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银监会“双录”规定什么时候正式实施呢
远离“飞单”陷阱,单单只依靠投资者的“火眼金睛”和理性购买行为只是治标不治本。由于理财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者往往都是弱势的一方,银行则是话语权的掌控者,同时也是第一道把关者。因此,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着投资风险的高低。
福建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负面事件发生之后,银行第一反应就是推卸责任,客户要求查看录像也会以录像已经损毁或过了保存期为由拒绝。对此,“双录”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
2. '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确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原则是什么.
1、合法审慎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作到不枉不纵,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2、保密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3、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2)银行业金融机构双录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指的是《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如下:
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所有金融机构,主要包括:
(1)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
(2)信用合作社,包括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
(3)邮政储汇机构;
(4)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
(5)外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和外资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2.《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目前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和邮政储汇机构。其中商业银行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外,还包括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3.《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
(1)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中包括符合上述相关类别的外资金融机构。
(3)邮政储汇机构。
3. 银监会规定的双录保留时间时多久
银监会规定的双录保留时间时为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时,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录音录像资料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银行业金融机构双录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的销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消费者确认内容应至少包括其充分了解销售人员所揭示的产品风险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上述录音录像行为应征得消费者同意,如其不同意则不能销售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