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中国服务业市场不断放开,实力强大的外国同业竞争者越来越多地进驻中国市
加快发展服务业需要采取综合系统的政策措施,合理发挥政府作用
目前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还很低,服务业的基础弱,竞争力不强,但从另一方面看,也说明中国服务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十一五”服务业加快增长正面临有利条件。首先,我国整体经济水平迅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将对服务业提出了更多的需求。特别是一些服务含量高的消费需求成为新的需求热点,例如通讯、轿车、住房、教育等。住房和教育本身就是服务业,而轿车和通讯设备(如手机)对服务需求的带动相当大。其次,我国进入了一个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而城市化将有力地促进服务业的进步。城市人口居住相对集中,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生活方式也与农村大不相同,城市人口对商业、建筑业、金融信息等服务业都有着较高水平的需求,这些都十分有利于服务业的发展。再次,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垄断行业的改革也有利于服务业的竞争和发展。加入WTO以后,我国对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将大大促进行业的发展。最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产业分工的细化也为服务业提供发展的机会。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通过主辅业分离和业务重组,大量的中间产品和加工过程会独立出来,这些企业本身的服务需求将向社会释放;其原有企业内部的服务单位也将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这将有助于服务业的竞争和发展。
为了试图揭示未来经济发展和规制改革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我们利用了一个包括51个部门,2个有代表性的居民户的中国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DRCCGE),从效率和经济增长的角度分析了中国服务业改革的宏观经济影响。
在模型中,我们考虑了主要的4种重要的规制改革所带来的政策和制度变化:(1)促进服务业部门的竞争;
(2)通过减少外国资本进入服务业的壁垒来增加外国投资;
(3)服务业的规制改革所带来的部门生产率的提高;
(4)金融体制的改革以改善投资在部门之间的配置。模拟通过全要素生产率的部门间非中性增长、资本在部门间的流动性的变化,借助模型框架来反映服务业规制改革产生的部门、居民及整体的经济波及效应。
模型模拟的结果显示服务业的规制改革会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率。在2000- 2010年间,GDP的平均增长率将比没有规制改革的情景高出0.41个百分点。消费者的价格指数会下降6.2%,实际居民消费会增加8.9%。这意味着消费者会从服务业的规制改革中获得较大的收益。而且,随着服务业规制改革而激增的外国直接投资会增加贸易余额。此外,从总体上看,服务业的规制改革对城市和农村居民都有好处。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益比农村居民的收益要大,因为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消费更多的服务,并且大多数的服务业的就业人员是城市居民。服务业在规制改革的中将增长的更为迅速。如果所有的服务业都得到了充分的市场化改革,在2010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将会比基准情景提高4个百分点。
未来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思路是:以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和竞争能力提高为目的,不断扩大自身的规模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以国内市场为依托,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大力调整和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不断提高服务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以打破垄断为突破口,以促进竞争为手段,不断增强服务业活力;以合理规制为前提,引导服务业健康发展,使服务业发展更好地适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利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1.在宏观政策和结构政策中将促进服务业发展摆在重要地位
最近一两年来,投资高速增长、工业高速增长带动的工业化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吸纳就业能力低、大量消耗能源原材料、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投资和消费的失调等,说明了这种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因此在制定宏观政策时,必须要把促进服务业发展放在更重要的地位。在确定投资和消费比例政策时,要加在大鼓励消费增长的政策力度,政府投资要加大对与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快以鼓励消费为导向的信用体系建设,使消费信贷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要取消歧视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使服务业在投融资、用地、用电、用工等各个方面,与工业企业处于平等地位。
2.完善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加快服务业市场化进程,推进和完善垄断性服务行业的改革
对电信、金融、保险、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广播电视等垄断性行业的改革除个别涉及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领域外,都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完善改革措施。重点是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引进竞争机制。要特别强调允许进入和允许竞争并重,不应仅限于在原有国有企业“分拆”之后的企业之间开展竞争,还应准许新的市场主体,特别注重激活民间企业投资,允许非国有市场主体进入本行业,参与市场竞争,以利于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对一些短期内完全开放进入有难度的行业,要尽快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部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开展竞争,提高效率。
3.合理发挥政府的协调、监管作用,为服务业提供宽严适度的发展环境
服务业不同于制造业,也不止于旅馆、餐饮等生活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服务业还包括公共管理服务部门,以及国民经济的命脉部门,如金融、电信等。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不涉及公共管理服务,但涉及到一些命脉部门。公共管理服务部门涉及国家主权自然是不言自明,而实际上命脉服务部门也与国家主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恰因为此,没有哪一个主权国家(包括发达国家)放弃对命脉部门的管制。中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于服务业,一方面存在管制过多、过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问题。因此要尽快建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管制体系,发挥政府在服务业发展中的协调、监管作用。
电信监管部门要加强电信市场准入管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逐步通过市场化的拍卖、投招标等方式管理通信资源,如码号、频率等。对于固定电话、移4. 合理利用WTO规则,完善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扩大服务业开放
未来五年,我国WTO谈判中服务业开放的承诺将全面到位,扩大开放的领域将不仅包括金融、保险、贸易、零售商业、房地产等目前开放度已较高的行业,还将扩展至通讯、会展、旅游、新闻传媒、专业商务服务等众多以往开放程度较低的行业。中国应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渐进开放服务业市场。考虑到不同国家发展程度上的差别,《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市场开放问题上,采取有计划、逐步开放的灵活政策。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充分利用规则和条款,对于比较幼稚的市场,实行渐进的开放政策。
要推动“自然人移
6. 支付改革成本,加速改革进程
我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由财政负担的事业型、福利性服务单位,需要在下一步改革中转向企业化、产业化和社会化。这些单位人员众多,效率较低,竞争力不强,在转制中需要付出一定的改制成本,用于员工安置和必要的新投入等,还需要给予一定的资金、税收和用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7. 加强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智力资源
现代服务业多是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业,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大都集中在知识密集行业。服务贸易涉及140多个品种,而最受关注的是那些知识密集型产品,如金融产品、电信服务等。毫无疑问,服务业竞争的成败决定于拥有人才的多寡和人才使用机制的优劣。
因此,加入WTO后,最大的竞争也是来自于人才方面的竞争。中国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大力培养复合型、国际型的服务业人才。要加强国内服务业人力资源的保护,防止人才流失对国内服务业商业信息与业务资源构成的巨大损害,同时,还要通过优惠政策增加国内服务业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
要鼓励中国的高等学校和国外高水平的大学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办学,迅速培养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管理、金融、法律、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紧缺人才;要有计划地引导现有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的专业;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水平。抓住入世后知识流动和知识共享障碍减少的契机,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和交流,充分地利用发达国家的知识、信息资源。
8. 加快国内服务业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形成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
服务产品不同于物质产品,服务产品的质量通常与人们的主观判断有关;在存在垄断的情况下,服务产品价格的形成也有较大的随意性,保护服务产品消费者的任务非常艰巨。因此,要明确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先进合理的商品技术标准和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建立对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监督机制。同时,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加大打击各种不公平竞争和恶意竞争行为。
9. 加快服务业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制定和完善
服务产品一般具有不可储存的性质,相当一部分服务的水平事先无法确定,只有在服务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而且服务产品的质量通常与人们的主观判断有关,例如教育、会计、律师、咨询、旅游等行业以至物业管理都具有这种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则消费者对服务质量会心存疑虑,担心享受不到合适水平的服务,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种担心会使潜在需求不能转化成实际需求。因此要加快制订和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加快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和服务标准的制定,创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B. 中国入世时承诺在哪一年开放金融业
加入WTO议定书的银行服务业开放承诺
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在金融服务业之中,银行业的开放承诺最为彻底:
(1)审慎性发放营业许可证。即在营业许可上没有经济需求测试或数量限制。加入WTO5年内,取消所有现存的对所有权、经营方式、外资金融机构企业设立形式以及对分支机构许可发放方面的非审慎措施。也即当外资银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时,人民银行除了遵循审慎性标准外,不得有其它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在同城设立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
(2)外汇业务及时开放。中国在加入WTO之时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放开外汇业务,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限制。也就是说,一入世,中国将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客户(包括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经营所有外汇业务(包括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
(3)人民币业务分阶段开放。对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中国将在四年内分五批放开20个城市 的地域限制,五年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在服务对象上,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可在12个城市向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
(4)金融咨询类业务及时开放。自入世之日起,外资机构即可获得在中国从事有关存贷款业务、金融租赁业务、所有支付及汇划服务、担保及承兑、公司并购、证券投资的咨询、中介和其它附属服务。
简单地讲,在加入WTO 5年之后,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什么两样。中国在贸易自由化、开放国内市场、遵循国际惯例等方面作出的重要承诺,其影响之深刻、之广泛超出了人们的一般预期。
C. 上海自贸区怎样扩大金融服务业开放
2018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召开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推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摩根大通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在华欲设合资券商。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金融市场部总监何昕表示,之所以选择上海自贸区,一是因为上海有较为健全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因为在人民币跨境业务等方面有政策优惠和便利,三是具有包括海外背景人才在内的人才优势。
据张红透露,上海自贸区目前储备的外资金融机构项目类型涵盖了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评级、第三方支付等几乎所有金融业相关领域,既有新设金融机构,也有存量机构申请金融牌照、增加外资股权比例,或者扩大业务范围等。
张红表示,从开放对象上看,涵盖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新加坡等欧美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土耳其、约旦等发展中国家;从综合实力来看,这些项目的股东背景雄厚,均为国际上的大型、知名金融机构,这些外资项目多是中国第一家或第一批,具有很强的先发优势。
D. 当前大力发展金融产品,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有哪些并举例说明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将逐步开放金融市场。从具体内容可以看出,我国的承
诺充分考虑了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目前实际开放状况以及WTO对成员国的
要求,入世承诺和金融服务业开放的影响是在可控范围之内的。当然,由于不同行业
的承诺水平不同,影响也会不同。
开放对银行业的影响要比证券业和保险业大
与证券业和保险业相比,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要强一些,做出了开放度较高的承
诺,因此影响可能会更大一些,这些影响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管理体制和经营决策机制方面,我国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存在较大的弱势。与国外银行相比,长期的垄断经营和政府对其经营的过多干涉,使
我国的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僵化,经营决策缺少自主性和灵活性,活力不足,市场竞争
能力相对较弱。
二是因为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银行的业务单调,利润来源渠道
狭窄,不像外资银行那样囊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等业务,通过业务之间的优
势互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来吸引客户。
三是我国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的竞争力明显不足,而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则已经
发展得非常成熟了。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商业银行的服务网络已经非常健全,
在人民币存贷款业务上,外资银行要想分得一杯羹极其困难,但是,纵观目前外资银
行的业务构成,传统的银行业务所占比例已经很小,其利润只构成总利润很小的一部
分,相反,以传统业务为平台,中间业务已经成为银行利润的大头。因此,外资银行
将会弃短就长,在中间业务上与国内商业银行一拼高下。
四是外币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外汇业务中,外资银行已经占据了较大份额
,现在外汇业务已全面放开将可能使其占有更大的份额。
五是人才的争夺。由于外资银行的待遇普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在优厚薪水和良
好个人发展前景的吸引下,国内商业银行的人才流失现象将加剧,这也会进一步削弱
其竞争力。
国外证券经营机构的进入将推动我国证券业的重组
对证券业来说,由于对证券业开放所做的承诺比较有限,对国外证券经营机构的
进入有严格限制,因此不会对国内证券经营机构构成整体上的威胁,短期内国内证券
经营机构受到的冲击会较小。但是,由于被允许通过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业务
,市场中将会增添许多新的竞争对手,国内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所以,虽然证券
业的有限开放不会对我国构成实质性的威胁,但从个体上来看,国外证券经营机构的
进入必将改变我国证券市场的结构,加剧国内的竞争,推动证券业的重组高潮,对国
内证券经营机构个体的生存形成强有力的挑战。
当然,外国证券经营机构的有条件进入也为我们提供了较好的机会,有利于我们
加强与国外同行的合作,促进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个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业务创新步伐
,加快国际化步伐,尽早适应国际通行的法律体系和市场规则,从而提高在新环境下
的竞争能力。
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的主要着力点可能会是开拓市场,从而使市场规模扩大
在保险业方面,外国保险公司的大举进入将会使我国面临较大冲击。但是,我国
保险业的实际发展水平和市场准入条件将会对这些冲击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同时还
可能为国内保险业的发展提供较好的发展机会。一方面,在我国,对包括外资企业在
内的所有保险公司均采取严格的监管模式,市场准入的门槛很高,如对申请开业的保
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远高于一般国家的要求;国外保险公
司要申请进入中国市场,最少需要具有30年以上的连续经营历史,总资产不低于5
0亿美元,在中国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等。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时间较
短,保险市场的发育很不充分,外国保险公司的进入对现有市场的分割将不是主要问
题,相反,其进入的主要着力点可能会是开拓市场,将市场做大,从而与国内保险公
司形成共同促进与发展的局面。
E. 金融服务业分类问题
两者的定义不同:金融产品是指投资标的,即为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是指投资者参与整个投资所享受道德服务。
2、两者的内涵不同:金融产品是指股票、期货、外汇、现货、贵金属等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包括在做投资之前,给予投资者所需要投资的项目产品介绍,开户,后期服务等。
金融产品(Financial Procts)指资金融通过程的各种载体,它包括货币、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就是说,这些金融产品就是金融市场的买卖对象,供求双方通过市场竞争原则形成金融产品价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终完成交易,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如股票、期货、期权、保单等就是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s),也叫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也叫有价证券(Securities)。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F. 金融服务业开放或超市场预期吗
新一轮金融开放版图已经成型。根据最近财经高官的表态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日前披露的今年工作重点任务,以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为代表的金融服务行业的开放将成为2018年金融开放的重头戏。与此同时,境内外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双向开放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将在年内稳步推进,但会相对审慎。
按照目前的路线图,金融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将大幅提升,甚至超出市场预期。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也将在今年渐次推进。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7日撰文称,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证券市场双向开放。继续推进境内股票、债券市场开放,完善“债券通”,研究“沪伦通”,支持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改革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RQFII、QDII、RQDII等)外汇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在更大空间配置资产的便利性,扩大境内商品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
G. 中国的外汇时常什么时候会开放
中国的金融全部开放要到2012年
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在金融服务业之中,银行业的开放承诺最为彻底: (1)审慎性发放营业许可证。即在营业许可上没有经济需求测试或数量限制。加入WTO5年内,取消所有现存的对所有权、经营方式、外资金融机构企业设立形式以及对分支机构许可发放方面的非审慎措施。也即当外资银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时,人民银行除了遵循审慎性标准外,不得有其它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在同城设立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 (2)外汇业务及时开放。中国在加入WTO之时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放开外汇业务,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限制。也就是说,一入世,中国将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客户(包括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经营所有外汇业务(包括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 (3)人民币业务分阶段开放。对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中国将在四年内分五批放开20个城市 的地域限制,五年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在服务对象上,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可在12个城市向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 (4)金融咨询类业务及时开放。自入世之日起,外资机构即可获得在中国从事有关存贷款业务、金融租赁业务、所有支付及汇划服务、担保及承兑、公司并购、证券投资的咨询、中介和其它附属服务。 简单地讲,在加入WTO 5年之后,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什么两样。中国在贸易自由化、开放国内市场、遵循国际惯例等方面作出的重要承诺,其影响之深刻、之广泛超出了人们的一般预期。
H. 中国何时向国外开放金融业
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在金融服务业之中,银行业的开放承诺最为彻底:
(1)审慎性发放营业许可证。即在营业许可上没有经济需求测试或数量限制。加入WTO5年内,取消所有现存的对所有权、经营方式、外资金融机构企业设立形式以及对分支机构许可发放方面的非审慎措施。也即当外资银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时,人民银行除了遵循审慎性标准外,不得有其它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在同城设立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
(2)外汇业务及时开放。中国在加入WTO之时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放开外汇业务,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限制。也就是说,一入世,中国将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客户(包括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经营所有外汇业务(包括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
(3)人民币业务分阶段开放。对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中国将在四年内分五批放开20个城市 的地域限制,五年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在服务对象上,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可在12个城市向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
(4)金融咨询类业务及时开放。自入世之日起,外资机构即可获得在中国从事有关存贷款业务、金融租赁业务、所有支付及汇划服务、担保及承兑、公司并购、证券投资的咨询、中介和其它附属服务。
简单地讲,在加入WTO 5年之后,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什么两样。中国在贸易自由化、开放国内市场、遵循国际惯例等方面作出的重要承诺,其影响之深刻、之广泛超出了人们的一般预期。
2006年12月11日起,我国对外资银行开放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取消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以及其他非审慎性限制,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这是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的重要举措。这一天起,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细则将开始施行,据规定,外国银行分行转制为在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要向中国银监会提出申请,可同时提出经营全面人民币业务的申请,解除了对外资银行所有非审慎性限制。在五年过渡期内,中国认真履行承诺,有序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先后向外资银行开放了全面外汇业务及25个城市的对中、外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同时,中国银行业进行了举世瞩目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经过股份制改造,按市值计算均已成为全球十大银行。我国放宽市场准入,使得外资银行可以接触数以百万计的潜在零售客户,并增加他们在分支行选址方面的自主权中国银监会批准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花旗银行、荷兰银行9家外资银行将境内分行改制筹建为法人银行,实行外资银行法人化答案补充
外汇业务,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提供外汇服务,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限制。其次,人民币业务,2006年12月11日,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证券业,QFII制度超出了入世承诺范围,外国证券机构可以直接从事B股交易.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允许设立合资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可以达到33%,2004年12月11日,外资比例可以提高到49%.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可以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答案补充
保险业,保险市场已基本实现全面对外开放。就寿险而言,允许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2004年12月11日,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合资寿险公司向外国人和中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就非寿险而言,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外资比例可以达到51%,2003年12月11日,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2004年12月11日,取消地域限制.就保险经纪而言,加入时允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可以达到50%。从事大型商业险经纪,再保险经纪,国际海运、空运和运输保险及其再保险经纪业务;同时允许其在国民待遇的基础上提供“统括保单”经纪业务。2004年12月11日,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51%。2006年12月11日,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就再保险及法定保险而言,加入时,允许以分公司、合资公司或独资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寿险和非寿险的答案补充
再保险业务;不允许经营法定保险业务;强制分保比例为20%,加入后4年内每年降低 5%,2005年12月11日取消强制分保。外汇管理,超过一半的资本项目已实现可兑换。我国接受IMF第八项条款,在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已经实现可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