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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动产质押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 2021-04-28 04:27:22

『壹』 动产抵押风险是存在的么,如果存在哪些风险

1、从实际操作来看,动产抵押对银行或金融机构首要的要求是相当熟悉抵押品所在的行业,能确定抵押物品的真实价值。但现实中,目前国内银行在操作上往往缺乏经验。
2、存货抵押的关键是有良好的仓储机构和监管措施,银行没有能力管理流动性很强的动产,对企业而言最重要的动产往往是存货、预期交割的货物等,目前国内只能委托给中介机构去管理存货、合同货物等,这既增加了银行的成本,也增加了银行的风险。因为目前国内中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信用都不高。并且,目前国内仓储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信用往往不高,无法对已经抵押的货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并监督其去向,甚至对货物的真实所有权也往往无法甄别。
3、一物多抵和抵押物品不实是动产抵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担保公司本应在把控这一环节中扮演重要角色,但目前国内担保行业不够规范,很多担保公司本身的资信就存在问题。
4、价格的下跌的风险,作为动产抵押贷款两大标的物———钢铁、化工产品价格的下跌让国内各大银行对动产抵押贷款变得更为谨慎。
5、《物权法》对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设立做了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运输工具以及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上述规定提高了信贷操作技术要求,如抵押权未登记或未及时登记,均会导致抵押权落空。
6、债务人私自将抵押物转移、变卖的风险。由于动产无法转移占有,导致部分抵押人私自将抵押物转移、变卖,即使办理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银行仍无法查找下落,部分抵押物因保管不善而贬值,在这方面很多银行及金融机构都有着深刻的教训。
7、机器设备折旧变现的风险。由于机器设备存在着折旧,特别抵押人购买的并非全新的机器设备,抵押人一旦稳瞒使用年限的话,就将对机器设备的价值评估有着重大影响,另外,机器设备老化后,存在着不能变现的风险。
以上七条证明了动产抵押风险的存在。

『贰』 动产质押贷款的业务模式

从国际上看,动产担保已成为最主要的物权担保融资方式,并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担保模式,约80%的贷款为动产担保。其中,存货、应收账款和知识产权是使用较多的动产担保物,在动产质押中60%以上是以应收账款为主的权利担保。 存货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代为监控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存货质押融资方式主要有三种:仓储融资、信托收据融资和抵押单存货融资。
⒈仓储融资。借款人将存货存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库中,由第三方代为管理和保管,借款人销售存货后,购货人直接将购货款支付到借款人在银行的账户中,银行用购货款直接冲减贷款。按照仓库位置不同,仓储融资分为公开仓储和就地仓储:公开仓储是将存货存放于第三方的仓库中,而就地仓储是将存货存放在借款人自己货栈的仓库中,银行雇用第三方(通常称为就地仓储管理公司)作为银行的代理人或者直接派出管理人员对存货进行管理。
⒉信托收据融资。所谓信托收据,是指一种承认借款人代银行持有商品的证书,银行对货物拥有“暂时的法律上的所有权”。借款人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货物后,向银行开出信托收据,信托收据规定,银行和借款人是一种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商品由借款人为银行代为持有,借款人或将货物存入公开仓库,或就地保存但无须第三方参与货物管理。商品销售后,借款人当天将货款转入银行贷款账户。
⒊抵押单存货融资。抵押单是一个由第三方定期签发给银行的文书,第三方保证作为贷款抵押品的存货数量的存在。企业的存货通常处于不断流动的状态,但企业一般都会保有一部分存货,第三方能够对企业的销售活动进行跟踪,对企业存货的浮动价值进行追踪,并保证存货在销售活动结束时会转化为应收账款。实际上,第三方的工作代替了银行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监管,降低了银行的信贷成本,且由于不需要对存货进行实物上的分离和占有,使企业的经营更具灵活性。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作为质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短期贷款的一种担保融资方式,目的是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使融资费用与其业务周期同步。应收账款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所有应收账款均可作为担保物,但贷款额度要在所有应收账款中扣除不合格的应收账款,再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确定。在国外,应收账款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动产担保物,据调查,在美国动产担保的70%以上是应收账款。比较常用的应收账款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⒈总括性的应收账款担保协议。银行和企业签订一个总括性的应收账款担保协议,企业以现存的或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做担保,可以设定质押,也可以设定抵押。担保物权需要在担保机构登记备案,担保效力自动及于担保品转化而成的收益。在该担保协议中,借款人仍然负责回收应收账款。
⒉特定应收账款担保。该方式多用于交易合同金额较大,且交易笔数不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长期合同项下的分期付款类型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借款人将不可撤销地指示付款人(应收账款债务人)向银行付款,而非向借款人付款。在这类贷款中,付款人并不会成为贷款合同的一方,也没有义务替借款人清偿借款。
⒊借款基础贷款。这种融资方式要求借款人拥有众多的应收账款作为永久性铺底流动资产,以此流动资产为基础,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一个长期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循环授信。借款人定期(如两周、一个月)或需要提用新的款项时向贷款人提供应收账款清单,包括客户名称、账龄等,以使永久性流动资产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密切监控借款基础是该种方式的关键环节,以确保用于担保的应收账款是合格的应收账款。
⒋锁箱。在传统意义上,锁箱是指在邮电局里的一个户头,由银行开设和管理,银行的企业客户一般会要求其应收账款债务人将付款打入这一账户(或将支票寄给一个设定的邮箱),目的是为了加快回款过程,银行提供的是现金管理和回款管理服务。客户可能从银行要求融资,也可能不需要,如果客户需要融资,银行将处于有利的监控地位。邮局的锁箱目前已极少使用,但银行提供账务管理服务是很普遍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的知识产权向债权人出质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并因此获得融资的借贷行为。在许多国家,利用人类思想、技术或是创意的知识产权已经超越土地、劳动力、机器设备、原材料等资产,成为企业获利的主要来源。在金融市场上知识产权不仅能作为融资担保的标的,而且可以作为基础资产发行有价证券。以知识产权作为融资担保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作为担保,就是将知识产权本身提供融资者作为借贷之担保,当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融资者可以依约定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抵偿,或是将担保物拍卖所得的价金补偿。而实际操作中,单独将知识产权作为融资担保的例子并不多,更多的是通过担保契约将基于该知识产权授权他人使用所产生的利益,以及基于该知识产权所制造商品的销售利益纳入担保范围。二是以知识产权授权的收益作为担保,该方式以基于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即授权金,为担保物,对于融资者来说,授权金是预期可见的权利资金,比一纸薄薄的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更令融资者放心,美国就有专门从事利用知识产权权利金作为担保的融资公司。三是以知识产权换取第三人提供信用增强或信用担保,包括两种模式:企业直接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向融资者融资,再由第三人提供保证担保,在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由保证人做出赔偿,或是以预先保证的价格购买作为担保物的知识产权;企业以知
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现金收益,向第三人提供担保,而由第三人向融资者提供信用担保。

『叁』 非金融机构可以接受其他公司的股权质押吗

当然可以 个人都可以

『肆』 抵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一般什么机构能办理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银行和典当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都可办理抵押贷款。

『伍』 什么叫质押贷款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第九十二条 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一楼部分错解。汽车与机器设备一样,都是动产抵押,不是动产质押,现在基本没有人把汽车放银行,银行也犯不着,抵押新汽车的权利凭证是汽车合格证,但这个合格证代表的是不可为债权人占有的汽车。如果拿去当铺,车放那儿,没去相关部门办登记手续,貌似抵押,其实是典当存放行为,行为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但债权有据可依者可受法律保护。
存货有些特殊,可以质押也可以抵押,质押是通过第三方监管机构帮银行等金融机构监管,借款人还了钱去凭银行出仓单领货,抵押则由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管理,但理论和实践认为我国的金融机构尚不具备自行监管存货的普遍能力,所以目前我国存货的担保一般是采取质押方式。如果将标准仓单拿去银行等金融机构作融资,这标准仓单是谁认领、谁提货都可以的,所以是质押

『陆』 工商局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可以是企业么

动产抵押权人是对动产抵押享有抵押优先权的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就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动产抵押权人可以是任何单位、个人。企业当然可以作为动产抵押权人。

『柒』 动产质押融资仓储监管业务的具体流程

从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来讲,流程为以下几个步骤:
1.获取有效信息,接受贷款企业申请获金融机构委托。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管理水平、产品购销渠道、市场等相关信息,初步评价企业的系统风险。
2.现场考察,收集资料,设计监管方案。由客户经理对企业现场生产经营状况、质押物是否满足易清点、易保管、易变现的要求,认定该动产是否可作为符合条件的质物;向企业收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完整企业相关资料,提交公司风险评审小组开会讨论,设计适合企业经营管理、有效防控质物风险的监管方案,提交金融机构审核。
3.由金融机构认定质物价值后,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公司签订《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根据提交金融机构审批通过的监管方案执行,现场安排监管人员驻点监管,同时,在企业质物堆场和进出货通道多方位安装24小时远程监控设备。
5.在监管期间,公司对质物的数量、品质、市场价值进行动态跟踪,以及企业在贷款期间的经营状况,包括企业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定期向金融机构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一份《企业监管报告》,在市场价值下浮超过5%时,进行风险提示。报告金融机构是否会对企业追加质物或回收相应贷款金额,以保证质物实际价值不低于质物保底值。
6.贷款到期,贷款企业还款,金融机构确认,公司移交质物。若贷款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按照监管协议上对质物的规定和要求,将质物完整、足值移交给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委托公司或其他机构进行质物处置,收回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