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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国际金融机构的业务对象

发布时间: 2021-05-04 02:03:20

1. 大型金融机构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与业务:
(一)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证货币币值稳定。
(二)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三)维护支护、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五)代理国库和其他金融业务。
(六)代表我国政府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2、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的,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资金来源 资金运用
国家开发银行 主要靠向金融机构发行 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直接增强综合国力的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重大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
中国进出口银行 发行政策金融债券为主,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 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出口信贷;办理与机电产品出口有关的各种贷款以及出口信息保险和担保业务.
中国农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为主,同时发行少量的政策性金融债券 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为理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小型农、林、牧、水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放款,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是其最显蓍的特征。
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其银行资产、负债进行综合、全面管理,通过谋求合理的资产与负债结构,便银行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家专业银行演变而来。除农行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业务逐步向大中城市集中,主要服务于国有大中型和大型建设项目。
股份制商业银行
1987年4月,交通银行得以重组,成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随后,又成立了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商业商业银行股本以企业法人和财政入股为主,它们以商业银行机制运作,股务比较灵活,业务发展很快。
城市合作银行
在对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基础上,通过吸收地方财政、企业入股组建成。其依照商业银行经营原则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4、保险公司
保险,运用互助共济的原理,将个体面临的风险由体来分担。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险种达400余种,大至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四大类及保险机构之间的再保险。1995年10月1日,建国以来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开始施行。
我国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险公司有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外资、合资保险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东京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丰泰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信托业务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财产,只能收取手续费,费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特点:收益高、责任重、风险大、管理复杂等。
6、证券机构
证券,指政府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基金、存托凭证和有价凭证。
主要证券机构简介: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主要业务: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如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等。
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证券交易的的场所和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确保证券交易的过程准确和资金及时、足额到帐。
7、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入股,向社会集中长期资金,为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吸收集团成员的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集团成员发放贷款;办理同业拆借业务;对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购买者提供买方信贷等。
财务公司的定位,应以筹集中长期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而企业集团成员所需短期资金转由商业银行贷款支持。
8、信用合作组织
合作制,是分散的小商品生产者为了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困难,获得某种服务,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合作制 股份制
入股方式 自下而上参股 自上而下控股
经营目标 为社员服务 利润最大化
管理方式 “一人一票” “一股一票”
分配方式 盈利主要用于积累,归社员集体所有 股东分红,积累要量化到每一股份
9、其他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以个人为服务对象,以经办储蓄和个人汇兑等负债、结算业务为主。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租期内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典当行:以实物占有权转移的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
目前能规范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的法律法规主要为《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

2. 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有哪些类型如何理解其作用及局限性

国际金融机构是多国共同建立的金融机构的总称。分为地区性和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
全球性的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
区域性的机构: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中东地区的国家为发展本地区经济的需要,通过互助合作方式,先后建立起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如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
作用
在现行的国际货币制度和国际金融活动中,国际金融机构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维护汇率稳定;
(2)对金融业的国际业务活动进行规范、监督与协调;
(3)提供长短期贷款以调节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和促进经济发展;
(4)积极防范并解救国际金融危机;
(5)就国际经济、金融领域中的重大事件进行磋商;
(6)提供多种技术援助、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借此加强各国经济与金融的往来,推动全球经济共同发展。
但目前国际金融机构的作用也有局限性:例如一些机构的领导权被主要的发达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呼声、建议往往得不到重视;向受援国提供贷款往往附加限制性的条件,要求受援国满足某些前提条件的要求之后才能使用贷款,而这些要求大多是对一国经济体系甚至政治体系的不恰当干预,不对症的干预方案常常会削弱或抵消优惠贷款所能带来的积极作用。

3. 国际金融机构有哪些

世界货币组织,世界银行.向一些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 并进行经济的各项评估,提醒各国注意个中经济风险. 另外还有一些大的金融跨国公司,但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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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际金融的就业方向是什么

主要的就业方向为: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特许财富管理师、基金经理、精算师、副总裁级高管、稽查监管人员、产品开发人员、后台工作人员(在财务、结算、税务方面有经验)等九大类。

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风险性很大的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4)国际金融机构的业务对象扩展阅读:

学科构成

国际金融作为一个学科可以分为两个构成部分:国际金融学(理论、体制与政策)和国际金融实务。前者包括:国际收支、外汇与汇率、外汇管理、国际储备、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资本流动、国际货币体系、地区性的货币一体化以及国际金融协调和全球性的国际金融机构等。

后者的内容则包括:外汇交易(包括国际衍生产品交易)、国际结算、国际信贷、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银行业务与管理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际金融

5. 国际金融机构的国际金融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召开的联合国 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1945年12月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它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的宗旨是,帮助会员国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向会员国提供短期资金,解决会员国国际收支暂时不平衡和外汇资金需要,以促进汇率的稳定和国际贸易的扩大。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凡是参加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并在协定上签字的国家,称为创始会员国。在此以后参加基金组织的国家称为其他会员国。两种会员国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并无区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之初,只有44个会员国,至1997年底,已发展到184个会员国。我国是创始会员国之一。
参加基金组织的每一个会员国都要认缴一定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的确定,与会员国利益密切相关,因为会员国投票权的多寡和向基金组织取得贷款权利的多少取决于一国份额的大小。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各会员国委派理事和副理事各1人组成。执行董事会是负责处理基金组织日常业务的机构,共由23人组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金来源,除会员国缴纳的份额以外,还有向会员国借人的款项和出售黄金所获得的收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业务是:发放各类贷款;商讨国际货币问题;提供技术援助;收集货币金融情报;与其他国际机构的往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80年4月17日正式恢复我国的合法席位。我国向基金组织委派理事、副理事和正、副执行董事。当时,我国在基金组织的份额为12亿特别提款权,后增至33.85亿特别提款权。 又称“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是1944年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时成立的另一个国际金融机构,也属于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它于1946年6月开始营业,总行设在美国首都华盛 顿。世界银行的宗旨是:通过提供和组织长期贷款和投资,解决会员国战后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
根据协定,凡参加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不一定都参加世界银行。世界银行建立之初,有39个会员国,到目前为止,已增至181个会员国。凡会员国均须认购世界银行的股份,认购额由申请国与世界银行协商,并经理事会批准。一般情况下,一国认购股份的多少是根据其经济和财政实力,并参照该国在基金组织缴纳份额的大小而定。世界银行会员国的投票权与认缴股本的数额成正比例。
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每一会员国委派理事和副理事各一名组成。理事会每年9月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举行年会。执行董事会是世界银行负责组织日常业务的机构,它由21人组成。
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除会员国缴纳的股份以外,还有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出让债权和利润收入。其主要业务活动是提供贷款、技术援助和领导国际银团贷款。
我国是世界银行创始会员国之一。世界银行1980年5月5日正式恢复了我国的代表权。
我国向世界银行缴纳的股份大约占世界银行股金总额的三分之一。1987年底,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达成协议,共同开展对我国企业改革、财税、住宅、社会保险和农业方面的项目研究。 国际开发协会是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成立于1960年9月,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凡是世界银行会员国均可参加该机构。到目前为止,国际开发协会共有160个会员国。
国际开发协会的宗旨是,专门对较贫困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条件极其优惠的贷款,加速这些国家的经济建设。国际开发协会每年与世界银行一起开年会。
国际开发协会的资金来源除会员国认缴的股本以外,还有各国政府向协会提供的补充资金、世界银行拨款和协会的业务收入。
我国在恢复世界银行合法席位的同时,也自然成为国际开发协会的会员国。 国际金融公司也是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1956年7月成立。1957年,它同?联合国签订协定,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参加国际金融公司的会员国必须是世界银行的会员国。到目前为止,已有174个会员国。
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是,鼓励会员国(特别是不发达国家)私人企业的增长,以促进会员国经济的发展,从而补充世界银行的活动。
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国缴纳的股金,其次是向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其主要业务活动是对会员国的私人企业贷款,不需政府担保。
我国在恢复世界银行合法席位的同时,也成为国际金融公司的会员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与国际金融公司的业务联系不断密切,其资金已成为我国引进外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多边投资保证机构是1988年新成立的世界银行附属机构。
多边投资保证机构共有151个会员国。其宗旨是,为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私人投资提供政治风险和非商业风险的保险,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吸引外国资本直接投资的战略。

6. 国际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根据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的。1945年2月正式成立,1947年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宗旨是:通过会员国共同探讨和协商国际伙计问题,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开发会员国的生产资源;促进汇率稳定和会员国汇率有条不紊的安排,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协助会员国建立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增长的外汇管制;协助会员国克服国际收支困难。
会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是基金组织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业务活动除了对会员的汇率政策进行监督,与会员国就经济、金融形势进行磋商和协调外,则是向会员国提供借款和各种培训、咨询服务。
世界银行集团
世界银行集团包括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这三者的共同宗旨是通过提供和组织长期贷款和投资,解决会员国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资助他们兴办特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但三者的贷款对象和方式有所不同。世界银行主要是向成员国提供长期的贷款优惠;国际开发协会则致力于低收入国家提供长期低息援助性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主要向成员国的私人部门提供贷款。
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有会员缴纳的股金、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出让债权、经营中的利润收入。其主要业务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贷款。
国际开发协会是专门对较穷的发展中国家发放条件优惠的长期贷款的金融机构机构,成立协会的建议是1957年提出的,正式成立于成立于1960年9月。
国际金融公司建立于1956年7月,申请加入该组织的国家必须是世界银行会员国。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与世界银行相同。其主要任务是对属于发展中国家的会员国中私人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提供资金。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1.亚洲开发银行:1966年成立于东京,行址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其宗旨是通过发放贷款和进行投资、技术援助,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合作。我国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合法席位于1986年恢复,为亚行的第三大认股国。
2.非洲开发银行:1963年成立,行址设在科特迪瓦首都阿比让,我国于1985年加入该行,成为正式成员国。其宗旨是为成员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协助非洲大陆制定发展规划,协调各国的发展计划,以期达到非洲经济一体化的目标。
3、加勒比开发银行:加勒比开发银行是地区性、多边开发银行,1969年10月18日,16个加勒比国家和2个非本地区成员在牙买加金斯敦签署协议,成立加勒比开发银行 (Caribbean Development Bank,CDB) 。1970年1月26日,协议生效,1月30日,理事会成立大会在拿骚举行。总部设在西印度群岛的巴巴多斯首都布里奇顿。该行的宗旨是促进加勒比地区成员国经济的协调增长和发展,推进经济合作及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为本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援助。该行的宗旨:是促进加勒比地区成员国经济的协调增长和发展,推进经济合作及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为本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援助。
4、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简称欧银,成立于1991年,建立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设想是由法国总统密特朗于1989年10月首先提出来的。他的设想得到欧洲共同体各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积极响应。1991年,该银行拥有100亿欧洲货币单位(约合120亿美元)的资本。欧盟委员会(前欧洲共同体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和39个国家在银行中拥有股权。最大股份拥有者是美国,占10%,其次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和英国各占8.5%,东欧国家总共拥有股份11.9%,其中前苏联占有6%。宗旨是:在考虑加强民主、尊重人权、保护环境等因素下,帮助和支持东欧、中欧国家向市场经济转化,以调动上述国家中个人及企业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向民主政体和市场 经济过渡。投资的主要目标是中东欧国家的私营企业和这些国家的基础设施。
5、欧洲投资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合资经营的金融机构。根据1957年《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
条约》(《罗马条约》)的规定,于1958年1月1日成立,1959年正式开业。总行设在卢森堡。宗旨:《罗马条约》第130条规定,欧洲投资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业务重点是对在共同体内落后地区兴建的项目、对有助于促进工业现代化的结构改革的计划和有利于共同体或几个成员国的项目提供长期贷款或保证;也对共同体以外的地区输出资本,但贷款兴建的项目须对共同体有特殊意义(如改善能源供应),并须经该行总裁委员会特别批准。对与共同体有联合或订有合作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一般按协定的最高额度提供资金。
6、美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 (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 IDB) 成立于1959年12月30日,是世界上成立最早和最大的区域性、多边开发银行。总行设在华盛顿。是美洲国家组织的专门机构,其他地区的国家也可加入,但非拉美国家不能利用该行资金,只可参加该行组织的项目投标。其宗旨是“集中各成员国的力量,对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并协助它们“单独地和集体地为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7、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简称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法定资本1000亿美元,总部设在北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于2014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有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等在内21个国家财长和授权代表。截止2015年4月1日,法国、德国、意大利、卢森堡、瑞士、韩国、巴西、俄罗斯、荷兰、格鲁吉亚、丹麦等已同意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这使亚投行扩围至51个成员国,其中31个国家已成为正式的意向创始成员国。
国际清算银行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国际清算银行(BIS)于1930年成立于瑞士巴塞尔,其目的是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赔款的支付和解决德国国际清算问题。此后,其宗旨改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往来提供额外便利,以及接受委托或作为代理人办理国际清算业务等。该行建立时只有7个成员国,现已发展到45个国家和地区。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75年,十国集团国家的中央银行行长建立,1998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巴塞尔协议》(全称是《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 ),成为国际银行监管方面代表性的文件。

7. 国际金融公司的业务内容

国际金融公司致力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私营部门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尤其注重通过促进成员国生产企业和高效资本市场的成长来推动经济发展。
国际金融公司在新兴市场公司和金融机构的投资能够创造就业、增强经济并带来税收。我们也认识到经济增长只有在保障环境和社会福祉,改善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质量的前提下才具有可持续性。
国际金融公司利用自有资源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为项目融资,同时它还向政府和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
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股本金和贷款最多的多边金融机构。它提供长期的商业融资。
国际金融公司的资本金来自其175个成员国,并由这些国家的政府共同制订政策、审批投资。
国际金融公司与发起公司和融资伙伴共同承担风险,但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在项目投资总额当中国际金融公司只承担部分融资。国际金融公司每投资1美元,便能带来其他投资者和债权人5美元的投资。
国际金融公司的章程规定它按照商业原则运作,获取利润。自从成立之日起,公司每年都在盈利。
国际金融公司投资不需要政府担保。
由国际金融公司参与的项目通常能增强各方,如外国投资者、当地合作伙伴、其他债权人和政府机构的信心同时平衡各方的利益。

8. 国际金融机构都有哪些他们的宗旨各是什么

国际金融机构包括: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保证机构等。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的宗旨:帮助会员国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世界银行的宗旨:通过提供和组织长期贷款和投资,解决会员国战后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

国际开发协会的宗旨:专门对较贫困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条件极其优惠的贷款,加速这些国家的经济建设。

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鼓励会员国(特别是不发达国家)私人企业的增长,以促进会员国经济的发展,从而补充世界银行的活动。

多边投资保证机构的宗旨:为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私人投资提供政治风险和非商业风险的保险,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吸引外国资本直接投资的战略。

(8)国际金融机构的业务对象扩展阅读

国际金融机构的抗疫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导致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世界经济衰退。为对抗疫情蔓延,世界大部分国家停止了日常经济活动,导致大量人员失业、国际贸易停滞、食品和医疗用品短缺等问题。这一情况已严重威胁世界各地企业和政府的偿债能力,财政和卫生资源的限制使中低收入国家面对冲击时更为脆弱。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0年4月预测,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年内至少萎缩1%。同时新兴市场国家面临大量资本外逃,进一步加剧了政府的财政危机。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寻求金融支持,以解决当前的困境。


9.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各类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