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信用社改革存在的问题,问题的成因,解决对策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服务“三农”方向进一步明确、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得到好转。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关系、法人治理、经营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因此,正视这些问题,认真分析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关系仍需进一步明晰
多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关键就是要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实现“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这一目标。这就要求股东在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出资额来清偿债务,股东享有所出资产的收益权,企业由出资人或其雇用的经理人员来经营。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产生这种效应的前提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动、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导。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来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导的结果,社员投入资本的增多并不意味真正获得更多的表决权和管理权,使社员没有增加股本金份额的动力。目前,股本金补充仍处于被动引导而非主动增资的局面,导致农村信用社股本金经过多次的清产核资和改革规范都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意义,这种非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农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转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过程中,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没有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激励和约束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匹配。具体表现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各自的职责分工尚未明确,现有的许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分离,股东会和理事会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长独大”的现象仍然严重。
(三)经营机制僵化和内控乏力
由于长期受“官办”思想和国有商业银行管理模式的影响,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形成了“铁工资”、“铁饭碗”、“铁交椅”的痼疾,难以实行有效的正向激励制度,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员工素质普遍偏低,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在内控管理上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力差、风险控制力弱等问题。
(四)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潜在金融风险仍然很大
为了明晰产权关系,真正转换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国家对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不仅发行了专项央行票据,置换了部分不良资产,弥补或部分弥补了历年亏损挂账,减免了税收,希望达到“花钱买机制”的目的。应该说,这些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化解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信用社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风险状况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今后改革发展的问题仍然不少。这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条件“门槛”较高,“出门”困难,即使票据兑付后历史包袱仍然较重,不良贷款总量仍然很大,而且还有许多潜在不良资产没有反映出来;人均利润、资产利润率等指标较小而亏损面、亏损额仍然较大;拨备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尚未得到明显增强;农村信用社股金虽然增加很多,但是不少股金在本质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基础很不稳固;农村信用社在提足各项风险拨备后实际资本充足率仍然很低;内控制度很不健全,案件时常发生,潜在风险不容乐观。
(五)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
经过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形成了“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体制。但是这一新的监督管理框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省级政府依法管理的职责范围没有具体划分,造成职责定位模糊、职责边界不清,政企难以分开;省级联社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基层联社双重授权管理(即省级政府授权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业管理,社员单位授权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自律管理)缺乏法律依据,且多重授权管理对基层联社违规违制行为缺乏约束力,多级法人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分散决策、低层次决策。同时,金融监管与行业管理、行业管理与自主经营、依法管理与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涵还不清晰,各自的职权和责任还有待明确,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二、成因分析
解决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关系、法人治理、经营机制、历史包袱、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是农村信用社今后改革和发展仍需努力的方向。总的来说,这些问题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是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
(一)股权分散和经营亏损是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难以真正清晰的重要原因
按照2003年和2004年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构建新的产权关系,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因地制宜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进一步完善合作制的产权改革,构建法人机构新的产权形式和组织模式。一是提高入股起点金额。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的实际状况,因地制宜确定入股金额。二是拓宽入股范围。以农村信用社原有社员为基础,广泛吸收辖区内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新的股权结构。但在实际运作中,尚存在着以下问题:首先,重新认定股东和吸收新的股东后,信用社的股东人数有所下降,人均股本有所提高;企业股东数量少,但所持股份很多。但总的来说,股权结构仍较为分散,股东对信用社的监督成本过于昂贵,分散的小股东往往缺乏关心和监督农村信用社的激励。其次,政策制定者在引进大股东后,希望大股东能够对农村信用社切实起到监督制约的作用。但在信用社经营机制未转换,又存在大量亏损的情况下,农户和个体工商户是不愿意投资入股的。如果入了股,其目的也只可能有两个:获得贷款服务和获得比存款更高的利率回报。在大量亏损情况下,股东又要获得更高的利润回报,这只能说他们关注的是信用社短期利益,而不是信用社的长远利益,更不会对管理层有什么监督了。第三,由于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不愿意加入亏损的信用社,而亏损信用社为达到专项央行票据发行及兑付条件,采取分配任务、存款股金化等办法募集股金,造成亏损信用社存款化股金较多。因此,其股权结构的变化未必会引起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变化。
(二)股东会的先天缺陷是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不完善的根本原因
由于股权分散等原因,造成了股东会的先天缺陷。表现在小额股东“搭便车”倾向严重,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缺乏责任,从而造成出资人在信用社治理结构中处于虚置状态,不能发挥作用。由于股东会的先天缺陷,农村信用社出现了“外部人”控制问题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以及“外部人”内部化问题。这三个问题的存在和发展,使得农村信用社难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的机制,造成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完善。这里的“外部人”控制是指“外部人”(如基层政府)利用直接或间接的权利影响农村信用社领导人作出不一定符合经营原则的决策。“内部人”控制是指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在信用社的资产使用、处理和收益的分配等方面作出违背股东利益行为的现象。“外部人”内部化就是与农村信用社相关但不在农村信用社经营者行列的“外部人”通过实施一定权利而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企业中获得收益,从而与经营者串谋的现象。这三种现象都会使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无法完善。
(三)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难以转换的主要原因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使得农村信用社不能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原则来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用工、干部任用、绩效考核和薪酬确定等制度僵化,不能与现代企业的经营机制相适应,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
(四)传统体制惯性是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不健全的直接原因
首先,表现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有效分离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有其“形”而无其“神”。其次,表现在制度建设步伐落后。自1996年行社脱钩以后,信用社内控制度没有象商业银行一样自成体系,在人事政工、劳动工资、审计监察等方面的内控建设上还存有盲点,有些甚至仍在沿用原农业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导致一些制度与信用社的管理实际脱节;一些新业务的管理制度跟不上,无法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第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对已出台的制度真正落实的少。这些问题的成因主要是传统的、不适应发展形势的习惯方式在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的思想上、行动上还未根除,新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还未真正建立和完善。
(五)担负政策性金融任务是造成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的关键原因
农村信用社作为企业,只有走市场化、商业化道路才能使自己生存和发展,但同时农村信用社又要执行国家的金融支农政策,这种政策性金融任务使农村信用社违背市场操作规律去发放贷款,造成信用社资产质量低下、亏损严重、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行政干预、指令性贷款造成贷款损失。如八十年代支持乡镇企业贷款等。二是体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新呆账。主要是: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向农村信用社划转的呆帐、合作基金会撤销带进来的呆账和保值储蓄贴息支出三个包袱。三是由于担负的政策性金融任务而使借款人认为农村信用社贷款是“不用白不用”的财政资金,造成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增加。在本次改革中,国家对亏损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贴息给予补贴,解除了这一历史包袱;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历年挂帐亏损和实际资产损失方面,人民银行按照2002年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以安排专项再贷款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来给予农村信用社资金支持,减轻农村信用社的历史负担;还通过税收减免、允许信用社贷款利率灵活浮动的政策,增加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减轻农村信用社的历史负担。但是,中央对农村信用社实际资不抵债额的计算基数是按照信用社2002年的财务报表数确定的,由于较多的信用社受短期利益冲动等方面的因素,造成报表反映失真,因而尚有很大一部分资不抵债额未能获得专项再贷款或专项央行票据,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尚未真正化解。
(六)省级信用联社职能定位不清是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顺的重要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在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中,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目标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并通过省级联社实现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省级联社对指导、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和经营机制负主要责任。同时,省级联社既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委托对其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的联合体,又是可以经营部分资金业务、清算业务的独立的金融企业法人。因此,省级联社是集政府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和金融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三种职能于一身的机构组织,其体制设计使省级联社难以“政企分开”、“职责明确”。
三、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明晰产权结构
由于股份制在促进产权明晰、强化约束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聚集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产权形式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因此,银监会在2006年2月底召开的“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上把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定位为: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争取用5-10年时间分期分批逐步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按照这一改革定位,农村信用社应围绕股份制社区银行来进一步明晰产权结构,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当前,一是要培养市场机制。由于目前我国经济金融处于转轨时期,还不具备完善的农村经济金融市场体系,因此,要使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成功,就要求各级政府大力培育和发展与市场有关的机制,如制定经济金融法规、促进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组合等。对农村信用社而言,就是要不断深化市场机制的利用,减少政府干预,在生产要素市场化组合的基础上,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二是建立农村信用社补充资本金机制。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实际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规章制度和资本金管理机制,完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报告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评估资本金结构的合理性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三是创新资本金补充渠道。鉴于目前农村信用社盈利水平有限,不能吸收外资和上市筹资,国家又不能对农村信用社直接注资的客观实际,国家应允许农村信用社发行次级债券。这样,既能减轻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的财务压力,又能优化资本金结构,扩大投资农村信用社的范围。四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在经济较发达、信用社实力较强的地区,可将当地的优质民营企业、合格的国内投资机构、合格的境外金融机构引进为农村信用社的战略投资者,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增资扩股的难题、规范增资扩股行为,而且可以改善农村信用社资本结构,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加速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在实施中,应适当提高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上限。建议监管部门比照《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国内战略投资者向信用社入股的比例定为“不得超过农村信用社总股本的20%”。五是增大经营者持股份额。经营者所持股份的增加,有利于对经营者的激励,使经营者的收入与资本所得挂钩,从而使经营者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六是根据入股金额实施差别优惠政策。按照不同的入股金额,在贷款方式、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办理程序和时限等方面对股东体现差别优惠服务。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严格实行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真正发挥作用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二是规范操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理事会经营决策机制,充分发挥高级管理层和内设专业委员会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要把经营班子深化为经营执行机构;要把监事会深化为经营监督机构,积极探索在联社高级管理层下设置专职合规部门,对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章、行业管理准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三是引入独立理事参与农村信用社管理。独立理事既不是农村信用社的股东理事,也不是农村信用社的经理理事,是从农村信用社外部产生,不是农村信用社的直接利益相关者。独立理事依照法定程序由农村信用社股东大会聘任,独立依法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独立理事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参与理事会决策,有助于农村信用社决策的科学有效,有效制衡经理理事或执行理事的决策立场,保证决策的专家性。
(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
一是按照“授权经营、分级考核”的原则,合理设定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权责。二是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推行全员考核、竞争上岗、岗位轮换等用工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态的用人机制;要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有效治理农村信用社职工总量过大、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问题。三是改革分配制度,全面推行绩效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岗位责任的大小、工作质量的高低、经营业绩的好坏和所作贡献的多少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要改进管理人员的选拔办法和选拔方式,推行竞聘上岗、择优选用的方式,加大交流力度,防范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五是遵循“精简、高效”原则,分类实施“定岗、定员、定编”制度。通过明确职责和任务,解决有人无事干和有事无人干的问题,解决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长期存在的无人承担失职、渎职责任,无人弥补经营损失等问题。
(四)全面加强内控建设
一是树立正确的内控观念。要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使全体员工在思想上、行动上摒弃传统体制惯性,树立理性、稳健、审慎的管理理念;要坚持“制度先行”的原则,在全体员工中推行诚信与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健全内控制度。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的机构控制、岗位控制、程序控制和业务操作程序与授权授信的规章制度,制定风险防范责任制和防范措施。三是创新内控方法。通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的调整,实现内控的组织控制要求,使不相容职务彻底分离。四是明确业务流程,实现内控中的同步控制要求,如双重控制、账款分开、换人复核、双线核对、日清月结、贷款“三查”等。五是明确职责和权限,实现内控的授权控制要求。理清授权事项,明确授权的责任和审批程序,建立检查制度等。六是严格规范操作,实现内控的实物保护控制要求。如对现金及其他有价证券严格执行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双人管库、交接登记、相互监督约束、定期盘点等。七是建立员工管理的制约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实现内控中对人的控制要求。严格执行辞退制度、竞聘制度、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干部交流、轮岗、回避、休假稽核制度等。严格稽核监督和合规管理,实现内控的监控职能,并引入客观评价体系。
(五)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一是创新经营理念。克服传统思维、定势思维和顺向思维的障碍,树立效益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创新金融技术。建立起以省为单位的大集中网络电子平台,在此基础上实现全国范围的大联网。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大力推进中间产品创新。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建立“个人贷款服务中心”和“个人投资理财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信用共同体建设,构建以利益共同体为支撑的联保服务体系;按照“社区银行”、“零售银行”品牌战略,合理布局网点,完善业务功能,健全个人业务优质服务体系,打造标准化和精品化网点,提升形象。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比照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财政注资和不良贷款剥离的方式,降低专项央行票据兑付“门槛”。同时,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额应以权威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后的确认数为准,而不以农村信用社报表数为准,以体现政策公允性原则。二是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补贴。三是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税收减免扶持政策再延长10-15年。四是取消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限制政策,帮助拓展优良客户市场。五是妥善解决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向农村信用社承贷、担保及私贷公用形成的不良贷款等问题,化解历史包袱。六是切实解决接受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遗留问题和对已关闭城市信用社的债权问题,保全农村信用社资产。七是地方政府要切实改善信用环境,出台保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降低农村信用社维权成本的相关办法,以增强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七)完善省级管理体制
为解决现行省级联社职责定位不准、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增强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提高决策层次和决策水平,实施有效管理,应在现行体制下,先将县级联社建成统一法人、合作银行和商业银行,再用3-5年的时间建成全省统一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这样,既有利于加强行业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又有利于完善业务功能,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增强信用社市场竞争能力,使农村信用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Ⅱ 农村金融机构内部职能部室对基层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后有处罚权吗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的规定,可知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八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可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洗钱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Ⅲ 为什么要对农村金融进行监管
(1)金融市场的垄断性与金融机构自由竞争相矛盾。
由于金融部门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金融机构的自由竞争会发展成为高度的集中垄断,而垄断容易导致融资的高成本和服务质量的低下,这会降低资金的配置效率,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以及政治上的不利影响,所以应该通过监管消除垄断。但禁止垄断并不是鼓励自由竞争。由于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它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和特性决定其不完全适应自由竞争原则。
(2)金融体系中银行破产具有负外部性效应。
金融风险有传染性,若公众发现某家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困难,就可能纷纷从该银行提出存款,由于信息不对称,公众往往不能区分哪家是好银行,哪家是坏银行,从而极易引发挤兑。再加上金融部门是负债经营,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存款,如果银行倒闭的话会使广大的客户(存款人)蒙受巨大损失。这些无法通过市场交换来加以解决,需要政府监管参与进来对之加以控制。
(3)金融体系具有公共产品特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金融体系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现代经济的所有参与者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着金融体系所带来的信心与便利,即金融体系具有某种非排他性,而任何人在享受这一好处时,并不妨碍别人获得同样的好处,即金融体系具有某种非竞争性。正是金融体系的这一性质,才需要政府出面,确保健全、稳定而又有效率的金融体系的供给。
(4)金融体系运营中信息不对称容易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指信息在交易各方的分布具有不对称性,交易的一方拥有有关交易的信息,而另一方则没有,从而影响了其准确决策的做出。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双方都面临同样的信息,但若他们分析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存在明显差异,也会影响信息劣势一方准确决策的做出。在交易发生之前,信息不对称将引发“逆向选择”问题,在交易发生之后,则会引发“道德风险”问题。如贷款人往往比银行更清楚自身的状况,若银行不能准确把握每个贷款对象的资信和赢利水平,他们将会认为借款人的信用比较低,从而发放高利率的贷款,这样会导致那些信用比较高的人因为利率水平高而退出贷款市场,剩下的都是那些信用等级比较低的借款人。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随着贷款成为不良资产风险的可能性增大,即使市场存在风险较低的贷款机会,银行也往往不会发放任何贷款。
Ⅳ 试述金融机构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我国金融市场当前存在的问题: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与发达国家甚至于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在行业规模、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市场开拓、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还存在明显的差距。 第一,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增长速度过于缓慢,内部行业结构和区域发展结构不协调。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般在6%左右,2003年美国金融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达到了8.3%,而我国仅相当于美国的一半。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速度过慢,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乏力。金融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均衡,银行业居绝对主导地位,而证券经纪与交易业、保险业、信托投资业的比重相对偏低。而且,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地区差异较大,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的需要。 第二,金融服务各行业竞争力较弱,不能有效提供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产品。从2004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来看,排名第一的花旗银行的一级资本为744.15亿美元,不良资产比率为2.06%;而国内排名最高的中国银行的一级资本为348.51亿美元,而其不良资产比率却达到了5.12%,四大行中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资产比率甚至高达18.99%。保险业方面,根据瑞士再保险的统计,截至2004年底,我国保险业占全球保险市场的份额排名虽居第11位,但保费收入规模仅521.71亿美元,保险密度在全球排名第72位,人均保险金额为40.2美元;保险深度排名第42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26%。证券业方面的表现更让人担忧,2004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40家,总资产3781亿元,总负债2765亿元,全年实现利润为-78亿元,整个行业处于亏损状态。 第三,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能力不强,外资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务创新上具有绝对优势。一方面,国外金融工具种类繁多,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且对新型金融产品的开发能力相当强;另一方面,目前中资金融机构的金融开发技术比较落后,电子化程度较低、金融工具和品种单调、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在金融创新中处于被动模仿的地位,利用金融创新获取利润和占领市场主动权的能力较差。 第四,国内金融机构开展跨国业务的能力低下。除中国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海外业务的拓展尚在起步阶段,而外资银行在综合化经营模式下,通过大规模的并购和重组,其分支机构早已遍及全球。在业务开展方面,国内银行大都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而发达国家跨国银行已经把业务重点放在如利率互换、出口保理及福费廷等一些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上,利用金融创新来获取利润和规避风险。 第五,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发达国家大都有支持金融发展的现代化交通、通讯、计算机网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并且非常注重适时颁布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对金融业加以规范,对新业务、新工具进行认证。相比之下,我国金融立法比较滞后,专业性法律层次较低,法规操作性较差,在实践过程中还经常存在不能严格执行的问题。监管体制方面,我国金融监管主要依靠“三会”(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社会监管层次基本还处于空白状态,而且监管内容大都以合规性监管为主,对预防性监管的关注不充分。 今后应采取的发展策略: 第一,培养金融业的服务理念和意识,使其真正成为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重要产业。 第二,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根据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趋势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制。 第三,建立健全金融服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种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第四,注重金融服务内部各行业和地区的均衡协调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较好地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加快证券、保险和信托等其他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与实体经济体系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服务业的资源配置功能,促进金融资源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 第五,大力培养金融人才,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Ⅳ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银行业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因此,能否化解和管控风险,将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成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系列金融灾难事件警告世人,有效的风险管控能够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并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农信社要建成农商行,就必须对经营管理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并采取科学的化解和防控措施。客观地讲,农村信用社对风险有一定的意识,但做得还不够,未建立并形成一套科学的风险管控体系。如在贷款风险的识别中,对关联交易关注得较少;在客户信用评级过程中,主要依赖信贷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而基于风险量化的信用评分模型、违约概率模型尚未建立和应用;目标明确、结构清晰、流程合理、职能完备、功能强大的风险管理传导机制也有待建立和应用;风险管理文化有待深层次培植。
Ⅵ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
美国富国集团北京代表处打着美国富国牌集团的名义,是十足的”李鬼“骗子公司,请大家切勿上当。
美国富国集团北京代表处位于北京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中心806室。这里几年换了几家公司,无一例外都是外资代表处,长期行骗。我的几个朋友都上过他们的圈套,我给大家讲来听听,以便借鉴。
首先他们在各种媒体 发布信息。你打过去电话,他们会较冷淡,要求准备各种资料,相当齐全。很快传真来了,项目通过,融资之旅开始了。
进入公司,哇!熙熙攘攘的人,比中国的国有银行还红火。可看到简单的装修,员工粗糙的举止(有人还穿运动鞋)心里不免有些疑惑。谈谈吧。当时就告诉你,你的项目非常好,我们非常看好,符合国家的产业规划(你心里不免一阵狂喜,觉得自己有这么好的项目,但艰辛只要自己知道)。但需要考察,费用融资方出。你心里会打鼓。他马上会告诉你,不 去什么可能都没有。来都来了,去吧。
考察还是老一套,吃吃喝喝 ,风景名胜。非常认真告诉你,五星以下不住,两人一人一间。带机票住宿,一万多没了。回去后很快来传真,很简单,项目通过来北京。到公司后很正规一份红戳文件,总部通过项目文件(你的心中一阵狂喜,冷水马上到)。但要完善一个手续,老外看不懂咱中国人的东西,需要到我们指定地方做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你会心存极大侥幸,以为很少钱。马上跟一句多少钱。对方告诉你,我们不参与,会给你争取最优惠。怎么办,硬头皮上啊。
打款,指定人来考察,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做了,啥事没干,8—12万又出去了。心里那个堵啊,流动资金又少了一块(来融资的人都非常非常缺钱)。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以比你想象的快点多的速度出开了。传真随即又到,还的去北京。
在北京的飞机上 ,你会无比懊恼,银子去的太快,未来不确定性太多。但转瞬你有认真安慰自己。钓鱼也得整点饵吧。
又见尚都,亲切啊,等着签字拿钱。这次热情太多了,像老朋友一样接待你。告知一切障碍都扫平了 ,还的完善一个手续,得搞清你的资产状况,律师要介入,所有的费用还得你出,在船上的你有选择吗?
又接待像民工模样的律师,吃喝,玩,想人家东西给咱写的好一点。走的时候调查意见表要填。一切都很正规,只有给你的承诺很不正规。法律意见书耗资 10—15万元。全款
接下来漫长的等待,很像北极的冬天。生意缓慢下来,银子被抽走了不少,心情被抽空不少。没消息,还是没消息。打电话过去,两个朋友两个版本(很巧,偶然碰在一起的,早碰到不会有两次)。一个说你的资产被银行抵押了,或者解除抵押,或者让银行给你出具担保,我们就放款。晕啊,中国的银行什么时候会给民营企业出担保,要担保它自己不会放款。第二个理由是我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去了,真巧,花完钱就去外地了。结果是一样的,再去无数电话,永远会赖下去。
请融资的朋友一定注意:北京所有的投融资公司99%都是骗人的。尤其是外资公司,他们的处境水深火热,还有钱到中国来。纯属骗子,只有中国在收购他们。他们昧良心取得利益渠道有三条。第一和投资管理公司骗取你【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分钱。第二和不法律师事务所骗取你【法律意见书】分钱。第三和不法财务担保公司骗取你【担保函】前期费用分钱。
在中国现有体制下,民营企业生存太困难,请擦亮眼睛,珍惜我们来的太不容易的每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