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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金融机构产品差异化

发布时间: 2021-05-07 22:12:13

金融机构产品差异化的做法有哪些

金融机构产品差异化主要还是推出的产品和利率的区别。

❷ 分析我国金融业与美国业务监管方面的差异

目前,针对金融产品过度创新引发的金融危机,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认真吸取教训,力求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充分揭示创新背后暗含的风险,并有效管理好这些风险。 美国:金融管制之门这样打开 美国是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放松金融管制的。当时,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美国经济表现不佳,影响了商业银行的赢利水平。银行界怨声载道,普遍认为严格的管制阻碍了竞争,限制了创新金融产品的开发及运用。于是,美国放松了金融管制。 以前,美国对商业银行的限制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利率管制。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之后,为了保护存款者和加强监管,美国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并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设立对小额存款提供担保,解决了银行挤兑和恐慌问题,而美联储的第Q项条款(俗称Q条款)规定,禁止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会员银行对它所吸收的活期存款(30天以下)支付利息,并对上述银行所吸收的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规定了利率上限。美联储的Q条利率上限确保了小额存款成为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并抑制了银行之间的利率竞争。 50年代后期,利率管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当时美国通货膨胀率曾一度高达20%,而银行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使银行的吸存能力受到很大影响,以致银行的生存岌岌可危。于是商业银行不得不开始进行金融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应运而生,规避掉了银行存款的许多限制,但同时又保留了银行存款的许多特性。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Q条例”已经形同虚设,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在内的多种金融工具并没有影响经济秩序。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取消存款机构管制与货币管理法案》,揭开了利率市场化的序幕。此后的6年中,美国分阶段废除了“Q条例”,而于1986年3月实现了利率市场化。 二是商业银行的跨州经营。格拉斯法案限制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跨州经营,把银行的发展集中在比较小的区域范围内。虽然这一规定隔离了部分风险,但银行也无法发挥规模效应。20世纪70年代,商业银行开拓新市场、提高盈利水平、实现风险多元化的呼声加大,法律框架在跨州扩张方面的政策日益宽松。尤其是1994年美国颁布《跨州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收购设立其他州的商业银行,并且通过跨州设立分支机构来巩固和扩大业务经营。 三是混业经营。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相互融合、渗透与交叉,突破了分业经营业务模式的局限,借助金融创新手段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内涵,极大地提高了金融市场资金运用效率,为有价值的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奠定架构基础。随着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技术日益成熟,金融混业经营逐渐成为现代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 一般而言,金融混业经营模式具有以下三种组织形式:一是没有产权纽带关系的金融机构之间相互代理产品,其实质是金融机构间的战略合作,严格意义上不属于真正的混业;二是同一个金融企业的法人机构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中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三是一个金融企业或者非金融企业通过控股或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在集团内部提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种金融服务。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奠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1956年的《银行控股公司法》以及1970年的《银行控股公司法修正案》,增加了有关银行与保险业务分离的条款,进一步巩固了美国的分业经营格局。然而,此后出台的许多行政办法不断对上述法案进行修正。如,1999年颁布的《金融现代化服务法》规定,银行可通过银行控股公司另外设立的子公司,可在限定范围内经营证券业务。实际上在《金融现代化服务法》通过以前,美国的分业经营体制已经解体,混业经营已经十分普遍,大商业银行已成为典型的美国式全能银行。该法案则是从法律上消除了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业务范围上的边界。至此,美国结束了长达66年之久的金融分业经营体制。 随着金融市场结构的不断变化,银行市场又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诸如哪些机构应作为银行接受监管,是否对不同的金融产品进行监管以及如何监管,以及如何保护消费者等。目前,美国正在考虑的监管制度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而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类似于澳大利亚的所谓“双峰”的监管模式,分别由两个不同的监管机构负责系统性风险和保护消费者。 中国银行(601988行情,爱股,资金)监管思路的演变 比照美国,中国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第一是利率政策。我国利率改革的方式是明确的,即渐进、有序,原则上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农村、后城市,先大额、后小额的步骤。但是中国目前还没有明确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时间表。利率市场的起步较晚,从1996年开放同业拆借利率开始,此后又开放了银行间债券利率。2000年开放了外币利率(小额外币存款除外),2004年存款利率管上限,贷款利率管下限的格局。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至今也尚未形成基准利率体系,自然也没有简单的金融衍生工具,如期权和期货。这使得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存在差距。 第二是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即城市商业银行不能跨区域经营。《城市商业银行暂行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在地级以城市设定,一个城市只能设立一家城市商业银行;第二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主要为本市中小企业和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分析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是清理整顿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物。与此同时还承担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重担。城市商业银行人员素质较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风险高度集中。这是监管政策明文规定城市商业银行不允许跨区经营的背景。 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推进,城商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城商行提出了拓展发展空间、实现跨区域发展的要求。对此,银监会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达成共识,城市商业银行完全可以走出城市。2009年4月,银监会调整了中小商业银行的准入政策。规定中小商业银行的机构发展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从而实现了基本上统一监管标准,实施同质同类监管。 第三是混业经营。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最初期,我国金融业并不是分业经营的。当时,商业银行可以设立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比如,交通银行(601328行情,爱股,资金)和太平洋(601099行情,爱股,资金)保险就是连在一起的。但是,由于后来金融业出现了一些混乱情况,当时一种主流的看法认为这些混乱来自于混业经营,因此就逐渐把金融业务切分开来;同时在立法上加以保证,形成了一种比较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1995年通过并于200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中国银监会成立后,将鼓励创新和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列入银监会倡导的六条良好监管标准之中。在这两条标准的指导下,银监会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先后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参股信托公司、投资保险公司、以向企业提供并购贷款,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办人民币衍生产品业务等。金融危机对中国综业经营的试点工作有什么影响?这是需要正视的一个问题。 鉴于市场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需要继续坚持银行系统和资本市场的适当隔离,防止风险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相互传递。 不能以牺牲审慎监管为代价开展创新 对比上面三个方面中美的监管实践,我们可以看出,中美之间监管制度的差异还是比较大的。在很大程度上,中国现行的银行监管制度近似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的监管制度。为了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至今我们仍然实行利率管制、分业经营,而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也是近期才放开的。但是,就是这种审慎的监管政策使得中国避免两次金融危机的冲击。 相比之下,为了支持创新,美国是大刀阔斧地放松管制,特别是在1999年出台“现代金融法”后,在诸多方面对银行控股公司即美国的大银行缺乏基本监管,特别是在创新产品方面,从而酿成了严重的金融危机。 总体来看,中国银行业与美国相比,是监管制度上和产品上都存在创新不足的问题。但是,开展各类创新业务都必须考虑监管部门和银行业管理创新的能力。此外,一旦中国的金融创新较为发达,中国可能也要同发达国家考虑建立不同模式的双峰监管模式。 目前,中国监管部门没有重复美国监管部门的路径,而是一直强调对银行的审慎监管,强调在开展创新业务后风险的可控性,特别坚持银行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防火墙。金融危机证明,商业银行本来就应该以稳定的存款为基础,审慎地发展信贷和其他传统业务,同时要有限地利用资本市场的创新工具。创新无度、风险不能控制、风险从非银行金融机构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市场向银行业市场蔓延,已经形成了今天的金融机构以及全球经济的衰退。人类社会为这一教训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们不应允许创新能力超出监管部门和银行业有效管理创新的能力,监管部门还是永远审慎为好。

❸ 分别举几个例子:成本领先战略、集中化战略、差异化战略

1、成本领先战略

沃尔玛的经营理念蕴含于其“天天平价,始终如一”的经营策略中。沃尔玛在零售这一微利行业,力求比竞争对手更节约开支,这一看似平实但实际上效果显著的经营理念,成为沃尔玛在零售行业保持领先的关键所在,为其确立并成功实施成本领先战略提供了先决条件。

它使沃尔玛在采购、存货、销售和运输等各个商品流通环节想尽一切办法降低成本,并能够在包含高科技的计算机网络方面和信息化管理方面不惜代价,投入重金打造其有助于降低整体物流成本的高科技信息处理系统。

物流成本控制水平是衡量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影响零售企业经营成果的重要因素。快捷的信息反馈和高效的物流管理系统,可以使商品库存量大大降低,资金周转速度加快,企业成本自然降低。沃尔玛将涉及采购、存货、运输等各个在内的物流循环链条,作为实施成本领先战略的载体,并通过对该链条的集中管理,把整个链条中各个点的成本降至行业最低。

2、集中化战略

EMC集团在中国地区从2000年第三季度开始发飙,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00%以上,2001年的业绩此上一年增长了近200%。2002年2月份以来,EMC开始剑走偏锋,在全国十几个大中城市开始一场“永不停顿”的商业路演,向一些知名的金融、电信、制造业、政府推销EMC的存储理念。

这是一场非常艰难的战役,EMC面对的是几支强硬的力量,如IBM、HP、康柏、SUN,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EMC的遥遥领先得益于它的专一化战略。

3、差异化战略

美国坦德姆计算机公司开发了一种多部系列使用电子计算机系统,这种系统操作时,某一计算机发生故障,其余计算机立即可替代工作。该公司这种独特的产品可靠性在市场上影响很大,甚至连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开发的操作系统都难适应。

因此,公司将营销重点集中于那些使用计算机的大客户,如联网作业的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连锁商店等,满足了这些客户不愿因系统故障而停机的要求。

(3)金融机构产品差异化扩展阅读:

1、成本化战略的优点:

实行成本领先战略企业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低成本可以有效防御竞争对手的进攻;强有力的购买者可能迫使成本领先者降低价格,但因其价格的下降幅度不可能低于行业内第二成本领先者。

2、集中化战略的优点:

以特殊的服务范围来抵御竞争压力;以低成本的特殊产品形成优势;以攻代守。

3、差异化战略的优点:

建立起顾客对企业的忠诚;形成强有力的产业进入障碍;增强了企业对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这主要是由于差异化战略提高了企业的边际收益。

❹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1、从监管的角度看,信用社与地方银行有很大的区别,信用社属于农村合作金融,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但视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地方银行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商业银行监管办法进行监管。目前信用社实行的是多级法人体制并存,乡镇法人,县级法人,市级法人,省级法人或者省级自律组织等多种形式并存。地方银行属于股份制的一级法人,不存在多级法人。市级银监分局更侧重监管地方银行和信用社的市级机构,县级银监办事处更侧重于监管信用社,甚至可以说95%以上的精力放在信用社的监管上面。
2、信用社改制为合作银行或者商业银行,都不会去掉农字头,也就是说即便改制以后,也是农村合作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
设立农村合作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不少于1 000人;
(3)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 000万元人民币,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4%;
(4)不良贷款比率低于15%;
(5)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不少于500人;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 000万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达到8%;
(4)设立前辖内农村信用社总资产1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比例15%以下;
(5)有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改制条件最核心的部分是注册资本,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资产总额、不良贷款占比这几个条件。
3、从经营的政策来看,虽然国家在准备金政策的制定上,对信用社实施了很大的倾斜,但信用社同时也承担着国家支农的重任,农业贷款基本是由农村信用社来投放的,尤其是小额农户贷款,额度小,户数多,区域广,因此上经营成本是很大的。只能说准备金政策是国家对信用社支农的一种政策性补偿,算不得优惠政策。地方银行比信用社有着更加广泛的业务空间,在很多的业务上,信用社是不能取得准入资格的,比如基金的代销,证券基金的托管等。地方银行在吸收财政性存款方面更具优势,因地方银行都是由市级政府国资委来出资控股的企业,虽然进行了商业银行改制,但仍然是国有控股的,财政性存款依然向地方银行倾斜。
4、当前已经不存在城市信用社,经营较差的也全部改制为商业银行,有些经营较好的,已经改名为某某银行,如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河北银行等。
不知道我有没有说清楚,希望能帮到你。
希望采纳

❺ 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各金融机构推出了哪些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

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农户、贫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时,往往面临客户分散、资信水平不高、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等问题。针对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短、小、频、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打造专属产品服务体系。
一是运用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银行服务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发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数已达32.8亿户,主要电子交易笔数替代率平均达到79.6%,其中,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占主要电子交易笔数的31.8%。
二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线上信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涌现出一批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创新大数据模型风控模式,精耕个人小额消费贷款、电商贷款等细分领域。建设银行探索全流程线上融资模式“小微快贷”,2017年新增客户超过14万,当年放款1466亿元。互联网保险迅速发展,2017年互联网保险签单124.91亿件,较上年增长102.60%。
三是开展续贷业务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贷款到期资金周转难题,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均已开展续贷业务,泉州银行创新续贷产品“无间贷”,截至2017年末累计为客户节约融资成本2.5亿元。
四是发展供应链金融,与核心企业合作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进行批量授信、批量开发。农业银行“数据网贷”通过“核心企业推荐+历史数据分析”,向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户提供全流程线上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五是完善贷款审批流程,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政策和流程,压缩获得信贷时间。中国银行“信贷工厂”模式将授信流程从200多个步骤减少至23个,审批时间从2-3个月缩短为5-7个工作日,最快当天即可完成审批。
六是丰富抵质押品类型。在农村地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缓解“缺担保”难题。
七是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明确“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96.96亿元。
八是服务科创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探索建立有别于传统信贷业务的科技金融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业务流程、风控手段以及保障体系。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645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7万亿元和0.6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投贷联动项下科创企业贷款余额225.6亿元。
九是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丰富价格保险、指数保险、制种保险的种类。2017年共开发出农业保险产品1714个,涉及215类农产品。价格保险标的扩大到4大类72个品种,指数保险已备案19个省(区、市)57款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制种保险开办省份达29个。
十是创新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降低农业价格风险。已上市23个农产品期货品种和2个农产品期权品种,覆盖粮、棉、糖、林木、禽蛋、鲜果等主要农产品领域。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胶、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个品种,试点项目达到79个,试点区域包括黑龙江、新疆、云南等多个省(区、市)、覆盖近40个贫困县,各期货交易所支持资金总额达到1.23亿元。
本答案由 关数e 海关数据科技服务平台 整理自银保监会就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答记者问

❻ 金融产品有哪些特征

1.使用价值归于价值:一般的消费品具有直接满足人们某种物质需求的功能,而金融产品却不具备。不过,金融产品代表着财富,它可以变成货币进而用货币购买其他商品和服务。因此,相对一般消费产品来说,金融产品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使用价值归结于价值;任何金融产品本质上都有一定的价值。与金融产品的价值相联系,金融过程是价值运动的过程,资源配置只不过是价值运动过程中的一个客观过程。

2.无形性:一般消费产品是指有形产品,大多数金融产品是不能预先用五官直接感触到的特殊消费,无法像实物产品一样通过观察其外观及测试其性能,快速、准确地判断其质量和价格是否合理。由于金融产品在使用价值上不存在不同的物质属性,所以金融产品在原则上都可以“非物质化”。由于金融产品可能不具备某些鲜明的物理特征,所以具有较强的抽象特征,这使得金融产品在扩展方面具有比较广泛的想象空间。因此,如何通过某些有形的形式与特点设计使金融产品具有吸引客户的巨大魅力,是金融产品设计开发的关键性因素。

3.不可分割性和广泛性:由于金融产品的无形性,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时需要把各种相关过程,如金融产品的销售过程与服务过程等联系起来,从而使得金融产品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金融产品在整个营销过程中需要特别注重各个环节的相互关联。

4.产品之间的相互替代性:不同消费产品的使用价值不同,因此不同类的消费产品通常是不可替代的,或者只存在非常有限的替代关系。然而对于金融产品来说,由于具备有偿价值和价值合二为一的特点,不同金融产品不存在质的区别,也不存在完全的不可替代性。金融产品的同质性和可替代性决定了金融管理的一大特性,即金融产品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替代。

5.易模仿性:金融业作为第三产业,虽然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这种特殊产品,但是也像其他服务业一样,具有服务需求弹性大、提供的产品基本无差异的特点,由此导致金融产品极易被模仿,而且大多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同质性和趋同性特征非常明显。整个金融业呈现出金融产品“你有,我也有”的局面,产品“克隆”的速度非常迅速,这就使得某一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很难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而且,由于引进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其产品开发费用较低,引进速度较快,所以导致这类产品的增幅大大提高。再加上现代信息社会及资金市场的区域化与全球化,资金价格的传递迅速并且广泛,所以同类金融产品在国内金融市场甚至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价格趋于基本一致的情况,也使得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产品竞争更加激烈。

❼ 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差异

银行肯定属于金融机构,是金融机构的一种

金融机构不只是包括银行,除银行外,中国银联,保险公司、基金、证券等都属于金融机构。同时银行还分为政策性银行和普通商业银行。

❽ 准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差异(求解牛人)

1、狭义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及基金等。

广义的金融又包含如货币、证券、银行、保险、资本市场、衍生证券、投资理财、各种基金(私募、公募)、国际收支、财政管理、贸易金融、地产金融、外汇管理、风险管理等。

银监会(各地银监局)审批并颁发牌照的属于金融机构,同时受银监会监管。类金融机构比如融资租赁、咨询、保理、投资公司等也都是商务部管理的,这些严格上都不算金融机构。

2、金融机构是有明确的定义的。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如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等。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由一行三会监管(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

3、准金融机构。这时近年新出现的名称。目前尚没有权威的定义,也无法律上的划分。相对于“金融机构”是法律上的概念,“准金融机构”并非一个法律上的概念,目前并未有一部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使用“准金融机构”的概念。

因此对准金融机构概念的使用除了一些地方政府,更多是一种研究的分类,类似的概念例如“新型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目前可以从被冠之准金融机构名称的企业包括,一是小额贷款公司;二是融资担保公司;三是典当行;四是PE和VC等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

4、还有些地方将部分融资租赁公司也列入了准金融机构的范围。这一类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经营业务具有金融活动性质,但是不同于传统的银行、保险、证券业务,服务主体定位于中小企业以及个人;二是规模一般较小,不跨行业跨领域经营,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三是资金来源为私募而非公募,涉众面相对较窄。四是监管体制特殊,没有金融许可证,不受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直接监管,而是下放到地方政府监管或缺乏监管。五是非国有性,这主要体现在准金融机构向民营资本完全开放,甚至鼓励民营资本的进入。

因此,目前呼声较高的定义是从事金融活动,但是并未获得金融许可证,非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直接监管(即非一行三会监管)的企业。准金融机构虽未有金融机构之名,但具有金融机构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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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金融机构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在近几年我国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逐步放开了民间融资渠道,国内准金融机构发展迅猛,成功的填补了我国在民间融资方面的空白,截至2012年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达到608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9071家,共向社会提供融资总量达到3万亿。

随着准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融资机构正发生着变化,银行贷款在整个社会融资总规模中的比例正在下降,据统计这一比重已从2002年的92%下降到2012年的5%,因此准金融机构的出现,对于完善金融体系,改善金融结构,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

1、金融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因素的不利变动而导致的金融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其中,利率风险尤其重要。

2、信用风险。由于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违约而导致的损失的可能性。(环球网校咨询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更一般地,信用风险还包括由于债务人信用评级降低,致使债务的市场价格下降而造成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一种是由于市场交易不足而无法按照当前的市场价值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另一种是指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出的需求,迫使机构提前清算,从而使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机构破产。

资金收支的不匹配包括数量上的不匹配和时间上的不匹配。(环球网校咨询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流动性风险是一种综合性风险,它是其他风险在金融机构整体经营方面的综合体现。

❾ 央行作为从传统银行脱离,与其他金融机构有何本质差异

央行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处理对外金融关系,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是全国唯一有权发行货币的机构。央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带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