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市场 » 交强险属于金融保险服务的进项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交强险属于金融保险服务的进项

发布时间: 2021-04-05 05:55:11

① 交纳交强险走什么会计分录

1、交强险属于商业保险,且每年都要交,只能记入当期期间费用,而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2、会计处理中,车强险应该记入“管理费用-保险费”明细科目,按交纳的交强险金额计入“管理费用-保险费”,按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计入“管理费用-车船税”,按支付的银行存款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3、购车所支付的交强险金额不大,一般是直接列入在“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中,是无需做入“预付账款”科目中的。 如果是商业险,那么金额是比较大的,建议做预付账款再在每个月进行分摊入管理费用 。

(1)交强险属于金融保险服务的进项扩展阅读: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交强险”代替,条例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2012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②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定义 第五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③ 交强险到底包含什么

1.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
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即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2.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3.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2006年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④ 一般车辆保险和交强险计入什么科目

这个属于车辆保险费

在车辆保险费账务管理中,根据车辆的用途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或者制造费用。具体为,借:管理费用--汽车保险费;贷:现金。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不管是私家车,还是公司车辆,凡是需要购买交强险的车辆车主,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购买。

交强险是属于国家强制投保的基本险种,需要每年都必须按时缴纳,而不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

如果企业拥有车辆较多时,那么每年涉及到的交强险费用可能就会非常巨大,这时会计人员就可以为车辆保险费用进行合理分摊,把一年所需缴纳的车险费用分摊到12个月份内,这样企业在计算每月利润时就能更加直观的看到企业的费用构成了。

(4)交强险属于金融保险服务的进项扩展阅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现阳光保险等各大保险公司均可投保此险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根据2012年2月15日中美双方发布的《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显示,中国已决定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在完成修改相关法规等程序后,将正式颁布实施。

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⑤ 交强险都包括什么

一. 下面是关于交强险的一些简单知识:

1.交强险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保费:家庭自用5座1050元,企业非营运5座1000元,非营运企业7座1190元
3.关于赔付:总保额为6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50000元,医疗费用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

二.下面是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一些区别和联系

1.交强险只赔被撞的

虽然由最初的“强三险”改为“交强险”,这个强制保险仍是不折不扣的“三者险”。条例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

2. 设置职能迥异于商业保险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消费者以往熟悉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着本质的不同。尽管消费者总是习惯于将两者进行对比,尤其关注交强险的价格是否会比原有的商业三责险高,然而这种比较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够科学的。毕竟,他们两个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种类。”

先从设置的初衷而言,两者便具有本质的不同。相比较而言,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

除此之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目前实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交强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三.下面给出一个案例,希望能够好好分析这个案例,如果这个案例看懂了,应该就明白了,我不懂保险,看了这个案例还是明白了些:)

案例情况:
我的车子只有商业险(保了车损\三者\不计免赔),对方的车子保了交 强险, 交警证明上已经列明了我的全责,现在我的车子有800元的损失,对方的车子有360元损失,现在我很想知道,我的公司要怎么赔付我保险金,因为交强险有无责赔付这么回事,所以把事情好像搞得很复杂,我的公司给我的说法跟对方车辆保险公司的说明不太一致.我觉得交强险的条款是全国统一的,为什么两家公司的说法会不一致呢.而且我也问过其他的保险公司,说法也不太一致,有的说是全部赔,有的说要除掉400元,我感觉好晕哦.还有问一下交警证明上面是否需要写明一句"对方车辆有交强险故应由对方车辆承担400元无责赔付".
感激不尽,谢谢

以下对此案例的回答都有道理,可以自己分析分析:
回答一:

目前交强险无责赔偿的问题比较繁琐,无责一方还需要为全责方跑腿。一般的流程是这样,事故发生后,双方到全责一方所在的保险公司定损。全责方的车损险赔付金额应该为,实际损失-对方交强险赔付金额=800-400=400。一般都是由对方先垫付400元给你,然后对方拿着所有理赔单证和相关手续到他的所在保险公司去领取400元的赔款。很麻烦,可能10月底要实现在5家大的保险公司(人保 太保 平安 中华联合 大地)之间实现无责交强险的快速理赔服务,无需无责方跑腿。

回答二:

首先,你的保险公司需要赔对方360元,(全额赔付,因为你有不计免赔,你还是全责)
另外你的保险公司会赔你自己800,但是这800里面要冲减 对方保险公司赔你的400元(因为对方是交强险,无责情况下也要赔付,400元)
明白了吗??就是说这次事故你不用花一分钱!

回答三:

补充以上的回答:

如果:你的车保险是2006年7月1日之前生效的,也就是说按照道交法规定,你暂时不必须交交强险,要到保险到期以后才需要买交强险,那么,应该按照上面兄弟所说,由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你的三者险360元。
如果:你的车保险是2006年7月1日以后生效的,也就是说按照道交法规定,你车现在应该有交强险,而你车没有,这样保险公司有权利扣除你车交强险应赔偿部分之后再赔偿你的商业三者险,也就是说这次事故中不赔偿你的三者现损失。
至于你说的,“交警证明上面是否需要写明一句"对方车辆有交强险故应由对方车辆承担400元无责赔付".”交警才没有那样认真负责呢,你求他写他都懒得给你写,他还急着去处理下一个事故或者回家偷懒去呢!

希望看了上面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反正我看了这些还是能明白一些了!

放松心情,做到有条理,有计划,吸取以前的教训,注意身体,注意安全
好好工作!

⑥ 车辆保险属于什么行业

保险属于第三产业中的金融服务业。

⑦ 交强险是什么保险其包括哪些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 购买的车辆保险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吗

可以。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公司购买的车辆保险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且未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我国广泛开展的一项险种,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汽车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车辆保险具体可分商业险和交强险。

商业险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承保被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

(8)交强险属于金融保险服务的进项扩展阅读

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以下赔偿:

(1)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2)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3)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90天,且车辆停驶损失险最大的特点是费率很高,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