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资金总额为什么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二分之一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
『贰』 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内容是
商业银行会计意义上的资本金等于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它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基础和防范风险的根本保障。
我国银行资本金的构成情况以1993年7月1日实行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界限,在政策上有所不同。1993年以前,我国银行资本金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银行积累资金和待分配盈余等三个途径形成。1993年以后,根据新的财务制度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规定:各方投资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以及由这些资金增殖等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形成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权益,代表着投资者在商业银行的权益,供商业银行在存续期内长期使用。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吸收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并按有关规定入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包括以下内容:
1、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实收资本,按照投入主体不同,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资本公积,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殖部分和接受捐赠的财产等形式所增加的资本。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盈余公积,是商业银行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是商业银行自我发展的一种积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是商业银行实现的利润中尚未分配的部分,在其未分配前与实收资本和公积金具有同样的作用。
2、附属资本:商业银行的贷款呆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五年及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贷款呆帐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在从事放款业务过程中,按规定以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补偿可能发生的贷款呆帐随时的准备金。
坏帐准备金:是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提取,用于核销商业银行的应收帐款损失。
投资风险准备金:按照规定,我国商业银行每年可按上年末投资余额的3‰提取。如达到上年末投资余额的1%时可实行差额提取。
五年及五年以上的长期债券:属于金融债券的一种,是由商业银行发行并还本付息的资本性债券,用来弥补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不足。
此外,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与我国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我国还规定了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扣除项目,形成资本净额:
在其它银行资本中的投资;
已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已对工商企业的参股投资;
已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
呆帐损失尚未冲减的部分。
『叁』 财政可以向其出资的总公司下的子公司注入资本金吗
应该是不可以的,财政属于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单位,下面不能有企业。
『肆』 财政及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中央银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侨资、合资金融机构四大类。
金融机构的功能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①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②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③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④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⑤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财政机构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中央政府设立财政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财政部正式开始办公。根据《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相应设立五级财政机构。
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与地方财政部门为业务指导关系,主要体现在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财税政策协调以及对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方面。省以下各级财政机关是同级政府的组成部门,由同级政府领导,主管本辖区财政工作,具体负责本级政府预算的组织执行。各级财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配置由相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报同级政府同意后确定
为加强财政监督工作,1994年,经国务院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财政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城市共设立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履行中央财政监督职能。
为加强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经国务院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财政部先后在北京、上海、厦门设立了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其主要职责是为国家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特别是高级财务、会计、审计人才。
『伍』 不构成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是
BCD 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和人民银行给的无息贷款
『陆』 商业银行资本金由哪些要素构成
商业银行资本金包括两部分:
1、商业银行在开业注册登记时所载明、界定银行经营规模的资金。
2、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补充的资金。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构成
我国银行资本金的构成情况以1993年7月1日实行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界限,在政策上有所不同。1993年以前,我国银行资本金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银行积累资金和待分配盈余等三个途径形成。1993年以后,根据新的财务制度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规定:各方投资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以及由这些资金增值等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形成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权益,代表着投资者在商业银行的权益,供商业银行在存续期内长期使用。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吸收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并按有关规定入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包括以下内容:
1、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实收资本,按照投入主体不同,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资本公积,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部分和接受捐赠的财产等形式所增加的资本。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盈余公积,是商业银行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是商业银行自我发展的一种积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是商业银行实现的利润中尚未分配的部分,在其未分配前与实收资本和公积金具有同样的作用。
2、附属资本:商业银行的贷款呆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五年及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贷款呆账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在从事放款业务过程中,按规定以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补偿可能发生的贷款呆账随时的准备金。
坏账准备金:是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用于核销商业银行的应收账款损失。
投资风险准备金:按照规定,我国商业银行每年可按上年末投资余额的3‰提取。如达到上年末投资余额的1%时可实行差额提取。
五年及五年以上的长期债券:属于金融债券的一种,是由商业银行发行并还本付息的资本性债券,用来弥补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不足。
此外,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与我国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我国还规定了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扣除项目,形成资本净额:
在其它银行资本中的投资;
已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已对工商企业的参股投资;
已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
呆帐损失尚未冲减的部分。
『柒』 财政部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的寓意是什么
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是深化金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它从实质上宣布了民间金融是合法的,可以进行阳光化经营,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通过开放民间金融,让民间借贷合法化,承担起千百万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建立与小企业、微型企业经济活动相适应的金融形式。
可以说,允许民间金融合法存在,进行阳光化经营,比一概禁止又禁止不了,迫使其转入“地下经营”,对国家更有利。
『捌』 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澄清什么
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就金融开放做主题演讲后,对近期“央行财政之争”做出澄清。
徐忠澄清称,这篇文章2月就已完成,只不过7月才被发表,不是有些人想的“阴谋论”。
徐忠强调,他发表讲话和文章的用意,并非媒体所称的央行与财政“开撕”,而是希望引导舆论关注当前的财政体制与预算机制,从而促成决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我们的讨论是学术讨论,希望可以公开、心平气和的讨论学术问题,”徐忠一再重申他的初衷。
7月13日,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发表署名文章,质疑积极财政政策不是真积极。徐忠指出,中央财政要发挥逆周期的宏观调控作用,实行真正意义的减税,做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投资,但是近期市场上对财政政策的诟病也比较多。
央行怒怼财政部?财政金融之争不是稀奇事
上周五(7月13日),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发了一篇题为《当前形势下财政政策大有可为》的文章,随后被网络大肆转载,并被改名为“央行怒怼财政部太不积极、耍流氓”等。更有甚者,将其解读为,“央行厌倦‘灌水’身份,不愿背锅”。
媒体:央行与财政部专家争鸣 有莫大公共价值
此次双方争论主要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没有赤字增加的财政政策是积极的吗?二、财政注资金融机构是虚假的吗?三、金融机构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受害者吗?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
『玖』 金融机构注册资本应该是什么类型的资本
如题所述金融机构注册资本应该是实收资本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