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实践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概念
在世界范围内,全球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各国之间在经济上越来越多地相互依存。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越过边界的流量越来越大。下面的趋势提供了这方面的明显迹象。 ——从1989年到1996年,商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额是以平均每年6.2%的速度增长的,几乎为同期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速度3.2%的2倍。 ——从1980年到1994年,外国的直接投资从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4.8%增长到9.6%。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拥有发展本国经济所必需的全部资源、资金和技术,也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产品,因此必须进行交流和相互合作。近50年来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又把世界各国的交往推到了一个新阶段。地球上的空间距离“缩短.了”,信息的“时间差”也趋于消失。这种局面不仅大大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条件,而且加快了经济生活的国际化,使世界变得空前开放了。开放的世界使世界各国原有的“一国经济”正在走向“世界经济”,从而形成了“全球相互依赖”的经济格局。全球经济一体化能缓解社会产业转型的困境,具体来说是由于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各国经济要素的不平衡。只有全球经济一体化,才能使不平衡趋向平衡,在此过程中便能提高社会功效,缓解矛盾。所以就出现了全球经济一体化。 时间 事件 1950年5月9日 提出欧洲国家煤和钢的资源供应共同规划;确立了创立“欧洲联邦”的战略目标。 1951年5月 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成立。 1952年5月27日 签署《欧洲防御联盟条约》,该条约在法国未得通过。 1957年3月25日 签订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为《罗马条约》。 1958年1月1日 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 1959年1月1日 首次降低关税10%。 1962年1月30日 共同农业政策生效。 1967年7月1日 欧洲煤钢联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委员会合为一体。 1968年7月1日 关税同盟生效,取消了欧盟内部工业产品流通关税,制定了共同对外关税税则。 1968年7月29日 欧盟内部劳务自由流通。 1972年3月 创立“洞中之蛇”汇率制度,使各国货币浮动幅度降至2.25%。 1973年1月 丹麦、英国和爱尔兰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使共同体扩为9国。 1975年2月28日 签署洛美公约,同44个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建立联系。 1978年4月3日 同中国签署《贸易协定》。 1978年 欧洲煤钢联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委员会合为欧洲共体(EC)。 1979年3月13日 埃居体系取代货币蛇型浮动体系;欧洲货币单位(埃居)成为欧洲记账单位。 1981年1月1日 希腊加入欧共体。 1986年1月1日 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共体。 1986年2月 签署《单一欧洲法案》。 1987年7月1日 《单一欧洲法案》生效,规定在欧洲委员会中实行投票加权的表决规则,不再实行全体一致原则。 1990年7月1日 资本流动自由化,经济货币联盟第一阶段开始实施。 1992年2月7日 签订《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3年1月1日 欧共体实现单一大市场。 1993年11月1日 《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改称欧洲联盟(EU)。 1994年1月1日 经济货币联盟第二阶段开始实施;欧洲货币局建立。 1995年1月1日 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 1995年12月 确定欧洲单一货币第三阶段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启动。货币的名称为“欧元”(EURO)。 1997年6月 签署稳定与增长公约、第二汇率机制。 1998年6月 欧洲中央银行成立。 1999年1月 欧元诞生 2000年1月15日 准备接受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等国加入欧盟。 2001年1月2日 希腊成为欧元区的第12个成员国。 2002年1月1日 欧元开始流通。 2002年12月13日 欧盟哥本哈根会议决定在2004年5月1日前,接受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立陶宛和马耳他等十国为欧盟的正式成员国。 (一)欧盟的历史沿革
欧洲经济一体化大事记
全球经济一体化
(二)欧盟东扩与欧洲一体化
欧盟的东扩计划大体上经历了3个阶段:
先期准备阶段(90年代上半期)。主要是与中东欧国家签署联系国协定(也称欧洲协定),制定入盟标准和实行先期准备战略。波兰和匈牙利于1991年,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于1993年,波罗的海三国于1995年,斯洛文尼亚于1996年分别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定。联系国协定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欧盟与联系国的政治经济关系,目的是使联系国逐步融入共同体中。联系国协定的目标是在2002年前实现工业品的自由贸易并为其他部门的经济合作奠定基础。制定入盟谈判时间表阶段。1995年,马德里首脑会议提出入盟谈判应在政府间会议结束半年后开始。1996年,佛罗伦萨首脑会议认可了上述提议。在1997年6月的阿姆斯特丹会议上,首脑们指示理事会审查即将于7月推出的欧盟委员会对各申请国的意见。1997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表《2000年议程》。该议程分为三个部分,即共同体政策的前景、欧盟2000~2006年的财政框架以及欧盟东扩问题。在《2000年议程》中,欧盟委员会认为,依据哥本哈根标准,欧盟应首先接纳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和塞浦路斯六国为成员国。1997年12月,欧盟卢森堡首脑会议批准了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决定首先同上述6国进行入盟谈判,而对剩下的5个国家即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则视其进展而定。会议还拒绝了土耳其的候选国资格。
正式入盟谈判阶段。1998年3月12日.在伦敦召开了欧洲大会,欧盟成员国以及申请加入欧盟国家的政府首脑参加了会议,土耳其拒绝与会。欧洲大会是与会者讨论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和内政事务以及经济合作的一个论坛,旨在配合欧盟东扩进程。3月30日,欧盟各国外交部长和中东欧首批6国外交部长聚会布鲁塞尔,正式开始了入盟谈判进程。科素沃战争后欧盟明显加快了东扩步伐,同时决定对东扩战略进行调整。1999年12月,在欧盟赫尔辛基首脑会议上,欧盟宣布将于2000年同6个新候选国,即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和马耳他开始人盟谈判,同时宣布给予土耳其入盟候选国资格,但暂不与之谈判。2000年2月14日,欧盟外长理事会正式开始了同新6国的入盟谈判。2002年12月中旬,欧盟哥本哈根首脑会议决定2004年5月1日将正式接纳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脱维亚和马耳他等10个国家加入欧盟,会议还对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的入盟时间及土耳其的入盟谈判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2003年4月16日欧盟雅典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欧盟15国与上述10个申请国签订了加入条约。
东扩是欧盟世纪之交的重大事件之一,它不仅对欧盟未来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也将对整个全球的政治与经济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欧共体成立之初,就已经表达了将一体化扩展到整个欧洲的愿望。《罗马条约》第一句话就是:“矢志为欧洲各国人民间日益紧密联盟奠定基础”,并“决心以共同行动消除分裂欧洲的障碍,确保其国家的经济与社会进步”。就是说,欧盟将最终成为欧洲一体化的代言人。但是,在欧盟内部,民族、国家的边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不可能消失的;在欧盟的统一体外,还有其他利益集团的存在,外部的不平衡与不协调同样会影响内部均衡。这些都决定了东扩之后,欧盟的一体化之路不会一帆风顺。
(三)欧盟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及其发展前景
欧盟的建立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一方面,它会产生“聚集效应”,如今它不仅吸引了西欧的众多国家参与,而且吸引了许多中东欧转型国家。这从经济上来看,主要是因为我们前面介绍的关税同盟效应;从政治上看,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政治影响远非单个成员国所能及。另一方面,它会产生“扩散效应”。这并非要求所有国家完全与欧盟一样,而是从一体化经济学角度来说,内部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自由贸易会取得不同程度的贸易创造、贸易转移、规模经济、投资刺激等效应。欧盟的建立对于欧洲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但对非成员国向欧盟国家的商品和劳务出口、直接或间接投资就可能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而且,由于欧盟内部生产要素、商品的自由流动所导致的生产的调节,也会出现各个集团利益的重新分配,从而使一部分企业和个人遭受损失。但从长远来看,欧盟同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将很可能随着其经济实力的增强而扩大,内部也会采取有利措施来调节利益的分配。可以预言,随着欧盟经济一体化和政治一体化的发展,欧盟将在经济上持续走强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不断地向建立“大欧洲自由贸易区”迈进。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产生过程
1989年1月1日,两国签署《加—美自由贸易协定》(Canada-U.S.FreeTradeAgreement)。1990年,墨西哥正式提出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举行谈判。在经过了连续14个月的紧张谈判,美、加、墨三国外贸部长终于在1992年8月12日达成了《北美洲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起,把美、加、墨三国经济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终于正式诞生了。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
降低与取消关税
开放金融保险市场
放宽对外国投资的限制
公平招标
保护知识产权
(三)对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评价
首先,北美自由贸易区增进了地区合作,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缓解了1994年底爆发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其次,北美自由贸易区促进了三国贸易投资的扩大。随着各成员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自由贸易区内的规模日益扩大,区内贸易占各成员国总贸易的比重均有所提高。最后,北美自由贸易区促进了三国农业政策的调整。 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APEC)已拥有21个成员国及地区,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中国台北、中国香港、泰国、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俄罗斯、智利、秘鲁。从规模上看,它是全球最大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
全球经济一体化
(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1)探索阶段(1989~1992年)。它是APEC寻找自身发展方向、道路和方式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除了APEC成立大会外,还包括1990年11月新加坡举行的第二届部长级会议、1991年11月汉城举行的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和1992年11月曼谷举行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2)发展阶段(1993~1996年)。在这一阶段里,APEC成员数不断增加,先后接纳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和智利为新成员,使APEC成员由15国增至18国;APEC朝着机制化方向迅速发展,拥有了秘书处、委员会、工作小组、专家组及各种专业部长会议、部长级会议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的行动计划获得通过,并已得到了实施。(3)调整阶段(1997~至今)。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APEC内部的各种矛盾,原有的一些内在缺陷暴露了出来,贸易投资自由化陷于停滞,经济和技术合作也缺乏实质性的行动。由于成员国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的分歧难以化解,APEC内部的离心倾向加剧,各国对APEC的功效开始有所质疑。面对这些新情况,APEC就只能不断的进行调整,以保证组织能够正常运行。(二)对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评价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已走过了近15年的历程。经过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APEC取得较大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更是进展神速,且较为顺利。它在促进成员方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合作方面,尤其是实施单边行动计划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使得各成员方在区域内的贸易依存度日益增大。
然而,由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所固有的特点:成员庞杂、具有复合型结构特征、具有非机制性和非约束性的运行特征等,使得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首先,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APEC可谓是成员最多的,但其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却存在极大差异。其次,APEC无固定的组织机构,自身的运行主要靠会议和协商,沿用世贸组织规则,缺乏制度基础;APEC强调非约束性,任何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计划的提出都来自于各个成员国的自愿,这些计划的实施也依靠各个成员国的自愿行动。最后,APEC具有“大组织中有小组织”的复合型结构。一般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是单一的组织结构,在一个统一的组织下面就再没有次级组织。但由于文化、宗教、民族等的多样性,价值观或意识形态不同的政治制度的差别,APEC下面还存在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小集团”,即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主要有:东盟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澳新自由贸易区等,以及正在实现中的“10+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3”(中日韩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未来可能形成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等。 (一)东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其前身是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的外交部长在曼谷举行会议,正式宣布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从而取代原先的东南亚联盟,并由以前的军事结盟转向经济合作。这样,东南亚国家联盟就转变成为了一个次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之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和缅甸(1997年)、柬埔寨(1999年)先后加入东盟。目前,东盟成员国包括: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等10国。
(二)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3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举行的东盟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东盟发表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巴厘宣言》,宣言声明:10个成员国决心在2020年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到那时,东盟将不仅是一个单一市场及生产基地,货物、服务、投资和资金将在此区域内自由流动,而且在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个领域也进行了统合。与此同时,中、日、韩三国领导人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确立了推动东北亚经济合作的基本框架。中国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向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面对世界范围内风起云涌的区域一体化浪潮,东亚各国开始奋起直追。其中最为世人瞩目的举动,就是在2001年末东盟—中国峰会上所宣布的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ASEANFreeTradeAgreement,CAFTA)。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首先是在2000年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被提出的。2001年3月,双方正式成立联合专家小组,对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经济效应及中国入世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专家小组认为:中国和东盟的贸易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而双方的贸易额占各自对外贸易额的比重都较小,表明双方之间的贸易潜力很大;如果成立自由贸易区的话,则会产生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使双方受益。此后,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磋商,在2001年11月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正式达成了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协议。紧接着,双方于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构架。根据该协议,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关于货物贸易的谈判将从2003年初开始,2004年6月30日前结束;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谈判将从2003年开始,并将尽快结束;在经济合作上,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展。在此基础上,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和泰国开始执行蔬菜和水果零关税协议。另外,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总体框架下的“早期收获”方案开始实施,谷物、乳品、蛋、饮料等产品将率先降低关税;从2005年1月1日起,包括钢材、机械配件、棉织品、肥料、化工品等将开始降低关税。
『贰』 欧盟发布促进移民融入多年行动计划,包括哪些方面
欧盟发布促进移民融入多年行动计划,包括移民的教育和培训、就业,还有技能认定、健康服务、居住条件等多个方面。计划旨在促进外来移民融入欧洲社会。并明确了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分别考虑到性别、宗教背景等一些可能对移民融入欧洲社会带来各方面挑战的众多因素。
『叁』 欧盟在金融危机中有什么货币政策这些政策有什么效果
迄今,欧盟各国陆续推出的金融救市计划涉及资金总额已超过2万亿美元。
同时利率接近0
效果:大部分成员国经济得到一定的回复,但像希腊等南欧5国经济继续萎靡不振,甚至有扩大危机的趋势。
『肆』 欧盟内部优惠政策有什么啊
1欧盟层面的主要措施,是对濒临破产的银行实行国有化,并对银行间的借贷提供政府担保。具体地说,一方面政府以购买优先股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直接注资,另一方面由各国政府为金融机构新发行的中期债务提供担保。目前已有多个成员国根据这份行动计划出台了本国的大规模救市方案,出资总额接近2万亿欧元,相当于美国7000亿美元救市基金的4倍。
2 为了减少金融危机对整个经济的影响,欧盟决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控制需求下降与投资减少,支持欧盟企业发展。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欧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共同政策,其中主要的有关税同盟、共同农业政策、共同渔业政策、共同地区政策、共同社会政策、共同货币政策、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保护消费者政策以及共同外贸政策等。体现了欧盟一体化进程中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以及安全和防务领域已经实现联合的欧洲格局。
欧盟的政策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关税同盟为起点,通过实施共同市场、统一大市场而最终向全面的经济货币联盟迈进。欧盟于1968年7月1日取消了各成员国之间的所有关税,建立了统一的海关税则,初步建成了关税同盟,对来自区外的第三国产品实行共同的关税政策,以促进区域内贸易和经济的发展。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内实施的第一项共同政策。其基本目标是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确保农业人员的“公平”收入、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农产品合理的销售价格以及确保农产品的供应。其主要内容是对内建立共同农业基金、统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对外则设置随市场供求变化而调整的差价税、配额等贸易壁垒,使欧盟农业免遭外部廉价农产品的竞争。地区政策的目标是“促进欧盟整体的协调发展”、“加强其经济和社会统合”以及“降低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消除最不发达地区或岛屿及农村地区的落后状况”。欧盟社会政策和地区政策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的目的均是促进欧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除上述共同政策外,欧盟近年来还逐步加强在就业、交通、公共健康、环保、科研以及司法和内政等方面采取共同行动,与各成员国在这些领域所采取的国别措施互为补充。
成功的经验
与世界其他地区众多类似经济区域相比,无论从联合的广度和深度,还是从地位和影响看,欧盟都是最成功的典型。
就联合的广度而言,欧盟成功地开创了跨国合作的经济政治联盟的先河,包括的成员国众多。欧盟是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既有国际组织的属性,又有联邦的特征。欧盟成功的区域政策是实现合作的基础,区域政策尽可能明确地界定区域问题与问题区域,把广大的区域联系在一起。其次,区域政策有明确的总体目标:致力于通过实施积极的区域政策以达到缩小区域间差距的目的,使欧盟范围内不同区域达到最大程度的聚合。这一切都为解决区域不平等问题和实现广大地区真正的联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经济领域,欧盟从成立初期就一直致力于消除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并且,欧盟也在世界上推行这一相同的准则,使欧盟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量和影响大增。欧盟坚信,多边贸易自由化能对全球经济产生极大的效益,其中,发展中国家受益最大。
在深度方面,1958-1968年,当时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之间已经逐步取消了工业品关税,实行农产品关税同盟,统一农业政策和农产品价格,设立共同的农业基金对农业实行统一的补贴。1993年1月,欧盟启动内部大市场在成员国之间实行人员、物资、资本和服务自由流通。1999年1月,欧盟中的11个成员国率先放弃了货币主权,共同采用统一的货币欧元,这么多主权国家自愿放弃本国的货币发行权,把这一核心主权交给它们信赖的超国家组织,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迄今为止,尚没有任何一个同类组织像欧盟那样拥有共同的决策机构、共同的执行机构、共同的议会、共同的中央银行,同时欧盟还在努力推进共同的外交政策和安全政策并着手组建快速反应部队。欧盟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已迈出了最坚实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伍』 为什么欧盟应用单一的货币政策
因为欧盟很多国家都统一使用欧元了,都用同样的货币当然需要统一的货币政策了!简言之,德国、法国想通过货币实现大欧洲的第一步,然后就是财政统一了。可惜,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阻止了这一进程,未来可能有两个方向,一是欧元区解体,欧洲国家又恢复原来的货币,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另一个方向就是财政政策统一了~
『陆』 求助了!急,在线等。党校交流会上的主题。例如:金融危机、建国60周年、科学发展观(上次交流会的主题)
你还是很有诚意的...........
『柒』 欧盟对外贸易的特点谁知道谢谢了,急用```
内容比较多,发不全,你要看全部内容就打开参考资料里面的链接就可以了.
欧盟是当今世界上最发达的区域经济集团,同时又构成了我国出口贸易三个主要的区域市场之一欧洲市场的主体。世纪之交,美国经济的减缓,日本经济的下滑,使得与欧盟贸易成为关系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本课题研究试图从战略高度对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关系做一探讨,以把握其长期发展的脉络。
一、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政策
(一)中国与欧盟贸易的总量分析。
第一,中国对欧盟贸易的发展。中国与作为一个区域性经济集团的欧共体及欧盟的贸易关系,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双边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见表1。
21年中,我国对欧盟的进出口总额增长了13倍,出口增长了15倍,进口增长了12倍,净出口从逆差2亿多美元到顺差近50亿美元。可以说,这段时间对欧盟贸易的发展使欧盟成了我国对外贸易三大市场之一。
第二,中国对欧盟贸易的阶段性发展。我国对欧盟的贸易在过去的21年中显示出明显的阶段性发展。
从总量上看,我国与欧盟的贸易发展形成三个阶段,1985年以前进出口总额在百亿美元以下徘徊,1986~1992年在百亿美元阶段逐步走高,向上发展,1993年以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短短九年间,在高水平上实现了翻番。此外,如果与欧盟在这一期间扩张的进程结合起来,1986年和1995年的数字分别与上一年相比,增长率分别达到39%和28%,可以主要看做是欧盟吸纳了新的成员所产生的影响。
从进出口的对比关系上看,以1997年为界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之前我国对欧盟的贸易表现为逆差,其间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84年以前,双边贸易基本持平,逆差不大;1984年以后,贸易的增长伴随着逆差的扩大,1989年达到峰值,入超接近43亿美元;其后的七年中有五年维持在20亿-30亿美元之间。自1997年开始,我国对欧盟贸易长期的入超现象得以改变,这一现象在1996年已经显现征兆,该年逆差接近为零,并在1997年迅速转变为数十亿美元的顺差。
第三,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地位。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欧盟与美国和日本并列为三大市场。
在出口方面,我国的三大主要出口市场依次是美国、日本和欧盟,1999年分别占我国出口额的比重为21.5%、16.6%和15.5%,三者共计53%,如果考虑到经香港转口这三大市场的份额,则比重还会上升。欧盟位居美国和日本之后,为我国出口第三大市场。
在进口方面,我国的主要货源地依次为日本、欧盟和美国,1999年分别占我国进口额的比重为20.4%、15.4%和11.8%,三者合计47%,加上香港的转口,也可以达到50%以上。欧盟位居日本和美国之间,为我国进口商品的第二大来源地。
从进出口两方面来看,我国与这三大市场的进出口额超过了我国进出口总额的一半。1999年我国对这三个市场的依存度分别为,日本37%,排名第一;美国33%,排名第二;欧盟31%,排名第三。这一位次与1997年的日本、美国和欧盟的排序相比,欧盟的地位没有发生变化,仍排在第三。但是,从依存度的动态发展来看,对日本的依存度基本未变,对美国的依存度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对欧盟的依存度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美国自2001年国内经济开始减缓,日本经济长期不振的国际大环境,欧盟经济的相对平稳发展,使得我国对与欧盟的贸易关系具有了更大的依赖性,欧盟市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稳定与增长具有了更为重要的意义。
我国对欧盟的进出口贸易在欧盟的进出口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可以揭示欧盟对华贸易政策的特征。根据1997年的数据,欧盟向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美国占19.6%,瑞士占7.4%,日本占5%,俄罗斯古3.5%,中国占2.3%,仅排在第五位,且与排在第一位的美国相差七八倍,就是与瑞士这样的小国相比,也仅为其1/3;欧盟从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口,美国占20.5%,日本占8.9%,瑞士占6.7%,中国占5.6%,排在第四位,与排名第一的美国相比,约为其1/4强,与瑞士还有1个百分点的差距。这一状况决定了我国国内市场在目前双边的贸易发展中能够对欧盟贸易政策产生影响的水平。
综合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欧盟市场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重要性超出了我国市场对欧盟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重要性,显示出在双边贸易政策调整以及贸易谈判中,我国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中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
贸易政策与贸易发展状况是平行的两条线索,相辅相成。贸易政策是以贸易实际为基础的,同时也会构造贸易发展的实际水平。
第一,我国与欧盟(包括其前身欧共体)贸易关系的回顾。我国与欧盟的经贸关系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在1975年建交之前,双边的贸易发展属于民间交往的性质,由于与欧共体没有外交关系,双边贸易发展也只能通过与各个成员国分别进行。1975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双边贸易关系正式建立,1978年签署了贸易协定,成立了贸易联合委员会,并定期举行年会;1985年签订了经济与贸易合作协定。1994年欧盟开始实施亚洲新战略,并相继制定了三个专门针对对华关系的政策性文件,1995年通过了《中欧关系长期政策》,1996年通过了《欧盟对华合作新战略》,1998年欧盟理事会通过决议,把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上删除,并通过《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把欧盟的对华政策提高到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同等重要的地位,标志着中国与欧盟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一系列文件的主导思想是确立了欧中关系为欧盟亚洲新战略的核心。
欧盟多次表示支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中美有关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在1999年11取得成果之后,欧盟认为中美谈判解决了欧盟80%的问题,中欧谈判要解决剩下20%的问题,经过艰苦的谈判,双方最终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的谈判在2000年5月19日达成协议,成为中国与欧盟贸易关系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第二,我国与欧盟贸易关系的特点。双边的经贸合作规模与双方的地位不相称。欧盟已经在战略上认识到亚洲以及我国是世界未来的重要市场,亚欧会议机制充分显示出欧盟各国政府观点的转变。但是,从双边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相互在经贸方面的依赖程度并不高,没有上升到主导的地位。根据一项研究成果显示,1991~1998年,我国与欧盟的贸易强度指数均在1以下,说明我国对欧盟的出口与进口都低于我国在世界市场上的比重,处于平均水平之下。
双方的贸易地位不平衡。我国与欧盟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及特点各有千秋。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一个经济转型中的国家;而欧盟的成员大多数是OECD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均国民收入水平高,是世界三个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对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这就决定了双方相互需要在程度上的差异。正如前面的贸易数据所揭示的那样,欧美之间的贸易是欧盟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日本等其他非欧盟国家以及欧盟成员国原殖民地国家与欧盟的贸易往来占据着较为重要的位置,与之相比,欧盟与我国的贸易往来处于次要地位。而欧盟市场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程度就要高得多了。这种相互依存的程度差别,决定了在贸易关系中我国尚处于下风,较为被动。贸易关系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双边贸易关系发展的基本面貌,突出地表现在我国与欧盟之间贸易摩擦的启动方以及在处理贸易摩擦过程的态度及立场等许多方面。
第三,我国与欧盟间贸易存在的问题。我国对欧盟贸易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反倾销、单方面数量设限、普惠制框架和市场准入等方面上。
反倾销调查问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新统计,我国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自1978年以来,已经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422起反倾销调查,而其中欧盟占90起,排名第一。此外,欧共体也是对我国出口产品第一家提出反倾销调查的经济体。在欧盟的反倾销法中对我国的国有企业存在明显的歧视,认定国有企业享受政府的补贴,不接受相关企业提供的成本数据,而采取所谓的按照市场经济第三国同类产品成本的方法来判断与推算我国产品的倾销事实与幅度。
单方面的数量限制问题。1994年颁布了对从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产品进行配额管理的办法,以欧盟统一的配额管理取代了国别限制,提高了数量限制的力度。对我国出口欧盟的鞋、陶瓷器皿等七大类最优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商品设置了进口数量限制。
非关税壁垒问题。在我国向欧盟出口的部分农产品中,通过农药残留等技术标准限制我国部分农产品对欧盟的出口,如1996年停止了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品。
普惠制问题。1980年欧共体给予我国出口产品以普惠制待遇,促进了我国对欧共体的产品出口。但是欧盟于1995年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为期十年的新普惠制度,旨在限制竞争力强的国家和地区享受这一待遇,只提供给最穷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被列入第二类国家即属于竞争力较强的国家,被划在不再给予普惠制待遇的范围内,我国的部分产品已经在第一个阶段(1995—1998年)中毕业,如我国出口产品在第二阶段(1999—2001年)中的规模继续扩大,有可能导致国家毕业。
市场准入问题。市场准入是欧盟手中持有的一个重要的谈判筹码,以正在逐渐扩大的欧盟市场的开放为条件,来换取对方国家开放市场。欧盟的贸易壁垒法规是采取市场准入措施的基本法规,据此欧盟可以单方面地暂时停止其所承诺履行的义务,单方面采取提高进口关税、实施数量限制的措施,作为向对方开放市场的要价。
上述问题相信会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制度性框架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但是,欧盟市场的开拓仍然是摆在我国企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第四,中欧贸易关系的原因分析。决定我国与欧盟贸易关系发展的主导原因是双方在发展贸易上的意愿,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中欧贸易发展新阶段主要是由双方的共同意愿推动的。从双边贸易地位来看,欧盟对亚洲以及中国的战略观点转变在双边贸易关系的改善上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
我国与欧盟贸易的发展,除了地缘及历史上的原因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影响:
1.企业开拓市场的成本。区域性经济集团的发展水平是影响市场开发成本进而构成影响我国对欧盟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欧盟在没有实施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之前,其各个成员的国内市场相对来说是比较狭小的,加上各国市场准入的规则不尽相同,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市场开发成本较高,而所能获得的市场发展潜力又十分有限。因此,欧盟市场的吸引力长期以来远不如美国和日本那样诱人。当欧盟的发展进入一个高级阶段,实现了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和市场准人要求,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不仅扩大了市场容量,更重要的是简化了市场进入的规则,降低了市场开发成本,提高了市场的吸引力。我国对欧盟出口自1997年以来的高度增长,反映出出口欧盟市场的成本随其一体化程度的提高而下降在企业态度上的转变。
2.区域经济集团的排他性程度。任何一种区域经济集团,总会在成员与非成员之间勾画出种种区别,构成一种排他性的制度框架。欧盟的封闭性特征较之单独的日本市场以及作为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的美国来说更为明显,从而影响了我国对欧盟贸易的发展。此外,欧盟组织的双层结构特征,也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对贸易的制约性。当欧盟成员国进口商品时,从保护国内市场的角度出发,倾向于采取较为固定的欧盟规则;当出口商品时,一方面倾向于采用灵活的成员国标准,可以在成员国之间获得竞争上的好处,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欧盟的出口指导政策,甚至市场准入政策,帮助其出口产品的推进。这表现为一种区域经济集团,其行为较单一国家更为复杂,在维持集团内部的利益均衡时往往会以牺牲外部利益为代价。因此,对非成员国来说,构成排他性,提高进入的成本以及形成不稳定的贸易环境。
3.贸易转移的干扰。欧盟内部各个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品结构不同,比较优势不同,然而却要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以及市场开放政策,这就必须以中等发达水平甚至是较为落后国家的水平,作为制定对外政策的依据。在敏感的产品上,不同成员国的游说能力,如农产品利益集团,对相应的贸易政策就会发挥较大的作用,使非成员国在相应的产品出口上面对挑战。
二、促进对欧盟贸易的战略对策
(一)对我国与欧盟贸易关系的基本判断。
第一,我国与欧盟贸易将在一个稳定的体制框架内获得积极的发展。我国已经明确把欧盟作为出口的三个主要市场之一,国内的相关政策及运行体制也纳入了这一基本判断的轨道。欧盟推出了亚洲新战略,对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进行了重新定位,双边的贸易磋商机制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了十多年的运行,证明是有效的。
第二,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有望在“十五”期间保持较高的增长,出口竞争力继续提高,美国和日本市场潜力在近期内发展的空间受其国内经济运行状况的限制,国际经济形势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这一基本格局将有可能持续5—10年,从而提高了欧盟市场在我国发展出口贸易中的战略地位。
第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提供了国际化规则的框架,有利于克服欧盟实施的不正当贸易政策,但是也有可能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反倾销调查问题,前景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政策意愿,其结果直接影响我国对欧盟出口的发展。
(二)影响我国对欧盟贸易的因素。
第一,欧盟扩展的贸易转移效应。欧盟的扩张,不断地吸纳新的成员,就会不断地出现所谓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围绕欧盟市场的贸易格局就会不断地进行调整,对非成员国来说,肯定是一种不利的因素。任何一种区域性经济集团,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都会形成贸易机会上的落差,欧盟作为一种还在不断扩大之中的集团,也在所难免。从理论上讲,新成员与第三国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资源禀赋等方面越是相近,产生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的几率就越大,通过贸易实现的国际分工格局就会作出调整。在欧盟计划发展的新成员中,在劳动力的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都介于欧盟原有成员与我国之间,而且具有地缘上的优势,对我国的贸易发展构成了一定的竞争威胁。
第二,欧盟的战略目标在于我国的国内市场。欧盟视点转向亚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进入我国市场。欧盟对华政策的转变主要是由于21世纪全球经济的增长点向亚太地区转移,其中我国的经济增长以及巨大的市场潜力是引起这种政策调整的决定性因素。从欧盟与我国经贸关系发展的主体内容来看,自1993年以来,欧盟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迅速增长,从投资项目、协议外资和实际投资等方面都较改革开放的前14年提高了10倍,在我国项目数、合同外资和实际投资三个方面所占的比重分别从2%的水平上升到5%、9%和8%的水平。
欧盟重视亚洲市场,其基本利益在于进入我国国内市场,分享我国对外开放为发达国家提供的市场机会,投资带动我国出口欧盟的机会并不大。据资料显示,欧盟在华投资的企业有15%完全没有出口,出口比重低于产值50%的企业占78%,超过50%的仅占7%。这显示出欧盟对华投资的基本目标是我国的国内市场。据该报告援引的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的调查资料显示,欧盟在华投资企业的产品以中国国内市场为主要市场的占59%,以欧盟为主要市场的仅占19%。如果考虑到出口比例要求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会予以取消;欧盟投资带动向欧盟出口的比重还会下降。投资带动贸易的机会,尤其是双边贸易的机会不是投资的主导方面,对提高我国向欧盟的出口作用有限。
这种现象可能是由于下述原因造成的,一是我国国内市场是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动因;二是欧盟对内部市场的保护或封闭性较高,导致对外投资的企业在市场选择方面形成了进入外部市场的倾向,这从一方面可以看出,作为一种区域性的经济集团,在内外部的市场上面,显示出保护内部市场,扩张外部市场的倾向。这为我们在理论上认识这种区域性经济集团的特点提供了较好的佐证。
第三,欧元进入流通的潜在影响。欧元进入流通的最大受益方当然是欧盟各个成员国,最大受益领域是在欧盟内部市场。但是,欧元的启动为我国开展与欧盟成员国的贸易往来也创造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欧元的全面启动为我国企业提供了贸易的便利。从技术上讲,一种统一的货币,不论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如何,总是会比十多种货币具有贸易结算上的便利。
欧元汇率的稳定性会高于以往各国货币汇率的稳定性。在欧元启动之前,各国货币的汇率是以各国国内的经济为背景的,欧元启动之后,欧元汇率开始以欧元区的经济为背景;以国内经济为基础的汇率运行机制有可能会诱使各国出于国内经济的考虑调节本国货币汇率,向外转嫁消极影响。而欧元汇率以欧元区国家的经济为基础,一方面是欧盟经济相对于各国经济会较为稳定,另一方面调节欧元汇率有可能在各国间产生利益的此消彼长,汇率变动的可能性会由于内部的力量而抵消,从而保持较为稳定的趋势。这给我国与欧盟开展贸易往来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汇率环境。
欧元的成长会在多大程度上代替美元,参与国际结算货币的市场份额,都会为欧盟的贸易伙伴提供一种新的选择。增加欧元的贸易结算量,不仅对欧贸易,也会对其他国家的贸易结算带来稳定的因素。
(三)促进我国对欧盟贸易的战略对策。
第一,从战略高度上认识并重视对欧盟的贸易。欧盟是我国出口的三个主要市场之一,其动态的组织发展一方面在深化经济集团的组织化水平,另一方面在不断地扩大其市场容量的规模与潜力,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市场中令人瞩目的一个经济体……
『捌』 欧盟的RoHS指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1月23日第2002/95/EC号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根据原文翻译,仅供参考)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注意到成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第95条,
注意到欧盟委员会的建议 ,
注意到欧盟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
注意到欧盟地区委员会的意见 ,
按照欧洲共同体条约第251条所规制的程序行事并根据协调委员会于2002年11月8日通过的联合文本 ,
鉴于:
(1) 各成员国为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而制订的法规或行政措施之间存在的差异能产生贸易壁垒和扭曲共同体内的竞争,甚至对单一市场的建立及其功能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有必要协调成员国在此领域的法规,以利于保护人类健康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合乎环境要求的回收和处理。
(2) 欧盟理事会于2000年12月7~9日在尼斯召开的会议上批准了部长理事会于2000年12月4日就预防原则通过的决定。
(3) 欧盟委员会1996年7月30日回顾共同体废弃物管理战略的通讯强调了减少废物中有害物质含量的必要并指出制定在产品和加工过程中限制使用这些有害物质的欧共体法规的潜在益处。
(4) 理事会1988年1月25日为消除镉环境污染的欧共体行动计划的决定要求欧盟委员会刻不容缓地发展该计划中的特殊措施。人类健康也必须得到保护,因此应实施一个特别限制镉的使用及加快研究其替代品的整体战略。决定强调在不存在适当的和更安全的选择的情况下应限制镉的使用。
(5) 证据表明,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2003年1月27日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号指令规定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处置措施对于减少与涉及的重金属和阻燃剂相关的废物管理问题很必要。然而,尽管有那些措施,但在目前的废物处理中仍将继续发现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实质部分。即使报废电子电气设备被分类收集并遵守回收程序,但汞、镉、铅、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的成分仍有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形成危险。
(6) 考虑到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确保显著减少这些物质对健康和环境形成的危险的最有效的、且在共同体内可实现所选择保护水平的方式是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以安全或更安全的物质替代它们。限制这些有害物质的使用也就是提高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回收的可能性和经济利益并减少它们对回收工厂工人健康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7) 要科学研究与评估本指令管辖的物质,它们已在欧共体和成员国层面受到不同措施的管理。
(8) 本指令规定的措施考虑了现有的国际准则和建议并基于对可获得的科学和技术信息的评估。由于缺乏措施可能在共同体内产生危险,所以这些措施对实现所选择的对人类和动物健康及环境的保护水平是必要的。应及时检查这些措施,必要时,考虑了获得的科技信息后可进行调整。
(9) 本指令的实施不影响共同体在安全和卫生要求方面的立法以及共同体关于废物管理的特殊立法,特别是1991年3月18日理事会关于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电池和蓄电池的第91/157/EEC号指令。
(10) 应考虑不含有重金属、聚溴二苯醚(PBDE)和聚溴联苯(PBB)的电子电气设备的技术发展。一旦获得了科学证据和考虑了预防原则,应检查是否可禁止其它有害物质的使用并以更加合乎环境要求的、确保对消费者的保护不低于相同水平的替代品来替代它们。
(11) 如果从科技角度来看,不可能有替代品,或者替代品对环境和健康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大于其对环境和健康带来的益处,那幺可免除执行替代品的要求。开发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替代品的工作仍要继续进行,以使它们符合电子电气设备使用者的健康与安全需要。
(12) 因为产品的再利用、翻新和延长使用期是有益的,所以需要提供必要的零件。
(13) 与逐步停止使用和禁止使用有害物质的要求免除相关的科技进步的修改应由欧盟委员会按照委员会程序实现。
(14) 实施本指令所必要的措施应根据理事会1999年6月28日的1999/468/ECs决议规定的、实施授权给欧委会的权力的程序来采纳。
兹通过本指令:
第1条
目 标
本指令的目标是使各成员国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法律趋于一致,有助于保护人类健康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合乎环境要求的回收和处理。
第2条
范 围
1. 在不违反第6条的情况下,本指令应适用于指令第2002/96/EC号指令(WEEE)附录ⅠA规定的1、2、3、4、5、6、7和10类电子电气设备,以及家用电灯泡和照明设施。
2.本指令的实施不应违背共同体关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立法和共同体关于废物管理的专门立法。
3.本指令对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部件、修理部件或再利用部件不适用。
第3条
定 义
就本指令而言,适用下述定义:
(a)"电子电气设备"或"EEE"指为正常运行而依赖于电流或电磁场工作的设备和指令2002/96/EC(WEEE)附件ⅠA中列出的能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的设备,且这些设备的设计电压是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
(b)"生产者"指任何人,他们不管所采用的销售技术,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997年5月20日关于保护远程合同 中消费者的第1997/7/EC号指令包括程通讯:
(i)用自己品牌生产并销售电子电气设备;
(ii)以自己品牌再销售由其它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如果再销售的设备上仍保留原生产者的品牌,这样的再销售者不能视作为上述(i)副点的生产者;或
(iii)专业从事向成员国进口或出口电子电气设备。
仅仅是按照某种金融协议提供资金者不能被视为 "生产者",除非他符合上述(i)至(iii)副点作为生产者行事。
第4条
防 止
1.成员国将确保,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PBDE)或聚溴联苯(PBB)。成员国在本指令通过前根据共同体法规制定的限制或禁止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这些物质的措施可以维持至2006年7月1日。
2.条款1将不适用于附件中所列举的应用。
3.基于欧委会的建议,一旦可获得科学证据,欧洲议会和理事应根据《第六个共同体环境行动计划》中规定的化学政策原则决定其它有害物质的禁用以及选择确保对消费者保护水平至少相同的更加合乎环境要求的产品作为其替代品。
第5条
适应科学和技术进步
1.为下列目的,旨在使附件适应科技进步的必要修改,应根据条款7(2)提及的程序而进行:
(a)必要时,可建立允许在电子电气设备的特殊物质和部件中含有条款4(1)所提及物质的最高值;
(b)电子电气设备的材料和组件可背离第4款(1)的规定,如果它们的去除或通过设计改变而使用替代品或使用不含有提及的材料或物质的材料或组件在科技上中不现实时,或替代品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好象超过它们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造成的益处时;
(c)至少每隔四年对附件进行一次检查,或者在将一项加入到附件后四年对附件进行检查,加入新项的目的是考虑取消附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材料和组件,如果它们的去除或通过设计改变而使用替代品或使用不包括第4(1)款的材料或物质的材料和组件在科技上是可行时,条件是替代品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能大于其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排带来的正面利益。
2.附件在遵照条款1修改之前,欧盟委员会将专门与电子电器设备生产者、回收者、垃圾处理者、环保组织和雇员与消费者协会咨询磋商。磋商结果应递交给条款7(1)提及的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应考虑其收到的意见。
第6条
检 查
在2005年2月13日之前,欧盟委员会应检查本指令规定的措施以便必要时考虑新的科学证据。
特别是,欧盟委员会应在该日期之前提交将第2002/96/EC(WEEE)号指令附件ⅠA所列的第8和第9类的设备纳入本指令范围的建议。
委员会也将根据科学事实并考虑预防原则,研究条款4(1)中物质是否需要调整,适当时,可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出建议。
应当特别注意检查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的其它有害物质和材料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欧委会将检查取代这些物质和材料的可行性,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就扩大第4条的范围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建议。
第7条
委员会
1.欧盟委员会将由根据第75/442/EEC号指令第18条成立的委员会协助工作。
2.当参考本款时,应适用第1999/468/EC号决议第5条、第7条以及第8条。
第1999/468/EC号决议第5条6款规定的期间应被定为3个月。
3.委员会将采用其程序规定。
第8条
惩 罚
成员国应决定对违反根据本指令而制定的成员国规定的行为适当的惩罚。这些规定的惩罚应当有效,适度并有劝诫性。
第9条
过 渡
1.成员国应在2004年8月13日之前使符合本指令所必要的法律、规则和行政规定生效。并将这些立即通知欧委会。
当成员国制订那些措施时,它们必须包括本指令的参照号或在该国官方出版物上出版时伴以此参考号。标志此参考号的方法由成员国规定。
2.成员国要将本指令范围内制定的所有法律、规则和行政规定的文本通知欧委会。
第10条
生 效
本指令自在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1条
收受方
本指令将签发至各成员国。
2003年1月23日完成于布鲁塞尔
欧洲议会主席 理事会主席
P. COX G. DRYS
附录
免除第4(1)条中所要求的铅、汞、镉和六价铬的应用
1.小型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毫克/灯。
2.一般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
—— 盐磷酸盐 10毫克;
—— 正常的三磷酸盐 5毫克;
—— 长效的三磷酸盐 8毫克。
3.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
4.本附录中未特别提及的其它照明灯中的汞含量。
5.阴极射线管、电子部件和发光管的玻璃内的铅含量。
6.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达0.35%、铝含量达0.4%,铜合金中的铅含量达4%。
7.—— 高温融化的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
—— 用于服务器、内存和存储系统的焊料中的铅(豁免准予至2010年);
—— 用于交换、信号和传输,以及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焊料中的铅;
—— 电子陶瓷产品中的铅(例如:高压电子装置)。
8.根据修改关于限制特定危险物质和预制品销售和使用的第76/769/EEC号指令的第91/338/EEC号指令禁止以外的镉电镀。
9.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六价铬。
10.根据在第7(2)条中提及的程序,欧盟委员会应评价以下方面的应用:
—— 台卡二苯醚(Deca BDE);
—— 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
—— 以下用途中所使用的焊料中的铅:服务器、内存、用于交换和传输的网络基础设施、电信网络管理设备(旨在设定本指令豁免部分的特定截止时间);
—— 灯泡;
目前重点是尽快决定这些项是否进行相应的修改
『玖』 欧盟统一使用的货币欧元给你带来了什么启示
(1)增强自身经济实力,提高竞争力
未来欧元区在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总额两个方面都将高於美国和日本。欧元启动以后,统一货币与统一市场的共同促进无疑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使得欧盟在与美国和日本等经济强国的竞争中处於有利地位。
(2)减少内部矛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经济竞争日益全球化、地区化、集团化的大趋势中,统一货币是最有力的武器之一。欧盟是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集团,但对国№市场动荡的冲击仍然缺乏抵御能力。1995年的墨西哥比索危机、1996年的日元危机,都一度导致欧盟经济增长滑坡、出口下降、就业减少。事实证明,欧盟浮动汇率机制下各自为政的多国货币币值"软硬"不一,利率的差别、汇率的变动等因素都引发过欧盟内部金融秩序的混乱。欧元作为单一货币正式使用后,上述问题将自然会大大得到缓解。
伦敦摩根史坦利经济学家费尔斯指出,EMU的计划具持久性,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已经体现出这套体系的优势,以往欧洲地区是无法安然度过这类风暴的侵袭的。
(3)简化流通手续,降低成本
欧元的使用,不仅简化了手续、节省了时间、加快了商品与资金流通的速度,而且还会减少近300亿美元的兑换和佣金损失,使欧盟企业无形中降低了成本,增强了竞争实力。随著欧元地位的上升和欧洲资本市场的发展,成员国的资金成本也会下降,有利於投资和经济增长。
(4)增加社会消费,刺激企业投资
在欧盟内部尽管统一大市场已经建立,但由於多种货币的存在,使得同样的资源、商品、服务在不同的国家表现出不同的价格。这种现象如长期存在下去,将扭曲各国的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不利於大市场的合理发展。如果实施单一货币,由欧洲中央怠行(ECB)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货币政策,各国的物价、利率、投资利益将逐步缩小差别或趋於一致,形成物价和利率水平的总体下降,居民社会消费扩大,企业投资环境改善,最终有利於欧盟总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拾』 19、欧盟在()年制订了物联网欧洲行动计划,被视为“重振欧洲的重要组成部分”。(1分)
答案:B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