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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政策不完善

发布时间: 2021-05-24 04:36:33

『壹』 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机制有哪些有效途径

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机制的途径
拓展长期股权资本
来源。短期而言,允许商业银行为疫情冲击严重的中小企_提供股权融资救助。一是适度松绑商业银行开展投资业务禁令,允许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投资机构提供股权投融资服务。二是允许商业银行募集中小企业专项救助资金,直接投资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三是对开展中小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商业银行,适当放宽资本充足率约束。四是承接财政救助资金,为中小企业投资机构贴息和减免部分投资损失。长期而言,建立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一是借鉴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模式,建立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专业银行。二是借鉴以色列Yozma 基金模式,组建更多服务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导向和市场化考核原则,建立基金管理者薪酬与投资利益、风险匹配的激励机制。三是建立常态化的中小企业投资贴息政策,以及投资风险分担机制。
疏浚股权投资现实阻滞。一是创造条件支持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鼓励地方政府组织股权投资洽谈会,搭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平台。二是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中小企业需要及时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尤其是重大事项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告知投资者。三是完善中介机构和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中介机构入职门槛,加强监管中介服务机构。设置股权投资相关专业方向,借鉴国际经验和联系国情实际,培育高端股权投资人才。
健全股权投资退出机制。一是适当缩短IPO 锁定期限或者建立部分限售制度,兼顾股权投资退出效率和避免股东过早套现。二是健全并购重组市场。持续从严监管“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承诺”重组现象,增加违规处罚力度。修订《中介机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加大中介机构履职问责力度。适度放宽重组上市标准和融资渠道限制。三是完善新三板协议转让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积极落实转板机制。四是支持场外市场股权转让业务发展。五是支持融资型反向收购。
来源:人民论坛 (2021年01期)

『贰』 如何衡量一个公司能否股权融资的指标

1.遵循先“内部融资”后“外部融资”的优序理论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融资方式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内源融资,即将企业的留在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另一种是外源融资,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储蓄,以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我们清楚的明白,在企业的进步和生产规模扩大过程中,单纯依靠内源融资是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的,企业获得资金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外源融资。内源融资资金产自企业内部,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不需要融资费用,使得内源融资的成本要远远低于外源融资,可以有效控制财务风险,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因此,它是企业首选的一种融资方式。企业内源融资能力的大小取决于企业的利润水平、净资产规模和投资者预期等因素,只有当内源融资无法满足企业资金需要时,企业才会转向外源融资。
企业的外源融资由于受不同融资环境的影响,其选择的融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可以遵循先选择低风险类型的债务融资,后选择发行新的股票这样的顺序。采用这种顺序选择融资方式的原因有:
(1)负债比率尤其是高风险债务比率的提高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破产风险。
(2)企业的股权融资偏好易导致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一些公司将筹集的股权资金投向自身并不熟悉且投资收益率并不高的项目,有的上市公司甚至随意改变其招股说明书上的资金用途,并且并不能保证改变用途后的资金使用的获利能力。在企业经营业绩没有较大提升的前景下,进行新的股权融资会稀释企业的经营业绩,降低每股收益,损害投资者利益。此外,在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趋向不断完善的情况下,企业股权再融资的门槛会提高,再融资成本会增加。
我国多数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则是将发行股票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其次考虑债务融资,最后是内部融资。这种融资顺序易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财务杠杆作用弱化,助推股权融资偏好的倾向。
2.考虑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并考虑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等情况,选择较为合适的融资方式。
(1)考虑经济环境的影响。经济环境是指企业进行财务活动的宏观经济状况,在经济增速较快时期,企业为了跟上经济增长的速度,需要筹集资金用于增加固定 资产、存货、人员等,企业一般可通过增发股票、发行债券或向银行借款等融资方式获得所需资金,在经济增速开始出现放缓时,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降低,一般应逐渐收缩债务融资规模,尽量少用债务融资方式。
(2) 考虑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发生的代价。融资成本越低,融资收益越好。由于不同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资金成本,为了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取得所需资金,企业自然应分析和比较各种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的高低,尽量选择资金成本低的融资方式及融资组合。
(3) 考虑融资方式的风险。不同融资方式的风险各不相同,一般而言,债务融资方式因其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因此,可能产生不能偿付的风险,融资风险较大。而股权融资方式由于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因而融资风险小。企业若采用了债务筹资方式,由于财务杠杆的作用,一旦当企业的息税前利润下降时,税后利润及每股收益下降得更快,从而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的风险。美国几大投资银行的相继破产,就是与滥用财务杠杆、无视融资方式的风险控制有关。因此,企业务必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融资方式的风险程度选择适合的融资方式。
(4) 考虑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总的来说,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财务状况越好,变现能力越强,发展前景良好,就越有能力承担财务风险。当企业的投资利润率大于债务资金利息率的情况下,负债越多,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就越高,对企业发展及权益资本所有者就越有利。因此,当企业正处盈利能力不断上升,发展前景良好时期,债务筹资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而当企业盈利能力不断下降,财务状况每况愈下,发展前景欠佳时期,企业应尽量少用债务融资方式,以规避财务风险。当然,盈利能力较强且具有股本扩张能力的企业,若有条件通过新发或增发股票方式筹集资金,则可用股权融资或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两者兼而有之的融资方式筹集资金。
(5) 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激烈,进出行业也比较容易,且整个行业的获利能力呈下降趋势时,则应考虑用股权融资,慎用债务融资。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较低,进出行业也较困难,且企业的销售利润在未来几年能快速增长时,则可考虑增加负债比例,获得财务杠杆利益。
(6)考虑企业的控制权。中小企业融资中常会使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有所丧失,而引起利润分流,使企业利益受损。如:房产证抵押、专利技术公开、投资折股、上下游重要客户暴露、企业内部隐私被明晰等,都会影响企业稳定与发展。要在保证对企业相当控制力的前提下,既达到中小企业融资目的,又要有序让渡所有权。发行普通股会稀释企业的控制权,可能使控制权旁落他人,而债务筹资一般不影响或很少影响控制权的问题。

『叁』 企业申请享受科技创新政策方面遇到哪些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经省级以上(含)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此条仅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此条仅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北京智产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业服务团队竭诚为您服务!

我们是一群在行业内摸爬滚打6年的代理人,常年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

1、软件著作权登记:正常工作日申请代理费仅需500元/件

2、软件企业认定:认定后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产品登记:登记后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可享受对高于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4、技术合同登记:登记后收入可免征营业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后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10%的税收优惠政策

6、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初创期企业(近三年成立企业)北京市立项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无偿资助),国家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成长期企业(成立满三年)北京市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国家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营业税

●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从事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研制开发业务,比照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

增值税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的集成电路和扩大再生产。

●(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可就其软件产品的销售额,比照简易办法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税

●来京投资企业进口符合有关规定的自用生产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资信良好的来京投资企业享受便捷通关待遇,并在重点口岸设立特快报关窗口。

●对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凭软件认定证书直接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免税手续。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手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凡经市经委根据《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可以为其申请一次性购房专项奖励。购房专项奖励标准为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购房时间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

●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京参加高考可与北京籍考生同等对待;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及子女可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来京投资企业申请其在京职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学借读,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安排。

●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的80%。市科委牵头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软件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提高到20%。

●研发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符合《北京市关于扩大对内开放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2〕12号)等有关规定的,可向市经委申请按其本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由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个人和集体科研项目予以无偿资金支持;

●首都劳动模范:由北京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经济技术创新标兵:由北京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由北京市科协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优秀青年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扶持政策

股权融资:中关村改制上市资金扶持

对于改制、代办系统挂牌和境内外上市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资金补贴。

创业投资

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管理办法10-30%跟投

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资金10-15%补贴

中关村投融资促进中心---投融资信息的发布平台

债权融资:瞪羚计划中关村贴息20-40%

四、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扶持政策

申请阶段:试点企业申请费用全额减免非试点企业申请费用减免70%

代理费用50%补贴(中关村中介专项服务资金)

受理阶段:

10-49申请70%发明20万元;

50-99申请70%发明50万元;

100以上申请70%发明100万元;

20以上授权发明授权50%10万元

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每项10万元

实施阶段:专利创业10或15万元

专利战略10或15万元

专利质押贷款利息的5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20万元

五、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扶持政策

北京市、中关村、丰台园区

立项国际国家地方行标分别50万,50万,25万,25万

获批国际国家地方行标分别150万,50万,25万,25万

六、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扶持政策

【国家部委项目】

1、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

2、生物育种能力建设与产业化专项

3、通用名化学创新药物发展专项

4、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

5、卫星及应用发展专项

6、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

7、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

8、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

9、国家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专项

10、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11、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12、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13、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14、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

15、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

16、电子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17、宽带中国战略

18、高技术服务业研发及产业化专项

19、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

20、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专项

21、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

22、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专项

23、金融领域安全IC卡和密码应用专项

24、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

25、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6、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

27、国家信息安全专项

28、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29、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30、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3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

3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33、国家星火计划

34、国家火炬计划

35、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3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37、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

38、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39、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40、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

41、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

4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央补助资金

43、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44、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4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46、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47、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

48、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

49、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

50、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51、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项目

52、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

5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54、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

55、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56、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57、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

58、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59、中小企业及“双自主”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60、中小商贸企业参展补助资金

61、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

6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63、中国专利奖

『肆』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问题,政府出台了哪些政策

国务院正在组织多个部门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系列扶持政策,预计将会在今年下半年陆续推出。

知情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国家将出台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融资,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而相应的准入政策将进一步放开,准入门槛也将降低。

国资委下属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机械工业信息中心提供的材料显示,工信部等部委将针对目前中小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推出相应的扶持政策,计划于今年下半年陆续推出,并将贯穿整个“十二五”期间。

长期担任国资委和工信部相关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的机械工业信息中心主任刘功效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十二五”期间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的重中之重。“更多地是通过建立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融资,并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信用体系,然后通过发行债券和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引导民间资本的过程将分为三步走。首先,中央会建立一个政策框架,出台一系列的指导文件和法规,调整民间资本准入制度,并建立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的相关规范;第二步,有关部委将通过建立具有示范性的中介服务顶场侈渡侬盗畴醛川互机构,为中小企业和民间资本牵线搭桥;最后,将这一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刘功效介绍,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的同时,国家还会鼓励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协助中小企业进行现代企业改造。

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将进一步放开,门槛也将降低。另外,国家会鼓励民间资本投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

对这一说法,刘功效予以确认。他还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会引导民间资本优先进入具有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

刘功效还透露,“鼓励自主创新”将成为“十二五”期间出台的中小企业系列扶持政策的一大思路。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将通过两条路径实现。一方面,国家将出台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向有自主创新实力的中小企业倾斜。而对于暂时不具备创新能力,但有创新意愿的中小企业,国家将通过设立中介服务机构的方式,在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建立合作。另外,在国家大型项目、政府采购以及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达到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另一方面,对于技术附加值较低的中小企业,国家除了会逐步降低税收减免的幅度,还将力促企业间进行兼并重组,并对兼并重组后进行自主创新的企业给予新的政策扶持。

刘功效介绍,8月份开始,国资委、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将举行全国范围内的中小企业研讨和调研活动,目的是摸清中小企业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并对扶持政策做进一步调整。

『伍』 科技型企业享受哪些优惠税收政策

一、技术转让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合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因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九十条;

《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11号】

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使用企业的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享受省、市、区县的财政补贴。

3、作为无形资产,在融资、并购、上市过程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4、提升企业招投标资质水平,在进行重大项目招投标时具有明显的优势。

5、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8%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5)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政策不完善扩展阅读

认定条件

(一)必须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科技型企业产品领域范围: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和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及其他高技术领域、农业专利产品(新品种、新成果)等。

(三)必须是依法在本区办理纳税登记的企业。

(四)有一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五)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包括相当于同等学历的科技人员在内)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六)企业的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额的40%以上。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七)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认定程序

(一)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各镇(乡)、街道和主管部门认定,区科技局抽查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审定结果的基本程序。

(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与审定的办法。

(三)要求认定的企业向各自的各镇(乡)、街道科委提出认定申请,经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上报区科技局。

(四)区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辖区内申报的企业进行抽查,分批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五)区科技局对企业上报后专家(中介机构)的认定结果,一个月内在各区区电子政务网上公布,向社会公示征询异议,并进行审定。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区科技局通知各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六)审定后,对无异议的申报企业,由区科技局发文公告,认定为该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科技型企业

『陆』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模式存在问题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自身特点决定的融资困境。首先,债务融资的方式较难。高新技术产业在初期风险较大,并且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的特征,证明其信用状况的资料缺乏。其次,资本融资难。我国两大证券市场的功能主要是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融资倾斜并扶持大中型国企改革,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来说很难在股票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再次,自筹资金也存在困难。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是高新技术产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在融资中不具有优势,价值较难评估,增加发放贷款机构面临的风险,无形资产的非实物形态让借贷双方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使债权人不易对投资进行观察和控制。这使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初期难以取得抵押融资。从担保贷款方式来看,金融机构对其所担保的业务,是追究其担保企业的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担保企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来虽然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但在发展初期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较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
2、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产业产生充分的信任较难。基层金融机构获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信息的渠道狭窄,且难以分辨真伪,加之金融机构自身的认知水平有限、项目咨询评估手段落后、专业科技人才缺乏等,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机构很难对其产生充分的信任与支持。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主体的中小企业更是难以获得资金支持,特别是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从我国科技信贷资金的投放实践看,众多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资产少、抵押品有限、产品成熟度低,根本无法满足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的考核要求。传统的融资渠道已远远不能满足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所需的充足的、长期的资金需求。
3、政府相关的宏观调控力度不强。高新技术产业高风险中蕴藏着高回报,具有成功率较低回报率较高的特征,金融资本究竟什么时段、多大程度和以何种方式择机介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信贷风险是否能够与一般产业的支持政策有所区别,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特殊的补偿。但金融部门极少有这一方面的设计和安排,在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约束下,很难调动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支持的积极性。
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结构不尽合理。在当今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程中,投资主体由政府转为企业是一个大趋势。

『柒』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

我最近在写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毕业论文,这是我的英文文献,你看行不行。

Title: The SME Financing Gap: theory and Evidence

Source: Financial Market Trends; Oct2006,Issue 91,p87-97,9p

经合组织(OECD)国家以及全世界范围内的中小企业的急剧变化性的发展,使这些国家很有必要审视和改革其企业融资的整个框架。
结论
数据的缺乏阻碍了中小企业在经合组织和非经合组织经济体的财政状况的全面分析。
新兴市场国家的融资缺口普遍高于经合组织国家,但许多经合组织国家存在ISME的融资缺口。整体宏观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是中小企业获得资金的关键因素。
中小型企业及其缺乏融资所需的市场信息和专业性的融资技巧能力。
在对中小企业的进行放贷的业务方面,现代市场为基础的银行模式比更关注海外竞争的高度集中控制的银行更有竞争优势。
新兴经济体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诱因,以使其发展更规范化。
一种研究商贸联系的有效框架是一个有效的ISME融资的重要前提条件。
建议
政府可以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经济萧条时和不完全市场经济情况下,而这种不完全市场经济将严重阻碍为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现金流或提供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最少融资额。
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应当有侧重性,将提高市场效率足以来提供和激活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作为目标。
公共政策要加强对来自官方的融资方案规划,为私人投资者提供企业家和银行范围的认识。
遵守在风险分担方面的原则,专项资金只流向相关的企业,银行,以及和大学有合作伙伴关系的企业。
税收制度不应对中小企业不利。
如有需要,银行系统应进行改革,以符合市场所依据的原则。
各国政府应确定所涉及到的资本是否是正规的市场风险资本(通常称为“商业天使”),可通过政府的运作更有效率地描述技术支持。
国家政策应鼓励储蓄的多样性和机构投资者的灵活调节性。
市场操作规范应当充分发挥企业国内外的高效率运作。
法律,税收和监管框架应审查,以确保市场环境是鼓励创业资本的发展的,包括出口机会。

The sharply varying levels of development of SME sectors in OECD countries and worldwide makes it imperative for those countries where the sector is lagging to review and reform their entire frameworks for entrepreneurial finance.

Conclusions
A lack of data impedes a complete analysis of the financial situation of SMEs in OECD and non-OECD economies.
Financing gaps are more pervasive in emerging markets than in OECD countries,but many OECD countries have financing gaps for ISMEs.
The overall macroeconomic legal,regulatory and financial framework is the critical determinant of SMEs' access to finance.
SMEs have significant gaps in the information and skills needed to access external finance.
The modern market-based model of banking is more likely to work to the advantage of SMEs than highly controlled banking that is closed to foreign competition.
Emerging economies need to strengthen incentives for SMEs to move into the formal sector.
An effective framework for research-commerce linkages is a critical precondition for effective ISME finance.
Recommendations
Governments can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supporting the SME sector,in particular,in cases of market failures and incomplete markets that inhibit the provision of adequate financing or financing on terms suitable for the stage of SME development.
Government measures to promote SMEs should be carefully focused,aiming at making markets work efficiently and at providing incentives for the private sector to assume an active role in SME finance.
Public policy should improve awareness among entrepreneurs of the range of financing options available from official programmes,private investors, and banks.
The principle of risk sharing should be observed,committing official funds only in partnership with those of entrepreneurs,banks,businesses or universities.
The tax system should not inadvertently place SMEs at a disadvantage.
Where necessary,banking systems should be reformed in line with market-
based principles.
Governments should determine whether the market for informal risk capital (often described as"business angels")can be made to operate more efficiently through government technical support.
National policies should encourage diverse forms of institutional savings and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should be regulated flexibly.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 should be allowed to function efficiently for both domestic and foreign entities.
The legal,tax and regulatory framework should be reviewed in order to assure that the environment encourages the development of venture capital,including opportunities for exit.

『捌』 传统企业为什么对股权融资望而却步

融资难,股权融资更难,传统企业股权融资难上加难!一方面中国热钱涌动、创业热情热火朝天,一方面资本开始扎紧口袋、放缓投资步伐,对广大创业者而言,融资依旧困难,许多走在股权融资路上的企业,更是步履艰难!

中国是制造业大国,而随着前几年IPO的开闸和全民PE热潮,那一拨韭菜已经割完,剩下的中小型企业只好转战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但就笔者接触的挂牌企业和拟挂牌新三板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企业而言,能获得融资的寥寥无几,挂牌后除去政府补贴的奖励能冲抵挂牌费用外,也就资产质量较好的能获得一些关联银行贷款,至于增发、并购、市值管理,离企业还是太远。

一线城市,尤其是北上广深,创投环境和国家政策优厚,利用其先天的政策、技术、人才、资源优势,一直奔跑在前,同时也如同巨大的吸铁石,将全国二三线城市的优质项目都源源不断的吸纳过去,原因也很简单,那里有广阔的市场、充沛的人才和资源、还有包容失败鼓励创新的环境,更是布局全国市场的战略桥头堡。

就笔者接触的创投环境和了解到的信息而言,传统型企业依然首选的还是银行贷款、商会联贷、民间贷款等方式,有一些有资本意识的开始登陆区域股权交易所和挂牌新三板,但他们对资本市场依然保持着警惕和观望,原因主要来源于媒体传播或坊间关于“资本驱逐创始人甚至将创始人打入牢狱”的传闻。但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对资本市场、资本运作、投资融资、并购重组等意识和知识的匮乏和相关人才的短缺。毕竟研究产品和客户心理是企业家的本行和专长,交易股权和买卖企业对他们而言可能都没有机会接触,更不用说企业里面有这方面的专长人才。

还有一个阻碍在于政策的解读,这两年的高压反腐,拔出萝卜带出泥,让政企关系再次面临紧绷,大家都刻意保持距离,这种方式和改变是对的,但也有一些民企借此远离政府,所以他们对国家这次释放的改革红利——创新创业的支持,许多政策一无所知,许多补贴和扶持概无了解。政府机构许多积极的变化和放权的领域,更多的让许多科技型、互联网型的企业获得益处,许多传统制造型企业聚堆后还是互相感慨国家无相关的扶持。

面临以上情况,笔者也看到了许多当地政府和创投机构、行业协会做的一些积极引导。举办各种投融资洽谈会、创业大赛、培训班、带队走访创业大街、孵化器,各地政府几乎都有自己的孵化器,笔者甚至在镇上也看到了创业咖啡馆和农民创业大街。这些举措,极大的鼓励和影响着创客们。但技术类和互联网类企业居多,传统型企业参与的热情不高。

现实的问题依然摆在案头,要发展依靠自身和债权融资已然到了瓶颈,而对接风投却无路可寻,自己努力10多年的企业,资产过千万,营收过亿元,人数几百人,却赶不上自己旁边这个和子侄一般大的年轻人,听人讲,他刚刚融了上千万,估值1亿元,正在走上市流程。而自己去对接风投更多的是拒绝,原因也语焉不详。

其实这里的原因主要和创投机构的业务模式有关,创投机构旗下的基金一般存续期7-9年居多,其中5年为投资期,2-5年为退出期,而对项目的期许,基本就是一个项目的单体回报要能覆盖基金的整体额度,毕竟项目投资成功几率10%-20%,所以倒推到每个项目,对项目的成长性期许就要很高,每年的增长率和上市可能性要盘算再盘算,方可下注投资,而传统型企业基本都过了野蛮生长、快速狂飙的阶段,10多年的企业业务、管理、人员和文化基本都成型和成熟,都处于二次创业、转型再生的阶段,要么就都是衰退的状态,所以,一般很少受资本的青睐。当然也有例外,如果企业规模、营收、处于上市进程阶段,VC就根本没有机会了,大的PE基本都包办了。

处于二次创业、再次出发的企业目前居多,现在有三种契机在推动企业再上台阶。一种是“互联网+”对传统企业边界的改造,看看上市公司这两年做的产业链并购就可窥豹一斑,都在纷纷内部孵化或直接收购或参股投资互联网+的项目,以期再造行业边界。这就更不用说围绕着大的集团和处于产业链环节上的传统中小型企业了。

第二种是接班潮的兴起,许多企业的二代纷纷从父辈手中接过帅旗,但无一例外的选择跨界、资本运营,有的上市公司二代接班人直接就拉出一支产业投资基金出来;第三种是激烈的市场竞争,随着技术的升级进步,新的制造手段、工艺和技术的进步让订制化、个性化成为制造主流,如果再不主动求新求变,被电商冲击的零售就是制造业的前师。在这个干掉你,与你无关的三体竞争世界里,竞争不再是明面上的对手。

这些既是威胁又是机遇。传统型企业创业者与互联网创业者相比,竞争优势也非常明显,深厚的产业基础、熟练忠诚的员工和供应商、产业链的资源、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这些都是互联网企业垂涎三尺的战略资源,所以有效的对资源进行有机的组合,在原有产业基础上衍生和孵化出新的项目或企业才是引起风投青睐的不二选择。比如,打通线上线下的O2O模式,比如利用产品众筹和股权众筹平台,比如定制化,比如垂直领域的平台化等等,这些模式只有深谙产业多年的操盘手才会有所得,否则学费本身就是门槛。但商业模式的优化更多的还得依赖企业对自身的变革,比如敢于任用互联网的人才、大胆放权、甚至独立出来,毕竟严谨严密的管理模式,不适用于互联网化的公司管理模式,而伴之而生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激励制度、股权激励、股权融资更是要随之深化调整。

当然,在二三线城市开展互联网化的企业也面临着很多尴尬,人才的引进、资本的对接、政策的解读、环境的适应,都是面临的瓶颈。

传统型中小企业在二三线城市对接资本也面临一系列尴尬。一线城市,好的项目,一女众家求,因为好项目少,投资人多。二三线城市,好的项目,一女难嫁,因为投资人少。更何况有些投资机构直接是专做一线领投机构的跟投。

如何解决如上的一些融资尴尬或困境呢,笔者结合当地的一些实践,以作分享和参考:

1.传统产业如果不进行互联网+方向的改造,还是立足自身的话,可以跨界和平台型企业合作,拓展销售渠道、推广产品,融资方式可以选择产品众筹模式和店面/股权众筹模式,但店面/股权众筹方式对企业考验很大,需要设计配套的机制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和诉求。

2.传统产业互联网+方向的转型升级,既可内部孵化,然后独立运作(股权;机制;人员;财务等),利用产业资源的哺育,借用互联网的技术和手段,来提升和改造企业,则在业务数据提速时考虑引进投资机构或上市公司产业投资,然后选择新三板挂牌,后续的定增、投融资、并购等资本运营手段因为有了前面的基础则可陆续展开。

3.孵化的优质项目建议优选能提供政策、资金、人才、创投环境的孵化器进驻,一方面可享受许多政策支持和扶持,更多的是可以在这个平台上与全国的一些孵化机构、创投机构合作联系。

4.政策的理解和主动参与,现在的政府引导基金、科技政策、扶持补贴、登陆资本市场的政策,陆续配套齐全,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创业者要不断借势。

5.多参加政府举办的关于创业的一些培训或投融资洽谈会,现在许多当地政府会组织全国的创投机构和投资人参与当地的孵化器、行业协会、引导基金、投融资会,借用这样的平台,可以拓阔创业者的融资渠道。

6.学会借力和借脑,企业本身更多的应把精力放到经营和管理中,融资可以交由专业的投资顾问公司来组织和协调,这样可以极大的提高融资效率。

在这个日新月异、百花齐放的创业时代,我们期待传统企业升级换代,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技术和手段,借用资本的力量,实现制造到智造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