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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发布时间: 2021-05-13 08:38:54

⑴ 上海 局长哪个局长姓寇

据我所知真没有姓寇的
市长 韩正
常务副市长: 杨 雄
副市长: 屠光绍 张学兵 艾宝俊 沈 骏 沈晓明 赵 雯 姜 平
秘书长: 洪 浩
副秘书长: 周 波 沙海林 蒋卓庆 王 伟 肖贵玉 尹 弘 翁铁慧 薛 潮 陈 靖
市政府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3级栏目分组
市政府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洪浩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波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王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沙海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薛明扬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寿子琪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曹斌 上海市公安局局长 张学兵
上海市监察局局长 顾国林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 马伊里
上海市司法局局长 吴军营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 蒋卓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海洋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 黄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孙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全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冯经明 上海市水务局局长 张嘉毅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局长 朱咏雷 (上海市海洋局)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 徐建光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谢玲丽
上海市审计局局长 宋依佳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李铭俊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杨国雄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顾 炬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吴振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黄小路
上海市统计局局长 王志雄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焦 扬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马云安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刘海生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局长 孙建平 上海市体育局局长 李毓毅
上海市旅游局局长 道书明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吕国强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黎明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薛晓峰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任 刘南山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 林 湘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崔明华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 华
上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张道根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方星海
上海市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主任 周厚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裘 新
上海市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局长 洪 浩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 白同朔
上海市粮食局局长 张新生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局长 桂晓民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建光 上海市社团管理局局长 方国平
上海市公务员局局长 应雪云

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3级栏目分组
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浦东新区区长姜梁徐汇区区长过剑飞

长宁区区长李耀新普陀区区长孙荣乾

闸北区区长周平虹口区区长吴清

杨浦区区长金兴明新黄浦区 原黄浦区区长 周伟原卢湾区区长翁祖亮

静安区区长闵行区区长莫负春

宝山区区长斯福民嘉定区区长孙继伟

松江区区长孙建平青浦区区长高亢

金山区区长赵福禧奉贤区区长时光辉

崇明县县长赵奇

⑵ 我家人认识上海金融办主任 这关系进银行靠不靠谱

认识不一定熟悉。熟悉不一定有交情。有交情也不一定人家肯帮。如果人家确实肯帮忙而且帮得上,那么还是可以的。金融办主任也不见得可以指挥银行招人,

⑶ 上海市金融管理中心是什么单位

上海没有金融管理中心,上海是金融交易和上市中心. 而且上海金融都是证劵交易机构.
只有北京有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管理和决策中心,北京的金融都是总部机构。
ps:个人理解,北京是玩政治的,上海是玩经济的,所以金融管理决策机构总部要建设在北京,上海金融证劵交易场所之类的要建设在上海.

⑷ 蔡敏勇的个人简历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党委书记、总裁
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理事长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
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理事长
他早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历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企业干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主任、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总裁、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主任、上海先锋药业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五洲药厂党委书记、厂长(后改为上海五洲药业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五洲---赫司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德合资)、上海九洲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沪港合资)、上海先锋--安替比尔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意合资)。
担任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长、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上海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商会、上海世界贸易中心协会副会长、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理事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职务。

⑸ 上实发展的管理团队

陆 申:董事长
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秘书长、上海城市酒店董事长、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远东国际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华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上实置地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季 岗:副董事长、总裁
男,195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闸北区服务公司副书记、副经理,中亚饭店总经理,上海不夜城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闸北区人民政府商委、经委主任,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裁,上实地产板块副总裁,上实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香港天厨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本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总裁。
唐 钧:董事、副总裁
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审计局主任科员,上海审计局外资处副处长,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潘瑞荣:董事
男,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手工业局宣传处主任科员,上海市工业党委宣传处副处长,上海申日物产公司总经理,上海国际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副首席代表、海外事业部部长,上海国际株式会社董事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上海国际(欧洲)集团公司副总裁、总裁,现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立民:独立董事
男,1950年出生。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法治浙江”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法制宣讲团高级讲师、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和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闸北区、奉贤区、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曾任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大器:独立董事
男,1954年出生,大学本科,教授,注册会计师,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任上海大学文学院助教,见习律师、上海电力学院副教授,系副主任、上海电力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特约审计员、上海市会计学会理事、上海市高校会计学科教研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盟中央委员兼上海市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浦东新区区委主委、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泓铭:独立董事
男,1945年5月出生,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专家委员会成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顾问、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国房地产研究》季辑主编,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万毅:监事长
男,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上海市综合经济党委办公室主任,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驻沪办事处首席代表、行政办公室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陈传麟:监 事
男,195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第三印染厂劳资科副科长,上海海外公司人事处处长助理,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海外服务部助理总经理,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助理总经理。现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总经理。
王利华:监 事
男,1963年出生,本科,MBA,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上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长,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吕清远:员工监事
男,1956年出生,大学,工程师。历任中企房屋装修公司副经理、代经理,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上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上实南开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盛志豪:员工监事
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会计师,经济师。历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用事业部计划财务科科长、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水厂财务科科长、上海石化水务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⑹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
(二)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和国内外金融形势,监测评估新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政府服务、促进金融发展的意见建议,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和特点,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编制金融功能布局规划,完善新区金融业空间布局,加强对金融集聚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参与制订与金融业发展相配套的商业设施布局规划,对商业配套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四)完善对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的服务体系,研究提出引进和服务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议,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并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对人才的公共服务;为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平台和服务措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精算公估、金融咨询、教育培训等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发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五)推进新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积极联系金融要素市场机构,支持金融市场开展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和鼓励为金融市场提供登记、托管、结算、清算和支付服务的各类组织发展;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和大型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集聚,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新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
(六)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订推动金融与新区其他产业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利用金融资源支持新区重点项目融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培育和发展新区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属金融机构的指导管理,协调地方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七)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的初审,做好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制订促进融资租赁、航运金融、信用担保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新区相关部门,编制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上市,协调解决新区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配合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推动新区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九)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促进长三角区域的金融合作和协调发展;推动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和国内外各类金融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强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宣传、推介;支持和鼓励举办各类金融文化活动,营造金融文化氛围,推动浦东社区金融文化的普及和深入。
(十)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⑺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以及相关金融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中央关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本市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本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对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的服务体系,研究提出引进、服务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议,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并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对金融人才的公共服务,推进金融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建设;为各类金融机构在沪发展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平台、服务措施;配合市有关部门发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四)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进货币、外汇股票债券、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保险、黄金市场等建设,支持金融市场开展产品和工具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为金融市场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牵头拟订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并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以及大型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集聚本市,加强对在沪金融机构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推进金融创新成果在本市实施和应用;牵头拟订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拟订促进金融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开发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金融业务;拟订有效利用担保机制加大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调建立金融资源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对接机制,加强交流和信息沟通,促进业务合作;支持地方社会管理工作引入商业保险机制。
(六)受市国资管理部门委托,按照国家金融国资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承担地方金融国资日常监管工作;提出地方金融国资总体布局的建议;负责市属金融企业的管理,推进市属金融企业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和改革发展,提出优化地方金融资源配置和战略重组的建议,并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
(七)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会同区县政府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与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本市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转让市场。
(八)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精算公估、金融资讯等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
(九)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本市企业上市审核工作,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推进本市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
(十)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金融功能区域布局规划,完善本市金融业空间布局,加强对金融功能区的服务和指导。
(十一)促进区域金融合作,配合金融管理部门促进长三角地区的金融合作与协调发展;推动本市与内地其他地区金融合作、交流;推进本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交流;加强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负责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宣传、推介工作。
(十二)协助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和市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保护银行债权,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金融犯罪活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和市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配合市有关部门推进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建设和信用环境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⑻ 1、上海市金融工委或天津市金融工委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2、金融工委与金融办的关系是什么

1、金融工委职责是领导、保证、管理、监督、协调。领导,就是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主要是讨论决定金融系统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联系金融系统的实际,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金融工委坚持党要管党和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不领导金融业务,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独立法人地位。人民银行、证监会和各大金融机构行政领导要依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领导和组织金融业务工作。保证,就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决定在金融系统贯彻落实。管理,就是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金融系统中央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监督,就是监督金融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协调,就是协调各金融机构党委之间以及各金融机构党委与地方党委的关系。要尊重地方党委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争取地方党委的支持和帮助,密切合作,共同搞好工作。
2、金融工委与金融办的关系。
金融办, 即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地方政府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
金融办,属于政府部门的金融工作机构,金融工委属于专业的金融管理机构。两者的关系只是工作关系。

⑼ 上海金融服务办公室会转制成为行政单位吗

金融办是属于市政府的直属机关单位,所以不管怎么样都是行政单位,公务员编,你说的那种服务中心是事业编,中心的领导是行政编制,但是中心是不可能转成公务员单位的,不然没个行政单位下面的事业单位都一大把要是都转成公务员单位了怎么得了,国家也没那么多公务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