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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4-01 09:49:12

1. 国家对民营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对于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见》提出以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多措并举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把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覆盖到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支持民营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并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从宏观审慎角度对商业银行储备资本等进行逆周期调节。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等。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要在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还要求商业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 《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要求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2. 国家鼓励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都有哪些

实体经济作为国内生产总之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会和国内生产总值的特征有一定相似性。就是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速换挡说明实体经济有下行压力。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工业品出厂价价格指数,从2014年以来,基本上呈现负增长,处在连续下行的阶段,也反映实体经济的景气度指数不是很好。

3. 最近金融行业颁布了什么政策

一、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货币信贷总量

统筹兼顾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防风险,合理保持货币总量。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资金来源。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参加)

二、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

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增强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消费、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绿色环保等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保证重点在建续建工程和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支持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产能过剩行业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政策。对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合理向境外转移产能的企业,要通过内保外贷、外汇及人民币贷款、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积极支持增强跨境投资经营能力;对实施产能整合的企业,要通过探索发行优先股、定向开展并购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通过保全资产和不良贷款转让、贷款损失核销等方式支持压产退市。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资,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根据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特点,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盘活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适度放开小额外保内贷业务,扩大小微企业境内融资来源。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强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力争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清理规范。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或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帮助小微企业增信融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推动金融机构完善服务定价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公开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优惠政策等规定,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优化“三农”金融服务,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协同作用,发挥直接融资优势,推动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服务网点,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000061,股吧)批发商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年“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范围。支持经中央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法制办、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

加快完善银行卡消费服务功能,优化刷卡消费环境,扩大城乡居民用卡范围。积极满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大宗耐用消费品、新型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的合理信贷需求。逐步扩大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城市范围,培育和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强个人信用管理。根据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消费特点,提高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促进消费升级。(人民银行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银监会等参加)

六、支持企业“走出去”

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推进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完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逐步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改进外债管理方式,完善全口径外债管理制度。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净额清算等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平台和商业银行转贷款渠道,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为用汇主体提供融资支持。(人民银行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参加)

七、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进一步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稳步扩大公司(企业)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规范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品创新,促进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加快完善期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品种创新,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的定价、分散风险、套期保值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证监会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参加)

八、进一步发挥保险(放心保)的保障作用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菜篮子工程保险、渔业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农房保险等新型险种。建立完善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鼓励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投资、运营、劳动用工等方面的一揽子保险服务。深入推进科技保险工作。试点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推动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拓宽保险覆盖面和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进一步发挥保险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保监会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银监会、外汇局等参加)

九、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探索优化银行业分类监管机制,对不同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上实行差异化准入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务。(银监会牵头,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参加)

十、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深入排查各类金融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压力测试,动态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触点,及时锁定、防控和化解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继续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等风险。认真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名单制管理,严格防控房地产融资风险。按照理财与信贷业务分离、产品与项目逐一对应、单独建账管理、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加强行为监管,严格风险管控。密切关注并积极化解“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时暴露的金融风险。防范跨市场、跨行业经营带来的交叉金融风险,防止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国际资本流动等风险向金融系统传染渗透。支持银行开展不良贷款转让,扩大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及时主动消化吸收风险。稳妥有序处置风险,加强疏导,防止因处置不当等引发新的风险。加快信用立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社会诚信文化,为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环境。(人民银行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参加)

4. 金融如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创新货币理论和货币发行方式,限制债务货币增长速度,扩大权益货币占比。债务货币是一发行即增加社会债务的货币,权益货币是发行后不增加社会债务的货币。
二、利用推出数字货币的契机,给每个中国居民在央行开立一个账户,未来基钦周期收缩期如果通缩压力大,即可向每个居民的数字货币账户直接发放货币,既降低宏观负债率、缩小贫富差距、扩大消费、刺激经济、支持实体经济,又可直接抗通缩。
三、政策保持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期。一放一抽,就把企业搞死了。
四、消除所有制歧视。在贷款、去杠杆、上市等各种金融业务、金融活动方面,国企民企一视同仁。追责、担保、质押等金融政策方面要一视同仁。国企贷款不良不追责,民企贷款不良追责,银行就不敢给民企贷款。
五、金融杠杆过高需要时间消化,先稳杠杆。扩大股权融资占比,加大IPO融资力度,通过加大股权融资降杠杆。对上市公司小额股权再融资,设置快捷通道。借鉴国际惯例,允许符合条件的龙头股权投资公司上市融资。
六、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高利贷、非法集资、庞氏骗局。
七、限制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子公司层级。要限制国有企业挟国家信用与民营企业不正当竞争,争夺政策、资金、土地、信用资源,挤压民企生存空间。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已到了比较严峻的局面,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例,2018年私营企业利润总额17137亿元,比2011年18155.52亿元还要低,已退至8年前。
七、限制成立各种国营股权投资基金、国营并购基金、国营产业基金等。
八、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要遵循市场化原则,不要扭曲市场正常的优胜劣汰。支持行业头部企业、有核心竞争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九、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如银行工作人员对于企业的经营情况缺乏真正了解,只关注企业的财务报表,而报表普遍失实,没能对企业财务状况深入了解、分析,风险把控能力较弱,导致该贷的不敢贷,不该贷的往往贷了。再如,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订单贷(与央企或知名企业签订的金额较大的订单),如果订单真实可靠,些类贷款风险很小,但银行对于这类贷款往往很谨慎,缩手缩脚,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这些都依赖于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判断。
十、在风险控制不放松的前提下,创新信贷风险控制措施(如个人信用但保、个人信用评估和个人信用破产制度),扩大信用贷款、长期贷款比重。抵押、担保是控制贷款风险的好办法,但过度依赖抵押、担保,会让实体经济非常痛苦。要注重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提高风险识别水平。担保,一家企业出问题,导致一批企业陷入困境。连环担保并没有化解风险,只是将银行应该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了实体经济,弱化了银行的风险责任。
十一、改变短贷长投,短贷长投是造成企业坏账率高的重要原因。鼓励中长期贷款,避免短贷长投、变相抽贷。从制度层面规范银行抽贷,正常经营的企业也经受不起银行突然抽贷。银行惯用的手法是,承诺续贷但要先还款再贷,等企业一还款,贷款就下不来了,企业可能马上陷入困难,如果企业还借了过桥贷款(一般利率畸高),更是困难重重。
十二、支持信用级别较高企业(如AA级以上)的发债需求,符合条件的可以到境外市场发债。
十三、约束各种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如部分贷款不能动用,以贷揽存,配套收取财务顾问费、担保费等费用。
十四、振兴信用社、农商行、城商行等区域金融机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限制跨区贷款。
十五、通过金融支持民企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十六、政府牵头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探索扩大债转股的范围和规模。
十七、建立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如银行贷款中民企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银行对民企和中小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存款准备金率挂钩,占比越高、利率越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越低、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力度越大。考核国有银行的民企与中小企业贷款占比和民企与中小企业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5. 为什么金融机构要为实体经济服务

金融机构要为实体经济服务原因如下:


1、是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完善产业链条,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从资本的逐利性角度来讲,只有产业链完善了,产业集群形成了,对资本才有吸引力,建议对清远传统优势支柱企业,如陶瓷、水泥、有色再生金属等,采取聚集优势企业,完善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的方式,提升竞争力,以不断增强产业对资本的吸引力。

2、是加大对引进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近年来新进金融机构,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引导,引导其将资金投入到促进清远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域,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除鼓励外来金融机构来清远设立机构外,还要建立对应的约束机制,例如设定存贷比、小微企业贷款增速等年度考核指标,促进其加大对清远经济的支持力度,对于年度考核不达标的机构,限制其在清远地区的后续设点。

3、是在“引进来”的同时,要积极鼓励本土金融机构“走出去”,加大区域金融辐射,拓展资金。更多资讯来源炎黄财经

6. 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然而,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影响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大部分的科技企业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发企业,获取一个项目从研发到投入生产需要大概2年时间,期间客户只预交少量订金,研发成功即可获的全部研发资金,如不成功则合同失效,企业自行承担研发费用,企业因生产周期长、研发费用高、经营风险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二)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少通常科技企业自有资产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担保,如某市科创园区为近年来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大部分科技企业为租用园区工厂,自有资产不足以提供抵押担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技术性强、专业性高,难以评估作押。

(三)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银行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特色化还不够,对科技型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目前,大部分银行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贷款资金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某市仅有商业银行在试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未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系统,也没有相应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需完善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担保机构能力偏弱,部分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评估专业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业是否有担保、抵押为评判标准,弱化了为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效果。

(五)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有限虽然有政府“两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但这些资金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中所占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对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资渠道单一调查显示,银行信贷仍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占企业融资的80%以上。社会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会资本积淀,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企业投资风险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资产少,相应负债能力也比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投资者。企业获取资金困难,致使一些好项目因缺少资金支持,难于做大做强,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实现产业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实践

(一)加强监管引导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导银行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机构的审批权限;三是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信贷规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四是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五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融资渠道、担保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各地紧紧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搭建科技专营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银行机构成立了科技专营支行,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针对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大的特点,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试点信贷融资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改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通过对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数额的坏账风险补偿和奖励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四)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根据科技型企业市场状况,各地银行业机构及时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如某市商业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创新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合作,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并推出针对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仓储通”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推广互助式会员制担保贷款,为9家科技型企业授信5200万元,累计投放资金3700万元。

(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上市辅导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对有上市预期的科技型企业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规划与辅导,募集资金监管与使用,后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某市为例,在银行的帮助下,该市有2家科技企业将于2年内实现上市,企业发展即将步入新阶段。

(六)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某市为例,为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2014年度由浦发银行该市支行主承销的1家科技企业的5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开展好间接融资服务进一步推动科技专营支行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核算独立化、风险分散化,指导科技专营支行坚持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理念不变。探索科技支行“一行两制”模式,坚持并完善科技支行“五个单独”管理体制——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推动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坚持信贷评估时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兼顾、重大项目的联合评审、风险管理前移、团队责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风险管理机制。

(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指导专营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置方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绿色通道”;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探索“评估+担保+信评+辅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模式。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进联合互保贷款;探索“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小额贷款模式。推进质押贷款创新,不断创新保理融资模式。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贷款、应收租金保理、债权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创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大力推进科技担保机构的创新。推进科技担保在担保模式和反担保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互助担保、补贴资金贴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推进科技担保在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担保换分红和担保换期权。探索贷款银行、产业园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专项支撑资金、科技担保机构共同担保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与机制统筹市县(园区)两级支持金融、科技等相关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债务发展、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导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及采购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新模式;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依托当地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组建产业重组基金,促进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提高和衰退期企业的整合重组。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等政策优惠,创造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为PE、VC等风投资本提供通道,拉动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跟进。完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统,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桥梁、历史遗留解决、协调服务等,促进科技企业上市。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有组织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协调,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7. 金融怎么支持实体经济 互联网经济

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虽然总体平稳,但实体经济面临不少挑战。由于金融扶持不够,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仍然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凸显了当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强健实体经济的紧迫性。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就必须把这种局面扭转过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分析起来,金融具有优化资产配置、强化风险管理、发现市场价格等功能,可以成为创新创业活动的发动机、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的黏合剂。但如果金融过度膨胀甚至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就有可能产生泡沫,挤压实体经济发展空间,乃至引发危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就是典型事例,其真正原因就是世界性的实体经济与金融投向的结构性失衡。
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与实体经济发展总体适应,但也存在不匹配和不协调的问题。虽然我国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资金供给比较充裕,但在微观上,一些银行机构只看眼前、不顾长远,仍在大肆拆入资金,借银行理财、信托投资的名义在金融圈里“空转”,大玩“钱生钱”的虚拟游戏,令原本流动性充裕的国内金融业深陷“缺钱”境地,更令很多实体企业严重“失血”。而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反过来又使金融部门不愿介入,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对经济健康运行极为不利。因此,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战略意义。
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首先要从促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的要求出发,努力盘活货币信贷存量,用好增量,提高使用效率。在这一过程中,须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真正解决金融当前时点突出服务什么样的实体经济问题。盘活的存量和增量贷款,要重点向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有重大影响和示范引导作用的行业倾斜,向化解过剩产能倾斜,向小微企业倾斜,向“三农”倾斜,向消费升级倾斜。
其次,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还要深入研究和推动金融及相关领域改革。在现有体制下,我国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如,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农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针对上述问题,应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值得关注的是,前不久,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在客观上不仅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且有利于金融机构不断转变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下一步,要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继续改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清除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各项金融管制,逐步放开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信贷和保险市场的实质性竞争;应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更多采用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减少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活动不当的行政干预;可考虑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网,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建立和规范市场化退出机制。
与此同时,加强金融基础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软环境也是题中应有之意。金融基础建设是金融正常运行、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便捷高效金融服务的重要保障。金融基础建设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会计标准、征信体系、支付清算体系等。在当前的情况下,可根据金融发展规律和实际,针对当前金融投机和民间借贷无序发展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的制度框架和顶层设计;借鉴发达国家金融业的经验,积极建设金融机构总部和区域金融管理总部,进一步完善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总部的管理和调控;加快制定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破产、信用评级以及征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法规和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为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8. 支持实体经济 银行应拿出什么具体措施

支持实体经济银行应拿出的具体措施
1,银行还须在担保方式创新上加大力度,大力推广存货、应收账款、专利权等动产质押,盘活企业自有资产,积极探索采矿权、门票收费权、海域使用权等权益质押,以减少小企业的担保费用。
2,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提供大量就业岗位。
3,只有实体经济和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银行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利润来源。

9. 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文件有哪些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近期以来,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市牵头召开系列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江苏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省银行业协会、南京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各有关金融债权机构及三胞集团代表参加会议。
在2018年9月5日召开的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成立会议上,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正式组建,并选举产生了债委会主席团。会议对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指出各债委会成员要统一思想,切实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会议明确,要发挥债委会积极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共同协商,一致行动,维护好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会议要求,三胞集团要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救工作,在各债权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开展瘦身、降低负债和转型升级。
2018年10月10日,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会上,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相关负责人传达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有关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并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六项具体工作要求。会议强调,各债委会成员要步调一致、统一行动,不得随意抽贷、压贷、断贷,不单独采取诉讼、查冻账户、强行处置资产和平仓质押股票等不利于风险化解的措施;要稳定存量融资,并切实研究新增流动资金支持的措施,在发展中化解债务风险。随后,会议听取了债委会部分成员的相关意见和诉求,大家做了充分的政策咨询和互动沟通;南京市人民政府、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根据会议要求,债委会正在研究建立工作和报告机制,为下一步风险化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和支撑。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三胞集团要切实履行债务风险化解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救,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债委会开展工作。债权金融机构和三胞集团都要按照“求大同存小异”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各项风险化解工作。
会议还建立了以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省人民政府牵头,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省银行业协会、南京市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工作机制。目前,债务风险化解的各项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