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浅谈金融业如何助推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考
在我国乡村旅游业起步较晚,但这种旅游方式顺应了人们注重休闲旅游与生态旅游的发展趋势,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青睐,也使这种旅游方式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一些制约因素限制了金融资本的投入,不利于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笔者针对目前乡村旅游融资难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乡村旅游的发展起关键作用的两个因素一是乡村旅游资源,另一个是资本投资,投资可以发展乡村旅游市场的外部环境,提高竞争力,因此,金融资本的投入对乡村旅游发展的作用是毋庸置疑。近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加强和改进旅游业金融服务,支持和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意见》专门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对于融资相对困难的乡村旅游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因此,各涉农金融机构应积极采取多种有效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破解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融资难题,努力满足乡村旅游业的资金需求。目前农信社仍是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角。一、当前制约金融业机构信贷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因素(一)、当前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的乡村旅游总体上处于初级阶段,最初由一些来自农村的城市居民以“回老家”度假的形式出现,我们常常把这种传统的乡村旅游归类于探亲旅游,乡村旅游逐渐由过去的探亲旅游发展到现在依托农村旅游资源,以农业生产和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这种旅游方式顺应了人们注重休闲旅游与生态旅游的发展趋势,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青睐。然而我国乡村旅游处于初级阶段,乡村旅游的开发大多是农户自营发展,文化层次较低,旅游产品单一,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不少地方没有将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纳入区域旅游开发,进行统筹安排,全面规划。目前乡村旅游现状“面广、点散”,季节性差异明显,尚未形成“片连片、村连村”的新型产业集群,缺乏乡村旅游龙头企业,旅游企业普遍实力较弱,旅游投资收益普遍偏低,这些都成为制约乡村旅游业投资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二)、当前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 在信贷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问题:1、信息不对称。我们金融部门对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关注度不够,对旅游项目的特征、数量、发展前景、以及国家扶持政策缺乏全面了解,对项目预期收益、风险程度难以作出准确判断。2、担保抵押较为困难。由于旅游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时间长、回收率低,项目单位在申请贷款时很难找到价值足够大又能长期保值的抵押物,而多数农户的房产不符合贷款抵押条件,其他可抵贷资产少,因此得不到信贷资金的支持。3、贷款管理难。长期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民普遍缺乏财务管理意识,经营“农家乐”的农民或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旅游酒店的经营者多数都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簿不健全,银行机构对其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及效益都无法做出准确的评价,从而无法控制贷款风险。二、金融业如何助推乡村旅游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旅游业不仅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也是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这应引起涉农金融机构的清醒认识,将其作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予以支持,在乡村旅游产业链上做好文章。要主动破解融资难点,创新符合乡村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应适当降低旅游企业的贷款准入门槛,在利率、期限予以优惠,特别是要优先支持合理利用古村古镇、民族村寨、农业和农村景观资源发展观光、特色和休闲旅游项目和企业。(一)、不断探索乡村旅游融资渠道。一是支持乡村旅游企业或农户成立行业协会或其他自律组织,并加强与这些组织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积极探索发展满足这些信用共同体成员的金融需求。二是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依托乡村旅游资源和整体开发思路,从探索扩大抵质押标的入手,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旅游生产设备、林权、水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用于乡村旅游企业的贷款担保。(二)、金融机构应探索采取多种信贷模式,支持乡村旅游。首先要从区域支持“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发展,并促进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其次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依托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开发具有影响力的旅游精品,增加文化内涵,扩大知名度。城市居民游客出游的目的之一是体验不同地域的文化。发展乡村旅游要深入挖掘历史和本地的乡土文化,做到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统一。因此,信贷支持乡村旅游业发展要注重增加文化内涵。对于民族风情展示、民族产品开发等项目的资金需求要积极支持。各涉农银行机构将乡村旅游发展与农业紧密结合起来,支持餐饮服务业,促进“农家乐”的发展,“农家乐”的发展体现了一个地区乡村旅游的热度。要通过发放林权抵押贷款、门市房抵押贷款、联保贷款、农户信用贷款等多种信贷模式,为农民发展高效观光农业予以信贷支持。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来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要进一步引导农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实现“以旅助农、以旅富农、以旅兴农”的目的。(平正分社苟锡波)
Ⅱ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2)东山县金融机构支持旅游业扩展阅读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
Ⅲ 有想投资找项目的吗敬请关注环保行业 关注环境电器产业,市场空间巨大,利润远远高于传统家电;
看你要卖那类食品,通常食品利润较薄,除非卖的是特色品,且量要大,才有利润可图。
Ⅳ 旅游景区如何进行收费权质押融资
一、可质押资产的类别
可以作为质押资产的产品,一般是各类基于稳定现金流且易于被准确估值的证券化和非证券化融资产品,如景区门票收费权和索道收费权。
由于收费权为景区企业带来的收益的增长性和持续性较高,景区企业现金流稳定,可预测性强,除非发生大规模自然灾害或疫病等,受经济周期波动和市场变化影响相对较小,是可用来抵押的最佳资产类别。
在对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后,银行可通过向景区企业提供较优条件的授信,用于满足景区建设或改、扩建的资金需求,并使景区收费权质押于银行,门票和索道等收入在银行专户收支。
二、可质押资产的特征
一般来说,可质押资产需满足如下特征:
1. 该类资产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形成的现金流,可以同其他资产所形成的现金流相分离。即该资产权益相对独立,抵押、质押或处置时不易同其他资产权益相混淆。
2. 现金收入流具有某种规律性,可以较为准确地预测。资产有较完备的历史统计资料作为参考,收益预期明确、可测算,这是对稳定现金流估值的技术基础。
3. 这种资产本身可以从持有者的资产负债表中完全被剥离出来。也就是说,该资产一旦被出售,在法律上可以确保与其母体不再有任何联系,不再受其母体经营状况、破产与否的影响。这是保证资产可以被有效处置的关键。
三、政策背景
政策方面,国家支持鼓励旅游企业采用门票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
2012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就曾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要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
四、满足条件的潜在客户
根据过往案例,满足条件的景区/景区运营企业往往满足如下条件:
1. 5A级、4A级、或具备独特文化底蕴和自然资源优势的3A级景区经营企业;
2. 具备全国性品牌认知度的大型人造景区;
3. 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
4. 具有景区产权或取得授权经营协议,剰余授权经营期限不低于30年,审批手续完备;
5. 景区环保条件符合各项要求。
五、授信金额及期限
授信金额:一般来说,对景区企业的授信敞口最高达到贷款期限内预计门票等收入的20%左右。
期限:以年门票收入为3000万元的景区企业为例,若贷款期限20年,则授信敞口为1.2亿元。
六、景区门票收入额度的认定办法
在对景区运营企业的实际收入进行认定时,可以根据企业向国税局纳税申报的“营业额”放大一定比例,并辅以客流量等数据进行验证。
事实上,景区运营企业上报的接待游客数量及门票收入往往虚高。由于向旅行社、团队客户及特殊群体提供优惠票价,景区实际平均门票价格也远远低于公开价格;而景区运营企业的门票收入基本上都是现金收入,为避税考虑,企业体现在纳税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远低于其真实营业收入。
因此,在认定景区门票收入额度时,应适度剔除虚增接待量与票价折扣因素。
举个例子,某景区企业向政府上报数据显示,景区年接待游客120万人次,按50%计算,实际约为为60万人次;若景区公开门票价格为100元/人次,则按50%的平均折扣率,计算为50元/人次。以此推算,该企业的年门票收入约为60万人*50元/人=3000万元。
为满足合规要求,应通过验证企业的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证实书、资源占用费缴纳记录和银行对帐单、代表性日期实际游客人数验证等来对其门票收入和净利润进行查证,并将其主要财务指标与同类企业进行比较。
七、风险控制措施
相应的风控措施需完备,以保障正常还贷。
收费权质押。以控制景区门票及基本设施经营收入为要点,办理景区收费权质押,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同时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景区主管机关同意收费权质押的文件。
账户监管。应要求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景区收费专用账户,景区收费收入应按比例进入该账户,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有权从该账户中直接扣划景区收费收入。
分期还款方式。对景区企业的授信需合理制定还贷计划,针对项目或景区企业的现金流特征,采取按月或按季分期还款方式;而对经营季节性突出的景区,还应要求在旺季加大还款额,防止资金被挪用,并减少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和利息负担。
Ⅳ 旅游业未来如何获得金融投资
“市场上从来不缺钱,缺的是优质的企业和项目。”在国际旅游投资协会总干事王琪看来,随着国内旅游企业的发展,旅游业需要更多金融行业投资;而金融投资对产业多样化的需求也将促进更多资金流向旅游产业。但目前旅游业和金融业沟通不畅,针对旅游投资发展障碍和解决办法,王琪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旅游项目尚待提升吸引力 王琪:旅游业与金融业双方都存在问题。一方面,相对旅游业成熟的国家,国内旅游业尚处于原始粗放型的经营阶段——投资额度大、收回成本周期长。而金融业的本质是逐利,他们更愿意“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所以很少有金融机构愿意将资金投入旅游行业。另一方面,金融业还没有完全脱离暴利阶段,资金追逐“快钱”,而投资旅游业属于赚“慢钱”。金融业对旅游投资的回报要求较高,如果在其他行业可以“躺着赚钱”,自然不愿在旅游业“站着赚钱”。 王琪:随着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结构调整,新兴文化旅游、创意产业会成为新投资重点,金融业也在这些领域走向“深耕细作”的投资回报模式。投资者不愿被动地、漫长地等待投资回报。所以旅游和金融资金的结合更多取决于旅游产业的升级换代。 市场选项“轻重失衡” 王琪:比如景区项目屡遭诟病的“门票经济”就是盈利模式陈旧落后的代表。“景区投资”应该升级为“旅游综合体投资”,因为后者投资见效快、回报时间长。以某名山旅游投资为例,我们协会曾建议投资方“少做山上文章,多做山下文章”。因为初期如果将投资重点放到山下的旅游休闲娱乐项目上,投资少、附加值高,同时快速产生盈利能力,在山下投资建设酒店很快能产生效益,而随着项目盈利能力提高,进一步获得金融投资则顺理成章;但山上投资数亿元修建坡道对景区短期回报影响基本可以忽略。 王琪:旅游业投资项目结构需要更加合理:目前旅游业提供的投资产品多为旅游地产项目,属于“重资产”项目,缺乏去哪儿网、凯撒、众信等优质“轻资产”项目。凯撒、众信进入金融投资领域,这是相关案例。金融业做IPO、PE的机构要求投资企业能够上市,但随着国家对房地产项目控制趋严,属于房地产分支的旅游地产项目上市几率很小。这让投资机构难以进行股权投资,更难以变现退出。市场需要盈利能力强、市场前景好、产品定位清晰的项目,而对资产构成、股权结构、团队质量的判断需要投资方对旅游行业的专业性。但是目前旅游业投资方普遍缺乏旅游行业经验,这也是旅游项目难获得投资的原因之一。 旅游和金融需要搭建沟通平台 王琪:旅游项目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到获得投资的持续性。目前国内旅游项目不成熟,不少项目做到一半才开始融资,因为让投资方失去对项目整体的把控和判断,所以很难成功。因此需要像国际旅游投资协会这样的跨行业组织搭建平台,让旅游和金融行业更多地沟通。 王琪:在包括旅游的各个行业,只要在细分市场中做到领先,就会有无数投资者主动投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同行都会纷至沓来。市场上从来不缺钱,缺的是好的企业和好的项目。但是每个细分行业好的企业只有带头的三五家,旅游行业企业成千上万。
Ⅵ 中国银行旅游卡什么用途
中行长城旅游借记IC卡是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系列产品之一,其卡面右上角标有银联统一的“中国旅游卡”标识。该卡是在国家旅游局推动旅游业无障碍刷卡的基础上,中国银行与中国银联及其他拥有旅游资源的外部机构合作,面向爱好旅游人士推出的现代化电子支付工具。它安全、方便、通用,集本外币储蓄存款、转账结算、购物消费、投资理财、代收代付等多功能于一身,可在网点柜台、ATM等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使用,真正实现“一卡多能”全方位金融服务。作为银联“中国旅游卡”唯一的借记卡发卡行,中国银行发行的该款产品主要以提供旅游资源、高品质的优惠商户、出行及旅游消费增值服务为特色。持卡人除拥有中国银行相关服务外,还可享受中国银联为持卡人提供的众多旅游消费便利和优质优惠服务,使持卡人的整个旅程“随心所欲、欢乐无限”。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Ⅶ 银行应如何帮助和支持旅游业发展
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加强和改进对旅游业的信贷管理和服务。要根据旅游项目的风险和经营情况,创新发展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获得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加强旅游景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行业和旅游景点金融服务便利性。对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水源地的观光农业等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发展的旅游项目,应严格禁止或限制发放贷款。对于可能借旅游项目名义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从严审查。
要加强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拓宽旅游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改进旅游业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发展旅游消费信贷;完善旅游业外汇管理和服务,支持旅游企业“走出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