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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金融机构声誉风险

发布时间: 2021-05-08 07:13:07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哪三大风险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

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1)金融机构声誉风险扩展阅读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风险

⑵ 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以及风险状况.当前银行体系面临的潜在风险有哪些

我国商业银行主要面临以下几种风险:

(1)信用风险:即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
(2)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所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3)利率风险: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了其盈利水平的情况;
(5)操作风险:主要在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
(6)法律风险: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
(7)声誉风险:该风险产生于操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和其他问题。

⑶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内容

《管理指引》共13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首次明确了声誉风险的定义,指出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二是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三是突出强调董事会的核心作用和职责,提出由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并对董事会职责提出规范性要求。四是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声誉风险排查机制、声誉事件分类分级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对声誉风险的发现和声誉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投诉处理监督评估机制、信息发布和新闻工作归口管理制度和舆情信息研判机制,解决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相脱离的问题;建立声誉风险内部培训和激励机制、声誉风险信息管理制度和后评价机制,形成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文化。五是明确有效处置重大声誉事件的原则和方法,不仅对已发重大声誉事件要启动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重大声誉事件的行为和事件也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六是提出了声誉风险监管的原则性要求,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监管纳入持续监管框架,对商业银行存在声誉风险问题或重大声誉事件处置存在严重过失的,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同时,《管理指引》还要求行业协会要加强对行业声誉风险的协调和引导。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指引》发布后,银监会将持续审慎地加强声誉风险监管,促进商业银行提高全面风险控制能力、客户管理能力和市场应对能力,更好地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银行服务,维护银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9】82号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已经银监会第87次主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条 为引导商业银行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维护市场信心和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银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第三条 商业银行应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制定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关制度和要求,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第四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监控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
(二)授权专门部门或团队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管理,配备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明确本行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确保本行制定相应培训计划,使全行员工接受相关领域知识培训,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维护银行的良好声誉。
(五)培育全行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制定适用于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关制度和要求,其内容至少包括:
(一)声誉风险排查,定期分析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的发生因素和传导途径。
(二)声誉事件分类分级管理,明确管理权限、职责和报告路径。
(三)声誉事件应急处置,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声誉事件进行情景分析,制定预案,开展演练。
(四)投诉处理监督评估,从维护客户关系、履行告知义务、解决客户问题、确保客户合法权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监督和评估。
(五)信息发布和新闻工作归口管理,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为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
(六)舆情信息研判,实时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七)声誉风险管理内部培训和奖惩。
(八)声誉风险信息管理,记录、存储与声誉风险管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九)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对声誉事件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及时进行评估。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积极稳妥应对声誉事件,其中,对重大声誉事件,相关处置措施至少应包括:
(一)在重大声誉事件或可能引发重大声誉事件的行为和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拟定应对措施。?
(二)指定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专门团队,明确处置权限和职责。
(三)按照适时适度、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四)实时关注分析舆情,动态调整应对方案。
(五)重大声誉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六)及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七)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递交处置及评估报告。
第七条 银行业协会应通过行业自律、维权、协调及宣传等方式维护银行业的良好声誉,指导银行业开展声誉风险管理。
第八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确定相应职能部门或岗位,负责对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监管纳入持续监管框架,对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状况作为市场准入的考虑因素。
第十条 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监管中发现商业银行存在声誉风险问题,有权要求商业银行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在重大声誉事件处置中存在严重过失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十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适用本指引。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银行分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十二条 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三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⑷ 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存在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应该怎样解决

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如齐创辉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⑸ 求高人指点企业声誉风险管理如何做

声誉风险管理是近年来新型发展起来的一项管理业务,目前国内较好的声誉风险管理公司有上海微誉咨询等,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声誉风险咨询管理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企业声誉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形成、信息系统的搭建和系统建设以及优化方案。这不是靠企业自身就能够很好完成的,必须要有专业的外部机构来协助企业共同完成这项工作。

⑹ 声誉风险被视为一种单一风险与其他风险关系不大 是对是错

声誉风险虽然是单一风险,但是现在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一种信誉。
信誉在各种行业,尤其是在金融机构中,作为一种征信。
也就是说现在的征信积分,基本都是以声誉为基准。
由次看来,声誉风险还是主要的。

⑺ 如何防范银行声誉风险发言稿美国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产生,银行声誉风险突显,并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和业界的关注。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经济发展告别了高歌猛进,进入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银行声誉风险防范也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如何主动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有效防范声誉风险,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一点认识体会。
一、正确面对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新挑战
1、经济转型促使银行声誉风险管理要转变观念。新常态突出表现为以下特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换挡;创新和智能开发成为新动力;产业结构从工业大国向服务业强国转变,金融机构打破金融垄断,让利实体经济。在这个大背景下,银行经营管理也从注重发展速度转为注重有质量的发展,从注重利差转为注重提供服务,从关注自身产品营销转为注重满足大众的需求。新常态正深刻改变我国经济面貌和金融业态,也促使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要转变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适应新的经济生态。
2、移动互联网普及使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压力增大。移动互联网对人们传统的生活生产观念和方式进行了颠覆,信息传递更加快速、透明、直接、便捷,人们由过去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变为直接参与者、评论者,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信息源,使银行声誉风险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舆情来源广,自媒体时代,网民来自五湖四海,只要与银行打交道的人都有可能随时随地成为舆情发布者。二是舆情传播快,移动互联网使舆情可以瞬间扩散发酵,人工干预无法控制,有时甚至适得其反。
3、人们对金融服务的依赖使银行声誉风险突显。与银行打交道,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对银行服务提出的要求也更高更多,目前银行服务从产品、效率、渠道以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还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同时,银行本身也处在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的转型期,体制、制度、产品、流程、服务手段等等都不断在发生变化,再加上公众对银行服务内容、方式以及依法合规要求的了解认识还不多不深入,甚至有误解,因此,人们在与银行打交道过程中,出于对自身资产安全的担心,出于对银行服务态度效率的不满意,出于对银行产品、制度、流程的不了解等等原因,客户投诉自然也会不断增加,成为银行主要的声誉风险来源,甚至为达到目的借助媒体给银行施加压力,这已成为目前银行声誉风险的“新常态”。
面对经济转型、移动互联网普及、人们对金融的依赖这些新情况新挑战,作为银行管理者,首先要正确认识和看待银行声誉风险,要从过去僵硬的、单一的思维意识和行为习惯中解放出来,以平等的、合作的、包容的思维和心态面对和解决新的问题。
二、引发银行声誉风险的直接原因分析
引发银行声誉风险的直接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几方面:一是服务态度。银行服务客户,态度第一,近年来,由于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各家银行服务态度有了很大改观,因服务态度引发的声誉风险逐步减少。二是服务效率。为提升服务效率,满足客户快捷办理业务需求,银行在改进流程、拓宽渠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客户要求还有距离,特别是柜面服务效率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不当营销。主要指误导客户消费、硬性搭配产品、向不合适人群推荐产品等,这类情况随着合规部门、审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检查,正逐渐减少。但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和营销过程中不规范、不严谨的表达和行为,容易造成客户误解或媒体误读,需要引起重视。四是金融消费者疑虑。近年来,各家银行开发了许多产品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但客户对金融产品知识和与之相关的制度、流程、条件、监管要求等不尽了解,在碰到具体情况时,往往按自己以往的经验评判银行服务,产生消费疑虑,进而引发投诉和负面舆情。五是诉讼或案件。任何与银行有关的诉讼或案件,都会吸引人们眼球,成为网民围观的热点。六是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权威机构评级降低以及市场传言,引发银行声誉风险。
梳理分析引发银行声誉风险的原因,找出风险的多发点和易发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才能使声誉风险管理更加主动。
三、声誉风险防范和应对策略
声誉风险涉及面广、扩散速度快,突发性强,后果往往难以预测,成为银行管理层较为头痛的事。应对银行声誉风险,不仅是维护银行形象,更是对银行综合竞争能力的考验,在实践中,采取适合的方式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是银行每一位管理者应有的基本功。如何有效防范声誉风险,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防范在先,未雨绸缪。银行声誉风险何时发生,不能预测,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努力消除有可能带来负面舆情、形成声誉风险的因素,做到有备无患。一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等,只有自身服务过硬,底气足,才能有抵御风险的本钱。银行在运营发展过程中,产生某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通过接受投诉和批评,深入发掘银行潜在的风险,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收获。二是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明确责任,规范声誉风险监测、报告、提示、处置流程,组织应急演练,使声誉风险管理有章可循。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坚持双人错时监测制度,与监管部门建立日常信息快速沟通机制,建立内部信息即时沟通机制,保证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第一时间上报和互通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处理。四是进行早期预警提示。由于银行产品、服务的同质性较强,银行声誉风险有其共性,也有规律可循,要通过对个案的剖析,互相学习借鉴。要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把声誉风险提示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政策变化和敏感时期及时进行风险提示,起到了预警作用。五是增强对客户公众的透明度。现在,银行在产品研发、政策变动、服务模式等方面的信息,面向客户公众越来越透明,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早预知和防范新产品、服务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近年来,各家银行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新产品和服务研发过程,并深入学校、乡村、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更了解银行服务,让银行服务更受客户欢迎,取得了良好效果。六是强化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声誉风险往往起因于一件小事甚至一名话,因此,提高员工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声誉风险意识,提升防范风险能力,是声誉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由于声誉风险的实践性很强,所以,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指导培训,从微观处减少声誉风险因素。七是保持与媒体的良好沟通。媒体是银行和客户保持密切联系的纽带,在日常工作中要学习借助媒体平台,主动宣传银行便民利民服务,在公众心中建立积极良好的形象,同时也让媒体对银行服务有更深的了解。

2、及时发现,迅速处置。银行声誉风险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出现负面舆情,发现及时,有序应对,各方联动,处置有方,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化解风险,减少损失。在目前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情况下,过去简单的舆情处理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常态下大众对银行服务的诉求,也越来越不利于银行声誉的维护和健康发展。只有正确面对,积极应对,主动掌握话语权,才是解决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发现负面舆情,一是要在最短时间内查清情况,按要求上报,同时正确研判风险程度及发展态势,为及时处置赢得时间。二是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拟定应对口径,组织网评员进行正确引导舆论,三是迅速主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客户真正诉求,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消除风险源头。四是负面舆情处理后,继续进行事后舆情监测,预防炒作。
银行声誉风险不可避免,它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银行变革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因此,我们既不能人为地消除,更无法逃避。应该看到,声誉风险有不利的一面,会给银行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但同时又有利的一面,在处置事件过程中,银行、客户以及媒体之间通过交流沟通,找出问题所在,提出解决办法,相互得到理解,也推动银行不断改善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小的局部的风险事件也是银行实现转型发展的一个动因,关键在于如何把控。

⑻ 声誉风险的声誉风险管理

(1)明确商业银行的战略愿景和价值理念;
(2)有明确记载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
(3)深入理解不同利益持有者(如股东、员工、客户、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对自身的期望值;
(4)培养开放、互信、互助的机构文化;
(5)建立强大的、动态的风险管理系统,有能力提供风险事件的早期预警;
(6)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有能力在出现问题时及时纠正;
(7)建立公平的奖惩机制,支持发展目标和股东价值的实现;
(8)利用自身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影响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客户;
(9)建立公开、诚恳的内外部交流机制,尽量满足不同利益持有者的要求;
(10)有明确记载的危机处理/决策流程。 (1)招募和保留最佳雇员;
(2)确保产品和服务的溢价水平;
(3)减少进入新市场的阻碍;
(4)维持客户和供应商的忠诚度;
(5)创造有利的资金使用环境;
(6)增进和投资者的关系;
(7)强化自身的可信度和利益持有者的信心;
(8)吸引高质量的合作伙伴和强化自身竞争力;
(9)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威胁和监管要求。 (一)明确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责任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操作流程,并在其直接领导下,独立设置声誉风险管理职能,负责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除制定常态的风险处理政策和流程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还应当制定危机处理程序,定期根据自身情况对声誉风险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以应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管理混乱和重大损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声誉风险管理的结果负有最终责任。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定期审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敦促所有员工熟知相关政策,并在商业银行内部积极鼓励严谨的工作方式和态度。根据商业银行的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身作则,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和利益冲突政策,并积极参与声誉风险管理活动,对实现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目标至关重要。
高级管理层应当确保商业银行能够充分识别和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事件,准确评估和报告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遵守情况,正确识别和审核早期预警指标,在发生未遵守操作规程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跟进措施。
(二)建立清晰的声誉风险管理流程
1.声誉风险识别:与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等风险交叉存在、相互作用
商业银行通常要求各业务单位及重要岗位定期通过清单法详细列明其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所包含的风险因素,然后将其中可能影响到声誉的风险因素提炼出来,报告给声誉风险管理部门(
2.声誉风险评估
声誉风险评估的关键在于深刻理解潜在风险事件中,利益持有者对商业银行有何期待,以及商业银行对此应当作何反应。
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事先调查等方法,了解典型客户或公众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可能变化持何种态度,以尽量准确预测此类变化可能产生的积极或消极结果。商业银行通常需要作出预先评估的声誉风险事件包括:
①市场对商业银行的盈利预期;
②商业银行改革/重组的成本/收益;
③监管机构责令整改的不利信息/事件;
④影响客户或公众的政策性变化等(如营业场所、营业时间、服务收费等方面的调整)。
3.监测和报告
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处在声誉风险管理的第一线,应当随时了解各类利益持有者所关注的问题,并且正确预测他们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政策或运营调整可能产生的反应。同时,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应当仔细分析和监测所收到的意见/评论,通过有效的报告和反应系统,及时将利益持有者对商业银行积极和消极的评价或行动、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结果,以及商业银行所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经过提炼和整理后,及时汇报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由最高管理层制订最终的声誉风险应对方案。
声誉风险管理应当成为业务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虽然很多商业银行已经将声誉风险管理政策融入业务领域和相关金融产品中,但商业银行仍然需要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现场检查,保证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效果。
(三)采取适当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截至目前,国内外金融机构尚未开发出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量化技术,但普遍认为声誉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操作是:
(1)推行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改善公司治理,并预先做好防范危机的准备;
(2)确保各类风险被正确识别、优先排序,并得到有效管理。
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做法有:
①强化声誉风险管理培训
②确保实现承诺
③确保及时处理投诉和批评
④尽可能维护大多数利益持有者的期望与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相一致
⑤增强对客户/公众的透明度
⑥将商业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和经营目标结合起来,是创造公共透明度、维护商业银行声誉的另一个重要层面。
⑦保持和媒体的良好接触
⑧制定危机管理规划 声誉危机管理应当建立在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公共利益基础上,而且如果能够在监管部门采取行动之前妥善处理,将取得更好的效果。
声誉危机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预先制定战略性的危机管理规划;
②提高解决日常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危机现场处理;
④提高发言人的沟通技能;
⑤危机处理过程中的持续沟通;
⑥管理危机过程中的信息交流;
⑦模拟训练和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