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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中小非金融机构集合票据

发布时间: 2021-04-27 14:15:11

Ⅰ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标准

1.规模要求:单个企业拟发行规模2000万以上2亿元以下(净资产规模达到5000万以上);
2.盈利要求:发券前,连续二年盈利;
3.评级要求:任一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BBB级及以上(部分地区的地方性规定),评级结果与发行利率具有相关性;
4.行业要求:可获得当地政府明确支持(如财政贴息、项目补助优先支持、税收优惠、政府背景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
备注:中小企业,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为中小企业非金融企业。

Ⅱ 哪些主体可以发债目前我知道的有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据我所知还有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金融企业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俗称私募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Ⅲ 债务融资工具包括哪些

目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等。

证券代码CP、SCP、PPN、MTN是什么意思

CP 短期融资券(短融)、SCP超短期融资券、PPN 定向工具(私募券)、MTN 中期票据(中票)

1、CP: 短期融资券(Commercial Paper,简称“CP”)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金融机构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SCP :超短期融债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3、PPN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4、MTN :英文Medium-term Notes的缩写。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4)中小非金融机构集合票据扩展阅读: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的市场。

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

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的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其中债券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交易和买断式回购交易两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银行间债券市场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证券代码

Ⅳ 什么是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了方便中小企业融资,于2009年11月推出的创新金融产品。

(5)中小非金融机构集合票据扩展阅读:

根据《指引》规定,参加集合企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两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1、分别负债、集合发行。集合票据由多家中小企业构成的联合发行人作为债券发行主体集合发行,各发行企业作为独立负债主体,在各自的发行额度内承担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并按照相应比例承担发行费用,集合发行能够解决单个企业独立发行规模小、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2、发行主体和发行规模适中。《指引》第2条明确规定发行主体应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的中小非金融企业,体现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指引》明确规定了集合票据中单个企业及整支票据的发行规模,即在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超过该企业净资产40%前提下。

3、发行期限灵活。《指引》未对发行期限作出硬性规定,但由于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有效控制风险,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期限也不宜过长,具体产品期限结构可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主体结合市场环境协商确定。

4、引入了信用增进机制。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主体通常信用级别较低,设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就变得尤为必要,增信措施的使用能够在提升债项评级,熨平各发行体之间信用差异的同时,提高投资人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认可度,也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产品结构继续创新预留了空间。

Ⅵ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作用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出现带来了以下几个积极的作用:
1.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相对于间接融资来说,具有审批时间较短、融资成本低的特点,它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良好的途径。
2.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采取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级、统一发行注册发行方式,解决了单一企业发债规模较小和达不到发债要求的问题。统一冠名、统一信用增级的机制在提升债项评级,熨平各发行体之间信用差异的同时,提高了投资者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认可度,对于增强集合票据的流动性有很大帮助。同时,参与集合票据发行的中小企业仅对自身募集资金额度承担债务的到期兑付责任,解决了中小企业参与集合票据的后顾之忧。
3.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又一项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为市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投资品种.对于完善债券市场的结构具有积极的作用。
4.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总体较小,相对于资金实力雄厚的大银行来说,受需要授信等内部管理的流程所限,总体上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兴趣并不大。但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来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则是一个很好的投资品种。

Ⅶ 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对财务指标有何要求急…………………………

编辑本段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定义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融资方式特点
1.注册:集合票据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2.金额: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3.期限:集合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一年,集合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三年; 4.担保:可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包括由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及以上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企业以其自有资产向担保机构提供抵押或质押等反担保、银行给予信贷支持等信用增级措施; 5.效率:交易商协会鼓励创新,支持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项目可进入“绿色通道”注册,有效提高发行效率; 6.统一管理:集合票据由主承销商统一发行,募集资金集中到统一账户,再按各发行企业额度扣除发行费用后拨付至各企业账户;债券到期前,由各企业将资金集中到统一账户,统一对债权人还本付息。
融资方式优势
1.解决单一企业因规模较小不能独立发债的矛盾,降低了融资门槛。 2.对单一企业的要求较低,通过集合发债有利于提升单一企业的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3.中小企业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可极大提升企业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鼓励创新,支持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项目可进入“绿色通道”注册,有效提高发行效率。
融资方式标准
1.规模要求:单个企业拟发行规模2000万以上2亿元以下(净资产规模达到5000万以上); 2.盈利要求:发券前,连续二年盈利; 3.评级要求:任一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BBB级及以上(部分地区的地方性规定),评级结果与发行利率具有相关性; 4.行业要求:可获得当地政府明确支持(如财政贴息、项目补助优先支持、税收优惠、政府背景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 备注:中小企业,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为中小企业非金融企业。
融资方式流程


融资方式成本
主要包括票面利率、主承销费用和中介费用; 票面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受主体资质、发行规模、评级结果和市场利率影响); 承销费用; 中介费用主要包括评级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和托管费用、兑付费用等共需40万元左右(此价格有较大的伸缩性,可以通过谈判进一步降低)。

Ⅷ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类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Ⅸ 证券从业考试教材的图书3

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
证券发行与承销
【编 写】:中国证券业协会编
【定价】:47.00元【发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开 本】:787×960 16开 26.75印张 485千字 419页
【版次】:2010年6月第1版 2010年6月第1次印刷 第一章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
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概述
第二节投资银行业务资格
第三节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四节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
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
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四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
第六节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第一节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要求和程序
第二节股份制改组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报表审计和法律审查
第四章公司融资
第一节公司融资概述
第二节公司融资成本
第三节资本结构理论
第四节公司融资方式选择
第五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荐核准程序
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准备
第二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辅导和推荐核准
第六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第一节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原则、内容和目标
第二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和询价
第三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第四节首次公开发行的具体操作
第五节股票的上市保荐
第七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第一节信息披露概述
第二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第三节股票发行公告及发行过程中的有关公告
第四节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创业板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殊要求
第八章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第一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推荐核准程序
第三节发行新股的发行方式和发行上市操作程序
第四节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有关的信息披露
第九章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第一节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与核准
第三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第四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
第五节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十章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一节国债的发行与承销
第二节金融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三节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四节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五节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六节中期票据的发行与承销
第七节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第八节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九节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十节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十一章外资股的发行
第一节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行
第二节H股的发行与上市
第三节内地企业在香港创业板的发行与上市
第四节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
第五节外资股招股说明书的制作
第六节国际推介与分销
第十二章公司收购与资产重组
第一节公司收购概述
第二节上市公司收购
第三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第四节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五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第六节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向外商的转让
第七节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
第八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