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需求与流动性供给主要来自哪些方面
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在金融机构的管理中,流动性泛 指 金融机构的对外支付能力和状态。
1.银行流动性需求的主要内容 (1)存款提取 (2)贷款需求 (3)投资需求 (4)还款需求 (5)营业支出 (6)股利支付
2.银行流动性供给内容 (1)客户存款 (2)金融市场借款以及向中央银行的借款 (3)贷款的偿还以及证券的到期 (4)资产变现 (5)金融服务收入
❷ 银行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哪些要素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经济主体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以上是关于金融机构和经济实体所存在的流动性风险。
除了这些风险外,对于任何投资工具而言,也存在流动性风险。那么 ,什么是投资流动性风险呢?
投资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在需要卖出所投资的投资物时,面临的变现困难和不能在适当或期望的价格上变现的风险。
形成原因
当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极端情况下会导致商业银行资不抵债。商业银行作为存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随时持有的、用于支付需要的流动资产只占负债总额的很小部分,如果商业银行的大量债权人同时要求兑现债权,例如出现大量存款人的挤兑行为,商业银行就可能面临流动性危机。 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相比,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和广泛,通常被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的产生除了因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计划可能不完善之外,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领域的管理缺陷同样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不足,甚至引发风险扩散,造成整个金融系统出现流动性困难。因此,流动性风险管理除了应当做好流动性安排之外,还应当有效管理其他各类主要风险。从这个角度说,流动性风险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状况。
第一,流动性极度不足。流动性的极度不足会导致银行破产,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一种致命性的风险。但这种极端情况往往是其他风险导致的结果。例如,某大客户的违约给银行造成的重大损失可能会引发流动性问题和人们对该银行前途的疑虑,这足以触发大规模的资金抽离,或导致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为预防该银行可能出现违约而对其信用额度实行封冻。两种情况均可引发银行严重的流动性危机,甚至破产。
第二,短期资产价值不足以应付短期负债的支付或未预料到的资金外流。从这个角度看,流动性是在困难条件下帮助争取时间和缓和危机冲击的“安全垫”。
第三,筹资困难。从这一角度看,流动性指的是以合理的代价筹集资金的能力。流动性的代价会因市场上短暂的流动性短缺而上升,而市场流动性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资金成本均产生影响。市场流动性指标包括交易量、利率水平及波动性、寻找交易对手的难易程度等。筹集资金的难易程度还取决于银行的内部特征,即在一定时期内的资金需求及其稳定性、债务发行的安排、自身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市场对该银行看法、信用评级等。在这些内部因素中,有的与银行信用等级有关,有的则与其筹资政策有关。若市场对其信用情况的看法恶化,筹资活动将会更为昂贵。若银行的筹资力度突然加大,或次数突然增多,或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那么市场看法就可能转变为负面。因此,银行筹资的能力实际上是市场流动性和银行流动性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各个市场中均存在流动性风险,比如证券,基金,货币等等。
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筹资能力的变化可能影响原有的筹融资安排,迫使商业银行被动地进行资产负债调整,造成流动性风险损失。这种情况可能迫使银行提前进入清算,使得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银行破产。
❸ 流动性风险的银监会新指标
为了提升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在“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以外,监管当局又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两个指标。
10月12日,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了对于银行流动性监管的四个主要指标,即: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该《办法》是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拟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的引入,是《办法》的最大亮点。这两个指标在巴III协议中首次提出,是国际监管层面针对危机中银行流动性问题反思的最新成果,此次也被银监会引入到中国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体系之中。
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覆盖率的计算公式是“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和“未来30日净现金流出量”的比值,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
净稳定融资比例则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减少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满足各类表内外业务对稳定资金的需求。其计算公式为,可用的稳定资金与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的净稳定融资比例应当不低于100%。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缓冲上述两个指标对银行的冲击,监管当局设定了宽限期,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13年底前达到流动性覆盖率的监管标准,2016年底前达到净稳定融资比例的监管标准。
“流动性覆盖率主要监控的是银行短期的流动性风险,而净稳定融资比例则关注长期流动性风险。”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曾在2011年中表示,“银监会参照国际上新的流动性要求,引入这两个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同时,也保留了以前跟中国国情吻合的监管指标,比如说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多维度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体系。”
对于 “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两个指标,银监会延续了之前的要求,即,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应当不高于75%;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中外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另外,《办法》在完善现金流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同时,还充实了多元化和稳定的负债和融资管理、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管理、并表和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多项内容。
❹ 请帮忙论述商业银行如何保持流动性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继续表现疲弱,系统性风险的各项指标依然没有好转。
这场始于美国房价暴跌的信贷危机已经触发全球经济“恶性循环”,经济增长放缓周期将进一步延长,次级贷款损失万亿美元。美国金融危机对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商业银行经营要遵循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原则中,流动性处于关键的地位,资产流动性管理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新巴塞尔协议和现行的监管规定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对银行业的要求虽然很多也很复杂,但是并未强调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现在,从美国次级贷款危机中我们可以看到流动性风险带来的代价是惨重的。因此,中国银行业应强化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即使是在目前存贷比都比较高的情况下,也应做好充分准备,完善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情况下的流动性管理工作。
一、金融危机对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影响
(一)金融危机加剧了银行业资金回收的困难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金融机构资金紧缩,从而引发其对外放贷更加谨慎,贷款总量也由持续稳定的增长转为呈现出近年来首次大幅减速的趋势。据美联储统计,2008年前三季度美国商业银行对国内工商业的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约4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放贷紧缩使得美、欧等国的进口商融资难度增加,资金周转情况比以前明显恶化,而对我国出口企业的直接影响就是国外进口商的偿付能力下降,货款收回的风险加大。据调查,信用较好的进口商在过去交货后20~30天内会将预付款以外的货款结清,但自金融危机以来,付款周期普遍延长到了40~50天。这极大地影响了出口企业资金流动性,甚至波及国内供货商,从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影响到我国银行资金的回收,加剧了资金回收的困难。
另外,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性的经济发展减缓,国际市场需求萎缩,这对我国的出口企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出口影响逐月增加,从11月开始首次出现了负增长,11月份当月我国口1149.9亿美元,下降2.2%,中国外贸单月进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12月份当月我国出口1111.6亿美元,下降2.8%。企业尤其是对危机的严重程度没有准确预测的企业,生产的大批产品出口无路,库存积压,占用了大量资金,致使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资金回收更加困难。
(二)金融危机加大了银行资产结构单一的风险性
1.银行资产组成方面
从资产组成看,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是现金包括存放中央银行和存放同业、托收未达的现金等。商业银行的资产中固定资产流动性最差,现金资产的流动性最强,贷款和证券视期限和性质而具备不同的流动性。一些针对基本客户发放的短期流动性资金贷款,虽然期限较短,但往往不具有流动性。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大部分表现为贷款,结构单一,基本没有流动性二级储备,一级储备的大部分又滞留在中央银行里,银行很难根据流动性需要,随时抽回,做自主性调剂。雪上加霜的是,金融危机导致银行的贷款回收难度加大,加剧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2.银行资产期限方面
从资产期限上看,由于信贷资产占据了资产的绝大部分,该部分的资产的期限结构对商业银行的中长期流动性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中长期贷款增加、短期贷款收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从目前的状况来看:
一方面,金融危机使企业的经营进入一个“寒冬”阶段,货款回收困难,企业在短期内都不可能筹集大量资金,而有可能靠银行的中长期贷款“过冬”;
另一方面,金融危机以来,房地产行业骤然降温,国家出台了众多优惠政策,支持房地产消费。结果,个人消费信贷快速发展并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主。从以上两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中长期贷款比例是不断上升的。
(三)金融危机使金融市场发展进程有所放缓
从理论上讲,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是一种既矛盾又互相促进的关系,金融市场越发达,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竞争就越激烈,对负债的流动性管理就会越困难,但从流动性来源来讲商业银行可以更加容易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上取得流动性资金来源和变现自己的流动性资产以弥补自身流动性不足。
之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远远滞后于整体经济的发展是不争的事实;现在,金融危机使我国的政策制定者更加偏于谨慎,金融危机使金融市场发展进程有所放缓,束缚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二、银行相应对策分析
(一)透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适时调整的目的
宏观经济顺应经济形势适时的调整,是避免经济和金融市场过度波动的重要手段。美国政府接管“两房”的救市举措提醒我们,要密切关注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走势和最新变化,努力应对并化解次贷危机风险和负面效应,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关键还在于及时果断采取应对措施救市和治市,包括建立平准基金或暂时以汇金公司代行平准基金职责,财政政策刺激方案,以减缓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对我国金融体系和经济的冲击。银行业要及时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抓住调整的实质,以预测国家货币和财政政策的走向。
例如,面对次贷危机不断恶化导致的全球金融市场动荡的局面,中国人民银行从2008年9月16日起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随后面对美国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情况,央行又加强对货币政策工具调整的力度,自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也相应调整;自15日起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作为中央银行最具影响力的货币政策工具,能够直接调控货币供给。利率和准备金率的“双降”表明政策操作已经由“防通胀”转向“保增长”。上述降息举措无疑放松了银根,向市场注入了流动性,在某种意义上说是配合全球央行稳定金融市场的政策,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对房地产等资金链紧张的行业无疑是“雪中送炭”。这一货币政策的调整也预示着未来一系列政策调整的开始,包括减税刺激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如降低印花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降低房地产交易税费,提高出口退税率以刺激出口等财政政策的出台。
(二)加强预警
针对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美国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现状,金融机构应关注以下方面并及时预警:
首先,外汇管理方面。汇率变动引起的外币资产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信用风险,金融机构要实时关注手持主要外汇的汇价变动情况,必要时通过调整资产组合的种类或者比率及时止损。
其次,抵押信用债券市场方面。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抵押信用债券市场的发展,保持对相关风险的敏感程度,及时评估,审慎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相机抉择出售相关的抵押支持债券及资产支持债券等,最大限度维护资产安全,保障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再次,对国际游资的关注方面。金融机构应该对国际游资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保持警惕,关注其中国股市和房市的冲击,主动防范信贷风险的加大,尤其是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的信用风险。另外,也要注意美元反弹后游资回流美元市场导致国内资产价格下降泡沫破灭的风险,合理分析和判断利率、汇率走势,为把握投资和交易机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与流动性风险能力
作为银行自身,强信用风险管理与流动性风险能力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银行业加强风险管理要充分利用社会征信系统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评估,完善贷前审查评估和贷后跟踪程序。在评估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银行系统的相关规定,避免任何“地下贷款”的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不良资产比率。
2.推行资产证券化、改善资产结构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入发展,我国银行业应逐步与国际接轨。在这一要求下,资本充足率是困扰我国商业银行的一个很大问题。目前我国银行业资本结构单一,资本补充渠道狭窄,在暂时不能有更好外来资本补充渠道的时候,推行资产证券化,不实为降低资产整体风险权重的有效方法,能相对提高资产充足率,同时对盘活存量资产的流动性也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导致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的最大因素就是个人住房抵押信贷的高速增长,加上国际游资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对银行房信资产价格的潜在影响,建立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关的法律法规,稳步推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不仅是实行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良好开端,也是防范银行流动性风险,改善资产结构的有效方式。
❺ 什么是“流动性管理”
流动性管理概述
在金融一般概念上,流动性是指一项金融资 产的变现能力,衡量资产流动性的标准有两个:
一是速度,迅速转换成为现金;
二是成本,以货币计价不蒙受损失;
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在金融机构的管理中,流动性泛 指 金融机构的对外支付能力和状态。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是指银行在一定时间内,以合 理的成本获取资金满足各种流动性需求的能力。
❻ 什么是流动性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风险一直是存在的。流动性问题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难题之一,流动性问题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导致流动性支付危机,这一问题对金融机构尤其重要。
所以需要流动性管理,其根本是保持银行金融机构足够的头寸,用于日常营运。
❼ 央行从哪些方面对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
2008年6月7日,中央银行宣布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此次央行大幅度调升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理由是为了加强银行体系的流动性管理。不过,大幅调升存款准备金率等一系列从紧货币政策的出台,虽然降低了央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但却增加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
1.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影响。随着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金融机构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也在迅速下降。2007年12月底,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为3.3%,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为2.0%,股份制商业银行为3.7%,农村信用社为8.9%。今年3月末,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为2%,比上年年末低1.3个百分点。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1.5%,股份制商业银行为1.3%,农村信用社为5.4%。那么,本次上调后,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或变为1.5%,具体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都会程度不同地下降。我们知道,超额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即时可用的流动性支付能力。在商业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银行使用超额存款准备金的余地也越来越小。因此银行应对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将主要通过调减流动性来实现,超额存款准备率越低的银行调减流动性的需求越迫切。另外,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对那些贷存比较高银行的流动性是个严峻的考验。因为银行的贷存比越高,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不断调高的情况下,其流动性就越紧张,与此同时,其流动性管理压力也就越大。
2.发行央行票据的影响。由于央行持有的国债有限,目前央行主要通过发行央行票据来冲销。2004年以来,央行票据发行的规模在不断上升。2005年,公开市场共发行央票27462亿元。2006年,发行总量为36500亿元。2007年共发行央行票据达46091亿元。2008年以来,央行共发行了64期央行票据,发行量超20000亿元。通常央行票据的利率比一年期的存款利率略高,但比同期贷款利率要低得多,商业银行为了配合央行的干预,大量买进央行票据,减少信贷投放,其利润也必然下降。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央行发行票据期限结构的微小变化,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细微调整,都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流动性发生巨大改变。
3.信贷控制政策的影响。今年,我国开始启动信贷控制政策,主要是加强窗口指导力度,增强政策刚性和针对性,严把信贷关。在央行实施严格的信贷规模控制前提下,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主要因素在于大盘股发行、企业资金面的改变,这也与股市、房市息息相关。每次大盘股IPO,银行体系都会出现大额资金流出,对银行现金兑付要求非常高。如果股市、楼市发生大的震荡或调整,将对市场气氛进而对市场流动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4.外币占款对冲制度的影响。我国宽裕的流动性源于国际资金的流入,外汇储备是其中的典型指标,截至4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76万亿美元,比年初新增2300亿元,4月份更是当月增长744.6亿美元,创单月外汇储备增长历史新高。在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同时,央行为了对冲外汇占款,向市场大量释放人民币,由此造成市场流动性充裕。在央行持续实行紧缩性政策之下,市场流动性被以不同形式不断被吸纳,未来流动性形势取决于外汇资金是否继续涌入我国。
总体而言,受从紧货币政策的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表现出两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方面,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裕,但不排除阶段性紧张的可能。另一方面,总体流动性过剩与局部流动性紧张并存,流动性分布非均衡加大了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
❽ 金融机构流动性比例下滑应采取什么应对措施
1、要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充分运用TAF等工具,对流动性出现暂时困难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2、提出使用创新金融工具保持市场流动性,可能意味着未来利率有更大下调空间,因为创新金融工具一般在利率降至极限后才会使用。
3、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生工程、重大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区域协调发展的信贷投入。4、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5、加强跨境资金流动均衡管理,加强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个人外币现钞提取和结汇管理。
❾ 银监会可以采取哪些监管措施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控制
银监会的监管措施:
1.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的监管措施
2.对发生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
(1)接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对该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措施。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重组。重组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具体的重组方案(或重组计划),通过合并、兼并收购、购买与承接等方式,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合理解决债务,以便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摆脱其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并继续经营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重组的目的是对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对银行业体系冲击较小的市场推出方式,以此维护市场信心与秩序,保护存款人等债权人的利益。
(3)撤销。撤销是指监管部门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的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政强制措施。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限制出境)
(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禁止转移财产)
(4)依法宣告破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行为。
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1)对与涉嫌违法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2)审慎性监督管理谈话。监管部门有权根据监管需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状况,随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谈话要求。要求对银行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进行监管谈话并不意味着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存在经营的问题,即使不存在任何问题,监管机构也有权要求谈话了解状况。
(3)强制风险披露。《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市场约束与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并列为资本监管的新三大支柱,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据此加强信息披露要求。
(4)查询涉嫌违法账户和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涉嫌违法资金。
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
一 刑事制裁措施、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
二 对银监会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处理措施;
三 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措施;
四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理措施;
追究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刑事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采取其他行政处理措施。
相关的处罚措施:
1.对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处理措施;
2.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措施取缔;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万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不足50万的,处50-200万罚款;
3.对依法成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理措施;
五 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
1.刑事制裁措施、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
2.对银监会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处理措施;
3.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措施;
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理措施;
追究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刑事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采取其他行政处理措施。
相关的处罚措施
1.对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处理措施。
2.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措施取缔;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万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不足50万的,处50-200万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