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找个关于建国60周年的文章 金融类 悬赏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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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在减税降费方面,采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措施,加上去年减税降费政策翘尾,这些可为企业减负1.6万亿元。同时按程序提前下达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1.29万亿元。在金融支持方面,通过3次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向金融机构提供3.55万亿元低成本资金,用于向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另外截至3月底已对约8800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下一步,要在扩大实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并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研究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帮扶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缓解房租、用工等成本压力。
应答时间:2020-12-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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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的民营企业和微小型企业今后该如何发展
1、完善自主创新机制,提高企业持续竞争力
民营企业的生存困境虽然受多种因素影响,但根本还在于企业简单依赖于物力、人力资源投入的增加,真正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处于产业链高端的企业过少。民营企业要想提高自身的持续竞争力,关键还是要建立起自主创新的企业机制,一方面要强化企业内部的创新,努力创造人才、技术引进的良好环境。提高科研开发资金的投入,不断加大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品牌,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有竞争力的产品,其二是强化企业内部的管理创新,吸引企业外部的扶持。要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联合与合作,共同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产业优化的产业政策,创造人才、资金、技术引进的宽松环境,逐步放宽民营企业在铁路、公用事业、证券等行业的准入限制,促进民营企业扩大其发展空间,逐步使民营企业的整体产业发展层次得到有效的提高。
2、内部培养提拔与空降并重,化解人才之困
不论是内部培养提拔和还是外部空降管理者,都是解决企业人才瓶颈的手段。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内部培养提拔应该是作为满足人才需求的主要手段和长远规划,而外部空降则只能作为解决紧缺人才和满足短期需要的配套手段,两者的地位不可偏废,更不可倒转,这是中国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当然,不论是内部培养提拔还是外部空降,我们既不能认为内部培养的就是好的、对的,就是和自己一条心的,也不能认为外部空降的就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或者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终确定正确的真正的人才。
3、走全方位改革之路解决融资难发展之困
针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及原因分析,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改善或缓解融资难问题:
(1)民营企业应增强内源融资能力。解决资金问题的顺序,首先应是内部挖潜,只有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才会想到对外融资,这种依赖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过程即所谓的“内源融资”。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结构中,内源融资通常占60%左右,我国民营企业的这一比重为65%。内源融资是外源融资的基础和前提,它有自主性、长期性、低成本和抗风险等特点,所以,民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水平,从而增强自身的内源融资能力。
(2)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发达国家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资金,来自企业内部的利润积累和折旧约占60%,来自银行的不过20%,其余则是从证券市场及民间渠道获得。在我国,社会存款基本上都进入银行,银行安全流出的渠道又太窄,造成“水库爆满,禾田干涸“的怪现象[3]。要跳出这一怪圈,必须从源头上分流社会资金,允许企业开展如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风险融资等多形式的直接融资。
(3)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金融监管,但金融领域始终都是“玻璃门”、“弹簧门”,各类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根本无法进入。在美国,有上万家的银行,服务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大银行资金实力强,服务大企业,中小银行规模小,服务中小企业。我国也应采取这种金融服务方式,让各种类型的银行发挥各自优势,提供有特色、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包括批设民营银行,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服务民营企业,
(4)走产权多元化和法人治理之路
要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决策风险,提高其信用水平,增强其融资能力,中小企业必须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公司制企业不同于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财产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在这样的企业里,价值形态的财产所有权和实物形态的财产所有权相分离,投资者拥有价值形态的所有权,但不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为所欲为。董事会作为企业法人财产的所有者,掌握着企业的经营决策大权。这种财产制度能有效地消除中小企业的经营决策由投资者独断专行的弊端。在企业财产制度创新的同时,还要构建科学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应相互制衡,董事会成员应多元化,它不仅应包括企业的投资者,而且应包括来自社会的独立董事及员工代表,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和民主。
4. 如何发展服务业促进中小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
兴建大市场,发展服务业能够有效推动中小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现代服务业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提升城市功能、推动经济增长、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已成为我国当前全面推进工业化,提高城市化水平和加快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山东省现代服务业近年来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城市发展要求相比,无论在规模、功能、水平,还是开放程度方面,都有较大差距。随着经济的日盐全球化、信息化,发展现代服务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抓住时机,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制造业优势,积极引进国际知名服务企业,提高服务业整体素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营造发展新优势。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新阶段、新形势下现代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加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在人流、物流密集的市区和交通发达的城区兴建一批大型商业枢纽工程,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商业旺区和步行街,建立健全各城区的商业设施,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前来布点。
2、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充分利用交通发达的基础设施条件,发挥市场优势,以市物流中心、建设大型市场为重点,大力建设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和专业化物流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多式联运,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多种运输手段的新型物流企业和大型跨国运输企业集团,为中小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大力推行连锁经营、代理制、配送制等现代营销方式。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专业市场龙头企业。扩大市场经营领域,以品牌专卖店、批发零售、大型综合超市和仓储式商店等高成长性业态形式开拓市场,加快货物分销网络建设。
4、努力提高批发业现代化水平。完善现有批发市场功能,有规划地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区域影响的重点工业品、原材料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进竞买制、拍卖制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扩大市场的辐射范围和交易规模。
5. 国家对民营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对于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见》提出以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多措并举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把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覆盖到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支持民营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并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从宏观审慎角度对商业银行储备资本等进行逆周期调节。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等。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要在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还要求商业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
《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要求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6. 未融资的公司可以去吗
未融资的公司可以去。
如果一个公司自有资金足够的话,就不需要融资。
公司能够投入到拟建项目上的现金来源有四个:
一是企业新增的、可用于投资的权益资本(简称扩充);二是企业原有的(包括在项目建设期内将陆续产生的)、可用于投资的现金(简称提现);三是企业原有的非现金资产变为现金资产(简称变现);这三部分资金合称自有资金;四是企业新增的债务资金。
(6)热议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扩展阅读: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还应跳出金融看金融。当下和未来,应进一步加强相关机制建设,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创造更好条件。
比如,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加快困难企业重组,强化“僵尸企业”退出;完善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区域乃至全国大数据平台,增进信用信息共享。民营企业要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自身信息,增进银企互信。
同时,要注意稳定企业杠杆,防止产生新的过剩。此外,还应加强民营企业基础管理素质教育与培训,更好服务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和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能力。
7. 如何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9:在一些关键的外国市场收购破产或经营不善的小公司
华意集团最近收购了美国Moltech电力系统公司。总部位于佛罗里达州的Moltech是一家生产蓄电池的公司,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被廉价拍卖。华意集团将在美国、英国和墨西哥等市场上继续运营Moltech公司。
8. 云南省政府为什么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的主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是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问题,是新时期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全省经济增长、产业发展、城乡繁荣、就业再就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在全省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民营经济存在起步晚、产业发展层次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尤其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金融供求矛盾较大,制约了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各级、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用好用足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创造良好的民间投资环境,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沿边开发开放战略、桥头堡建设和 “十二五”规划实施等重大机遇,坚持“非禁即入”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原则,以扩大民营经济规模、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增投资兴产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为重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创业成长力度,不断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和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金融环境,实现民营经济与金融业互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要确保全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贷款年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对 3000户优质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试点,其中,省工业信息化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部门优选 2000户左右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省农业厅和省林业厅分别组织优选 600户和 400户左右的特色农业、林业产业化小微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力争实现 10户民营企业上市,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股权投资,争取到 “十二五”末全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到 200支,募集资金规模达到 1000亿元;积极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争取保险资金对民营企业投资取得新突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争取小额贷款公司达到 500个,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健康快速发展,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到 7000亿元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一)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的领域。根据国家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有关政策,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营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条件和环境。重点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交通、水利、电力、石油天然气、电信、环保、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产业、社会事业、商贸流通等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有效机制,着力营造引商、亲商、留商、活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壮大。
(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领域。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参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鼓励民间资本按照集约化发展、地域适当集中的原则,规模化、批量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三)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落实国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等政策,按照《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小额贷款公司,重点推动在经济发展滞后、金融服务不完善的县(市、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尽快实现小额贷款机构和服务的县域全覆盖。积极发展专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领域中的民营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机构的市场准入评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发挥小额信贷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扶优惩劣,规范发展,有效遏制高利率化倾向,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我省小微企业、“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增强其贷款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向村镇银行转变。
(四)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行业自律、政策扶持、规范发展 ”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国有资本的示范带动作用、民间资本投资的主体作用、云南股权投资发展中心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的行业管理服务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公司制、合伙制的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股权类投资企业,开展专业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推动全省股权投资事业健康规范发展。
(五)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其他金融活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创办融资担保公司、产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资信调查与评估公司、典当拍卖及会计师事务所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参与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改制重组。
四、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
(一)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与金融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健全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与金融联动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处于转型期的民营企业,要做好融资帮扶工作,指导和支持企业转型发展。财税部门要全面落实对小微企业和服务小微企业金融机构的各项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对获得财政扶持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投入力度。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但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要按照规定及时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逐步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合理统筹使用各项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研究建立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二)建立鼓励创业富民的长效机制。积极借鉴其他省(区、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财税配套扶持力度,建立鼓励创业富民的长效工作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加速创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支持创业“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的规模,把有发展潜力、诚实守信、盈利能力强的优良创业项目作为业务增长点,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信贷和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富裕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加强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创业集群建设,有效汇聚各类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创业的良好环境,发挥创业集群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组建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构建专业化的经营与考核体系,完善小微企业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和考评机制,改进贷款评级、授信、贷款审查和审批等业务流程,强化对单户授信总额 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有效满足小微企业 “短、频、快 ”的资金需求。根据小微企业的需求,创新信贷业务和抵质押方式,大力开展联保联贷、网络循环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购融资、信用保证类贷款等系列信贷业务,稳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授信规模,并向小微企业提供结算、汇兑、代理等综合金融服务。
(四)提高担保服务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快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损失补偿、再担保和退出机制,促进各类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强化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鼓励各类担保公司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多渠道筹措资本金,增强资本实力和壮大业务规模,改变单一的以固定资产、有价证券抵质押为主的担保办法,按照民营企业运行特点和融资需求,将无形资产等纳入融资抵质押范围,拓展担保业务,逐步完善覆盖全省、布局合理、资本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小微企业之间加强合作,通过构建互保联盟、互保基金和 “企业发展互助资金会”等方式,为会员企业提供应急保障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运转。
(五)创新监管服务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落实存贷比扣除、风险权重优惠和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等优惠政策,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审慎的小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细则,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容忍度,不断提高监管技术和监管有效性。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自律,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按照针对小微企业的 “三严五禁”监管要求,严格落实贷款新规,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或外流,确保贷款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严格落实利率风险定价,合理确定利率;严格落实全省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任务,切实转变过于依赖抵押担保的信贷方式;加强现场监管,禁止存贷挂钩、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禁止搭售金融产品、禁止向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融资,禁止将银行自身考核指标压力转嫁给企业,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帮助小微企业破解资金困境。
(六)鼓励支持中小企业 “走出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民营中小企业“走出去”提供灵活高效的融资、结算、汇兑、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发挥我省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的独特优势,鼓励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在人民币跨境贸易试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为中小企业结售汇提供便利化服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作用,积极为民营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投资提供政策性保险服务和融资支持,为我省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开拓东南亚、南亚市场搭建风险规避、融资促进、信息咨询的平台。
五、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简化贷款手续,提升信贷审批效率,增加信贷规模,加快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努力满足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各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积极向总行争取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服务民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邮储银行要加快改造机构网点,完善小额贷款功能,提升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城市商业银行要准确把握市场定位,筛选和培育优良客户,为民营经济主体提供高效信贷服务,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中赢得自身发展空间。农村信用社要在全力服务“三农”发展的同时,适当集中资金,积极扶持县域民营经济发展,加大 “贷免扶补”支持力度,促进城乡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力推动民营企业上市。充分发挥省直接融资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明确省直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职责,构建企业改制上市的统筹协调机制和绿色通道,简化各项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间,提高企业改制和发行上市工作效率,加快我省民营企业上市步伐。落实推动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降低企业上市融资成本。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在辅导、培训和推荐上下功夫,引导其通过中小板、创业板实现上市融资。证监部门要强化对拟上市民营企业的培育工作,督促处于辅导期的民营企业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规范运作;指导已上市的民营企业利用定向发行、配股等方式积极扩大再融资规模。
(三)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信托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鼓励和支持大中型民营企业通过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和引入保险资金等方式扩宽直接融资渠道。
(四)进一步提高保险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保监部门要结合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特点,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手续简化、保障充分、责任清晰、理赔快速的各类保险产品,重点为民营企业提供财产险、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积极做好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稳妥开展保险资金对优质民营龙头企业的股权、债权投资,推动保险资金投向民营医疗卫生和养生养老产业。合理厘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为员工投保商业性医疗、养老保险,支持民营企业积极运用保险产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五)积极拓展新型融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采用定向募集等方式增资扩股,采取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信托融资、基金融资等方式开展融资。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有效吸纳和集聚民间金融要素,推动民间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探索开展民营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效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
六、优化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
(一)明确部门职责。省级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工业信息化委、金融办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工商局、工商联和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参加,有效发挥金融工作协调职能,建立完善政府、银行、企业、保险四方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行动;制定优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方案,认真遴选优质小微企业,扎实推进优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加强对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政策研究,加快建设民营企业项目库;完善促进创业富民的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要贯彻落实好国家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运用贴息、风险补偿等间接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等部门要不断健全规范中小微企业不动产和动产抵质押等中介服务,降低或减免小微企业登记、确权、认证、评估、担保、转让、审计、验资等服务收费。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好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搭建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与小微企业及担保机构的联系协作平台,创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水平。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要牵头开展专项统计,做好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监测分析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增强民营企业的信用意识;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测,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
(二)强化考核奖励。省金融办要会同省工业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工商联和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完善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考评奖励办法,将各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全省金融工作年度考核奖励内容。各级政府要结合自身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配套资金,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化解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各级工业信息化、科技部门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给予适当补助。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奖励、补助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形成联动机制。各地、有关部门要共同搭建高效务实的信息平台、项目平台、园区平台、市场平台和融资对接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民营企业,密切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对接,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捷条件。各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宣传,主动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推荐符合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工商联和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帮助指导,着力培养一批民营企业带头人,支持民营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生产、财务、经营信息的透明度,增强融资能力。民营企业要通过规范经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做强主业、做大企业,争取各类金融机构的支持,讲求企业信用,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债权,形成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互促共进、互利共赢的良好发展格局。
9. 如何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能力
建立完善的企业征信系统提高贷款能力
国家其实已经看到国内银行金融能力,迫于市场的需求压力,已经慢慢放开了民营金融服务及市场,由于社会及国家缺失对民众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就无法建立良良好的信用体系,更无法规避中国无论是国企还是民民企,市场经济信用,职业道德,那个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对于现在国家放开无序的民营融投资公司,需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中国大量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风险与代价也是相当的大的,要不就是被骗贷款保证金,代办费,要不就是项目贷款利,贷款成本相当的巨大,现目前如何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能力?就是经营中不从传统经营中提升自己的经营核心产业科技技术研发能力,还有原始资金的积累,再是不动产的累积,然后,把自己的经营真无论从实体经营,还是从概念都成熟,做一个能保护自己,也能融资的项目财务报告,寻真正有实力且有支持中国民营企业及经济发展的专业投融资机构去项目现资贷款就好。现阶段这样的事,学会做经营,做事业平常心,最充分的准备,最坏的打算,才能坦然面对这浮燥乱混的中国现状。
10. 如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1、充分认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性。中小企业在充当经济增长主体、创造就业机会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的独特功能为我国所认可,因此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仅是商业银行当前扩大资产规模和赢利总量的现实需要,也是商业银行为将来培植金融资源和扩大中型客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还是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财税部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2、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具有不同的融资特点,一是政府和银行要在政策和实际操作中体现区别对待,其政策扶持的重点是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对于污染环境、能源消耗高、质量低劣的中小企业,政府下决心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关闭。银行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方向对部分经济过热的行业、夕阳产业和国家调控行业实行信贷退出,并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在必要时予以清收。二是对于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财税部门应给予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政府部门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增强中小企业的原始资本积累能力。人民银行应积极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积极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向亲属朋友筹借生产经营资金,以解决中小企业自筹资金困难。
3、建立评价机构,健全信用制度。该机构可由人行牵头,汇集商业银行、工商、经贸、司法、税务等部门,对中小企业的合同信用、质量信用、劳动信用、环保信用、纳税信用、司法信用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息进行全面评价,以解决在融资问题中的信息不对称以
至产生“逆向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也可减少商业银行贷款审查的难度和监督的成本,减少交易的相关费用。逐步建立民营企业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秩序。
4、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