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借款的区别
您好,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金融机构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款项。
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同时又是一种经济法律现象。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如下特征:
(1)有偿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就该合同的存在产生争议的,视为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该合同也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不同,对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
(3)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需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则有所不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4)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还应当按照合同 约定的数额足额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由于贷款人未足额提供借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主合同义务。作为贷款人一方的金融机构,对于其在合同订立和履行阶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不得泄密或进行不正当使用。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附随义务。
㈡ 什么是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经过国家银监会和保监会批准的经营金融业务的单位对外借款所签订的合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
只要是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都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能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㈢ 关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进行贷款业务的问题,内详
看了你的问题补充!答案: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是不可以用来向外放贷的,放贷是银行的业务,但是保险基金可以用来投资和理财的,这也是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成立资产管理部,或者资产管理公司的原因。因为这些资金不能放在那儿存着,只有放到市场上才能产生对经济的推动力。另外有投资就会有信托,因为基本这些投资基金基本都是别人的信托财产,没有多少是保险公司的自有财产。至于银行,它和保险是完全独立的,平安银行和平安保险是两家独立的法人,绝对不会有业务的重合,只是隶属于一个集团!国家有明确的规定,详细的你可以再去查一查。你觉得这样的回答可以么,可以的话,需要你的认同!
我在补补啊!
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不外乎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公司其实和基金公司的本质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个投资来源是散户买基金的钱,一个是保险公司信托给它的保险基金。另外现在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公司也可以信托别的资金,象企业年金,总的来说现在基金公司能做的,这些保险投资公司都能做。还有一种趋势就是,现在保险公司开始把他们的资产投资分部给独立出去,成立单独的企业法人,当然是控股的那种,这样有利于其业务的开拓。
㈣ 金融的具体解释,和金融行业有哪些划分
1. 金融属于商科范围,对数学能力有一定要求,所以你最好高中是读理科的。(文科的话也没关系,大学里认真学高等数学。)
2. 读金融的话最好在硕士阶段去国外深造一下,比如美国的金融专业是很热门的。每年有大量的中国学生申请。在美国大学里,金融硕士叫MASTER OF FINANCE,简称MSF,一般为1-2年。如果在国内认真读好本科的话,还可以申请到美国的奖学金。
3. 金融工程也是金融类的专业,具体指什么可以搜索一下网络,简单的说,金融工程(Financial engineering)研究的内容比FINANCE要深,主要是期货期权方面的,对高等数学的要求也很高。但是是很吃香的专业,我有很多读过MSF的同学找不到好工作又去读一个MFE
4. 就业么,当然是金融行业了,主要集中在,各大商业银行,投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还有就是一些大型公司的金融部门。总体来说金融行业的竞争压力是很大的。工作也不会很轻松。
5. 如果喜欢继续深造,还可以读金融博士,哈哈,这个在美国是很牛的,很多牛校一年就招1-2个金融博士,读出来了混得最烂也是去华尔街。
6. 金融方面的资格证书,最牛的要数“特许金融分析师”了,简称CFA(CFA=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需要经历最少3年的考试加上4年的投资方面工作经验才能取得证书。
6. 什么薪水啊之类的呢暂时不用考虑,你才高一呢,好好学习吧。
鉴于你还在读高一,如果以后想进入金融业发展,给你提供一些建议吧:
1. 好好学高中的数学和英语,特别是数学。
2. 如果家里条件允许的话,建议去美股读金融硕士。等你进入大学了就可以开始准备了,本科在国内读就可以了。
3. 好好备战高考,尽量考上金融专业很强的高校。
我现在正在美国读MSF,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㈤ 保险公司是否属于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的某些险种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贷款的总额不超过你保单当年度的累积现金价值,其实相当于你自己拿自己的钱来用,还得承担贷款利息,所以一般不要贷款,不划算!
㈥ 小额贷款公司是否算是金融企业
根据央行2009年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给予其金融机构的定位。但因银监会态度依旧,央行此番释放政策信号,并未很快改变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尴尬的现状,小额贷款公司仍由当地金融办监管,税收按一般服务型工商企业标准缴纳,比商业银行高出一截。
(6)保险公司发放贷款属于金融机构借款吗扩展阅读: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㈦ 投诉保险公司贷款捆绑销售保险会不会对个人有影响
你在贷款平台申请了贷款,想要投诉保险公司贷款捆绑销售保险,那么对个人并没有影响,你可以去银监会投诉。
投诉贷款平台。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初可以说是一腔热情,但在实际操作运行中却屡见尴尬,陷入进一步发展的困境。下面为您讲解一下贷款平台投诉,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合法公司吗,小额贷款公司有政府部门监管吗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贷款平台投诉。
如果遇到小额贷款公司坑人,大家可以向当地金融办或者当地银监局进行投诉。
满足一下以下条件的可以对该公司进行投诉:
1.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
2.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
3.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催债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债的;
4.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实际利率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上限或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下限的;
5.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或以贷款形式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的;
6.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账外经营行为的;
7.小额贷款公司向其股东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禁止的行业发放贷款的;
8.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从事对外担保业务、跨区域经营、开展经营范围以外业务、发放超比例大额贷款等违规经营行为的;
9. 其他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
如果大家在申请网贷的时候,遇到以下问题,都可以对该贷款公司进行投诉:
1.不当催收:被暴力催收、爆通讯录、上门殴打、侮辱等。
2.畸高利率:套路贷、高利贷。
3.侵犯个人隐私:把个人电话或个人信息散发出去,造成个人名誉受损。
4.重复授信:无风控,随意放款。
5.放贷款的时候扣除利息、保险费的。
6.钱入账之后又叫你直接转走多少钱的。
7.高额罚息的。
二、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合法公司吗?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不需要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因此不属于金融机构,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却经营货币、发放贷款,却在履行着金融机构的职能,这样就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身份上的尴尬,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造成以下几种缺点:
1、在银行的存款仅按一般工商户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远低于金融企业同业存放款项利率,也没有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率高。
2、向银行类金融机构融资时,无法享受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优惠,只能按一般企业贷款利率执行,融资成本较高。
3、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也不利于其金融债权维护。
4、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既不能享受金融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又不能享受各种针对农村金融机构财政补贴资金,却要按一般企业缴纳税费,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税费负担较重,据调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一般要缴纳5.56%的营业税及附加、25%的企业所得税、 1.5%的价格调控基金和0.15‰的印花税。
三、小额贷款公司有政府部门监管吗?
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由省级政府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这就出现了两种情况:
1、在省政府一般有金融办进行监管,到了市县两级由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管。由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是一个由政府主办、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工商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非常设机构,造成了“多头监管”到头来变成“无人监管”的虚拟化问题。
2、情况是由于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不直接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使上述两部门在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贷款投向、资金流向等进行监测统计时,小额贷款公司态度不积极,经常出现提供数据不准确、报送资料不及时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