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机构增值税抵扣项目
一.、到目前为止整个金融业,还没有纳入营改增范围,即大部分业务仍然是交纳营业税,包括贷款、金融商品转让(如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如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如银行结算)。
1.只有涉及到银行买卖金银的业务,按照税法规定收增值税,就这项业务,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买进金银的时候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二.、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上报其上级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2.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3. 房地产企业从金融机构买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只要是开出的专票都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如果买的东西用于集体福利要进项转出
4. 金融机构开出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你好!无论是哪个单位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均可抵扣。
5.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吗
总结起来,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1,个人、小规模不得取得并不得抵扣,对这几类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不得抵扣
2,集体福利不得抵扣
3,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
4,增值税免税项目不得抵扣。一般纳税人如果同时经营增值税免税和应税项目,应税和免税项目不能分开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5,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贷款服务指的是直接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非直接发放贷款的,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6,2016年5月1日后,选择简易征收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7,2016年5月1日之前签订的原属于征收营业税并确认收入的合同,就算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2016年5月1日后新签订的建筑业、服务业、邮电业等合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如果贵公司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抵扣取决于贵公司是否备案简易征收以及购买劳务或商品等的日期是否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具体应如何纳税进行纳税筹划,请参考相关财税文件
参考文献:财税〔2016〕36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44/n2048831/n2059355/c2043931/content.html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5/n812156/n812459/c1185880/content.html附件
6. 第三方金融机构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吗百度知道
一般来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抵扣联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如果取得的是贷款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7. 金融机构开的利息发票可以抵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销售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8. 金融机构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规中特别指出金融商品的交易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 金融机构开的融资费用增值税发票,进项能抵扣吗
金融机构开的融资费用增值税发票,进项不能抵扣。与贷款业务相关的费用都是不能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