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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金融机构应于每年年初按照培训周期

发布时间: 2021-06-17 13:06:32

① 关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我5门都过了,算是过来人吧,跟你聊聊。

先说报名。一般情况下,每年固定有4次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是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你可以直接网络“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在右上角有“考试报名”入口。进去注册一个考试登录账号,然后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的科目,在给出的考试城市列表中选择考试地点,通过网银缴纳考试费(70元/科,不管考试通过与否,发票都会通过你报名时填写的联系地址邮寄给你,。或者通过邮局汇款也可以,但邮局汇款慢),申请发票,就OK了。在考试当周的周一再次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没有必要去通过其他的什么途径报名,那样是多此一举,而且会造成个人信息外泄。

在报名时会给出一个设有考点的考试城市列表,一般都是各个省内比较大的中心城市,考生可以在给出的列表中选择自己适合的城市。但具体的考点是由考试主办方规定的,只有当打印准考证时才能知道。安庆这个城市小了点儿,印象中没在那边安排过考试。

每年年初,中国证券业协会会统一公布当年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计划,包括每次考试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都是精确到天)。报名时间通常比考试时间提前一个月左右。到每一次考试之前会再出公告,具体公告当次考试的具体安排。考试肯定安排在周六周日两天,每天是4场,但具体安排你考哪一场,这个也是无法提前预知和选择的,也是在打印准考证时才能知道。

考试的时候需要本人持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这个考试总共5门:证券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证券发行与承销。其中《基础知识》的必考科目,后4科是选考科目。考过基础加任意一门选考科目可以获得证券从业资格。此外,考过相应的选考科目还可以继续获得其他的资格。比如考过《证券投资基金》,就可以获得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考过《证券投资分析》后,在满足学历和工作经验的条件下,还可以申请成为注册证券分析师或者证券投资顾问。

每次考试的报考科目可以由考生自行选择,最少1科,最多5科。而且每次考试不同科目之间的成绩没有“株连”的关系。比如你这次考试,报了《基础知识》和《投资分析》,前者过了后者没过,那么你《基础知识》这门课的成绩同样是有效的。下次你只要再考过一门选考科目就可以获得从业资格。而且不一定要再考《分析》,下次考试你考《交易》也一样可以。

5科中《基础知识》必考。其他4科的侧重点不一样,现实中的价值也不一样。

4科中《证券交易》是被选择最多的科目,理由是比较简单,没有什么难理解的内容,不涉及到高等数学,都是记忆性内容,量也不算太大。但是交易这门课的含金量相对比较低。所以,如果只是想安安稳稳拿张从业资格证,那么交易是不错的选择。

《证券投资分析》一般被认为是4门课中最值钱的,考过分析是成为注册分析师或者注册投资顾问的门槛,含金量最高。但是分析也被认为是最难的一门,内容多,书的后半部分会出现不少的数学模型,如果没有一定的高等数学基础,看起来比较吃力的。如果想提高自己证书的含金量,那么最好选择分析。

《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性和含金量低于《分析》,但对于大多数证券从业人员来说也算是比较实用的一门。因为证券公司少不了基金的销售任务。此外,基金的内容有些是与分析相通的,也有些人选择先考考基金有个底之后再考分析。

《发行与承销》这门课书最厚,但没什么难理解的地方,只要不怕死记硬背那搞定这门课不难。不过这门课多少有点鸡肋的意思。因为发行与承销属于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而想从事投行业务远不是考过这一门发行与承销就可以的。所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发行与承销属于可考可不考的科目。

考过5科中的3科(必须包括《基础知识》),可以获得证券一级从业资格证;5科全过可以获得二级从业资格。不过券商对一级二级并没有明确的要求,一般是对具体科目,尤其是《证券投资分析》这门课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所以不用去纠结一级证和二级证的问题,把关键科目《基金》和《分析》考过是王道。

这个考试有指定的教材,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编写,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每本教材还有一本同名的练习册。这个教材每年夏天更新一版,每版教材适用于当年度下半年两次考试和次年上半年两次考试。所以2012年上半年两次考试仍然适用2011版教材。下半年考试则适用2012版教材。个人认为没必要去买其他书看,也没必要去报什么培训班,自己仔细看看书,做好配套的练习册,足够了。但也不要太狠心,想一次过个5门,当心贪多嚼不烂。一次准备2-3门课的考试就行。

此外,这个考试的一大趋势就是考得越来越细。看书不能一目十行,也不要只关注那些大标题,一定要看得仔细。

也不要去相信什么“真题”。这个考试的题库是不公开的,非常大。现在外面流传的“真题”最多只是以前考试凭记忆带出来的一些题目,到现在是否还适用很不好说。证券是知识更新速度非常快的行业。

教材和练习册都可以上淘宝找,我的教材都是淘来的,纸张质量稍微差点,但应付考试足够啦。但是要看清楚教材的年份。有些不良商家会利用教材年中更新的特点浑水摸鱼,比如到下半年了,宣称自己出售“2012年考试教材”,结果拿来一看是2011版的。这个务必要问清楚。

报考证券从业资格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年满18周岁,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不良记录,就可以了。这个要求不难达到的。

不过不要以为考过了证券从业资格就一定能去证券公司上班。考过两门有了证券从业资格,只是有了最基本的门槛,有了从业资格不一定就能去证券公司上班。现实中,目前各个券商都大量招营销人员,如果你愿意从最基本的营销做起,那么你考过从业资格的话过去应聘,问题不大,有的券商甚至允许先试用,在试用期内考过就可以。但营销人员压力非常大的,如果你不愿意做营销,想做其他一些比较稳定或者比较高端的岗位,那就不是一张从业资格就可以的了。

考这么一张证,很难说对你以后就业有啥大的帮助,尤其是如果你以后不从事证券行业的话,这张证更没什么大用。但是有句老话叫“技多不压身”,考了证用不到那也比要用了却拿不出来好。时间精力允许的话就考考吧,也不算多难的。

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证券业协会网上下载和打印自己的考试成绩单,这个成绩单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具体的实物证书一般都是从业后由供职的公司代为申请。个人如果要申请的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成绩单原件,到省一级的证券业协会和证监局申请,手续比较麻烦。

祝你好运!

② 请各位经济学高手帮忙

次贷危机http://ke..com/view/1092871.html?wtp=tt

孙立坚:走为上计--中国应对次贷危机的明智策略

中国境内的学者和经济学家近期针对以上问题讨论热烈,其中最被关注的是:高度外向、依赖进出口贸易的中国,在目前不景气的大环境下,是否能“独善其身”?

美国次贷危机彻底震碎了华尔街神话,贝尔斯登(Bear Stearns)和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两家投资银先后倒下,房利美(Fannie Mae)、房地美(Freddie Mac)、美国国际集团(AIG)等房地产和保险巨头则需美国国会大手笔斥资拯救,在美国经济被金融危机搞到奄奄一息的时刻,世界目光纷纷转向经济仍然茁壮增长的中国:金融危机会把中国拖下水吗?

中国境内的学者和经济学家近期针对以上问题讨论热烈,其中最被关注的是:高度外向、依赖进出口贸易的中国,在目前不景气的大环境下,是否能“独善其身”?

学者:刺激内需是关键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其仁在近期发表的两篇评论中强调,中国有条件争取到“独善其身”,“我们无须重复令全世界都羡慕的老生常谈——中国拥有巨大的内需潜力。大算盘不难打:只要国内需求有较大的扩展,这些年来为外需服务的庞大制造业能力,只要有一部分转向对内,中国经济不但可能持续高速增长,而且也许对全球经济‘过冬’也不无小补。”

周其仁认为,到了最后,困难只有一个:究竟怎样才能把中国的内需潜力释放出来?

他说,中国目前所谓内需不足主要是因为国民收入分配问题。“收入分配问题涉及的不仅是人民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更主要的是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居民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到一半,这个比例实在太低。”

独立经济学家、玫瑰石顾问公司董事谢国忠日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访问时也提出同样的论点,他说,多年来,中国消费率持续走低,刺激消费的政策一直难以真正奏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占有的收入比重过高。

中国的税收已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今年预算收入可能达到6万亿人民币(人民币1元约兑0.2新元),占GDP的21%,是20世纪90年代最低水平的两倍。国有企业利润也可能达到GDP的6%,还有大量预算外收入。总体而言,中国政府“收藏”了GDP三分之一的财富,或者是国民生产净值(GDP减去资本贬值)的40%。

谢国忠说:“在过去十年,中国经济明显地转向政府这边。降低政府在经济中的重要程度,可能解决中国目前面临的经济问题。”

让居民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更高比例、让他们掌控更多财富就能刺激内需?中国网民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热烈,据记者的观察,越来越多中国人拥有过去的“日本人思维”,给他们更多钱,他们会储蓄大部分,对内需的影响不大。这主要是因为前景不明朗、对前途没有信心,大家都有未雨绸缪的心理。

一名网民在滕讯网论坛中说:“如果一个国家不能保障一个公民的未来(教育、医疗、养老、就业),那这个国家不可能有内需,因为钱都要储蓄起来,预防这些问题。中国的内需?你能先分析一下中国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么?”

周其仁在其评论中强调,通货膨胀和景气收缩固然受全球趋势的影响,但并不意味每个国家只能被动跟随、无所作为。

他说:“以通胀为例,全球通胀抬头是事实,国际高油价高粮价的冲击也是事实,但在同样的全球环境里,各国通胀率从津巴布韦的百分之几百到日本的百分之二,大有差别。这说明各个国家还是可以通过主动的政策选择,在全球趋势的影响下有所作为、趋利避害的。”

另一方面,周其仁也认为,中国不是1988年的日本,中国的制造业产能庞大,面对国际市场升级空间广阔,转向为内需服务同样潜力巨大。此外,中国服务业还在初级阶段,国人收入增加,时间成本增加,对“方便”的需求方兴未艾,这些都是服务业的机会。

他还说:“中国在能源方面也有潜力。油价高,最不应该被吓倒的是中国,因为中国能源消费中的70%是煤。中国还有粮食生产的潜力与机会。中国还有很多土地没有经营好,原因之一就是粮价不够高。将国际上的高粮价适当传导给中国农民,增产潜力不会小。”

财政政策对经济应该“托一把”

《21世纪经济报道》上星期在一次访谈中提到了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中国仍存在相当程度的金融管制,是否能因此而在这场金融危机之中独善其身?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王建接受该报访问时说:“灾难的传导不会只通过金融层面,我们不能认为人民币不国际化、资本市场没有开放,中国就可以避过这场危机的影响。危机可以从贸易层面传导进来。我们这些年的高增长很大程度是靠外贸和外需,外需增长快,带动了一大批外向型产业的投资增长。”

中国金融协会副会长、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唐双宁日前在“新浪”举办的一个论坛上则说:“前一段由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形势好,金融的国际参与度还不够高,所以从目前时点来看影响还不算大,但不可大意。”

唐双宁说:“现在经济已经全球化,金融已经没有国界,加入世贸以后中国经济与世界融为一体。”他特别表示对于经济危机的思考以及防范措施应该提前着手进行。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已经出台了《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各部委应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提高金融风险预警能力,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但这些只是通过协调机制同其他经济部门进行合作。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院长王自力说:“事实上,要真正达到管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保障国家经济主导权的目的,可能还需要改变金融分业监管的局面。统一把预防、阻击热钱进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在充分掌握金融信息的前提下,对频繁进出中国金融市场的热钱保持高度的警惕,建立高效能的预警机制,密切监控热钱流入,规范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管理,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资金流入,并加强国际合作以防范国际短期资本对我国经济金融安全可能带来的冲击。”

王自力也说:“当前,中国政府不仅要关注证券市场和楼价下跌对宏观经济面的影响,而且需要关注不断变幻的国际经济环境,及时进行调整。只要应对正确,国内市场就不会大乱,更不会真实衰退。”

谢国忠则认为,经济发展不能单靠股市、楼市支撑,中国接下来的路一定是要提高经济效率,改革是唯一出路。

谢国忠预测,美国经济见底并恢复估计要四五年。中国不能希望靠美国经济复苏把自己拉上来,而必须要另外杀出一条血路来,而“杀出血路”的利器,就是提升中国经济效率。他认为,“改革是唯一出路”。

他表示,从短期来看,两方面的政策很重要。从稳定需求来看,财政政策对经济应该“托一把”。考虑到出口企业和地产开发商的资产流动性问题,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越来越明显,一些财政刺激措施可以做“软着陆”的保障,例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铁路网修建等,来缓冲下行风险,对经济长期发展也有好处。同时,要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解决他们的偿债能力问题。

“接下来(中长期)就应该找到经济低效率的地方并加以改变。(中国)在财政收支、金融资本政策控制、价格体系政府控制中存在着相当多低效率的地方。提高效率,中国经济就可以上一个新台阶。”

扩大内需先刺激内需

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所造成的最直接影响,其实就体现于大批中小企业的相继倒闭。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教授接受本报专访时说,中国的宏观调控措施令中小企业承受很大的压力,包括推高其融资成本,使它们纷纷转向地下钱庄借钱,从而负债累累。另外,原材料价格的飙升也让它们雪上加霜。

不过,次贷危机使美国人束紧腰带,大大削减对中国产品的需求,这才是对中国中小企业所造成的“最关键的影响”。“不少中小企业都属于出口型,美国是重要的出口市场,东西(产品)卖不到美国去了,就面对不得不转型的问题。”

以出口为导向经济模式行不通了

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有6万7000家中小企业倒闭、超过2000万工人被解雇,说明了过去压低产品价格、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模式已经行不通了。加上美国可能在增加出口量以调整贸易赤字的前提下,要求中国开放其市场,中国企业不但得扩大内需,还要提高竞争能力。提高技术、品牌管理力度和转入服务业,也就成为中小企业继续生存的先决条件。

然而,广大的中国民众重储蓄,或宁可放手一搏,投资股票以“钱生钱”。在这样的背景下,刺激内需、带动人们消费谈何容易?

对此,孙立坚说,首先必须认清人们不愿消费的原因。“老百姓后顾之忧太多,不管是住房、医疗、孩子教育还是养老,未来要用到钱的机会太多了,就把钱储蓄起来或进行投资。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此外,要刺激内需还得确保产品质量,否则中国人都不买“中国制造”,“钱还是流入其他国家”。孙立坚强调:“政府要两手抓,既确保企业能把东西卖出去,也要使老百姓愿意买。”

开展离岸业务 以降低投资美市场风险

孙立坚认为,次贷危机对中国的另一个重大影响是对其外汇资产管理也带来挑战。他解释,中国自1978年开放以来,出口势头猛,累积了大量外汇储备,现在因美元贬值而蒙受损失。

“我们把产品价格压低,出口到美国去,赚了美元又让美国人去管理,可是他们却管得很糟。那么,我们是否能自己管理美元呢?”

孙立坚指出,中国拥有近1万8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加上不少其他亚洲国家也有美元储备,预计全世界的美元有三分之二在亚洲国家手里。“大家都在问:美元可以投资到哪里去呢?是否能把美元拿到亚洲进行管理呢?”

他因此建议开展离岸业务,使中国投资机构能投资在发美元债券、有潜能的亚洲企业,以降低直接到美国市场投资的“政治风险”。

事实上,由于诸如中投公司等中国投资机构仍是国有企业,走出去时经常受到投资国怀疑,并面对较高的壁垒阻挡,以致如孙立坚所说的“无法彻底实现海外投资的战略和预期目标”。

他因此希望美国能在中国注资方面“解放思路”,不要对中国国有企业有戒心,以致经济举措蒙上浓浓的政治色彩。

③ 金融研究生都考试什么科目

你好,我回答了好多与你一样的帖子,希望我的建议对你有用!!!
高鸿业老头的《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还有曼昆的《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是标准的经济学考试教材!!!
金融的话建议看黄达的《金融学》,这是许多金融本科生标准的教材!!!
以上的教材可以说是任何大学都要用到的考试教材!!!
你想考哪个大学,不同大学可能用的是不同的参考教材!!!
可以具体到每个大学网站和论坛去打听一下!!!

④ 银发2016年132号外汇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银发[2016]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为把握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的跨境融资水平,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区域性、地方性试点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本通知适用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以下称企业)和金融机构。本通知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本通知适用的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Σ本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Σ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还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长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还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5。
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表内融资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表外融资(或有负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暂定为1。
汇率风险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中的本外币跨境融资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支机构)以本币和外币形式从非居民融入的资金,涵盖表内融资和表外融资。以下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一)人民币被动负债:企业和金融机构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境外主体存放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二)贸易信贷、人民币贸易融资: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付和预收)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人民币贸易融资;金融机构因办理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产生的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
(三)集团内部资金往来:企业主办的经备案的集团内跨境资金(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等依法合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集中管理业务项下产生的对外负债。
(四)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金融机构因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产生的对外负债。
(五)自用熊猫债: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
(六)转让与减免: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转增资本或已获得债务减免等情况下,相应金额不计入。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某些特定跨境融资业务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五、纳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的各类型融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外币贸易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币贸易融资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统一按1计算。
(二)表外融资(或有负债):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要的衍生产品而形成的对外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在报送数据时需同时报送本机构或有负债的名义本金及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三)其他:其余各类跨境融资均按实际情况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各类型融资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六、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计算: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资本或净资产:企业按净资产计,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按一级资本计,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资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计,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跨境融资杠杆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1,银行类金融机构为0.8。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1。
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跨境融资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计入: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含区域挂牌)交易的外币,适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区域交易参考价;未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货币,适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参考汇率。
九、中国人民银行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逆周期调控措施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总量调控措施包括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结构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各类风险转换因子。根据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果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企业和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十、企业跨境融资业务: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具体细节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发布细则明确。
(一)企业应当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但不晚于提款前三个工作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为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的结算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企业的融资信息、账户信息、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结算银行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二)企业办理跨境融资签约备案后以及金融机构自行办理跨境融资信息报送后,可以根据提款、还款安排为借款主体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并将相关结算信息按规定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系统,完成跨境融资信息的更新。
企业应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以及权益相关的信息(包括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和自身净资产等)。如经审计的净资产,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
(四)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如有实际需要,可结汇使用。企业融入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国家和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
十一、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法人为单位集中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进行管理。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一)金融机构首次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以及本机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计算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和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并将计算的详细过程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应在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处于上限以内的情况下进行。如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低于上限额,则金融机构可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融资合同。
(二)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管理制度开立本外币账户,办理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收付。
(三)金融机构应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执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资本金额、跨境融资合同信息,并在提款后按规定报送本外币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后报送本外币跨境支出信息。如经审计的资本,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金融机构应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本机构本外币跨境融资发生情况、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金融机构融入外汇资金可结汇使用。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情况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金融机构和企业应配合。
发现未及时报送和变更跨境融资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查实后对涉及的金融机构或企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发现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的,或融入资金使用与国家、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不符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借款主体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对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还可视情况向其征收定向风险准备金。
对于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责令整改;对于多次发生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暂停其跨境融资结算业务。
十三、对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企业改为事前签约备案,金融机构改为事后备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资未到期余额纳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设置1年过渡期,1年过渡期后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过渡期限长短和过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

1
国家开发银行
2
进出口银行
3
农业发展银行
4
中国工商银行
5
中国农业银行
6
中国银行
7
中国建设银行
8
交通银行
9
中信银行
10
中国光大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中国民生银行
13
招商银行
14
兴业银行
15
广发银行
16
平安银行
17
浦发银行
18
恒丰银行
19
浙商银行
20
渤海银行
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2
北京银行
23
上海银行
24
江苏银行
25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6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7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⑤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时间和政策是什么样的

按照往年惯例,继续教育自2月起各地陆续开展,多数地区集中在8、9月份,直至当年12月31日止。

以下为详细政策:

一、新继续教育对象包括哪些人?

1.已经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即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或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注册会计师属于执业资格,此处不包含),无论从事会计工作与否,都要继续教育。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新会计法颁布,会计证取消也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已经持有会计证人员今后仍能以此作为会计能力水平的证明,只是不再作为准入证明,因此持会计证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将需要继续接受继续教育。

3.其他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会计证取消,会计行业不设门槛,无证上岗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会计工作者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二、2018年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按照往年惯例,继续教育自2月起各地陆续开展,多数地区集中在8、9月份,直至当年12月31日止。2018年,因会计证取消,新《会计法》颁布实施,根据天津会计发布信息获悉,财政部正加紧修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研究关于明确会计人员范围等问题,确保新《会计法》落实到位,因此各地区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可能会推迟开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初步估计2018年将实行继续教育最新规定,请考生朋友们持续关注东奥会计在线官方网站发布信息。

三、新规定何以被称为史上最严?

在继续教育新规定下,就教育对象来说,继续教育不仅面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者,而是几乎覆盖了全部持证者和会计从业人员, 更为全面广泛;就教育制度来说,新学分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取得学分不得少于90分,参与初级会计师考试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考试科目也可以抵免学分,途径更广,管理更严;从教育作用来说,为使继续教育更实用,更接地气,将会参与会计人员评价激励机制,更能促进会计人员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5)金融机构应于每年年初按照培训周期扩展阅读: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世界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

⑥ 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即()、()、()、()。()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新员工厂级、车间、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号)

第十一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金融机构应于每年年初按照培训周期扩展阅读: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号)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⑦ 谁有期货反洗钱内控制度

******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及《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推动和加强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管理机制,维护公司经济金融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通过内控管理和技术手段实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担任,稽核员为监督员。小组成员包括风险控制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结算部经理、信息部经理、交易部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公司反洗钱工作,风险控制部负责与反洗钱有关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监督公司的反洗钱工作,传达监管部门有关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审定反洗钱工作制度,解决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协调公司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
第五条 公司反洗钱小组成员在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反洗钱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风险控制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并配合相关机构对可疑交易资金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公司反洗钱信息动态。
各成员部门的主管具体负责本部门反洗钱工作的实施,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第六条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客户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资金支付的交易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监督员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可疑交易进行分析、调查,对重大可疑交易及时上报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属可疑交易的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第三章 客户身份识别
第七条 客户身份识别在反洗钱的工作中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要高度负责,必须获得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所要求的客户身份资料。
第八条 验证客户信息包括个人客户信息和法人客户信息。
第九条 自然人客户开户时,应该提供和签署以下材料:
(一) 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自然人)原件(开户人本人签字);
(三) 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签署《期货经纪合同》;
(四) 资金调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指令下达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 结算单确认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 期货保证金结算账户存折或其他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 如果同时申请SHECA数字证书,还需提交《SHECA个人数字证书受理表》(开户人本人签字)。
第十条 法人开户时,应该提供和签署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开户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法人)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经授权人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经纪合同》;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开户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资金调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指令下达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结算单确认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期货保证金结算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如果同时申请SHECA数字证书,还需提交《SHECA单位数字证书受理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公司只为具有良好声誉、从合法业务活动中取得收入和利润的客户代理期货交易。
第十二条 公司通过一系列的程序获得尽可能真实、完整的客户资料,以避免被洗钱分子利用从事洗钱及其他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 新客户开户时,客户服务人员必须审慎核对客户的真实身份,并确认其拟进行交易的合法性,包括客户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第十四条 客户服务人员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开户服务,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十六条 客户开户、变更、销户的身份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交易指令记录、交易结算记录、错单记录、客户投诉档案以及其他业务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
第四章 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逐级报告制度
财务部在办理客户出入金业务过程中,发生大额支付交易、或在十五个交易日里多次发生出入金或多笔入金汇总一笔出金或一笔入金多笔出金等情况,由出纳负责向部门经理报告。
财务部经理应对发生的大额支付交易进行分析,发现客户有可疑支付交易情况,进行审慎甄别,并记录和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于当日填制《可疑交易登记簿》,次日采用书面方式报送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财务部报送的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应及时组织内控人员进行调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查意见,确属可疑交易的,及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的上报工作,由专人通过反洗钱互联网报送接收平台,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及时报送,并报备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上海证监局等上级监管部门。
第十八条 监督制度
监督员在日常事后监督过程中,要重点监督大额交易的授权情况,对符合可疑交易标准的业务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查询查复通知书,并提出监督意见,限期查复。
监督员对公司财务部、清算部进行定期检查,查看是否及时登记大额交易登记簿、结算账户开销户登记是否记载完整;开立账户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对可疑交易是否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登记备案制度
公司发生的所有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除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外,必须在《大额交易登记簿》或《可疑交易登记簿》上逐笔登记并专人保管,并每月汇总一次交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章 会计、结算内控制度
第二十条 反洗钱工作会计、结算控制制度
(一)确定并记录客户的身份以及办理业务的交易信息。
(二)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办理开户、收付等业务时必须认真审查核对客户的身份并登记。
(三)财务部、结算部、交易部必须完整保留原始会计记录、交易记录,开销户登记必须专人登记,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对客户办理开户、保证金存取等业务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不准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第二十二条 反洗钱工作会计档案的管理
财务部对提取大额现金的客户,必须按要求填写《大额交易登记簿》,并按发生日期排列、编顺序号于次年初装订成册入库保管。
公司对客户资料的相关记录保管期限必须自销户之日起20年以上。
公司的交易记录必须包括账户持有人、通过该账户存入或提取的金额、交易时间、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提取资金的方式,其保管期限为自销户之日起20年以上。
公司对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管,不得有遗漏、涂改情况。
第六章 员工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为客户开立账户应严格按照客户填写的《期货经纪合同》、《期货投资者开户登记表》、《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和《开户授权书》的内容,不得为客户设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
第二十四条 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应当严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 由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公司人员的培训工作,反洗钱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应积极参加反洗钱工作培训,认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可疑支付交易的识别标准,并通过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反洗钱的能力。
第二十六条 出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个人和单位账户进行详细调查,熟悉大额和可疑交易标准,按照规定及时、准确登记大额交易记录。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二)未按规定对开户资料进行审查,致使单位或个人开立虚假期货账户的;
(三)未按规定要求单位客户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的;
(四)将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的;
(五)未按规定登记、报告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的;
(六)对存取大额现金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不正当竞争,损害反洗钱义务履行的;
(八)公司员工参与伪造开户资料,为客户违规开立期货账户,协助进行洗钱活动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大额交易”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第三十条 “可疑交易”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四)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五)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六)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七)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八)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九)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⑧ 贷款风险分类逾期180天划入次级的规定有哪些

贷款风险分类逾期180天划入次级的规定是由《贷款通则》规定的。

根据《贷款通则》第四十七条贷款人应当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人应当及时催收逾期的贷款。对项目贷款和公司贷款根据逾期天数将贷款分为逾期90天、180天、270天、360天和360天以上五个档次进行统计,并作为贷款质量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对零售贷款应比照上述规定对逾期天数作更细致的划分。

(8)金融机构应于每年年初按照培训周期扩展阅读:

《贷款通则》第三十七条贷款人发放担保贷款时,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以及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担当保证人,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必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

第三十八条发放担保贷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交付的,应依法交付。

⑨ 关于银行,财务等金融行业有哪些需要的证书啊

如果想在金融行业立足,有一些证书傍身的确比较容易脱颖而出。但划分出小类的话,比方说证券类需要证券从业证书,保险则需要保险从业证书,这些都算是上岗前的资格证。
还有一种含金量比较高的就是理财规划师。

理财规划师有好几种证书,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备考。

注册理财规划师 CFP

CFP的全称是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注册理财规划师,又称为注册理财策划师或金融策划师,是国际金融领域中最权威、最流行的一种个人理财职业资格。注册理财规划师的主要职责是为个人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理财建议,保证人们财务独立和金融安全。他们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与风险偏好,关注客户的需求与目标,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作为核心工作理念,采取一整套规范的模式,提供包括客户生活方方面面的全面财务建议,为他们寻找一个最适合的理财方案。客户只需要将自己的财产规模、生活质量要求、预期收益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有关信息告诉理财规划师,对方就能制定一套符合个人特征的理财方案,通过不断调整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动产、不动产等各种产品组成的投资组合,设计合理的税务规划和资产传承规划,以满足客户追求高品质生活的财务需求,帮助客户实现不同人生阶段的生活目标。

同时,它不局限于提供某种单一的金融产品,而是针对客户的综合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组合创新,是一种全方位、分层次、个体化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说,个人理财规划是针对客户的整个一生而不是某个阶段的规划,它包括个人及家庭生命周期每个阶段的资产和负债分析、现金流量预算和管理、投资规划、教育规划、职业生涯规划、保险规划、税收规划、个人税务及遗产规划等各方面。

国际通行的个人理财规划过程应该包括以下六个步骤:建立界定客户关系,收集客户相关信息,对客户信息进行财务分析和评价,制定个人理财方案,协助客户实施理财方案,监督理财方案的执行及追踪、修正理财方案。

经过近20年的实践经验,美国CFP标准委员会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理财规划师的职业认证提出要求,也就是著名的“4E”标准:教育和后续教育(Ecation & Continuing Ecation)、考试(Examination)、工作经验(Experience)和职业道德(Ethic)。

CFP的起源及发展历程

CFP作为一个全新的职业,从20世纪90年代起逐渐占据了个人金融服务领域第一的位置。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69年,当时一些来自不同机构的金融行业的专家们聚集在芝加哥欧哈里飞机场附近的一家酒店里,共同探讨着当时金融服务业的不足之处,并开始积极探索一条新的道路。他们试图将保险、证券、基金和银行业务中以产品为导向的服务模式,改变为以顾客需求为中心的全新服务模式并引进一个全新的职业体系。

为了培养这个体系,IAFP在1971年成立了理财规划师学院(College for Financial Planning),注册理财规划师(CFP)职业就此诞生。1973年首届毕业班有42个人获得了注册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第一届毕业生们决定向人们展示这个全新的职业形象,其中36名成员发起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注册理财规划师认证协会(Institute of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s,简称ICFP)来将CFP的称号授予志同道合的人。1985年,通过美国NCCA(National Commission of Certifying Agencies)授权,注册理财规划师认证的管理机构从学院转变成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并且最终改名为注册理财规划师标准委员会,即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 Board of Standards,简称CFP Board。

建立理财规划这个职业的先驱们掀起了一场向顾客们提供更多更好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的运动。他们非常盼望着一个时代的到来,在这个时代,综合的理财规划作为一项完整的向顾客提供理财服务和理财产品的服务将普遍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接受。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们对自己的职业进行了改革,他们创建了为个人用户管理他们的个人财务的全新职业方式。这些先锋们将自己的目标定位于客户需求,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这种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导向的服务模式引导了两个理财规划方向的发展,即理财规划的针对性和综合性。针对性的理财规划使得规划师可以了解客户财务活动的某一个方面,比如保险规划、投资规划还有退休规划等等。而涵盖了现金规划、子女教育规划、保险规划、投资规划、所得税规划、退休规划、遗产传承规划等规划的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提供了一个更详细和更完整的反映影响客户生活的理财活动的方法。这些在理财方法上的革命性的变化为理财规划师这个全新的职业铺平了道路。

30多年来,美国的CFP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截止到2002年4季度,全美CFP已达3.9万人,其中90%在20世纪90年代后申请认证。CFP已经成为个人金融领域最权威和最流行的个人理财执业资格。

回顾历史,CFP在美国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代CFP主要来源于证券业的投资顾问和保险公司的保险顾问,在客户的心目中,当时的保险和投资产品的销售人员只关心自己个人的利益得失,在大众心目中形成了不好的形象。为应对这一问题,改革者们着力塑造他们作为CFP的专业人士形象,向大众传输他们的新服务理念,他们以关注客户的需求为核心理念,采取一整套规范的技术方法,提供包括客户生活方方面面的全面财务建议,而不只是提供某一领域的专业建议,通过向客户展示他们与以往以推销产品为主的经纪人的区别,从而体现CFP服务的价值所在。

第二代CFP主要来自于各专业领域,如注册会计师、证券分析师、税务规划师、寿险顾问师及律师等等,他们自己已经拥有的中产和富裕客户向他们提出了更多的综合金融的问题,而CFP的培训及服务理念,使得这些专业人员很乐意参加CFP的资格认证,从而向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财务规划服务。据美国1999年一项面对CFP的调查显示,74%和73%的CFP持证者同时持有证券和保险的一些资格证书,16%的人持有CPA(注册会计师)证书。事实上,有更多的会计师参加了Personal Financial Specialist(PFS)个人理财专家的考试.这个考试要求有250小时个人理财的经验,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学会(AICPA)提供考试认证,约有6000多名CFP获得了PFS的资格。

第三代的CFP主要来自于刚刚获得理财规划专业学位的大学毕业的学生,他们在学校系统学习了CFP各金融专业的知识,有着对这个职业的无限向往和热情,而他们所缺乏的是人生阅历和客户服务经验,他们将在未来漫长的CFP职业生涯中逐步成熟。

注册财务策划师 关于RFP

注册财务策划师学会(Registered Financial Planners Institute,简称为RFPI)成立于1983年,总部设于美国俄亥俄州。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学会开始发展亚太地区市场,随后在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了RFP和SRFP商标。2004年学会正式授权其大中华地区策略联盟之中旸控股有限公司,设立RFPI亚洲事务暨中国发展中心,并发布正式的官方中文网站,筹备开办专业培训课程及考试,旨在协助发展和提高中国的财务策划专业水平,主要课程包括基础财务策划、投资学、保险及退休策划、税务及遗产策划、高级财务策划等。

劳动部理财规划师

2003年初,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理财规划师职业标准》,将理财规划师职业作为中国的一门正式职业,并为此成立了国家职业技能资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并完成了《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和《理财规划师——工作要求》两本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教材,2005年于全国开展了理财规划师的从业资格培训认证工作。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将理财规划师定义为: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针对个人、家庭以及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分为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与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课程主要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标准要求,通过理财工具和理财规划实务的系统学习和训练,使学员掌握理财基本技巧,具备独立为客户量身定制一生的理财规划报告、开展理财服务的基本技能。

劳动部理财规划师认证考试作为国家认证考试,是一种职业入门认证考试。

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

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英文名称: 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s )英文缩写 CICFP,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社团署及工商税务署核准登记注册的国际社团及工商组织,持有社团登记证书和商业登记证书,业务活动受社团署及工商税务署的指导,理事会总部设在中国国际金融中心香港,考试委员会设在北京。

2005年9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在北京设立了办事机构,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国各管理中心的工作,以使各管理中心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协会的标准。目前,协会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等地共设有28个管理中心,为协会会员提供学前组织、认证考试、后续教育、热点讲座等服务。

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以“结合中国人文国情,建立注册理财标准,创建中华民族品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为宗旨,以“创新理念、本土实践”为工作理念,主要通过理财投资、理财保险、理财税务以及综合理财实务等主干课程的学习研讨,集世界理财理论之精华,塑本土理财实务之精英,真正的做到以它山之石攻玉,打造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水准理财实务型人才。

注册理财规划师认证考试,是注重能力与实务的执业资格认证考试。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国际金融理财师与金融理财师

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于2004年9月1日成立。刘鸿儒任第一届标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其主要工作是,建立和维护个人金融理财领域的从业标准和职业道德准则,授权教育机构开展专业培训,组织统一的金融职业水平资格考试。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实施两级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即金融理财师(Associate Financial Planner,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简称CFP)认证制度。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金融理财基础、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及遗产筹划等五个模块构成。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的国际金融理财师(CFP)与金融理财师(AFP)认证考试侧重于理财业务在金融领域的理论化与数量化,是金融职业水平资格考试。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英文名称Certification for Chinese Banking Professional,简称CCBP。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其目的是建立银行业从业标准和用人规范,确立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的起点标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客户鉴别从业者能力提供识别标杆,同时也为银行业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的支持。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科目采用模块化结构,具体分为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基础科目是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必考科目,涵盖了银行业所有专业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主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专业科目为相应专业人员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首批专业科目考试包括个人理财与风险管理两个领域。

中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主要是针对银行业个人理财从业人员的行业内上岗认证考试。

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

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RFA)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和中国企业联合会领导开展。培养计划提供了包括中国金融法规与市场、职业道德与专业标准、全球金融市场与工具、企业资本运作、债券价值评估等12门专业课程。分为注册金融分析师(一级):掌握国际先进金融理念,具备在金融、财务和投资领域的工作资格和能力;注册金融分析师(二级):在开放的金融市场中,具备金融研究、投资分析和财务分析的诸多实践技能,能够独立开展金融研究和投资分析工作;注册金融分析师(三级):在开放的金融市场中,具备从事高端金融市场研究、复杂投资决策和资本运作的能力。

CRFA持有者的专业领域在于金融行业商品设计与规划、投资决策及分析等,多半服务于大型金融机构,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

⑩ 三级安全教育在各行业中的培训时间,具体是哪个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时间的呀

在《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中都有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十八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训教材。

第十九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所辖区域内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拓展资料: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是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复工、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卫生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厂部教育内容

(1) 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1]。

(2) 介绍企业的安全概况,包括企业安全工作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工厂设备分布情况(重点介绍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设备的注意事项),工厂安全生产的组织。

(3) 介绍国务院颁发的《全国职工守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

(4) 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厂级安全教育一般由企业安技部门负责进行,时间为4~16小时。讲解应和看图片、参观劳动保护教育室结合起来,并应发一本浅显易懂的规定手册。

参考资料:三级安全教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