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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金融机构办理贴现再贴现

发布时间: 2021-04-30 03:59:59

⑴ 银行再贴现什么意思怎么运用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商业汇票是购货单位为购买销货单位的产品,不及时进行货款支付,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签发的、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的债务凭据。在一般情况下,为保证购货方到期确能偿还债务,这种债务凭据须经购货方的开户银行予以承兑,即由其开户银行承诺,若票据到期但该客户因故无力偿还该债务,则由该银行出资予以代偿。
再贴现作为西方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被不少国家广泛运用,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再贴现在日本、德国、韩国等国的经济重建中被成功运用。再贴现能够如此受到重视和运用,主要是它不仅具有影响商业银行信用扩张,并借以调控货币供应总量的作用,而且还具有可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⑵ 什么叫贴现、再贴现和转贴现

贴现是收款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以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商业汇票到期,受让人凭票向该汇票的承兑人收取款项。

转贴现是指办理贴现的银行将其贴进的未到期票据,再向其他银行或贴现机构进行贴现的票据转让行为。只有在汇票到期之前需要资金时才会办理转贴现。

再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拓展资料:贴现是银行对客户,转贴现是银行对银行,再贴现则是银行对央行。

⑶ 金融机构办理贴现、再贴现、转贴现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规定,对金融机构办理贴现、押汇业务按“其他金融业务”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暂不征收营业税。

⑷ 什么是再贴现

再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融通调剂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1、服务对象

在辖区内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具有贷款权限的分支机构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以及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再贴现,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办理。

2、办事依据

⑴《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

⑵《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再贴现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银发〔1999〕79号)

⑶《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再贷款、再贴现业务的意见》(上海银发〔1999〕435号)

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上海银发〔1999〕715号)

3、办事条件

⑴金融机构持有未到期已贴现的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⑵申请商业承兑汇票再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须具有经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资格。

4、提交材料

⑴再贴现申请一览表或大额再贴现申请书;

⑵再贴现凭证;

⑶申请再贴现银行已贴现、背书的商业汇票;

⑷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查询书(异地商业汇票查询书按统一格式);

⑸盖有转讫章的贴现凭证复印件;

⑹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和提货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⑺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办事程序

⑴再贴现申请。申请人向当地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提出再贴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⑵再贴现审查。由货币信贷部门按总、分行规定对金融机构的再贴现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⑶再贴现审批。对经审查符合再贴现条件的商业汇票的再贴现申请,报经上级行审批后,按下达的再贴现额度发放。

⑷再贴现发放。对经审批、签章的再贴现凭证及所附汇票交会计(营业)部门,由会计(营业)部门对票据要素和真实性审查后,办理发放再贴现会计帐务手续。

6、办事时限

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再贴现,受理的人民银行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按下列情形办理:

⑴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再贴现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退回申请人;

⑵经审核认为符合再贴现条件的,按上级人民银行规定的时日集中电传上报审批,经上级人民银行审查同意办理的,应在接到批复件后60分钟内办妥再贴现手续,被上级人民银行否决的应在接到批复意见后,即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连同有关材料退回申请人。

7、责任科室

货币信贷管理科

⑸ 贴现、再贴现和转贴现三者有什么区别

票据贴现:也叫直贴,是指企业将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转卖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的一种方式。贴现价格由票面金额和贴现率决定,贴现后票据归贴现银行所有。
注:由于“商票”风险较高,多数银行只接受银行承兑汇票。
转贴现: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获取周转资金,而将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再以贴现的方式向另一家金融机构转让出售的行为。
注:部分银行也做商票,不过贴现率要高一些。
再贴现:是央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当金融机构头寸紧张时,可将尚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再以贴现的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获取资金的行为。
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区别
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虽然本质上都是将未到期承兑汇票,转让以获取资金,但对象上还是有所差异:
贴现:本质是一种企业贷款,是银行面向企业的授信业务;
转贴现:是银行与银行间的票据融资行为;
再贴现:是银行与央行之间的票据融资行为。

⑹ 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是什么意思。

票据贴现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
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
可凭票直接向承兑人收取票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

转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
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商业银行持贴现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转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一式五联转贴现凭证(用贴现凭证代),
在第一联上按照规定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交给转贴现银行。 转贴现银行信贷部门接到汇票和转贴现凭证
后,按照有关规定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转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由有关人员签章
后送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接到作成转让背书的汇票和转贴现凭证后,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
无误,转贴现凭证的填写与汇票核对相符。其分录是:
借 贴现科目 汇票转贴现户
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利息收入科目 ××利息收入户

申请转贴现银行收到转贴现银行交给的转贴现收帐通知后,应填制二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和一联特种转帐贷
方凭证,收帐通知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借方凭证的附件。其分录是: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利息支出科目 ××利息支出户
贷 贴现科目 汇票户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向中央银行办理的贴现,是商业银行对票据债权的再转让,
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的形式之一。商业银行因办理票据贴现而引起资金不足,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
贴现,贴现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1.办理贴现时的处理。商业银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时,应填制一式五联再贴现
凭证,连同汇票一并交中央银行。经审查无误后,根据退回的第四联再贴现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2.再贴现到期的处理。再贴现汇票到期日,中央银行直接从申请再贴现的商业银行存款账户中扣收再贴
现款项,并通知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收到中央银行的再贴现还款通知时,据以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如果商业银行到期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再贴现款项,应由中央银行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并按规定标准计收罚
息,待款项筹足后再一并扣收。

⑺ 贴现与再贴现 商业银行的区别

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作的票据转让。

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
(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
(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一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专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与商业银行相比,仍差距甚远;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上具有优势。

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

我国目前存在的银行
3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110家城市商业银行

⑻ 央行的再贴现政策指什么

1、概述

再贴现政策是中央银行最早拥有的货币政策工具。现代许多国家中央银行都把再贴现作为控制信用的一项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对中央银行来说,再贴现是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流出现实货币,扩大货币供应量。对商业银行来说,再贴现是出让已贴现的票据,解决一时资金短缺。整个再贴现过程,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和资金让渡的过程。所谓再贴现政策,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制订或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应和需求,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一种金融政策。

2、具体内容
1.规定再贴现票据的种类。商业银行可以拿客户借款时提供的票据来办理再贴现,或者以中央银行同意接受的其它抵押品作保证而申请贷款。可用作抵押品的通常是政府债券,以及经审查合格的商业票据。中央银行若公开挂牌,规定某些行业的票据可优先办理再贴现,这种情况表明了中央银行的资金意向,旨在扶植某些行业的发展。
2.规定再贴现业务的对象。各国中央银行根据本国的不同情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许多国家允许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但也有一些国家对贴现对象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如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再贴现业务只限在会员银行之间进行,英格兰银行的贴现对象只是英国十一家贴现商行持有的一级证券或银行汇票。
3.再贴现率的决定。这个问题关系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所以必须谨慎行事,决定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早期曾出现过各地中央银行自行决定再贴现率的情况,后来随着西方国家中全国性的金融市场的出现和统一的市场利率的形成,各地采取不同的贴现率在实践中已经行不通了。更重要的是,为了贯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也要求再贴现率必须统一。因此,现在各国的再贴现率一般由中央银行决策机构统一确定。
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必须定期举行会议,研究再贴现率,会议通常分析现阶段的经济与金融形势,讨论再贴现率执行中的问题,最后以投票形式决定再贴现率是否变动和如何变动。
4.再贴现业务管理。对再贴现业务的管理是再贴现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办理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给予的一种优待,使商业银行能够应付一时的准备金不足。但商业银行可能滥用贴现之便套利,如用贴现而来的资金从事有价证券、房地产或商品的投机和买卖。中央银行为避免此等事情发生,必须对再贴现业务进行管理,包括审查银行的贴现申请、了解商业银行贷款的用途和性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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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金融企业会计对再贴现业务的处理

您好
金融企业会计对再贴现业务的处理
1、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商业汇票是购货单位为购买销货单位的产品,不及时进行货款支付,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签发的、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的债务凭据。在一般情况下,为保证购货方到期确能偿还债务,这种债务凭据须经购货方的开户银行予以承兑,即由其开户银行承诺,若票据到期但该客户因故无力偿还该债务,则由该银行出资予以代偿。
2、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即为银行承兑汇票。销货单位收到这一银行承兑汇票后,在该汇票到期前若需要这笔资金,则可以以转让该汇票的权益作为前提条件,将该汇票卖给其开户银行,从其开户银行得到融资支持。
3、再贴现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作的票据转让。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它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筹资成本,限制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而且可以按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结构调整。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利率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是一种短期利率。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国,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再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再贴现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和调整。
第二,是一种官定利率。它是根据国家信贷政策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
第三,是一种标准利率或最低利率。如英格兰银行贴现及放款有多种差别利率,而其公布的再现贴现利率为最低标准。
商业银行进行票据贴现后,若其资金紧张,在贴现票据到期前,可持未到期的贴现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同理,再贴现也有折扣,其折扣率通常被称为再贴现率。简言之,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两者都是以转让有效票据(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为前提的。
无论是企业申请贴现,还是商业银行申请再贴现,都要在提交银行承兑汇票的同时,提交增值税发票和真实商品、劳务的交易合同或必要的运输单据,以确保贴现和再贴现是发生在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之上的,防止企业或商业银行利用贴现或再贴现套取资金。
4、再贴现作为西方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被不少国家广泛运用,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再贴现在日本、德国、韩国等国的经济重建中被成功运用。再贴现能够如此受到重视和运用,主要是它不仅具有影响商业银行信用扩张,并借以调控货币供应总量的作用,而且还具有可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⑽ 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业务有哪些作用

再贴现与再贷款业务主要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业务。

中央银行的再贴现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对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支持的行为。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它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筹集资金,限制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而且可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调整结构。

在这里,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申请办理再贴现,取得资金,而中央银行就充当了“最后的贷款者”的角色。

再贷款是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以解决这些机构短期资金周转的问题。

在一些国家,由于票据业务不发达,商业银行的贴现业务量不大,因此可以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的合格票据就更少。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主要靠再贷款业务向商业银行融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根据贷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信用贷款和再贴现两种。

信用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金融机构资金头寸情况,以其信用为保证发放的贷款。

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和第27条的规定,信用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不包括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所以,在中国,再贷款即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

从中国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进行宏观调控的实际来看,再贷款是我国体制转型过程中一项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在调节货币供应总量、金融体系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这种信用贷款容易出现货币供应失控现象,正常情况下,政府是要加以控制的。

因此,在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中,再贴现业务将逐步成为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融资的主要方式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