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东莞市广汇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
东莞市广汇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金融办审批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2009年3月25日正式挂牌营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广东省首家获得审批并挂牌营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拥有一批多年从事金融、担保的专业人才,主要为东莞市区及各乡镇的“三农”、中小型企业包括中小型科技企业及个人提供简便、灵活、快捷的专业融资服务。
⑵ 深圳市广汇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广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0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开发等。
法定代表人:郝博
成立时间:2011-08-06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562348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公园路86号花果山大厦A座405室
⑶ 广东华南供应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广东华南供应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政府、佛山市政府、南海区政府的支持下,京东金融、粤股交、粤财金科、中合担保深度合作,强强联合,共同发起设立的供应链金融科技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喆
成立时间:2017-10-25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68200098699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25号荣耀国际金融中心塔楼2905B-2908(住所申报)
⑷ 广汇科技非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公司前身为东莞市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6日,于2008年4月变更为东莞市科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更名为广汇科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分别由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100.00万元;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出资6,000.00万元;广东南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00万元;东莞市恒兴电子五金有限公司出资3,000.00万元;东莞市汇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0.00万元;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00.00万元;东莞市铭丰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800.00万元。 2011年3月,公司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并经国家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汇科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公司名称由广汇科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汇科技非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德宗
成立时间:2004-02-16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190000025360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下桥侨苑山庄C座二层1、2号铺201室
⑸ 广汇信贷投资有限公司
[评评理]陕西广汇担保公司如此信誉怎能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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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苗嘉诚 郭晓蓉 实习生 闵红 刘茗)2005年3月,家住西安市的王蕊在陕西百福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辆“起亚”轿车,并通过陕西广汇担保有限公司(原陕西凯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做担保办理了车贷按揭手续。3年过去了,王蕊还清了银行贷款并取得了汽车的产权证。而当她去向广汇公司索要当初交纳的信用担保金1000元时,却遭到了公司的拒绝。
王蕊手中的一张收据显示,当年办理担保时,她给该公司交纳了49722元。其中包括首付款42800元、履约款3282元、银行监督费2160元、信用担保金1000元、落户费480元,此后她拿到了汽车。据王蕊讲,当时该公司收了钱之后,只是给了她一张收据和一个农业银行的存折,让她每月20日按时还钱。并没有给她发票,也没有签任何协议。
之后,王蕊每个月按时到农业银行还款,直到2008年的3月,她还清了所有的欠款,拿到了汽车的产权证。
7月14日,王蕊带着相关的资料去陕西广汇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清算手续时,该公司却拒绝退还王蕊当初交纳的1000元信用担保金。王蕊告诉记者,当时在交纳这1000元时,该公司的业务员曾再三给她承诺,还清所有欠款后会退还这1000元,并在这个款项的下方注明了“还款后退还”。令王蕊更不解的是,与她同月在该公司办理买车按揭的另一名车主闻新建,却没有给该公司交纳过这项费用。
7月15日上午,记者跟随王蕊来到陕西广汇担保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在说明来意后,公司的任经理先是表示无法确认该公司是否收过王女士1000元信用担保金。
“我们公司对部分客户收取过1000元信用担保金,部分客户没有收。”任经理说。当记者询问为何有的客户收而有的客户不收信用担保金时,任经理表示这个得问他们公司财务人员。
当王女士出示收据后,任经理又表示根据公司规定这1000元信用担保金是不能退的。至于不退的理由,任经理让记者询问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当记者建议任经理联系法律顾问对此事进行解答时,任经理又回答“律师不是说见就能见的,要到法庭上才能见”。至于王蕊的收据上注明的“还款后退还”的字样,任经理说:“现在无法断定是不是我们公司人写的。”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雷静远律师,雷律师认为该公司应该退还王蕊女士交纳的这笔信用保证金,原因有二,第一,该公司与王蕊并没有协议约定这笔费用不予退还,反而在收据上注明了“还款后退还”;第二,“信用保证金”是商家为了确保客户能按时履约而收取的一项保证金,当客户有违约行为时,商家可以从中按约定扣除一定的罚金,然而王蕊在履行时并无违约。因此该公司不退还王蕊这笔“信用保证金”无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