。对于买卖双方均为贸易型企业的应该谨慎对待。
3.加强回款管理。针对间接还款,应设定系统自动预警,及时有效防控风险。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回款管理细则,对经办行和客户经理进行保理回款的管理和考核,并指定专人对所辖地区保理业务回款情况进行经常性监控,一旦发现客户出现间接回款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如提前回收贷款、增加有效担保方式等)来控制风险。
4.加强池保理管理。一是系统内录入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必须和实际应收账款到期日严格保持一致;二是在池保理业务发生溢支后,应立即要求客户及时补充新的应收账款或清偿溢支金额;三是合同到期后,不允许进行新的应收账款受让。遇合同到期前受让应收账款的,到期应进行应收账款催收,及时结清保理预付款。
(五)做实贷后管理,规范档案管理
1.根据国内保理业务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实时关注买卖双方的信息。深入了解买卖双方的结算**惯及资金安排,持续跟踪了解买卖方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买方客户资信情况。
2.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保理专户回款异常等情况增加敏感性,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防范、及时处理。
3.统一管理标准和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做到档案资料分装整齐、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编号一致,以便于及时查找信息,做好相关风险的防范和应对。
(六)建立保理专营团队,加强业务培训
高素质的保理业务专业人员是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国内保理业务余额超过30亿元的一级分行应配置保理业务团队,国内保理业务余额超过10亿元的二级机构应设立保理业务团队,建立完整独立的前中后台管理流程。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保理业务操作岗与客户经理岗职责分离的相关规范,将风险和内控管理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包括尽职调查与系统操作分离、贷后管理与客户维护分离、保理操作人员与客户经理间的信息及时传递等。
㈡ 再保理业务和保理业务有什么区别
再保理业务和保理业务的区别:
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再保理业务相当于二次保理业务,即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或银行,保理商或银行将该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其他保理商或银行,比如国际双保理业务就是一种再保理。
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㈢ 在叙做保理融资业务,需要提供不动产等有形资产作为担保吗
这方面没有必要,也没有这种要求,提供自己的相关身份证件就可以。
如果要求出事不动产证明,那只能说明他们的制度有瑕疵,这个可以慎重考虑一下。
㈣ 企业的买方保理业务和卖方保理融资业务有什么区别
买方保理业务和卖方保理业务的区别在于发起保理的主体是买方还是卖方
㈤ 银行的“再保理业务”是什么意思和保理业务有什么区别
一、契约关系不同:
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
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二、业务不同:
保理业务相当于二次保理业务,即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或银行,保理商或银行将该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其他保理商或银行,比如国际双保理业务就是一种再保理。
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三、流程不同
国际保理业务流程:
案例:国际保理业务流程本身并不复杂,下面以国际保理中最常用的双保理为例,对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进行介绍。
出口商为中国某压力锅生产商A公司,进口商为法国某大型超市B公司。
A公司经与B公司协商,欲采用赊销(OA,90天)方式进行贸易。
A公司与国内某银行(为FCI成员)联系,向其提出办理国际保理业务的申请,向该银行提供与此笔赊销交易相关的背景资料(贸易合同)。

(5)再保理融资业务扩展阅读:
业务类型
国内保理业务通俗点讲也叫应收账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国外保理业务主要是根据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而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让进出口企业提前获取资金。具体产品有打包贷款,发票贴现等。
㈥ 保理融资遵循哪些原则
商业保理作为一种金融服务,其产品设计即是为客户提供保理服务的解决方案。该金融服务方案不仅要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还需要满足内部的风险管理、操作、合规、财务等方面的要求,是一项综合性、创造性的工作。在实践中,客户的情况和需求千差万别,标准的保理产品可能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供应链金融工具种类繁多,不同的工具适合不同的客户需求,也需要进行区分和组合应用。同时,保理业务是基于真实交易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开展的,在产品设计中如何进行风险的把控也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保理产品设计的原则。
1.应收账款有效转让是前提
应收账款的有效转让包括以下几个含义:
①应收账款必须已经形成,且无法律瑕疵;
②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收账款的转让必须有效通知债务人;
③保理商须对应收账款对应的回款资金流进行控制,例如确认买方知悉付款账户变更为保理商账户;
④对特定债务人在保理服务期间内的应收账款应全部转让,使保理商取得“唯一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原债权人脱离应收账款债权债务关系。
在进行保理产品设计时,要考虑应收账款的形成过程、转让过程、回款过程,再考虑供应链上各企业的信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流向及价值创造过程,从而设计出既满足客户需求,又符合内部风险管理规定的保理产品。
2.保理融资的自偿性是出发点
希望通过保理业务进行融资的客户,通常缺少足以作为融资担保的资产,欠缺独立的还款能力。而保理融资的自偿性可以弥补卖方信用不足的问题。保理融资的自偿性,是指保理商以真实贸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授信依据,通过债权的转让而对卖方发放保理预付款,从而加快企业的现金周转。
信息不对称使保理商更相信保理融资自偿性的技术安排。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企业对自身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交易对手情况等信息的了解会远胜过保理商等第三方机构,保理商在面对客户时,倾向于预先假设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特别是在面临信用等级较低的贸易型企业时,保理商更加难以识别其信用风险。由于在贸易过程中,资金流和物流均有其特定的流动规律,保理商利用控制现金流和物流的技术手段可有效降低融资风险。
保理融资的自偿性为贸易企业营造了较为有利的融资条件,使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得到显著的增强,能够较为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实现普惠金融的理念。在保理产品设计中,时刻牢记保理融资的自偿性,可以设计出风险更低、运行更顺畅的保理业务方案。
㈦ 保理业务如何记账
有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有追索权的保理相当于是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了银行,从而获取融资。银行有追索权,因此企业并没有将相应的风险进行转移。
转让的时候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按办理保理业务时缴纳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如果企业销售的这批货物发生了退回,则记 借:主营业务收入财务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到期时,如果购货商能完全支付掉货款,则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账款 若到期银行收不回货款,由于银行附有追索权,则企业就有义务偿还相应的费用。 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7)再保理融资业务扩展阅读:
保理业务是从出口代理交易方式演变而来的,起源于14世纪英国毛纺工业。当时英国毛纺织品是在寄售基础上委托专业代理商代销的。这些代理商向国外买主出售商品,同时向出口商担保买主的商业信用。当时由于交通不便,外贸业务往来活动比较缓慢。
如果在国外没有可靠的代理人进行协助,任何出口企业很难取得成功。到18世纪,美国的一些代理商逐步以其高度效率和雄厚资金掌握了为扩大其国内市场所需要的代贷管理工作。他们的地位也逐步由以前被委托的代理人身分演变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保理商。
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专门为有关商业企业提供信贷和信用管理服务。经过不断地发展,现代保理商已能提供一揽子服务,包括向卖方提供买方资信调查,100%货款商业风险担保,应收账款管理和资金融通等。
据介绍,1990年国际保理业务营业额已达到137亿美元。不仅发达国家中有保理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东盟、匈牙利等也都有保理公司为其本国进出口贸易提供服务
㈧ 银行开展保理业务,对于客户的融资期限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都是应收账款的期限来决定的
一种做法是应收账款作为标的资产,企业到一定的期限回购,这个就要双方协商认为企业什么时候有回购能力。
还一种简单的,就是看应收账款到期就作为还款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