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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我国金融服务的价格形式

发布时间: 2021-05-05 09:59:55

『壹』 简述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有哪些

金融服务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是各种社会资源的货币形式进行优化配置的重要领域。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金融资产总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业已成为增长较快的产业之一,尤其是近几年,我市经济市场化和金融化的进一步发展,市场需求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程度越来越强,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强。因此,大力发展金融业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增长,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建设和谐稳定、繁荣富强的新芜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利用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对我市金融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将为调整和优化我市金融服务业结构和促进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一、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金融服务业作为一个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产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主导行业,金融业体系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业、证券经纪与交易,证卷投资、证卷分析咨询、保险业以及金融租赁、邮政储蓄、典当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活动等。
1、金融机构体系日趋完善。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末,全市金融业共有法人单位127家,产业活动单位464家,单位数分别占全市单位总数1.8%和5.6%。在金融业法人单位中,银行业96家,占比重75.59%;证券业5家,占比重3.94%;保险业19家,占比重14.96%;其他金融活动7家,占比重5.51%。
2、金融机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近几年,为了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我市金融业加快了改革步伐,进入了国有、集体、股份、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共同竞争发展的新阶段。
(1)从单位所有制结构看,在金融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单位35家,占27.56%,集体单位50家,占39.37%,股份合作4家,有限责任公司10家,股份有限公司25家,分别占3.15%、7.87%、19.69%、2.36%。数据显示,目前国有、集体企业仍是我市金融业的主要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较快,已成为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新生力量。
(2)从人员结构看:金融业从业人员的集中度较高。与所有制结构不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数量已占据了全行业的半壁江山,总人数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从业人数。2004年,金融业法人单位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达4067人,分别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从业人数的1.6倍和3.3倍,占全行业的比重为51.13%,比2001年提高47.33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户均从业人员为163人,是平均水平的1.6倍,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1.2倍和7.6倍。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种经济类型单位的从业人数已占全行业的95.8%。。
(3)从所有制的内部结构看,行业特征鲜明。第一,银行业是国有企业比例最高的行业,其中商业银行由于进行股份制改造,其股份制企业比例在银行中最高,为71 %;其中国有和集体比例仅为25 %,第二,保险业是股份制比例最高的金融行业,达到80 %。第三,在其他非银行金融业中,组织形式较为灵活,私营企业占比例较高。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比例15∶85 ,其中典当业已完全实行私有化。

『贰』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这两个概念如何区别呢

可以从以下两点区分这两个概念:

1、两者的定义不同:金融产品是指投资标的,即为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是指投资者参与整个投资所享受道德服务。

2、两者的内涵不同:金融产品是指股票期货外汇、现货、贵金属等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包括在做投资之前,给予投资者所需要投资的项目产品介绍,开户,后期服务等。

『叁』 金融服务是什么意思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广义上的金融服务,是指整个金融业发挥其多种功能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

增强金融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的现代金融制度建设,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增强金融业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我国金融服务的价格形式扩展阅读:

金融服务的主要特征

1、投入少

金融服务的实物资本投入较少,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物理单位来度量金融服务的数量,这也就无法准确定义其价格,从而也无法编制准确的价格指数和数量指数,因此金融服务业的产出也就难以确定和计量。

2、融资中介

传统金融服务的功能是资金融通的中介,而现代金融服务则具有越来越多的与信息生产、传递和使用相关的功能,特别是由于经济活动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来越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源之一。

3、劳动密集型

金融服务传统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随着金融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务逐渐变成了知识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的产业。

4、自由化

在当今这样一个国内和国际竞争加剧的时代,金融服务正处于大变革的过程之中,信息技术、放松管制和自由化的影响已经永远改变并在不断重新塑造着金融服务业领域,而且这种趋势还将持续下去。

『肆』 金融服务费究竟是什么

现在由于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一事现在人们都对4S店潜规则“金融服务费”比较感兴趣,也想了解一下“金融服务费”他到底是什么服务

车主被迫交纳了1.5万“金融服务费”

女车主:“这笔奔驰金融费我不知道出于何处,没有任何人给我解释,我全款买得起这辆车,我可以全款买,你们让我做奔驰金融贷款,说利息低,我说我不想贷款,你们各种引诱我买,引诱我买之前,有跟我说有“金融服务费”这么一笔钱吗?没有。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是服务费,服务什么?你们帮我做什么了?”

4月13日,女车主与4S店相关负责人见面。在曝光的谈话录音里,车主提到自己本来可以全款购买,但4S店称奔驰金融贷款利息低,用各种方法“引诱”自己使用奔驰金融。

此后,她付完首付款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奔驰金融,还被迫交纳服务费1.5万,对方还要求把钱转至一个私人账户,并且没有发票。交完这笔服务费,才接着为她办理后续业务。

这笔钱,不仅没有发票,还是通过微信转入了一个私人账户。女车主声称一定要代表广大消费者为这笔费用讨个说法。

北京:多家4S店表示都会收取“金融服务费”

当事人所说的这笔“金融服务费”到底是什么?在4S店办理贷款都需要缴纳这笔费用吗?对此,记者在北京走访了几家不同品牌的4S店。

奔驰4S店工作人员:“金融服务费都有,因为金融服务费,比如您办齐所有的业务手续、申请的金融贷款、后续的审核,包括抵押登记,这些都是需要人员为您服务的,所以这部分费用肯定会有。”

北京现代4S店工作人员:“服务费2800元,北京现代金融业务也要收服务费。”

记者发现,在4S店购车时,缴纳金融服务费确实是普遍现象,一些消费者甚至会因为担心这些费用而选择全款买车。

知情人爆料:“金融服务费”就是4S店一种收费方式

看来在贷款购买汽车的时候,消费者缴纳这笔“金融服务费”是跑不掉了,正如女车主所质问的,这笔钱究竟是交到了谁手里,4S店到底为消费者提供了什么服务?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视频

下面图片是一份新车的消费订单,标注了买一辆车需要缴纳的费用明细。仔细看会发现,这里有一项车贷服务费,这就是之前提到的金融服务费。

北京一家4S店的销售报价单,也清楚地标注了有这样一个服务费,所以,这笔费用并不是每一个4S店在购车前都会隐瞒的,很多店还是会提前告知的,但是这笔钱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要缴纳这笔费用?又是谁来收取?

某汽车4S店工作人员:”金融服务费就是贷款的时候收到服务费。根据不同的经销商,不同的4S店,可能会个别有些区别。一般来说,按照贷款金额的3%到5%来收取,根据车型不同,还有品牌不同。“

它就是帮助消费者办理贷款的一些收取资料,还有审批的一些流程使用的一些费用。

收取这个费用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就是办理的费用,所有的4S店都存在这个问题。

这个钱应该是属于经销商自己收取的费用。 大多数店应该是不能开发票的,一般都是以收据的形式给你。

记者:”很多人在购买车的时候可能会选择全款买,但是销售都会让他去用贷款的方式,这是为什么? “

知情人:”因为他一般会给消费者两个价格,一个是你全款购车的价格和一个贷款的价格,一般贷款购车价格会多优惠一些,所以他就会引导消费者使用贷款购车,但是贷款中间可以收取,像贷款手续费,或者在店里面要购买全额保险之类的一系列服务,所以更倾向于引导消费者采用贷款购车的方式。 “

记者:”如果我现在是消费者,我选择不缴纳这一笔所谓的金融服务费,会怎么样呢?“

知情人:”直接就导致无法办理金融方案,直接无法办理,就不受理业务。“

奔驰公司回应: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

收取金融服务费究竟是4S店所为,还是奔驰的行为?14日,梅赛德斯-奔驰也针对这一问题独家回应记者。

奔驰称,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尽管汽车经销商是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的法律实体,我们还是公开并反复地要求经销商在其独立经营的过程中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伍』 金融服务费是什么

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中并没有对“金融服务费”的明确定义,其通常是发放贷款者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手段,即在通过宣传低息吸引客户的同时为了获得高收益,在利息之外收取的费用。

买车办贷款、租房办贷款、整容办贷款、上学办贷款……五花八门的贷款充斥于我们的生活中,由此产生的金融服务费,算得上销售行业按揭贷款的“潜规则”、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手段。

在司法实践中,金融服务费实质上被看作是一种贷款。消费者要注意的是主体资质问题。依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可以看出,对于未获得经营许可资质进行金融放贷的,法律是予以否定性评价的。

(5)我国金融服务的价格形式扩展阅读:

对于金融服务费,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参照民间借贷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贷款加上金融服务费合计超过了法律规定受保护的利率,对于超过部分,法律通常不会予以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

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既约定利息,又约定了信息服务费,

那么,该信息服务费不具有合理性,属于变相提高民间借贷利率的行为。因此,利息与信息服务费合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能获得支持,已经给付的超出部分应视为偿还借款本金。

『陆』 我国个人金融服务具体包括哪几块业务谢谢

一、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一) 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一 信用放款
信用放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
1、普通借款限额
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
2、 透支放款
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
3.备用贷款承诺
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
4.消费者放款
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5.票据贴现放款
票据贴现放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

二 抵押放款
抵押贷款有以下几种类型
(1).存货贷款。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贷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
(2).客帐贷款。银行发放的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帐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为一种持续性的信贷协定。
(3).证券贷款。银行发放的企业借款,除以应收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押的。这类贷款称为“证券贷款”。
(4).不动产抵押贷款。通常是指以房地产或企业设备抵押品的贷款。

三 保证书担保放款
保证书担保放款,是指由经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契约性文件,其中规定了银行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格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

四 贷款证券化
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为证券发行的总理资过程。具体做法是:商业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贷款,组合成若干个资产库(Assets Pool), 出售给专业性的融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 再由融资公司以这些资产库为担保,发行资产抵押证券。这种资产抵押证券同样可以通过证券发行市场发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销给投资者。出售证券所收回的资金则可做为商业银行新的资金来源再用于发放其它贷款。

(二)投资业务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是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按照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国内证券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国内证券投资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政府证券投资、地方政府证券投资和公司证券投资。
国家政府发行的证券,按照销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作公开销售的证券,一种叫作不公开销售的证券。
商业银行购买的政府证券,包括国库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三种。
1.国库券。国库券是政府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下。
2.中长期债券。中长期债券是国家为了基建投资的资金需要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其利率一般较高,期限也较长,是商业银行较好的投资对象。

二、负债业务
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相对于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预先通知可随时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活期存款构成了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重要条件。但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只向客户免费或低费提供服务,一般不支付或较少支付利息。
2.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由存户预先约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比重较高。因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较长,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商业银行长期放款与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3. 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是个人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立的存款帐户,储蓄存款又可分为活期和定期。 储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称为活期储蓄存款,存取无一定期期限,只凭存折便可提现。存折一般不能转让流通,存户不能
透支款项。
4. 可转让定期存单(CDs)
可转让定期存单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种主要形式,但与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区别。可转让存单存款的明显特点是:存单面额固定,不记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动,存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不等。存单能够流通转让,以能够满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双重要求。
5. 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
它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帐户。它以支付命令书取代了支票。通过此帐户,商业银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从而吸引储户,扩大存款。
开立这种存款帐户,存户可以随时开出支付命令书,或直接提现,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额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满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时也满足了收益上的要求。
6. 自动转帐服务存款帐户
这一帐户与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类似,是在电话转帐服务基础上发展而来。发展到自动转帐服务时,存户可以同时在银行开立两个帐户:储蓄帐户和活期存款帐户。银行收到存户所开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时,可随即将支付款项从储蓄帐户上转到活期存款帐户上,自动转帐,即时支付支票上的款项。
7. 掉期存款
掉期存款指的是顾客在存款时把手上的由名义上兑换成其所选择的外币,作为外币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到期满时顾客先将外币存款连本带息兑回本币后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个月至一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