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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给非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 2021-05-03 16:50:50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企业间可以抵押吗

我们是一家生产石油化工产品的公司。最近一家企业向我们赊购一批产品,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在签订合同时,我方提出要对方提供担保。对方同意将他们厂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我公司。请问,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企业之间抵押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如果这家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我们该如何维护本公司的权利?读者 张景

答:首先,企业之间是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对抵押权人的资格并没有特别限定,因此银行和企业都可以作为抵押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企业问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2000〕582号,以下简称582号复函)规定,企业间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的前提是企业之间订立的债权债务主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需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应首先办理批准手续。

其次,对于以出让和划拨不同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抵押权设定的条件不尽相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因此对它的处置权相对完整,抵押权设定也比较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582号复函规定:“债务方可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必须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且具备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设定条件相对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方可抵押: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④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笔者对法条的理解,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像出让土地使用权一样单独设定抵押,必须与地上合法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共同设定抵押。

再次,土地使用权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要切实保护您公司的权利,一定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取得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号的有关规定,如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

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布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582号复函的相关规定,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刘洋

2. 关于土地局称根据相关规定,他们不受理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土地抵押登记,那么双方拿着文件走公证程序可以吗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
五、规范土地抵押登记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经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可以作为放贷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

3. 法律: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4.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抵押给公司或个人吗,请给出依据

答案是肯定的。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切记,抵押已登记为生效要件。

5.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

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6. 请问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给个人(非金融机构)

我在银行工作,借款人以自有房屋抵押,有房产证,但土地使用权证有以下各类情况:1、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权属人与房产证权属人一致;2、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权属人为其单位;3、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证权属人与房产证一致;4、无土地使用权证。我想咨询,对上述各种情况,银行在行使抵押权处置房屋时,会带来何种不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