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杠杆租赁融资模式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主要方面有哪些
杠杆租赁融资模式在操作中需要注意两方面:第一是税务结构,一些国 家对于杠杆租赁的使用范围和税务扣减有很具体的规定和限制, 并且可能根据情 况有所变化; 第二是合伙制金融租赁公司,只有合伙制结构能够真正完全获得融 资租赁中的税务好处。
⑵ 为什么说融资租赁10倍杠杆
1、10倍杠杆的说法并不准确,只是一般来讲多数的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规模(放贷规模)相当于自有资本(注册资本)的10倍左右,但这要和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思路有关,保守的公司有点只有3~5倍,激进的公司有15倍甚至以上;
2、在融资租赁公司,一般的资金运转模式是先用自有资本放贷,再将应收债权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获取一定比例的贷款(50~100%不等),然后有继续对外放款和融资,如果银行抵押贷款的比例是80%,那么仅这项的杠杆就是1/(1-80%)=5倍,再加上其他一些融资渠道(股东集资或债权或股票),就可以达到10倍的杠杆
⑶ 杠杆租赁融资的模式是怎么样的
杠杆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方式,又称平衡租赁或减租租赁,即由贸易方政府向设备出租者提供减税及信贷刺激,而使租赁公司以较优惠条件进行设备出租的一种方式。它是目前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租赁方式,是一种利用财务杠杆原理组成的租赁形式。
⑷ 融资租赁的杠杆放大具体什么情况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是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用简单的话来说,相当于你经营公司中,要求你每100块钱中至少要有8块钱是你的本金,等于你用8块钱撬动了其余92块钱的投资,基本相当于10倍左右;
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风险资产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和委托租赁资产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
目前国内融资租赁公司基本被划分成两种牌照,一种归商务部监管(主要是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一种归银监会监管(主要是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如果申请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包含“金融租赁”,则必须要经过银监会前置审批(参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也因此,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基本不包含”金融租赁“,以避免双重监管。
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的区别,在于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是可以参与同业拆借等金融业务的。
⑸ 为什么要叫“融资租赁”和“融资”有什么关系
融资租赁是融资的一个种类。融资租赁,就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它实质是依附于传统租赁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
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
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5)杠杆租赁融资扩展阅读:
一、融资租赁的起源
现代融资租赁产生于二战之后的美国。二战以后,美国工业化生产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赊销等方式销售自己的设备。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转移,资金回收的风险比较大。
于是有人开始借用传统租赁的做法,将销售的物件所有权保留在销售方,购买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后,才将所有权以象征性的价格转移给购买人。
这种方式被称为“融资租赁”,1952年美国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现更名为美国国际租赁公司),开创了现代租赁的先河。
二、具体特征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⑹ 为什么说杠杆租赁是融资性节税租赁
租赁特点是:用别人的钱给自己买设备使用,用设备产生的收益支付租金,支付完后设备归自己。
杠杆融资租赁就是用一万元钱买两万元钱的设备,但是由于是融资性租赁性质,花一万元购进的设备需要按2万元资产入账,并按照2万元计算折旧。另外购进设备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租金,均可在税前抵扣,所以可以合法地达到节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