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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面对互联网公司金融机构如何

发布时间: 2021-05-04 12:54:08

Ⅰ 互联网企业与网络金融机构,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不少互联网金融机构背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依托互联网背景,另一个是依托金融背景。对于二者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各有什么优劣势,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牌照、资金、场景三点,具有金融背景的机构在牌照和资金方面占据一定优势,互联网公司则在场景上占据优势地位。

不过,互联网公司虽然掌握了大量用户数据,可以形成比较有价值的用户画像,但是这能否转化为有效的风控模型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中,还需要专业机构的评估与判断。

Ⅱ 互联网+金融,金融机构该怎么转型

大数据时代,数字化金融,看你是一些什么金融机构了,金融机构转型就是数字化+实体相结合,利用现有的平台推出自身的产品

Ⅲ 如何面对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带来冲击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调整战略,积极革新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无疑对传统银行业尤其是大银行提出了挑战,同时也为小银行的发展提供机会。
2、拓展互联网业务,实现服务升级 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巨大,已超过5亿,这无疑是金融业巨大的客户资源,互联网也将是最有前景的交易平台。
3、以数据、信息为根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数据库和网络信用体系,使得信息快速传递,交易成本大幅减少,资源配置效率极大提高。
4、明确市场定位,强化专业化、差异化竞争优势随着金融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更多网络金融企业发展起来争夺现有市场,传统银行业更要重新定义或巩固自身市场定位和业务拓展方向,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注重某一业务的扩展和深化,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Ⅳ 作为银行员工对互联网金融怎么理解

如果把银行业推出的网上银行等业务也作为互联网金融,那么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已有十多年。但互联网金融真正成为一个热词是在2013年。这一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上理财产品大量出现。它们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但回报率远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各种“宝”吸引了大量资金,导致银行存款出现大搬家。前不久,一篇题为《取缔余额宝》的博客文章,引发了对余额宝的激烈争论,使社会公众更加关注互联网金融。
对于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目前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归结起来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按照这样的理解,任何涉及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是互联网金融,它既包括以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业把互联网作为新的业务渠道,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也包括互联网企业向金融领域渗透后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另一种说法认为,只有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照此说法,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业务不是互联网金融,而属于“金融互联网”,即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只有互联网企业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金融电子商务、众筹融资等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即把互联网金融看作是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的主体,把金融机构排除在互联网金融之外是不现实的。互联网金融对未来金融业的影响将更加深刻,甚至会颠覆传统的金融模式。但这种改变,不大可能由互联网企业单独完成,更可能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动。
互联网企业对传统金融业已经形成了非常现实的冲击,但这样的冲击未必是坏事。从目前来看,它能促进金融业加快市场化,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特征。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可以使传统金融业务透明度更高、参与面更广、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互联网企业在金融领域的渗透,迫使银行、基金、券商等机构调整战略,吸收互联网技术,以适应全新的金融业态。它们必须将更多传统业务的运营嫁接到互联网上,或者基于互联网本身的特质,创新设计新的金融服务功能和业务种类。这些都将促进传统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以满足各类客户的要求。
互联网企业推出的很多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一些业务盲区。例如,众筹融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金融制度下的小微贷款难问题,余额宝等在线理财产品则使那些并不富裕的社会公众也能从短期闲置的小额资金中获取较高回报。可以说,互联网企业既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满足了人们的需要。
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互联网企业的优势在于互联网技术,这一优势未必是金融领域最核心的优势。互联网企业能否对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业务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实现有效预测和控制,这依然有待验证。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还存在着企业资金实力不雄厚,内控机制不完善,缺乏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监管体系不健全,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缺陷、虚假账号、手机木马、电脑黑客、钓鱼网站等问题,这些都会给互联网金融带来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对此,金融监管者、互联网企业以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使用者和购买者都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Ⅳ 商业银行面对众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竞争,有何优势

后台强硬,有国家在背后支持着。
口碑良好,商业银行一向是大众存贷款的首选。

Ⅵ 试分析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有什么冲击,面对冲击传统金融业应该如何创造新

首先是对于适应新环境。从今年开始,互联网金融非常热,我们也发现了市场的变化。商业银行担负了资金融通和中介的功能,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虽然不能完全说去中介化,但也对传统的金融业产生了三个冲击。
第一,从支付来看,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传统上是社会结算,但从去年以来,第三方支付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像支付宝[微博]、财富通这些第三方支付成为线上支付的主流。在交易链条的重构过程中,客户的交易信息和消费信息被隔离开来,对银行有釜底抽薪的颠覆性作用。
第二,从负债端来看,互联网金融对银行活期存款的冲击。传统的金融机构需要多少年才能累计到余额宝[微博]的用户数量,对存款的冲击是不争的事实,大规模资金流向互联网的趋势也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对商业银行有着深远的影响。
第三,在资产端。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借贷平台主要还是从事个人消费信贷、小微金融业务,贷款客户绝大多数还是传统商业银行不能覆盖的客户。现在来看冲击有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新型的网络借贷方式所覆盖的客户会与传统银行业覆盖的客户有所交集。包商银行一直长期致力于小微金融业务,我们的口号也是立足百姓创业,立志国际品牌,做最好的小企业金融服务集成商,我们在这方面的感受比较深刻。
除了业务层面的支付、负债、资产端的冲击以外,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冲击还有以下两点。
第一个就是互联网思维对传统金融思维的冲击,用户为王、产品优先、简约极致的创新思维对包括包商银行在内的传统企业产生了巨大冲击。对金融业的冲击在去年刚刚开始,但从电商对传统零售业的冲击来看,我们的感受还是非常深刻。
第二,互联网获取客户和流量的能力比商业银行大。互联网客户有很高的黏性,而商业银行传统获取客户的方法显得迟缓而笨重,就像余额宝在短期之内获得大量客户,这是商业银行和互联网企业非常大的差距。
当然,我们也在思考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在哪里。我们认为优势可能还在于传统金融机构的风控能力和资产制造能力。随着利率市场化,负债端的竞争趋于白热化,未来可以想像的图景是资金只是几个的问题,核心是怎么运用这些资金。运用资金的过程其实就是资产定价和风险控制的能力。资产定价和风控能力也将是以后一段时间商业银行的关键能力。
当然,商业银行积攒了几十年的风控技术以及大量的人才资源也决定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作为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资产的制造者和生产者的角色。或许物理网点会成为鸡肋或负担,但传统商业银行的资产制造能力才是商业银行相对于互联网企业的巨大优势。
昨天包商银行正式推出了互联网金融平台,也是我们在互联网领域的重要尝试。在研发阶段,我们考察了各种商业模式、各种互联网企业。当然,我们也与国外的金融机构进行了探讨。下面就这个新的模式跟各位进行分享。
第一,银行是整体的互联网化,还是单兵突进。我们内部进行过讨论。作为中小商业银行,是否可以通过体系性的变革重生成为完全适应未来互联网竞争环境的新的银行。后来感觉这个难度很大,因为商业银行传统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管控模式、企业文化都跟互联网环境下的企业有所不同。对于一家现有商业银行的改造的困难也非常大,也可能引起比较大的动荡。所以我们的线上平台也是采取单兵突进的方式,设计新的模式、组建新的队伍、建立新的文化来适应新的竞争。

第二,是用现有品牌,还是用新的品牌。目前来看,业内大部分的商业银行推出的互联网金融基本还是传统的银行品牌。事实说从两个角度来说,一个是客户的角度。从传统渠道和互联网端进来的客户是两个层面的,双品牌运作可能更合适。我们也考察过国外比较成功的银行也是采取双品牌的策略。当时我们也问他们为什么不在银行内部建一个银行,他们认为在内部建不太可能。从前端来看,可能就是名字不一样、界面不一样,其实后面的产品制造的流水线或者是生产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包括文化。对于用主品牌,还是双品牌,我们现在的宣传还是新建一个品牌。
第三,大而全,还是小而精的选择。这是商业银行的关键选择,也是比较有诱惑的选择。从目前来看,一些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的资产比较大,实力也很强,有这种全面布局的想法也非常正常。从国外的数字化银行的案例来说,包括美国成功的商业模式和国内互联网企业的做法,专注极致、简约可能才是真正的成功之处。尤其是美国的模式,其实非常简单。我也在想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东西能做成呢?而且为什么会有市场机会呢?也可能是因为现在日益复杂的金融体系反而给这种简单需求的满足提供了市场机会。我们的线上品牌也是秉承这种单一的商业模式,产品也比较简单,用户界面也非常的简约。
以上就是我对商业银行介入互联网金融的思考,包括对环境的分析和一点认识,不对之处请各位专家和嘉宾批评指正。

Ⅶ 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金融,金融的核心是风控,互联网的特点注定了它是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来做草根金融这个细分市场。所以传统金融机构大可不必惊慌,未来的发展方向可以有以下几个:
防守:向大资管转型,提升风险管控及定价能力。
进攻:拥抱互联网,结合已有的混业经营产品和大量的线下营业点开展O2O.

由于银行自身体制等问题,我认为目前阶段做好防守更重要。

说的不一定正确,欢迎交流。

Ⅷ 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

第二种是不同领域互联网公司进行联合,这种形式也很常见,例如携程旅行网与网络的联合、腾讯和京东的交互合作。这种联合对联合的双方企业也有好处,例如网络和携程网的联合,网络可以通过携程网进一步推广自己的网络地图、网络糯米、网络餐饮等业务,而携程网也可以利用网络大量的用户和网络地图的广告效应。而腾讯和京东的联合,让腾讯加大了支付领域的发展,以期改变“腾讯做不好支付”的传言,而京东则利用腾讯的用户扩大了销售,增加了与淘宝竞争的砝码。

互联网企业的合并和联合,都有各自的目的,同时由于互联网企业上市是一种趋势,联合起来更增加自己的抗风险能力,给用户以信心,提高自己的股价。

首先,互联网行业的核心资源是客户,用户越多越容易吸引更多的用户,而且用户越多平均服务成本越低,互联网服务天然就有资源整合的必要。此外,互联网企业的合并比实体行业要容易,在网站整体框架以及服务模式确定的情况下,互联网企业的合并甚至只需要共享域名就可以实现。而且互联网行业服务的抄袭复制成本也很低,到一定阶段就会形成同质化竞争,到了这样的阶段之后,合并是对双方发展都有利的一种必然选择。

第二,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都会经历这样的过程,一开始很多小型企业在同一领域开展竞争,投入大量资本争夺入场券,经历一番惨烈厮杀之后,少数优秀企业崭露头角并获得更多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壮大自己,直到成为行业寡头。经历过团购网站的“百团大战”,滴滴快滴的补贴投入之争,现在硝烟散去,到了各个行业自立山头分封王的时候了。

互联网企业卖的产品,主要是信息和数据,让需求和服务能够匹配成功。在网站分工细化的今天,知名的互联网企业已经有好几十个。从客户的角度来说,这些网站如果能够通过合并降低成本并且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对整个社会经济都是有积极作用的。

Ⅸ 你对互联网金融怎么看

业内人士认为在鼓励消费和消费金融公司的政策扶持背景下中国的人口优势和消费能力给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未来或是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蓝海.
业内人士表示伴随着监管层对传统金融机构涉足互联网金融政策的逐步放松未来将涌现更多的银行系PP及股权众筹公司而传统金融机构相较于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具有更强的金融属性在专业度和风控能力方面将具有极强的竞争力而且银行在信用度上一定是高于市场上大部分的草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因此商业银行若大举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可能对目前的市场格局产生影响.

Ⅹ 如何看待互联网对于金融企业营销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结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宝、余额宝、网络信用卡这些都是我们身边常见互联网金融。新模式往往有着超强的颠覆力量,这或许也是还没准备好的传统力量不愿意看到的。近日,网络信用卡暂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护犊银联。马云在近日发言中也坦言“有时候,打败你的不是技术,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联网金融孰是孰非,让我来为您带来的分析。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对互联网金融展开了热烈讨论,但观点却存在很大分歧。我们认为有必要从理论根基上理清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务的区别,以确定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本质。这不但有助于监管部门引入恰当的监管措施,也有助于金融机构(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合理布局自身的业务拓展。对投资者而言,搞清楚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特征对于预测这些新的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从而预测相关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也很有益处。
我认为,目前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所带来的主要是技术层面的改善或创新。它们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却无法明显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应该达不到“去中介化”的效果,也就不可能“颠覆”传统金融业。
网络竞争中“赢者通吃”的特性意味着,估计仅有少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估计都难以存活太久。不过,那些可以生存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如爱钱进www.iqianjin.com)将来很有可能成功跻身于大型甚至超大型金融机构之列。
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我建议监管部门采取一种既大力支持和鼓励、又密切跟踪和监管的开放态度。鉴于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业的本质,对它的监管也应该秉承与传统金融监管一致的原则与框架,避免出现监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潜在的风险隐患。但值得指出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顺应了中国金融改革的大方向,成为了倒逼金融放松管制、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锋。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借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积极推动金融放松管制的进程,给传统金融机构松绑,而不是简单地套用现行法规、把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扼杀于襁褓之中。
一、互联网金融与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这个名词包含两个组成部分:互联网和金融。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必须同时分析这两个部分,缺一不可。
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人们把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基金、证券公司等)使用互联网来展示和营销其产品和业务的做法称作“金融互联网”,而把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服务领域的做法称为“互联网金融”。这种定义虽然简便易懂,但它只是区分了金融业务的操作主体(即互联网企业或传统金融机构),而没有解释二者在经营模式上的区别。
以P2P网贷为例,虽然互联网技术的存在使得大量的潜在贷款人(lender)可以通过P2P网贷平台的网页直接了解到大量借款人(borrower)及其项目信息,甚至可以通过大量的互联网搜索引擎查询到大量的关联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可以大幅度降低。这是因为,无论互联网上的信息有多么丰富,也无法囊括所有实体经济与商业活动的信息。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必须承认,绝大部分的实体经济与商业活动的信息仍然存在于线下,而线上的信息虽然高速增长并且规模惊人,但与实体经济与社会所产生与存在的信息量相比却也只是沧海一粟。

二、互联网金融与网络效应
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在于新兴信息技术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联网作为现实社会中各种真实与虚拟网络中的一种,它可以创造、培育和利用网络效应。这是网络行业(包括互联网行业)与绝大多数普通行业的一大区别。
三、网络效应的威力与互联网精神
网络效应的威力在于,一旦网络的规模达到一定水平,网络的扩张将变成内生的、自我实现的、甚至无法阻止的。但是反过来,如果网络规模达不到一定的临界点,这个网络将无法生存,很快会走向灭亡。
比如,微信之所以如此强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几个后发的基于移动端的社交网络却难成气候,就是因为微信已经集聚了海量的用户群,其庞大的网络效应使得老用户很难割舍,而新用户则会竞相加入。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互联网企业在成立初期,为了扩大网络的规模、达到这一必要的临界点,往往不惜做赔本买卖来吸引客户。这被很多人戏称为“互联网精神”。所有互联网企业都明白,如果他们的客户资源达不到某个量级,不管他们前期投入多少,这个网络注定是要失败的。而如果他们能够很快把客户数量提升到这个临界点,那么它们的网络就可进入自我催生的正反馈状态里,前期的亏损可以轻松地被未来的盈利所补偿。这就是它们为什么要不惜血本来增加客户资源。美国公司亚马逊、雅虎等著名的互联网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四、互联网金融的诞生
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现象,它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所培育的互联网商务网络、对其客户所提供的一种自然的附加服务。这些附加的金融服务有助于改善客户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消费者福利,因此是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过程中不可阻挡的趋势。
我以阿里巴巴为例,来展示一个互联网商务平台如何借助网络效应而介入金融服务领域。阿里巴巴的金融业务发展路径很清晰,也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它开始于最初的单边及两边网络平台(阿里巴巴、淘宝、天猫)。这些网络平台的电子商务业务需要便捷的网络支付工具来支持,以方便网络客户的交易与支付需求。所以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宝,作为网络支付的手段,从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进入了金融服务领域。
五、传统金融机构的应对
以上分析表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个水到渠成的必然现象,它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所培育的互联网商务网络、对其客户所提供的一种附加的增值服务。从理论层面来看,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产品和商业模式,但它们并不能实现“去中介化”的目标,也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它们所推出的产品和采用的商业模式,也完全可以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学习和利用。只要传统金融机构不固步自封,它们中的绝大部分应该可以经受住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冲击,在金融服务的市场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结论
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个水到渠成、不可阻挡的趋势,它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所培育的互联网商务网络、对其客户所提供的一种自然的附加服务。这些附加服务有助于改善客户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消费者福利,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以及提升中国金融业的服务品质都意义重大。
从理论层面来看,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产品和商业模式,但它们并不能实现“去中介化”的目标,也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它们所推出的产品和采用的商业模式,也完全可以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学习和利用。只要传统金融机构不固步自封,它们中的绝大部分应该可以经受住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冲击,在金融服务的市场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即便传统金融企业可以同样使用互联网作为一个新的营销渠道和手段,它们却并不一定可以收复失地。对于那些存在明显的网络效应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来讲,网络效应的巨大威力使得那些已经积聚了海量客户的互联网商业平台可以轻松地植入金融服务功能,迅速扩张其金融版图,令传统金融机构无法阻挡。与此同时,由于网络效应存在规模临界点的要求以及近似于“赢者通吃”的特性,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得不被迫涉足金融服务业,以便为网络的参与者提供越来越完善和便捷的服务,从而巩固和增强自身网络的网络效应,防止被竞争对手网络所超越。但“赢者通吃”的特性意味着,未来仅有少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估计都难以存活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