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助推农村青年创业者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政策措施偏少,影响农村青年创业效果的进一步凸显。由于涉农金融机构考虑到自身营利,优惠政策及优惠力度欠佳。目前,涉农金融机构仅出台了2项配套政策措施,且政策延续性不强,加之政策配套扶持政策还不到位,财政扶持政策缺失,致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没有突破性进展。(二)贷款品种比较单一,影响农村青年创业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云掌财经团队为您解答,望采纳!
❷ 对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有何意见,建议
政策一政策名称:《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发部委:国务院时间:2015年2月1日政策概述: 意见指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同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意见共分5个部分32条,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方面,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二政策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发部委:国务院时间:2015年4月2日政策概述:《决定》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5部分19条。在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方面,决定指出,要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策三政策名称:《关于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颁发部委: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商务部时间:2015年4月7日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要部署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农村青年抓住信息化进程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积极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拓宽创业致富渠道,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技能培训。依托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围绕电子商务实操、网络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内容,为农村青年提供电子商务技能培训。二是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联合设计开发“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在授信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重点向电子商务创业青年倾斜。三是领创建站点。择优选择依托电子商务发展的涉农创业青年领创建县级区域电商服务中心;鼓励农村创业青年加盟或投资建立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四是跟踪服务。开展网店货源对接;打造农村青年电商网络展销平台或网络集市,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政策四政策名称:《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发部委:国务院时间:2015年5月4日政策概述:《意见》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营造宽松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二是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三是推动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四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六是构筑安全保障防线,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七是健全支撑体系,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五政策名称:《“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颁发部委:商务部时间:2015年5月15日政策概述:《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加快电子商务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助力电商企业“走出去”;支持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提升网络消费便利性;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激发消费潜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拓展海外市场;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行动计划》提出,要力争在1到2年内,实现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目标。
❸ 农村青年创业贷款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领域外,均允许进入。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农民工平等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等。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二、简化审批程序。坚持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服务从优的原则,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加大扶持力度。推行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重点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优先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 四、实行政策优惠。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回乡创业农民工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可适当减免或不予征收。 五、提供金融服务。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各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可为其提供最高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扶持期内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全额予以贴息。扩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贷款抵押担保财产的范围,创业人员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益、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第三人反担保的对象,可由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扩大到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简化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贷款程序,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贷款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返乡证明、进行审查推荐,县级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六、妥善解决创业用地问题。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生产经营用地统筹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回乡创业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向有资金、懂技术的回乡创业农民工手中流转。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 七、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❹ 国家对农村创业青年创业优惠政策
日前,由团中央与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举办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试点工作培训班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来自河北、吉林、浙江等10个省份56个试点县的团委书记与农行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班并进行了工作对接,标志着团中央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是团中央与中国农业银行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要求,为积极应对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以小额贷款为载体,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 团中央与中国农业银行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选取了10个省份的56个县(市、区),将进行为期半年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试点。各地团组织与农行积极探索,研究适合农村青年创业需求的贷款优惠政策,为明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奠定基础。 此前,各地团组织与农业银行已就此项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吉林、重庆等省份分别与省级农行联合下发了合作文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吉林、重庆、陕西3省份放贷金额已逾6.4亿元,受益青年近2.5万人。各地在贷款模式、担保方式等方面也进行了大胆尝试和积极创新。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业务总监周清玉出席试点工作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
❺ 对农村青年创业有那些政策
一、什么叫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指与各级团组织合作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农村青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等创业活动资金所需的小额贷款。 二、团中央和中国银监会共同推出“中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有什么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应对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共同推出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三、实施“中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实施“中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工作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小额贷款为载体,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成为未来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成长型客户,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 四、团组织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方面具体承担哪些任务? (一)广泛掌握农村创业青年信息。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农村青年情况,了解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农村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建立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库和项目库,逐步实现区域联网。 (二)加强对农村青年的创业培训。依托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建立农村青年创业示范基地,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借鉴、实践的阵地;组建各级促进农村青年创业专家服务团,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产业链接、信息引导、技术指导、经验传授等服务;发挥杰出青年农民联谊会、农村青年乡镇(民营)企业家协会、农村青年经纪人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农村青年开展创业的信息、经验交流和贷款的互保、联保等。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帮助农村青年创业就业。 (三)对农村青年提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合作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 (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建立团组织协调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银行、保险、农村创业青年共同承担风险的工作体系,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探索建立贷款风险的分担、转移和补偿机制,特别是要争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出资成立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基金,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进行担保、贴息或进行奖励;对农村青年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贴息扶持、税费优惠、放宽不良贷款核销条件等。 (五)对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借款人开展相关的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协助做好清收贷款工作。 五、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方面应发挥哪些作用? 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重要主体之一。各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各级团组织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积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金融知识培训,帮助农村青年提升获取金融服务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 (二)加快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流程和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对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农村青年创业者,要通过“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服务直通车”、“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实行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的信贷支持政策。 (四)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规范、完善贷款制度、业务流程和激励考核机制,科学设定信贷人员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责任比例和免责条款,创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信贷模式和担保方式,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风险控制到位,确保农村青年创业小额信贷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允许开办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哪些?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与当地团组织合作,参与开办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根据目前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等资源配备现状、业务比较优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开办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七、申请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在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辖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创业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在贷款发放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六)自愿接受贷款发放机构对其账户资金的监督;(七)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农村青年创业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鉴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具体贷款额度可由借贷双方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收入水平、信用状况和有关贷款贴息、税费优惠、资金奖励等优惠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协商确定。 九、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为多长?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期限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创业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灵活确定小额贷款期限,具体还款期限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 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为支持农村青年加快创业发展,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贷款利率执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可给予适当优惠。一般来讲,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利率应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期限、资金及管理成本、风险水平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同时也要考虑相关扶持政策对风险的缓释作用。 十一、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担保方式,要结合实际,在法律规定框架内探索予以创新。可以采用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联保、担保公司等保证方式,也可以采用房产、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方式,亦可以采用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农产品期货等权利质押方式,还可以采用“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等信贷模式,围绕农业产业化来降低创业贷款项目经营风险,并综合运用信用共同体、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来降低贷款风险
❻ 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社会)
以泉州为例,所上缴的申请资料:
1、个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个人创业项目审批材料;
3、贷款用途证明;
4、泉州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程序:
1、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青年自愿向团组织申报。所在地团组织尤其是乡、村两级团组织要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要积极推荐。
2、与团组织合作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到团组织推荐的项目和拟借款人后,应按照信贷程序,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择优发放贷款。
(6)加强农村青年创业金融服务报告扩展阅读:
本着“方便客户、灵活多样、覆盖风险”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适合农业农村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贷款方式。
大胆创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担保方式。针对农村青年创业的实际,可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根据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扩大农村青年创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
探索发展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农产品期货等权利质押贷款。鼓励各类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进行担保。
积极推动和发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等信贷模式,提高农村青年初次创业的成功率,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降低贷款风险。
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在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和鼓励农村青年发展“信贷+保险”创业项目。
大力发展农村青年创业互保、联保贷款。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积极探索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
引导和鼓励有志创业的农村青年主动加入“联户联保小组”、“信用互助组织”、“信用联盟”、“专业机构担保”、“担保协会”等信用共同体。完善信用共同体内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内部成员自我管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