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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土地储备项目融资财务审计

发布时间: 2021-05-22 09:07:51

融资会计业务

不知道你要什么类型的 希望下面的能帮助你

一、传统贷款业务
二、贸易融资业务
三、新型融资业务
四、特色融资业务

传统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1.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借款的用途应具有经济效益,能按时还本付息;
3. 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规定要求。

提供资料

1. 借款申请书;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 贷款卡;
6. 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与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联系,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2. 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银行内部审核通过后,双方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文本(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质押合同等);
4. 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贷款帐户,提用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申请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

1. 持有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3. 借款申请人经济效益好,信用状况佳,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4. 落实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
5. 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
6.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7. 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8. 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配套条件齐备,进口设备、物资货源落实。
9. 申请外汇固定资产贷款的,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申请程序

1.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
2.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报告,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用还款计划等。
3. 银行进行贷前的调查和评估、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4. 经银行内部审查同意的,双方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有关各方签署合同。
5. 借款人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6. 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
7. 银行资金到帐,借款人用款。

○外汇贷款

申请对象

中国银行的现汇贷款只对企业发放,凡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具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均可以申请现汇贷款。

申请条件

1.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借款用途必须正当合理,具有经济效益;
3. 借款人应有相应的外汇资金来源,如借款人没有外汇收入,则应有外汇管理部门同意购汇还贷的证明文件;
4. 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规定要求。

提供资料

1. 借款申请书;
2. 借款人开户资料;
3.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4.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6. 贷款卡;
7. 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申请程序

1. 借款人向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提交借款申请,同时提交贷款用途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
2. 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进行审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借款人提供补充资料;
3. 中国银行内部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落实有关提款前提条件并到外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根据借款合同提款。

○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方式有两种:

申办条件

1. 项目本身已经经过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立项。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 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
4. 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稳定的来源,并能够签订原料供货合同或意向书。
5. 项目公司能够向贷款人提供完工担保、基建成本超支安排,同意将保险权益转让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给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收益质押给贷款人。项目股东同意将各自的股权质押给贷款人。
6. 项目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最好有"照付不议"产品购销合同。
7. 项目产品经预测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
8. 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已经落实。

提供资料

1. 国家有权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2. 有关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3. 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合资合同和章程及有关批复;
4.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 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
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贷款卡。
11.关于"照付不议"购销合同、原料供应合同、完工担保、成本超支安排、保险权益转让、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项目的收益权质押、项目股东股权质押等意向性文件。

申请程序

1. 项目公司向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提出关于项目融资贷款的需求。
2. 银行与项目公司就"照付不议"购销合同、原料供应合同、完工担保、成本超支安排、保险权益转让、固定资产抵押、项目的收益权质押、项目股东股权质押等各项融资的安排意向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3. 银行按照贷款审批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批。
4. 项目贷款获得批准后,项目公司与贷款银行就全部融资协议文本进行磋商。
5. 签署协议并提取贷款。

○银团贷款

申请对象

1.银团贷款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计划,重点支持能源、交通、高科技工业以及地方重点工程项目。
2.银团贷款的对象是符合《贷款通则》和《银团贷款暂行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银行认可的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

申请资料

1.借款人以及其中外方股东、担保人有关资料。
2.借款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内联企业的合资或合作合同。
3.政府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概算等资料以及批准文件。工商、税务、环保、海关等部门关于项目的批件。
4.项目设备购买合同、建造合同、供销合同等。
5. 银行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业务办理程序

1.中国银行客户经理关注客户的融资需求;
2.收到客户贷款信息/融资招标书;
3.与客户商讨、草拟贷款条款清单、融资结构;
4.中国银行获得银团贷款牵头行/主承销行的正式委任;
5.中国银行确认贷款金额;
6.确定银团筹组时间表、组团策略及银团邀请名单;
7.准备贷款信息备忘录,拟定组团邀请函,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邀请;
8.参与行承诺认购金额;
9.确认各银团贷款参与行的最终贷款额度;
10.就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各方达成一致;
11.签约;
12.代理行工作。

○房地产贷款

申请对象

◇您如果需要申请土地储备贷款,您的企业应该是:
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土地的征用、收购、整理、储备和出让的机构或企业。
◇您如果需要申请住房开发贷款,您的企业应该是:
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各档次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您如果需要申请商用房开发贷款,您的企业应该是:
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用于商业和商务活动的写字楼、办公楼、商场、商铺等商用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申请条件

申请土地储备贷款,您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已取得企(事)业法人资格,已在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办理年检手续;
2. 所在地政府已建立土地储备管理制度,其能够通过统一收购、统一征用和统一交易实现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管理;所在地的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房地产评估等行业的市场行为较为规范;
3. 所从事的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为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 具备一定的资本金,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能够从土地转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或采用其他方式补充资本金;
5. 所申请贷款拟收购、征用、储备的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已基本明确。
6. 已获得当地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的贷款卡/证;
7. 申请的贷款须与具体地块相对应,土地储备贷款应落实抵押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担保方式,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
8. 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办理一定量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申请住房或商用房开发贷款,您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经国家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 开发项目与本身的资质等级相符;
3. 已办理当地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的贷款卡/证;
4. 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5. 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
6. 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 能够落实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8. 需要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办理一定量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9. 所从事的项目开发手续文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施)工许可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动工,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能早于贷款期终止时间;
10.开发的项目的实际功能与规划用途相符,能有效满足当地住宅市场的需求,有良好的市场租售前景;
11.开发的项目的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总投资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12.开发的项目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的35%,并须在银行贷款到位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申请程序

1. 请您持前述有关资料向中国银行及各级分、支行的公司业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
2. 同时请您提供中国银行认可的足额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方式)。
3. 您的借款申请须经当地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初审合格后才被受理。
4. 当地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需要调查您企业的情况,并完成内部评审程序。
5. 贷款申请经审查通过后,您和银行双方如能就借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署合同。
6. 您需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7. 上述程序完成后,您就可以提出提款申请。
8. 根据您的申请,银行会将贷款资金按时存入您的账户。

祝工作顺利!

Ⅱ 我是土地储备中心的一名会计,请问土地储备成本在那一个会计科目

根据《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1101号科目-收储项目中描述的,收储项目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土地储备项目的实际成本。

Ⅲ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会计科目怎样处理

《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没有土地储备债券核算的相关规定;
建议增设“应付债券”科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本金、利息等进行详细核算。

Ⅳ 银监会43文后,土地储备中心怎么融资

债务性融资基本没戏,租赁性融资、股权性融资或者搭建第三方影子基金

Ⅳ 土地储备贷款的风险

各地政府通过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提高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强大资金支持,部分城市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专司其职。土地储备贷款相应成为银行新的效益增长点和营销重点,并占据了银行信贷资金相当份额。
但是,由于土地储备贷款金额大,政策性强,政府干预成分多,银行管理经验不足,贷款风险相对较大。土地储备贷款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1、落实有效的抵押是防范土地储备贷款风险的前提。贷前对储备土地进行严格的评估并设定抵押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这样可以避免借款人擅自处置储备的土地悬空贷款,从而取得对贷款管理的主动控制权。当然,银行应当关注储备土地取得的合法合规性,如取得土地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是否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对土地价值的评估结果可以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评估机构随意估价。
2、把好贷款用途监控是确保土地储备贷款安全的关键。保证贷款资金用在储备的土地项目上,确保土地的保值、增值和权属无争议,应当对土地储备贷款实行封闭管理。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把土地储备贷款当作以土地作抵押向银行融资的城市建设资金,就理所当然地纳入财政资金管理,他们并不真正了解银行发放土地储备贷款的用途,银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使他们真正了解土地储备贷款的性质和用途,绝不能放弃对贷款用途的监控;鉴于地方财政要介入对贷款资金的管理,可采取借款人与财政建立共同的贷款专用账户的措施,将贷款资金与财政资金彻底分开,这样既便于财政直接监控,也能满足银行对信贷资金管理的要求。
3、土地拍卖款是偿还土地储备贷款的唯一资金来源。由于土地拍卖变现的不确定性,导致借款偿还期限不确定,为规避贷款流动性风险,在借款合同中除了要明确一个合理的贷款期限外,还应当在借款合同的分期还款计划中明确“土地拍卖变现后及时优先偿还贷款金额或一定比例金额,不受贷款期限的约束”。我们既不能等到贷款到期才回收,也不能因为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及时归还而立即处置抵押的储备土地,更不能依赖政府要用财政预算资金来偿还贷款,借款人归还贷款的期限实际上就是土地拍卖变现之日,偿还贷款资金的唯一来源就是土地拍卖变现资金。
4、理顺投资关系,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从土地储备贷款运作情况看,政府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土地储备资金融资渠道单一,基本上是银行贷款投入,加大了银行贷款风险。随着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政府投资行为必将不断得到规范,政府主要职能是确定土地利用建设规划,依法对储备土地项目进行审批,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业主,而不应干涉银行和企业的自主经营。作为银行来讲,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土地储备贷款管理办法,在贷款投向上要重点选择那些主体资格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且资本充足的借款人和政府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城市,并减少贷款投资比例(如借款人应用自有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另外,银行要增强创新意识,完善金融服务,如在中国尚未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公共债券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利用代理集合委托贷款方式来筹措土地储备资金,这一方面能使参与了集合委托贷款的老百姓关心城市建设,监督政府规范资金使用,另一方面又可以规避一些政策性风险,如上海地铁、成都市水环境项目集合委托贷款发行均取得良好效果;还可以发挥银团贷款优势,充分整合资源,分散风险。

Ⅵ 如何破解土地储备融资受限

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应为担保贷款。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项目预算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贷款。
《办法》要求,涉及银行贷款的,申请贷款的土地储备机构必须满足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项目预算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应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不得挪用。
在这个情况下,融资问题则可利用民间借贷来进行辅助借贷。

Ⅶ 土地储备贷款的暂行规定

为了更好地利用银行土地储备贷款,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的使用管理,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 号),经市政府第2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财政局起草的《泉州市市级土地储备贷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泉州市市级土地储备贷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一)为了更好地利用银行土地储备贷款,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的使用管理,保证贷款的合理、有效使用和按时偿还,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 号),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土地储备贷款是指以市政府决定收储的项目用地及地上物进行抵押,或以原存量土地和财产进行抵押,以土地出让收入作为还贷资金来源的专项用于土地储备的短期周转贷款。
(三)土地储备贷款的使用和管理应以资金安全为前提、以提高效益为目标,严格执行贷款使用计划,保证储备需要,提高周转速度,降低成本费用。该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四)贷款主体是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负责土地储备贷款的借入及还本付息。
(五)贷款银行由市政府通过招投标确定二家商业银行。
二、土地储备贷款规模及贷款的借入
(一)土地储备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相衔接。
(二)市土地储备中心应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提出年度土地储备贷款举借规模、使用计划初步意见,并按宗地列出贷款资金需求、预期收益明细,报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项目有效益,还款有保证,风险可调控,财力可承受”的原则予以审核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贷款银行一次性给予贷款总额度,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土地收储进度,一次或分次借入贷款。
三、土地储备贷款的使用
(一)土地储备贷款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土地储备贷款应专项用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储备土地供应前的前期开发等土地储备开支。
(二)市土地储备中心在贷款银行开设土地储备贷款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三)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支取土地储备贷款时,应及时提出宗地用款明细计划,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送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支取。
(四)市土地储备中心应按宗地设置台帐,每月十日前应将上个月土地储备贷款的支取、使用及还本付息情况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上报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Ⅷ 中国土地储备融资模式有哪些

比较常用的土地储备融资模式:1、财政拨款;2、银行贷款;3、土地储备收益;创新型的土地储备融资模式:1、土地信托;2、土地基金;3、土地置换;4、土地债券。

Ⅸ 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有什么规定

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的规定。
土地储备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应为担保贷款,其中抵押贷款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申请贷款的土地储备机构必须满足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项目预算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贷款。土地储备机构申请贷款时,应持财政部门的贷款规模批准文件及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等书面材料向当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担保贷款。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商业原则在批准的规模内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应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不得挪用。
政府储备土地设定抵押权,其价值按照市场评估价值扣除应当上缴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确定,抵押程序参照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程序执行。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储备贷款相关信息。在贷款发放前,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当查询贷款储备机构的信息,对有不良记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审慎发放贷款。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当根据监管要求,合理、科学确定贷款期限。
土地储备机构举借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必须按贷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各类财政性资金依法不得用于土地储备贷款担保。土地储备机构应加强资金风险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Ⅹ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使用哪些会计科目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要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财会[2008]10号文件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04 财政应返还额度
5 1005 应收利息
6 1006 预付工程款
7 1007 其他应收款
8 1101 收储项目
9 1102 待摊支出
二、负债类
10 2001 短期借款
11 2002 应付利息
12 2003 应付工程款
13 2004 应交税费
14 2005 其他应付款
15 2101 长期借款
三、净资产类
16 3001 土地储备资金
四、收入类
17 4001 财政拨款收入
18 4002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19 5001 交付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