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征是什么
中国的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它是一切规范意义上的政策性贷款,一切带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资、担保、贴现、信用保险、存款保险、利息补贴等一系列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的总称。
政策性金融虽然同其他资金融通形式一样具有融资性和有偿性,但其更重要的特征却是政策性和优惠性。政策性金融内涵的界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本质特征:政策性,主要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而实施的手段;金融性,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以让渡资金的使用权为特征的资金融通行为;优惠性,即其在利率、贷款期限、担保条件等方面比商业银行贷款更加优惠。这三个本质的特征充分显示了政策性金融同财政和商业金融的区别。(一)政策性功能
主要表现在政策性银行是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基本出发点,通常以优惠的利率水平、贷款期限和融资条件对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的产业和地区提供资金支持。这特别表现在基础产业和农业方面,农业是任何国家的基础性产业,更是弱质性产业,因而需要政府直接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发展中国家财力所限,支持力度有限,只有发达国家的政策性金融可以给农业以直接的强有力的扶植与推进。而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则通过开发性的政策性金融对其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给予巨额的、持续性的、强大的直接信贷扶植。在这些领域,政策性金融就发挥主体或主导性功能,而不仅是补充商业性金融的不足或纠正某些偏差。
(二)诱导性功能
政策性金融
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投放,导致间接地吸引商业性金融机构从事符合政策意图或国家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高风险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的放款,充分发挥其首倡性、引导性功能,从而对政策扶植项目的投资形成一种乘数效应,达到以较少的资金推动更多的资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领域和项目的目的。
一般说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处于成长前期、发展前途不明的重点产业先行投资,表明了政府对这些部门的扶持意向,从而增强了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当商业性金融机构对某一产业的投资热情高涨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就逐渐减少其投资份额,把该投资领域让给商业性金融机构,转而扶持别的行业,形成一种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投资取向的倡导和诱导机制。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发挥这种“领头羊”的作用,促进了国家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投资效益。在一般情况下,某一项目政策性投资只占20%-30%,并且大部分行业对政策性资金的依存度会随时间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渐下降,这就形成一种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资金运用方向和规模的诱导机制。
(三)区域经济梯度整合的功能
政策性金融以政府赋予的区域调控职能为“天职”,根据生产力的梯度分布,把区域信贷政策和产业倾斜政策结合起来,配合政府进行梯度整合,从而有效调动经济资源,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这主要是在商业性金融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将金融资源从低利产业、地区配置到高利产业、地区的情形下,从微观和效率的角度看,这种逐利是合理或有效的。但从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合理性角度看则会带来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失衡。而政策性金融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等宏观经济调控措施的必要工具。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活动领域,例如农业、中小企业、某些基础性产业以及边远落后的地区和行业,正是商业性金融不愿或不予选择的领域,政策性融资活动对这些领域的正常发展,特别是对产业结构调整、地区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也是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政策性银行的主要功能之一。
(四)补充性功能
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承担商业性金融机构无力或不愿承担的长期资金信贷业务,主要是补充完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功能。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对技术、市场风险较高的领域进行引导补充性投资,对投资回收期过长的项目及低收益的基础设施补充投资;另一方面,直接对风险企业、低收益企业、低资信企业融资,间接地对企业信用形成担保,以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其融资
⑵ 国家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
中国的金融改革施行多年,相关方针政策已相继出台,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为了加强央行的宏观调控与监管职能,中央政府已提出两项重大举措:一是改革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人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保留或适当合并现有地、市分行,加强分行或支行的金融监管,二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企业内部管理。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点应放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积极推进专业银行的组织制度改革。要按照现代公司制度模式,将现在实行的全国一个独立法人,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的各专业银行,改造为数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众多地方性商业银行;第二,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第三,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三、大力发展非国有商业银行。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金融改革方针下,必须从体制外新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注意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在对外开放前,必须对内开放。对内开放的重点是大力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地方商业银行。这不仅有利于疏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更将有助于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国民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四、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发展金融市场既要循序渐进,又要加快步伐,突出重点。当前应该把短期融资市场作为发展重点,需要加快开发票据市场,为企业短期融资提供市场条件。同时,扩大同业拆借市场,使金融业的短期资金融通以市场融资为主,相应缩小中央银行贷款,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扩展创造条件。
五是实行利率市场化。目前,中国的利率结构呈现出两头固定、中间变动的格局,即拆借市场和回购市场的利率是放开的,已经市场化了,再贷款利率是央行控制的,这是必要的;而存贷款利率也是由央行决定的。由于央行控制着两头 (再贷款利率和存贷款利率),加之拆借市场和回购市场的交易规模较小,交易主体有限,市场处于分割状态,已经放开的拆借利率和回购利率形成一个孤岛,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既然再贷款利率由央行控制,不能也不必市场化,那么,利率市场化的选择就只能从另一头进行。由于目前放开存款利率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利率市场化的关键在于放开贷款利率。
⑶ 为什么在经济下行的新常态下央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特点:
政策工具
公开市场业务
存款准备金
中央银行贷款
利率政策
常备借贷便利
原因:
稳健的货币政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提法,它讲的是制定货币政策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它不同于经济学教科书关于货币政策操作层面的提法(如“宽松的”、“中性的”或“紧缩的”货币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与稳定币值目标相联系,它包含既防止通货紧缩又防止通货膨胀两方面的要求,它不妨碍根据经济形势需要对货币政策实行或扩张、或紧缩的操作。
背景:
主要有这样几方面:一是经过90年代初的房地产和开发区热,到1997、1998年,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问题已相当突出,当时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面临化解金融风险和防范出现新的更严重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二是当时尽管社会总需求不足的矛盾已经暴露,但是最突出的还是结构性问题,实际有效贷款需求不足;三是由于过去我们长期实行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企业高负债经营,自有资金比例很低,再继续大幅度增加贷款,不良贷款问题会更加突出;四是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本身包括了对货币政策的运用,财政增发国债,银行参与购买,其本身就包含了运用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增长的内容。
1998年以来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货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1998~2001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幅基本控制在14%~15%之间,与过去一些年代货币和信贷大起大落相比,近几年我们终于把货币信贷的增长调控得比较平稳了。二是信贷结构有了大幅度的调整。在一系列信贷政策的推动下,个人住房贷款、基础设施贷款和农业贷款比重大幅度上升,在当年贷款新增额中上述三项贷款大体占七成,信贷结构的这种调整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三是保持了国内金融稳定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1997年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开始出现支付问题,近几年利用通货紧缩时机增加再贷款,帮助地方政府关闭了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保持了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人民币汇率稳定不仅对亚洲经济和世界经济作出了贡献,也符合我国国家利益,这几年国际收支平衡,国家外汇储备持续增加。四是基本实现了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1998年1月1日取消贷款限额控制后的这几年,公开市场操作实际成为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主要工具。
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几年来,国民经济成功实现了低通胀、高增长,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增长基本保持在 7%~8%,物价基本控制在零上下波动。虽然我们还不能精确估计经济的低通胀、高增长,货币政策在其中究竟起了多大作用,但是,这几年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物价的持续平稳,的确是与货币和信贷的持续平稳增长同时出现的。回顾建国以来(包括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我国经济多次出现过较大幅度的波动,虽然每次原因都比较复杂,但每次经济波动都同时伴随着货币信贷的大幅度波动,货币信贷的大幅度波动无疑是经济大幅度波动的重要条件。近几年,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方针,我们坚定地将保持货币信贷平稳增长作为重要目标,在具体操作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1]
第一部分货币信贷概况
2006年上半年,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增长,货币供应量增长较快,信贷总量增加较多,金融运行总体平稳。
一、货币供应量增长较快
2006年6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32.3万亿元,同比增长18.4%,增速比上年同期高2.8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0.9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11.2万亿元,同比增长13.9%,增速比上年同期高2.7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2.2个百分点。流通中现金MO余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12.6%。上半年累计现金净回笼563亿元,同比少回笼57亿元。2006年以来广义货币供应量高位运行、狭义货币供应量增速加快,使2005年出现的广义货币供应量与狭义货币供应量增速之间差距加大的趋势有所改观。狭义货币供应量增速加快的主要原因是受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扩张的影响,企业对活期存款的需求有所上升。
二、金融机构存款稳定增长
6月末,全部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下同)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3.1万亿元,同比增长17.2%,比年初增加3.3万亿元,同比多增6041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8.4%,比年初增加3.2万亿元,同比多增6324亿元;外汇存款余额1610亿美元,同比下降2.6%,比年初增加88亿美元,同比少增17亿美元。
2006年以来,存款期限结构出现了活期存款增加较多、余额占比上升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2005年出现的存款定期化趋势。
6月末,人民币企业存款余额10.4万亿元,同比增长15%,比年初增加8052亿元,同比多增2564亿元;其中,企业活期存款同比多增2820亿元,定期存款同比少增256亿元。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15.5万亿元,同比增长17.1%,比年初增加1.4万亿元,同比多增1169亿元;其中,活期储蓄存款同比多增1502亿元,定期储蓄存款同比少增333亿元。6月末,财政存款余额1.24万亿元,同比增长23.1%,比年初增加4375亿元,同比多增558亿元。
三、金融机构贷款增加较多
6月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22.8万亿元,同比增长14.3%,比年初增加2.2万亿元,同比多增6068.1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21.5万亿元,同比增长15.2%,比年初增加2.2万亿元,同比多增7233亿元。外汇贷款余额1577亿美元,同比增长5%,比年初增加75亿美元,同比少增87亿美元。
2006年以来贷款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增长较快,投资项目较多,对贷款的需求较为旺盛;二是国际收支不平衡矛盾持续积累、外汇大量流入导致流动性充裕,给银行扩张信贷提供了资金条件;三是商业银行在资本补充后更加注重提升资产收益和股东回报,通过扩张贷款增加盈利的动机增强。
从投向上看,上半年企业用于流动资金的人民币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合计增加1.14万亿元,同比多增3403亿元。票据融资增加3421亿元,同比多增913.2亿元,其中二季度票据融资增加316.1亿元。
中长期贷款增加1.02万亿元,同比多增3835亿元,其中,基建贷款同比多增1553.7亿元。上半年主要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9372.1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新增中长期贷款的93.1%。新增中长期贷款主要投向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投向上述行业的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了6562亿元。
分机构看,2006年上半年,除政策性银行外,各类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均同比多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增加9185.3亿元,同比多增4082.5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分别增加4918亿元、1641亿元和3504亿元,同比分别多增1724亿元、745亿元和587亿元;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增加1444亿元,同比少增274亿元。
四、基础货币平稳增长
6月末,基础货币余额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0%,比年初下降1247亿元,同比少下降246.3亿元。6月末,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平均为3.1%,比上年同期低0.62个百分点。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2.5%,股份制商业银行为4.2%,农村信用社为5.7%。
五、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略有上升
中国人民银行对全国金融机构2006年第二季度贷款利率浮动情况的统计显示,二季度金融机构发放的全部贷款中,实行下浮利率的贷款占比较一季度上升1.71个百分点,实行基准利率和上浮利率的贷款占比较一季度分别下降1.66和0.04个百分点。
表1:2006年二季度各利率浮动区间贷款占比表
单位:%
注:城乡信用社浮动区间为(2,2.3]
数据来源: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备案表
受上调贷款基准利率影响,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略有上升。二季度,商业银行人民币1年期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05%,为基准利率的1.03倍,利率水平比上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固定利率贷款占比为85.16%,加权平均利率为6.05%,比上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浮动利率贷款占比为14.84%,加权平均利率为6.01%,比上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
上半年,单笔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人民币协议存款利率有所上升。其中,二季度61个月期协议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64%,比上季度下降0.07个百分点,比年初上升0.39个百分点;37个月期协议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73%,比上季度上升0.27个百分点,比年初上升0.66个百分点。
受美联储连续加息、国际金融市场利率上升影响,境内外币贷款、大额存款利率水平继续上升。6月份,3个月以内美元大额存款(占金融机构美元大额存款全部发生额的73%)加权平均利率为4.39%,比年初上升1.11个百分点;1年期固定利率美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35%,浮动利率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23%,分别比年初上升0.9和0.71个百分点。
表2:2006年上半年大额美元存款与美元贷款平均利率表
单位:%
数据来源:商业银行外币利率备案表
六、人民币汇率弹性继续增强
上半年,人民币汇率弹性继续增强,与国际主要货币之间汇率联动关系明显,市场供求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5、6月份受我国贸易顺差数据和国际外汇市场主要货币走势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在8元上下振荡。6月30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7.9956元,上半年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0.94%。由于国际外汇市场欧元、日元对美元大幅升值,人民币对欧元汇率有所贬值,对日元汇率升值幅度收窄,分别为贬值1.16%和升值5.17%。上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最高达7.9956元,最低为8.0705元;共有118个交易日,其中有66个交易日升值、52个交易日贬值,最大单日波动幅度为0.21%;人民币汇率日均波幅为35个基点,在汇改至2005年底日均波幅17个基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弹性继续增强。6月末银行间人民币远期市场一年期合约报价为7.74元左右,贴水在2500点左右,基本稳定在按利率平价计算的远期贴水附近。
⑷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案例分析)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投资能力差且缺乏科学性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而中小企业自身也往往追求短期利益无视国家宏观调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盲目投资、仓促上马,最终付出惨痛代价,将一些银行也拖入泥潭。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二)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信誉不高、信用等级普遍较低,再有为降低贷款风险,金融机构不得不持谨慎的态度。造成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十分困难,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财务管理内容不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彻底,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样会导致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大,效率低。对财务预算不重视,缺乏财务预算或根本没有财务预算,使得中小企业没有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财务管理观念陈旧,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许多营私舞弊、公款私用等等违法乱纪案件时有发生。
财务控制力较为薄弱。其中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对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还有对存货控制薄弱,存货占用资金数额较大。
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一方面,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这些企业的领导者集权、家族化管理现象严重,并且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
二、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采用科学投资策略,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
一方面,为了回避投资风险,中小企业应稳健理财,适时扩大规模。对风险程度大的项目、决策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方案应主动回避。在实践中,中小企业应尽可能采取中、短期投资模式,加强投资项目的考察和论证,不断优化投资方案。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投资应以对内投资方式为主。
(二)改变陈旧的观念,全方位转变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
面对新的理财环境,若企业不能全方位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就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树立人本化理?观念,重视人的发展和管理,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趋势。树立资本多元化理财观念,中小企业应积极寻求与外资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树立风险理财观念,通过计划将不确定因素确定下来,使企业产生应对变化的机制,减少未来风险的影响。
(三)强化资金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力
企业经营者应转变观念,认识到管好、用好、控制好资金不单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关系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大事。所以要层层落实,共同为企业资金的管理作出贡献。
在改善资金结构的同时要维持一定的付现能力,以保证日常资金运用的周转灵活,预防市场波动和贷款困难的制约,确定最佳的现金持有量。
加强对存货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强存货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当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的按期收回款项,否则会因拖欠时间过长而发生坏账,使企业蒙受损失。对不同时间的欠款,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出经济、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则应提前提取坏账准备,充分估计这一因素对损益的影响。
(四)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资金经营的能力差等决定了它通过市场融资资信很低的特点。这从客观上要求国家通过稳定的融资机制给予适当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要把建立信用担保制度和建立其他社会化服务体系(如中小企业资信评估机构,中小企业投资及融资信息服务机构,中小企业联合会等)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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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银行员工贪污罪单位领导受处分吗
银行员工贪污罪单位领导根据具体情况,相关负责人应当受处分。
银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机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金融机构发生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造成10万元至50万元损失的(本规定所指经济损失,是指经济案件发生后查实的实际经济损失。下同),其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分别给予警告直至降级处分;造成50万元以上损失的,分别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公职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各总行、总公司及主管部门颁布的制度、办法不传达、不贯彻执行的;
(二)对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造成金融业务制度、操作规程不落实的;
(三)忽视保密工作,不重视保密教育,或者在金融业务活动中,泄露国家金融秘密或金融商业秘密的;
(四)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造成资金、金银或有价证券被骗、被抢、被盗的;
(五)用人失察或对已发现有问题的人员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的。
金融机构发生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虽未造成10万元以上损失,但影响恶劣,后果严重,或连续发生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其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在工作中具有上述情形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五条金融机构发生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并造成50万元以上损失的,在追究其有关领导责任的同时,上一级金融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各总行、总公司及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制度、办法不传达贯彻,致使下一级金融机构未能及时了解和落实的;
(二)违反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三)对下一级金融机构管理不严,监督检查不力或对管理工作中已暴露的重大隐患、漏洞不重视,未能及时解决的。
第六条金融机构发生特大经济犯罪案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应逐级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总行、总公司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七条案件发生后,金融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人,不按规定报案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贻误办案时机或影响案件查处的、应从重处分。金融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人通过主动工作发现经济犯罪案件的或案件发生后及时报案,积极采取措施查处,千方百计主动挽回经济损失的,可减轻或免于处分,第八条对发生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按单位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查处。
⑹ 金融压抑的表现是什么发展中国家实行金融压抑政策的原因是什么主要的压抑性金融政策有哪些
1所谓金融压抑,是指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中国家所存在的金融管制过多、利率限制、信贷配额以及金融资产单调等现象。也就是金融市场发展不够、金融商品较少、居民储蓄率高。表现为利率管制、实行选择性的信贷政策、对金融机构进行严格管理以及人为高估本国汇率,压低本国币值……等等.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放松利率管制的时间、步骤和顺序各有不同。但大体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渐进的方式;另一种是一步到位的方式。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渐进的方式逐步放开利率,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发展中国家如巴西、菲律宾、韩国、泰国等。也有一些国家采取一步到位的形式,如英国、法国、瑞典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如阿根廷、智利、玻利维亚、乌拉圭、匈牙利等国,则是从金融压抑状态快速进入完全自由化状态。
大多数采用渐进放开的国家,其步骤基本一致:即先放贷款,后放存款;在存款方面,先放长期,后放短期,先放大额,后放小额。
从一步到位的情况来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区别比较明显。采行一步到位方式的发达国家(如英国),其利率自由化的效果比较好;而发展中国家
采取渐进方式实施利率自由化的国家效果就要好一些。
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率自由化的分析可以看出,两类国家实行利率自由化的结果既有差异,又有相同之处。总的来说,实施利率自由化的国家市场机制作用明显增强,“金融脱媒现象得到缓解,利率敏感性增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利率由负转正,并促使了间接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
总的来说,发达国家实施利率自由化的效果较好,虽然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但对整个经济的影响不大:而发展中国家的实施效果则不太理想,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实际利率过高,通货膨胀严重,银行及整个金融体系出现危机,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问题泛滥等问题。在有些国家这些问题十分严重,以至于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的稳定。特别的以一步到位的形式实施利率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国家,如阿根廷、智利等国,问题根家严重,因为除了同时废除金融方面的所有管制外,还同时废除了对贸易、外汇、价格等等方面的限制。换言之,其利率自由化是从管制经济向市场经济急剧转变的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代表了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的变革,这种变革范围广,程度深,影响大,一旦出现问题,则要比发达国家的金融改革对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大得多。
许多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危机的压力下,不得不重新恢复了对利率的管制,利率的放松--再管制--再放松的反复是其利率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显著特征。
3. 主要的压抑性金融政策:
⑴通过规定存贷款利率和实施通货膨胀政策,人为地压低实际利率.实际利率通常很低,有时甚至是负数.这就严重脱离了发展中国家资金稀缺从而要求利率偏高的现实.
金融压抑的政策原因
⑵采取信贷配给的方式来分配稀缺的信贷资金.通常是流向享有特权的国有企业和具有官方背景的私有企业,资金分配效率十分低下.
⑶对金融机构实施严格的控制.造成的直接后果是,金融机构成本高昂,效率低下,机构种类单一,专业化程度低.
⑷人为高估本币的汇率.而高估政策使自己陷入了更为严重的外汇短缺,于是不得不实行全面的外汇管制,
利率管制对经济增长的负作用
⑺ 农村信用社改革存在的问题,问题的成因,解决对策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服务“三农”方向进一步明确、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得到好转。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关系、法人治理、经营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因此,正视这些问题,认真分析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关系仍需进一步明晰
多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关键就是要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实现“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这一目标。这就要求股东在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出资额来清偿债务,股东享有所出资产的收益权,企业由出资人或其雇用的经理人员来经营。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产生这种效应的前提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动、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导。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来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导的结果,社员投入资本的增多并不意味真正获得更多的表决权和管理权,使社员没有增加股本金份额的动力。目前,股本金补充仍处于被动引导而非主动增资的局面,导致农村信用社股本金经过多次的清产核资和改革规范都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意义,这种非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农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转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过程中,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没有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激励和约束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匹配。具体表现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各自的职责分工尚未明确,现有的许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分离,股东会和理事会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长独大”的现象仍然严重。
(三)经营机制僵化和内控乏力
由于长期受“官办”思想和国有商业银行管理模式的影响,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形成了“铁工资”、“铁饭碗”、“铁交椅”的痼疾,难以实行有效的正向激励制度,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员工素质普遍偏低,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在内控管理上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力差、风险控制力弱等问题。
(四)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潜在金融风险仍然很大
为了明晰产权关系,真正转换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国家对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不仅发行了专项央行票据,置换了部分不良资产,弥补或部分弥补了历年亏损挂账,减免了税收,希望达到“花钱买机制”的目的。应该说,这些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化解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信用社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风险状况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今后改革发展的问题仍然不少。这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条件“门槛”较高,“出门”困难,即使票据兑付后历史包袱仍然较重,不良贷款总量仍然很大,而且还有许多潜在不良资产没有反映出来;人均利润、资产利润率等指标较小而亏损面、亏损额仍然较大;拨备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尚未得到明显增强;农村信用社股金虽然增加很多,但是不少股金在本质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基础很不稳固;农村信用社在提足各项风险拨备后实际资本充足率仍然很低;内控制度很不健全,案件时常发生,潜在风险不容乐观。
(五)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
经过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形成了“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体制。但是这一新的监督管理框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省级政府依法管理的职责范围没有具体划分,造成职责定位模糊、职责边界不清,政企难以分开;省级联社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基层联社双重授权管理(即省级政府授权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业管理,社员单位授权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自律管理)缺乏法律依据,且多重授权管理对基层联社违规违制行为缺乏约束力,多级法人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分散决策、低层次决策。同时,金融监管与行业管理、行业管理与自主经营、依法管理与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涵还不清晰,各自的职权和责任还有待明确,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二、成因分析
解决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关系、法人治理、经营机制、历史包袱、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是农村信用社今后改革和发展仍需努力的方向。总的来说,这些问题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是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
(一)股权分散和经营亏损是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难以真正清晰的重要原因
按照2003年和2004年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构建新的产权关系,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因地制宜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进一步完善合作制的产权改革,构建法人机构新的产权形式和组织模式。一是提高入股起点金额。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的实际状况,因地制宜确定入股金额。二是拓宽入股范围。以农村信用社原有社员为基础,广泛吸收辖区内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新的股权结构。但在实际运作中,尚存在着以下问题:首先,重新认定股东和吸收新的股东后,信用社的股东人数有所下降,人均股本有所提高;企业股东数量少,但所持股份很多。但总的来说,股权结构仍较为分散,股东对信用社的监督成本过于昂贵,分散的小股东往往缺乏关心和监督农村信用社的激励。其次,政策制定者在引进大股东后,希望大股东能够对农村信用社切实起到监督制约的作用。但在信用社经营机制未转换,又存在大量亏损的情况下,农户和个体工商户是不愿意投资入股的。如果入了股,其目的也只可能有两个:获得贷款服务和获得比存款更高的利率回报。在大量亏损情况下,股东又要获得更高的利润回报,这只能说他们关注的是信用社短期利益,而不是信用社的长远利益,更不会对管理层有什么监督了。第三,由于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不愿意加入亏损的信用社,而亏损信用社为达到专项央行票据发行及兑付条件,采取分配任务、存款股金化等办法募集股金,造成亏损信用社存款化股金较多。因此,其股权结构的变化未必会引起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变化。
(二)股东会的先天缺陷是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不完善的根本原因
由于股权分散等原因,造成了股东会的先天缺陷。表现在小额股东“搭便车”倾向严重,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缺乏责任,从而造成出资人在信用社治理结构中处于虚置状态,不能发挥作用。由于股东会的先天缺陷,农村信用社出现了“外部人”控制问题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以及“外部人”内部化问题。这三个问题的存在和发展,使得农村信用社难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的机制,造成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完善。这里的“外部人”控制是指“外部人”(如基层政府)利用直接或间接的权利影响农村信用社领导人作出不一定符合经营原则的决策。“内部人”控制是指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在信用社的资产使用、处理和收益的分配等方面作出违背股东利益行为的现象。“外部人”内部化就是与农村信用社相关但不在农村信用社经营者行列的“外部人”通过实施一定权利而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企业中获得收益,从而与经营者串谋的现象。这三种现象都会使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无法完善。
(三)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难以转换的主要原因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使得农村信用社不能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原则来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用工、干部任用、绩效考核和薪酬确定等制度僵化,不能与现代企业的经营机制相适应,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
(四)传统体制惯性是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不健全的直接原因
首先,表现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有效分离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有其“形”而无其“神”。其次,表现在制度建设步伐落后。自1996年行社脱钩以后,信用社内控制度没有象商业银行一样自成体系,在人事政工、劳动工资、审计监察等方面的内控建设上还存有盲点,有些甚至仍在沿用原农业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导致一些制度与信用社的管理实际脱节;一些新业务的管理制度跟不上,无法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第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对已出台的制度真正落实的少。这些问题的成因主要是传统的、不适应发展形势的习惯方式在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的思想上、行动上还未根除,新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还未真正建立和完善。
(五)担负政策性金融任务是造成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的关键原因
农村信用社作为企业,只有走市场化、商业化道路才能使自己生存和发展,但同时农村信用社又要执行国家的金融支农政策,这种政策性金融任务使农村信用社违背市场操作规律去发放贷款,造成信用社资产质量低下、亏损严重、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行政干预、指令性贷款造成贷款损失。如八十年代支持乡镇企业贷款等。二是体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新呆账。主要是: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向农村信用社划转的呆帐、合作基金会撤销带进来的呆账和保值储蓄贴息支出三个包袱。三是由于担负的政策性金融任务而使借款人认为农村信用社贷款是“不用白不用”的财政资金,造成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增加。在本次改革中,国家对亏损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贴息给予补贴,解除了这一历史包袱;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历年挂帐亏损和实际资产损失方面,人民银行按照2002年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以安排专项再贷款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来给予农村信用社资金支持,减轻农村信用社的历史负担;还通过税收减免、允许信用社贷款利率灵活浮动的政策,增加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减轻农村信用社的历史负担。但是,中央对农村信用社实际资不抵债额的计算基数是按照信用社2002年的财务报表数确定的,由于较多的信用社受短期利益冲动等方面的因素,造成报表反映失真,因而尚有很大一部分资不抵债额未能获得专项再贷款或专项央行票据,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尚未真正化解。
(六)省级信用联社职能定位不清是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顺的重要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在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中,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目标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并通过省级联社实现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省级联社对指导、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和经营机制负主要责任。同时,省级联社既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委托对其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的联合体,又是可以经营部分资金业务、清算业务的独立的金融企业法人。因此,省级联社是集政府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和金融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三种职能于一身的机构组织,其体制设计使省级联社难以“政企分开”、“职责明确”。
三、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明晰产权结构
由于股份制在促进产权明晰、强化约束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聚集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产权形式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因此,银监会在2006年2月底召开的“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上把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定位为: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争取用5-10年时间分期分批逐步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按照这一改革定位,农村信用社应围绕股份制社区银行来进一步明晰产权结构,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当前,一是要培养市场机制。由于目前我国经济金融处于转轨时期,还不具备完善的农村经济金融市场体系,因此,要使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成功,就要求各级政府大力培育和发展与市场有关的机制,如制定经济金融法规、促进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组合等。对农村信用社而言,就是要不断深化市场机制的利用,减少政府干预,在生产要素市场化组合的基础上,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二是建立农村信用社补充资本金机制。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实际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规章制度和资本金管理机制,完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报告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评估资本金结构的合理性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三是创新资本金补充渠道。鉴于目前农村信用社盈利水平有限,不能吸收外资和上市筹资,国家又不能对农村信用社直接注资的客观实际,国家应允许农村信用社发行次级债券。这样,既能减轻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的财务压力,又能优化资本金结构,扩大投资农村信用社的范围。四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在经济较发达、信用社实力较强的地区,可将当地的优质民营企业、合格的国内投资机构、合格的境外金融机构引进为农村信用社的战略投资者,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增资扩股的难题、规范增资扩股行为,而且可以改善农村信用社资本结构,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加速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在实施中,应适当提高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上限。建议监管部门比照《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国内战略投资者向信用社入股的比例定为“不得超过农村信用社总股本的20%”。五是增大经营者持股份额。经营者所持股份的增加,有利于对经营者的激励,使经营者的收入与资本所得挂钩,从而使经营者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六是根据入股金额实施差别优惠政策。按照不同的入股金额,在贷款方式、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办理程序和时限等方面对股东体现差别优惠服务。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严格实行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真正发挥作用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二是规范操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理事会经营决策机制,充分发挥高级管理层和内设专业委员会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要把经营班子深化为经营执行机构;要把监事会深化为经营监督机构,积极探索在联社高级管理层下设置专职合规部门,对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章、行业管理准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三是引入独立理事参与农村信用社管理。独立理事既不是农村信用社的股东理事,也不是农村信用社的经理理事,是从农村信用社外部产生,不是农村信用社的直接利益相关者。独立理事依照法定程序由农村信用社股东大会聘任,独立依法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独立理事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参与理事会决策,有助于农村信用社决策的科学有效,有效制衡经理理事或执行理事的决策立场,保证决策的专家性。
(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
一是按照“授权经营、分级考核”的原则,合理设定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权责。二是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推行全员考核、竞争上岗、岗位轮换等用工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态的用人机制;要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有效治理农村信用社职工总量过大、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问题。三是改革分配制度,全面推行绩效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岗位责任的大小、工作质量的高低、经营业绩的好坏和所作贡献的多少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要改进管理人员的选拔办法和选拔方式,推行竞聘上岗、择优选用的方式,加大交流力度,防范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五是遵循“精简、高效”原则,分类实施“定岗、定员、定编”制度。通过明确职责和任务,解决有人无事干和有事无人干的问题,解决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长期存在的无人承担失职、渎职责任,无人弥补经营损失等问题。
(四)全面加强内控建设
一是树立正确的内控观念。要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使全体员工在思想上、行动上摒弃传统体制惯性,树立理性、稳健、审慎的管理理念;要坚持“制度先行”的原则,在全体员工中推行诚信与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健全内控制度。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的机构控制、岗位控制、程序控制和业务操作程序与授权授信的规章制度,制定风险防范责任制和防范措施。三是创新内控方法。通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的调整,实现内控的组织控制要求,使不相容职务彻底分离。四是明确业务流程,实现内控中的同步控制要求,如双重控制、账款分开、换人复核、双线核对、日清月结、贷款“三查”等。五是明确职责和权限,实现内控的授权控制要求。理清授权事项,明确授权的责任和审批程序,建立检查制度等。六是严格规范操作,实现内控的实物保护控制要求。如对现金及其他有价证券严格执行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双人管库、交接登记、相互监督约束、定期盘点等。七是建立员工管理的制约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实现内控中对人的控制要求。严格执行辞退制度、竞聘制度、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干部交流、轮岗、回避、休假稽核制度等。严格稽核监督和合规管理,实现内控的监控职能,并引入客观评价体系。
(五)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一是创新经营理念。克服传统思维、定势思维和顺向思维的障碍,树立效益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创新金融技术。建立起以省为单位的大集中网络电子平台,在此基础上实现全国范围的大联网。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大力推进中间产品创新。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建立“个人贷款服务中心”和“个人投资理财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信用共同体建设,构建以利益共同体为支撑的联保服务体系;按照“社区银行”、“零售银行”品牌战略,合理布局网点,完善业务功能,健全个人业务优质服务体系,打造标准化和精品化网点,提升形象。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比照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财政注资和不良贷款剥离的方式,降低专项央行票据兑付“门槛”。同时,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额应以权威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后的确认数为准,而不以农村信用社报表数为准,以体现政策公允性原则。二是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补贴。三是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税收减免扶持政策再延长10-15年。四是取消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限制政策,帮助拓展优良客户市场。五是妥善解决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向农村信用社承贷、担保及私贷公用形成的不良贷款等问题,化解历史包袱。六是切实解决接受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遗留问题和对已关闭城市信用社的债权问题,保全农村信用社资产。七是地方政府要切实改善信用环境,出台保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降低农村信用社维权成本的相关办法,以增强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七)完善省级管理体制
为解决现行省级联社职责定位不准、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增强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提高决策层次和决策水平,实施有效管理,应在现行体制下,先将县级联社建成统一法人、合作银行和商业银行,再用3-5年的时间建成全省统一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这样,既有利于加强行业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又有利于完善业务功能,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增强信用社市场竞争能力,使农村信用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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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
摘 要:我国邮政储蓄目前已成为第六大金融机构,但受到金融界的广泛批评。这些批评根源于邮政储蓄独特的制度安排,因而这种制度安排的走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原理揭示邮政储蓄制度安排的内在逻辑,部分回答这种引起广泛批评的制度安排原因,指出这种制度的不稳定性,并探讨其演变方向。本文的结论是目前邮政储蓄制度安排秉承着过去,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只有邮政储蓄制度供给者利益兼顾,未来邮政储蓄制度的帕累托改进才能实现。
关键词: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路径依赖
一、前言
我国邮政储蓄自1986年开办以来,发展迅速。……。如此复杂的制度安排是如何形成、变化、发展的呢?
二、邮政储蓄的制度分析框架
……
三、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
(一)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路径
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经历了三个阶段。(1)1986——1989年存款缴存制。这个时期的制度安排是①邮政储蓄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②邮政机构吸收的储蓄存款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全部缴存人民银行统一使用。③邮政机构对储户支付的利息,由人民银行按实际支付数定期拨付;邮政机构缴入人民银行的储蓄存款,不再计算利息。办理邮政储蓄业务所需的备用金,由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每年核定后预拨给邮政机构,不计收利息。人民银行根据邮局缴存的储蓄存款按月累计日平均余额付给2.2‰的手续费,由开户银行每月结计,按季付款,手续费率暂定三年不变。④邮政储蓄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
(2)1989——2003存款转存制。为有利于邮政储蓄长期稳定发展和加强人民银行、邮电部门内部的核算与管理,将邮电部门办理邮政储蓄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业务关系改变为转存款关系,即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邮电部门在人民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和长期存款帐户,吸收的储蓄存款转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照邮电部门在人民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的累计积数对邮电部门支付转存款的利息和保值储蓄贴息,活期存款帐户的存款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每年计付一次;长期存款帐户的存款按年利率13.5%计息,每季末计付一次。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保值储蓄贴补利息,仍由人民银行按实支付。停止支付邮政储蓄手续费和提供备用金;储户的存款利息由邮电部门支付;邮电部门获得的利差即为经营收入。1997年 12月 21日将长期与活期存款两类帐户合并,实行资金转存统一帐户制,统一按季计息。
(3)2003年8月至今存款自主运用制。2003 年9月人民银行推出了关于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方案采取了新老资金划断的方式,以 2003月8月1日为界,以后新增加的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的部分,执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这部分存款还可以由邮政储汇局自主运用,利率由市场决定。运用的途径包括: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依程序申请成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承销团成员、与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8 月 1日以前的老转存款由人民银行暂按现行转存款利率 4.131计息。
(二)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年中国经济体制已经偏离制度均衡点,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也面临制度变迁的压力。退一步说,假设当时金融制度是均衡的,当金融制度的外部制度环境发生变化时,金融制度均衡也不能保持下去。因为一项制度变迁会提出另一项制度变迁的要求,最终整个制度系统会发生变化。由于众所周知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改变,1978年以后中国的经济环境也发生变化。对1986——1989年邮政储蓄制度安排影响较为显著的因素有:第一,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社会闲散资金日益增多,需要更多的金融中介积聚资金,支持生产发展如表一。在1978年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投融资体制是以财政为主,银行为辅,一家银行包揽天下,纵向而非横向分配资金的体制。经济资源集中在国家手中,国家既是储蓄者又是投资者,居民储蓄很少,是单纯的消费者。在这种环境下,银行成为财政出纳,金融体制与当时经济环境相适应。1978年以后,国家手中的经济资源相对减少,居民相对增多,储蓄者和投资者分离,原有的大一统的金融体制不在适应需要,需要更多的将储蓄和投资联系起来的金融中介。
表一 1978——1989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31.2 28.4 25.7 24.2 22.9 23.0 22.9 22.4 20.8 18.4 15.8 15.8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
(2)中国人民银行恢复和增加了一些金融中介,但仍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中介的需求。我们可以通过1980年代以来国家银行的机构和人员的扩张来看实体经济对金融中介的需求力度。1981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47251个,年末职工数685483人,1986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67626个,年末职工数1006808人,5年内分别增长1.43和1.46倍,如表二。
表二 1981——2000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和年末职工数
年份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年末机构总数(个) 47251 48925 49687 53898 58364 67626 79619 98076 94563 116947
年末职工数(人) 685483 704077 732499 847000 924828 1006808 1122404 1204009 1343310 1421724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年末机构总数(个) 123356 120622 138862 151985 160142 157365 158395 148847 140270 125449
年末职工数(人) 1499823 1617430 1769196 1876285 1922984 1919739 1932632 1908604 1818045 1717121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
(3)资金融通困难,资金紧张。1978年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为-715.5亿元,1986年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为-2236.1亿元,增长3.12倍。如表三
表三 1978——1989年国家银行信贷资金来源、运用(亿元)
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各项存款 1134.5 1339.1 1661.2 2035.6 2369.9 2788.6
各项贷款 1850 2039.6 2414.3 2764.6 3180.6 3589.9
各项存款-各项贷款 -715.5 -700.5 -753.1 -729 -810.7 -801.3
年份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各项存款 3583.9 4264.9 5354.7 6517 7425.8 9013.9
各项贷款 4766.1 5905.6 7590.8 9032.5 10551.3 12409.3
各项存款-各项贷款 -1182.2 -1640.7 -2236.1 -2515.5 -3125.5 -3395.4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
(4)对金融中介的巨大需求引起了社会各阶层对金融中介的供给,各阶层的初始条件不同,拥有的资源禀赋不同,因此形成不同的金融中介。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相关部门、民间个人或组织等办的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这其中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有直接金融中介也有间接金融中介等。邮电机构也具有办理金融的资源优势:至1986年拥有遍布全国城乡的53000个邮电局、所,拥有遍及城乡400万公里投递路线的10多万投递人员,有四通八达的电信网路,可以利用其他邮电业务发展邮政储蓄,有办理金融业务的历史等。但是在金融中介供给市场中国人民银行是一个垄断者,掌握着金融中介供给的审批许可权,任何不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中介都属于非法的金融机构,邮电机构要经营金融业务必须和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利用邮电机构的网络经营金融业务所耗费的成本要大大小于单独成立一家金融机构所耗费的成本,双方的合作会带来双赢的局面。在潜在利润的激励下,中国人民银行和邮电部形成第一行动集团,由于两者都属于国务院下属的政府机构,国务院是重大决策的最后裁定者,国务院作为第二行动集团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潜在利润。接下来的问题是两者如何分割潜在利润,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中介供给市场处于强势地位,利润的分配向中国人民银行倾斜。表现在第一,邮电机构只有吸收存款权,而没有资金运用权。1978——1989年国家银行信贷资金的贷款一直大于存款如表三,资金运用权是稀缺资源,中国人民银行将资金运用权抓在手里。第二,沿袭了1950年代初的做法,邮政储蓄定位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代办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邮政储蓄的绩效决定其去留。作为补偿,邮政储蓄由邮电部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邮政机构一定的手续费。对邮电部来说,这种制度安排是合算的,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远大于邮电机构吸储的实际费用,邮政储蓄的开展均摊了邮电机构的固定成本,发挥了邮电机构的规模效应。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邮电部达成的制度安排为以后邮政储蓄的发展奠定了基本框架。这种安排达到了双赢的结果。1989年邮政储蓄拥有网点15609个,储户7451万户,业务人员37970人,存款余额100.8亿元,分别比1986年增长5.58,33.4,3.79,18倍,在1985——1989年的通货膨胀中,邮政储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基础货币起到了紧缩通货的作用如表四。但是这种安排的期限是短暂的,表现在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给邮电机构的手续费率暂定三年不变。这种制度装置隐含着双方三年后要重新协商。由于金融中介仍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中介的需求如表二,资金仍然紧张如表三,通货膨胀压力大如表四,中国人民银行面对资金的需求压力没有得到缓解。这种压力反映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财政借款、银行信贷和现金发行的居高不下。1987——1989年间,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借款/资产总额为13%,12%,12%,银行贷款/资产总额为72%,73%,73%左右,发行货币/负债总额为40%,48%,43%。中国人民银行仍能从邮政储蓄中获得潜在利润。另一方面,存款缴存制不利于邮政储蓄的长期发展,1988年邮政储蓄拥有11702万户,1989年拥有7451万户,下降了4251万户,为有利于邮政储蓄长期稳定发展和加强人民银行、邮电部门内部的核算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邮电部1989年达成协议,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将邮电部门办理邮政储蓄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业务关系改变为转存款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邮电部门在人民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的累计积数对邮电部门支付转存款的利息。
表四 1978——200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100.7 102 106 102.4 101.9 101.5 102.8 108.8 106 107.3 118.5 117.8 102.1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102.9 105.4 113.2 121.7 114.8 106.1 100.8 97.4 97 98.5 99.2 98.7 99.9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4
1986年和1989年的两个制度安排为邮政储蓄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这充分表现在邮政储蓄的网点、储户总量、存款规模、银行卡发行量和储蓄市场占有率方面。邮政储蓄收益呈现规模递增的态势。但是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人民银行的收益成本发生了逆转。第一,金融中介的规模在收缩,1996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达到160142个,2000年下降到125449个,减少了31916个如表二。金融中介在总量上显示出供给大于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借助于邮政机构吸储的动力减弱。第二,金融中介的存款余额大于贷款余额,资金存在部分闲置,1995各项存款余额首次超过各项贷款余额3324.2亿元,2003年各项存款余额超过各项贷款余额49059.36亿元,如表五。
表五 1990——2003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亿元)
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各项存款 14012.6 18079 23468 29627 40472.5 53862.2 68571.2
存款-贷款 -3668.1 -3258.8 -2854.9 -3316.1 -337.6 3324.2 7418.4
年份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各项存款 82390.3 95697.9 108778.9 123804.4 143617.2 170917.4 208055.6
存款-贷款 7476.2 9173.8 15044.6 24433.3 31302.5 39623.47 49059.36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
第三,出现通货紧缩。1997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0.8%,2003年为99.9%如表四。第四,邮政储蓄制度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相抵触,大大减小了货币政策的效果。中国人民银行利用多种政策工具增加货币发行,但邮政储蓄把增加的基础货币送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在2001年《上半年货币政策分析》的报告中指出,“1998年以来,邮政储蓄保持了年平均增长约20%的快速增长势头。由于邮政储蓄是全额转存中央银行的,邮政储蓄增加越多,基础货币来源就会越多,但在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渠道狭窄,无法及时用出去的情况下,就会造成邮政储蓄增加越多,中央银行被动紧缩力度越强的政策效果。”第五,随着邮政储蓄规模的扩大,其对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更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加强监管,但1989年的制度安排规定了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而且邮政储蓄业务和邮政业务的会计帐务不是分立的,中国人民银行难以对邮政储蓄进行有效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认识到如果能够改变1989年的制度安排,至少会减少自身的损失。但是1997年后的制度调整却不利于中国人民银行。表现在第一,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与邮电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协商,提出了邮政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即把邮政金融部门改组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金融法人实体。1999年国务院已原则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关于改革邮政储蓄、汇兑管理体制的意见,但随后不了了之。第二,当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利率大幅度下调时,邮政储蓄转存款名义利率呈现出“刚性”,居高不下,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年利率和邮政储蓄转存款实际利率倒挂,邮政储蓄转存中国人民银行越多,中国人民银行损失越大如表六。究其原因,我们推测可能是邮政部游说国务院的结
表六 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
时间 居民
年存款
利率 邮政储蓄转存款
名义利率 邮政储蓄年转存款实际利率 邮政储蓄名义利差 邮政储蓄实际利差 商业银行准备金年利率 央行再贷款年利率 央行再贷款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年实际利率
1997.12.21 5.67 7.452 7.6628 1.782 1.9928 7.56 9.36 1.6972
1998.03.25 5.22 7.218 7.4157 1.998 2.1957 5.22 7.92 0.5043
1998.07.01 4.77 6.6429 6.8102 1.8729 2.0402 3.61 5.67 -1.1402
1998.12.07 3.33 5.922 6.0548 2.592 2.7248 3.24 5.13 -0.9248
1999.12.21 2.25 4.6008 4.6808 2.3508 2.4308 2.07 3.78 -0.9008
2002.02.21 1.98 4.347 4.4184 2.367 2.4384 1.89 3.24 -1.1784
2003.01.01 1.98 3.847 3.9029 1.867 1.9229 1.89 3.24 -0.6629
2003.08.01 1.98 1.89 1.9034 -0.09 -0.0766 1.89 3.24 1.3366
注:邮政储蓄转存款名义利率按季计算,将其按复利计算可得出邮政储蓄年转存款实际利率。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
果。自从邮政储蓄开办以来,邮政机构成为1986、1989年银邮协议的既得利益者,由于邮政储蓄制度供给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邮政机构力图维持现有的制度安排,为此需要寻求上级政府部门的政治支持。1999年邮政和电信分拆,全国邮政亏损179亿元,负债95亿元,在建项目资金缺口210亿元。国家推出“8531”计划,从1999年起每年分别向邮政补贴8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邮政部提出“三年扭亏,五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计划(蔡友才,2003)。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承担了本应由财政承担的补贴。但是这种损失的承担是有时间限制的,更为重要的是,在1989年的银邮协议中,中国人民银行埋下了一个制度装置,即“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但转存款利率调到什么水平双方当时并没有一致的协议,从而扣住了邮政部的命门。三年以后,即2003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启动这个装置,解决了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年利率与邮政储蓄转存款实际利率倒挂问题,同时放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邮政储蓄步入自主运用资金阶段。
四、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安排未来的走向
参考文献(按照附件2要求)
〔1〕 李玮,2000:《对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安排的审视与思考》,《金融研究》第10期。
〔2〕 汪洋. 邮政储蓄、政策性金融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 [J] . 当代财经,2004,(5)
〔3〕 杜惠芬. 邮政储蓄制度下货币乘数的漏损效应分析 [J] . 财贸经济, 2004,(4)
〔4〕 蔡友才.“第五大金融机构”何去何从——我国邮政储蓄体制问题实证研究[J] . 经营管理者, 2003,(5)
〔5〕 唐成.中国的政策性金融和邮政储蓄的关系的研究 [J] . 经济研究, 2002,(11)
Theory Analyses of China Postal Savings Institutional Change
Panchaoshun Chengkun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42)
Abstract: While china postal savings system becomes the sixth financial organization ,it suffers widely criticized .These criticism originate from special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postal savings , so it becomes one of focus people’s concerning . This paper indicates the logic in 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postal savings ,partly answers the reason of this arrangement, points out its unstability and studies its evolution.This paper draws following conclusion that the present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postal savings evolve the past inevitably ,the parato’s improvement of postal savings institution can be realized in the future only when its supplier’s benefits are taken care of.
Keywords: china postal savings ; institutional change ;path dependence
⑼ 金融机构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情况,在落实中有哪些问题和困难、有哪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详细的不可能找得到
简单的我来提2句.
金融机构一般是指银行 稳健的货币政策强调控制流动性 换句话说就是少放贷 而措施一贯的是提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 偶尔用一下发放中长期票券.
金融机构主要遇到的问题是 控制放贷与其利益相矛盾. 放贷量越多 金融机构的利润越高 而风险控制在中国的银行业基本上都无视 因为1个是银行的最后大boss是政府担保 2是中国的准备金率往往已经比较高了 所以在这个基础上 银行是放贷越多越好的 但是在稳健货币政策上给抑制了 这里边的困难往往是高层的道德风险.
意见和建议, 多开发理财产品 国内理财产品种类太少 无法最大限度吸收社会存款. 另外就是改革银行存款中的质量. 向巴塞尔协议2甚至巴塞尔协议3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