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金融机构主要分哪几类
(一)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并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监管机构。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我国实行分业监管体制。除此之外,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也有部分金融监管的职能。
(三)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并于同年3月15日实施。随后,国务院决定向3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4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3家保险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16家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派出监事会。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我国目前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五)商业性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
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其他中间业务为主体的营利性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
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融资者、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控股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㈡ 简述金融机构的分类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划分大致有以下四类:
(1)货币当局,又称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2)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4)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及驻华代表处。
㈢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各类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
㈣ 投资性金融机构的类型
证券交易组织机构是指专门为集中和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各种服务并履行监管职能的机构,即证券交易所或股票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不同于证券经营机构,它专门组织和管理交易活动,但自身并不从事证券买卖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世界上除少数以公司制形式存在的证券交易所如日内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是营利性机构外,绝大多数证券交易所都是以会员制形式存在的非营利机构。交易所的会员主要由证券商组成。只有会员和享有特许权的经纪人,才有在交易所从事交易活动的资格。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聘请经理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在证券交易所内上市的证券必须符合上市标准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上市公司须按规定定期公布反映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在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必须遵守交易所制定的规则。交易所除了组织安排和管理交易活动外,还为交易者提供信息咨询、清算、纠风处理等各种服务。尤其重要的是,由于交易所组织的是集中的证券买卖,采用买卖双方公开竞价达成交易的方式,因此,在交易所内完成证券交易时就形成了各种证券的较为公平和合理的价格,这种价格信号及时向社会发布,成为分析和决策相关经济活动尤其是证券投资活动的重要根据。依据交易所每日发布的证券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信息,投资者的资金就被牵引到那些经营业绩好,发展前景光明的上市公司,客观上产生了资源优化配置的效果。
世界上有许多著名的证券交易所,如: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美国证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伦敦证券交易所(London Stock Exchange)、巴黎证券交易所(Paris Bourse)、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Frankfort Stock Exchange)、东京证券交易所(Tokyo Stock Exchange)、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ingapore Stock Exchange)、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Hong Kong Joint Stock Exchange)等。
中国大陆目前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一家是1990年12月19日开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一家是1991年7月开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这两家交易所均采取会员制组织形式(不吸收个人会员),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事业法人。交易所内部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总经理等。交易所的主要业务包括:提供证券集中交易场所、组织和管理上市证券的买卖;办理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割;办理上市证券的过户和集中保管业务;提供上市证券的信息服务;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许可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或称证券融资公司
证券金融公司或称证券融资公司是在信用交易制度下为从事证券信用交易的机构进行融资融券活动的机构。这种机构的主要活动方式是吸收证券公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机构存进的资金和证券,转而向愿意以信用交易方式买卖证券的机构贷出资金和证券。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融资融券活动的意义在于活跃证券市场的交易,但这种机构目前尚不普遍,大多数信用交易中的融资融券活动是通过交易者之间的借贷行为(如经纪人贷款)完成的。中国大陆现行的证券法规尚不允许从事证券信用交易,因而也没有证券金融公司这种机构形式。 投资基金是一种以追求投资收益回报为目标,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由发起人以发行基金单位方式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以组合投资方式将资金运用于各种金融资产投资的投资组织形式或集合投资制度。其具体组织形态有两种:一种是公司型基金,另一种是契约型基金或称信托基金。
㈤ 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类型
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有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 我国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
我国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将保险业列入金融体系,是由于经办保险业务的大量保险收入用于各项金融投资(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而运用保险资金进行金融投资的收益又可以积累更为雄厚的保险基金,促进保险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保险公司也属于商业性金融机构。另外,我们习惯了国内多年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分治的现实,现在国内许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开始筹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在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中还找不到完全准确的定义。从宏观方面来看,中国目前尚缺乏对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性安排。
根据国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管委员会1999年发布的《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金融控股公司定义为一个公司在拥有实业的基础上,可以跨行业控股或参股,在同一控制权下经营银行、保险、证券两个以上的金融事业。这是当今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趋势,消费者可以在一个金融机构同时实现银行存贷款、票据金融、信用卡、票据、保险、证券、期货和共同基金等交易活动。不言而喻,金融控股公司属于商业性金融机构,是独立的公司企业法人。目前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有如下两类: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代表处和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由于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代表处不得从事任何直接营利的业务活动,所以只有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属于商业性金融机构。但是,由于它们是分支机构,是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下面就不再阐述。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它们在从事业务活动中,均贯彻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自主经营与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
㈥ 投资性金融机构的区别
投资性金融机构与银行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投资性金融机构没有结算业务,因而不具有信用创造功能。一般而言,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创造货币,即它在转移贷款使用权时,通过自身存贷款机制,可增加货币供给和需求量,从而创造货币。而投资性金融机构仅仅在货币存量既定的条件下转移资金,不增加货币供应总量,它改变的是存量结构,影响的是货币周转率,不具有信用创造功能。
由于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并对金融和经济形势的波动影响较大,因而银行受到政府的管制较严,同时往往成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主要调节对象。相比之下,投资性金融机构的活动由于与货币供给的增减没有直接的联系,受到政府的管制相对要少。
㈦ 投资型金融机构包括哪些
1.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以自己的名义或代其客户进行证券投资。
2.银行业金融机构。但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从事住手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事业投资。在国外,有些国家允许银行进行投资。
3.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全球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曾一度超过投资基金成为投资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除大量投资于各类政府债券、高等级公司债券外,还广泛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资。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这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QFII可以投资于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
5.主权财富基金。随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日前不少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拥有了大量的官方外汇储备,为管理好这部分资金,成立了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主权财富基金。例如成立于2007年9月29日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
6.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这些机构通常也在自身章程和监管机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证券投资。
㈧ 中国的金融机构的分类。请专业人士回答哈哦。感谢
金融机构分类如下: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8)投资性金融机构类型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1、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2、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4、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㈨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有哪些不同的类型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一)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经营机构1.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机构是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国的金融体系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均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2.金融经营机构金融经营机构是指从事相关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二)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1.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吸收各种存款获得资金来源,并将之贷给需要资金的各经济主体及投资于证券等获得收益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等。
2.非存款性金融机构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以接受资金所有者根据契约规定缴纳的非存款性资金为主要来源,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三)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1.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
它们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例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非政策性金融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四)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1.银行金融机构银行是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经营机构。
它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汇兑等业务,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融通资金。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现代银行有各种不同的分类。
例如,按资本性质划分,有国家银行、公私合营银行、私营银行;按职能划分,有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经营各种金融业务但又不称为银行的金融机构。
这类机构较为庞杂,例如保险机构、证券机构、消费信用机构、投资基金机构、财务公司、典当行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生,使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和融资形式多样化,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多样化,同时也使金融界增加了竞争对手,有利于金融业提高服务水平。
(五)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1.本国金融机构本国金融机构是指在一国境内注册并允许开展金融业务的企业,比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
2.外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是指在一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或行业协会认可的金融机构,比如在我国开展业务的花旗银行。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又称为国际金融组织,是指世界多数国家的政府之间通过签署国际条约或协定而建立的,从事国际金融业务,协调国际金融关系,维系国际货币和信用体系正常运作的超国家金融机构。
比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
㈩ 投资性金融机构的介绍
投资性金融机构是在直接金融领域内为投资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直接参与投资活动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和交易公司、金融公司、投资基金等等。这些机构的服务或经营内容都是以证券投资活动为核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