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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发展历史

发布时间: 2021-06-10 13:13:22

㈠ 列举几家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要正确的哦 在线等答案

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美国银行、恒生银行、东亚银行、日本瑞穗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荷兰银行、韩亚银行等

㈡ 那些外资银行已经进入中国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经营发展十分迅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外资银行的营业机构进一步增加,到2004年10月,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204家营业性机构,其中包括外国银行分行163家,其下设支行16家,独资与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14家,其下设分支机构11家。此外,外资银行类机构在中国还设立了223家代表处。2004年底,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已达105家,版图扩展到18个城市。
其次,在华外资银行的资产发展明显加速。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WTO到2004年,外资银行的在华资产总额增长了54%,平均年增长18%;特别是2004年,外资银行资产总额大幅提高,到2004年10月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达5533.9亿元,同比增长41.44%,约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8%。再次,外资银行贷款迅速增加。到2004年10月,外汇贷款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总额的18%左右,贷款总余额已达2 674.16亿元。另外,外资银行的服务品种日趋多元化,到2004年10月末,外资银行在发展自己的过程当中,已经可以向中国的市场投放 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和服务,这相当于原来国内商业银行投放服务品种的3倍以上。
2.享受的优惠政策 外资银行在进入中国过程中,中国政府给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特别是近两年,我国政府赋予外资银行更多的优惠条件,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扩大外资银行进入的区域范围,从2004年12月2日起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昆明、北京、厦门、西安、沈阳,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从13个增加到18个。
其次,建立西部绿色通道,对于外资银行在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在审理时将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并且,允许外资银行从事代理保险业务,外资银行经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之后,在其已获准的客户对象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相关的规定,从事代理保险业务。
再次,进一步放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资格条件,在坚持审慎标准的前提下,加快对外资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及衍生产品等业务的审批,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二、外贸银行进入对中国银行业的挑战及我国银行业的对策
(一)外资银行的优势
外资银行比中资银行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为:(1)外资银行作业方法遵循的是国际惯例,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我国商业银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无法摆脱政府指控干预。(2)外资银行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良。仅花旗集团的资产就达7 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的总和。又如美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不良资产比率是0.67%,而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无论以哪个口径计算都在它的30倍以上,大量不良资产已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和地位受到严重损伤。(3)外资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灵活,富有生机,比较适应市场经济日益灵活多变的现实。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市场需要的管理制度乃在形成与完善之中。(4)外资银行融入国际金融市场多年,有着丰富的经营经验,提供的金融服务花样多,能较快地适应市场需要。(5)外资银行的软硬件设备优良,产品的科技化程度高。(6)外资银行在不少领域享受超国民待遇。在上缴利税方面,中资银行的总负担超过70%,而外资银行的综合税率只有30%左右;在购置设备方面,中资银行费用需从税后利润中支出且需上级部门审查批准,而外资银行却很灵活;在业务范围,外资银行可做外币投资业务。
(二)对中国金融银行业的冲击
因为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相比具有以上优势,所以,外资金融机构涌人中国后,也对中国金融业产生了一些冲击,这种冲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中资银行业务的冲击
在传统存贷款业务上,无论存、贷品种,中资银行均远远不及外资银行。在美国的银行除了我国现有的所有存款品种外,还推出了与投资相结合的存款(与日经225股票指数挂钩的2年期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日经股票指数每上升1 000点,存户即可赚取年利率2.6%的回报)及外币定期存款户头,允许存户在16种外币中免费随意转换等品种。同样,中国的消费信贷和分期偿还贷款等业务还尚待拓展;而美国消费贷款已占整个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20%,包括汽车、住宅、小额生活贷款,度假旅行贷款等。 2.对中资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中间业务主要是指,担保业务、贷款承诺、金融工具创新、中介服务等,西方银行的中间业务从20世纪80年代始得到迅速发展,已成为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而我国尚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金融市场尚需完善,中间业务品种很少,档次低开办面窄、收益差,而且,在我国曾经出现过的国债期货、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都因投机过度、交易不规范而停办,目前,只剩下中国银行的外汇交易市场;同样,我国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发展也非常缓慢。预计在中国加入WTO 5年之后,外资银行在外币存款和人民币存款的市场份额将分别升到15%和10%左右,外资银行的外币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市场份额将分别达到1/3和15%左右;外资银行中间业务则可能超过50%,并且,将获得绝大部分金融生产品交易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份额。 3.对优质客户的争夺将削弱中资银行盈利能力
外资银行的目标客户是跨国公司、国有企业、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公司等潜在的优良客户。一方面,这些优良客户可能会“易主”,使中资银行增加出现不良资产的可能性,降低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又将增加中资银行维持与开拓优质客户的难度,会增加经营成本。例如,2005年2月底,由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牵头,18家外资银行组成的外资银团向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了一笔10亿元人民币的3年期银团贷款。这是自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向外资银行开放以后,在沪外资银行首次联合向中资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此举表明外资银行已开始与中资银行展开对优质中资企业的竞争。4.会导致中资银行优秀人才的流失 对人才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家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与竞争力,进而影响其盈利能力。由于外资银行为了进入中国,需要大量的中国本土人才,中资银行的优秀人才就成为他们挖掘的主要对象;另外,由于外资银行在用人机制,收入等方面与中资银行比又具有一定的优势,会导致一些中资银行的优秀人才流失,从而削弱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力。
5.对宏观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及金融监管造成影响 外资银行的进入使我国金融风险监管面临着严峻考验。外资银行进入我国之后,对我国金融风险监管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由于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监管工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对外资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体系风险。其次,在追求高额利润动机的驱动之下,外资银行将其业务的重点集中在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方面,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在这些方面与国有银行展开激烈的竞争,而对那些我国经济建设中有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则不屑一顾。外资银行的这种经营活动不但与我国引进外资银行的初衷相违背,而且将风险转嫁给国内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金融业的风险。
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加重我国宏观调控的难度,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后,使我国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加大。这是因为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来抵制货币政策的影响,从而弱化我国货币政策的效应。6.“扭曲合资”可能造成垄断行为
有些国内银行为了与国内的其他银行抢市场份额,而有的外资银行为了快速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很有可能联合起来,这样,就会形成垄断,例如,上海银行就与多家外资银行进行了国际业务产品研发与营销研讨等。此外,一些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人民币贷款方面实行联动,开展同业资金拆借,外资银行为中资银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等。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受资本账户管制、非理性竞争、利率非市场化、信用文化缺失等因素的影响,短期内还无法完全发挥其固有的竞争优势,但在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后,外资银行的优势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到那时,中国银行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国银行业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三)中资银行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中资银行也有很强的竞争优势。一是机构网点优势;二是文化地缘优势;三是客户资源优势,国家信用也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了巨大的支撑。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各有优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市场竞争是正确的选择。但必须看到,优势不是一成不变的,要知己知彼。中资银行不能固守原有的优势,因为原有的优势会因外资银行竞争策略的调整而逐步消失,应积极创造出能经得起市场考验的竞争优势。
2.勇于与外资银行竞争
中资银行应积极参与竞争,竞争也许会付出一定的市场份额、利润等代价,但处理得好,会因此促使我国的银行更快地掌握最有效的生存手段与竞争工具。因此,中资银行应平衡心态,从客观、动态的情况做出冷静分析,主动进行竞争策略的调整。
3.加强与外资银行的合作
中资银行应充分重视、研究与外资银行的合作。合作是为了促进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在合作中发展自己,要有长远的利益目标。眼前的局部利益的损失最终应以可计算的长远利益得到补偿为底线。在合作中学习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要注意和重视长期以来被国人所忽视的客户信用、收益、财务等资料的保护,这是中资银行花费了几十年,付出了大量的成本才积累下来的宝贵财富,是最反映中国国情的东西,是一个商业银行抢占市场份额的最基础性的资料。 4.加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力度
中国金融体系存在很多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体制,必须加快对银行体制的改革。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理念、市场服务、内控防范、人力开发方面进步很大,以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为核心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治理结构的再造将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把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业应抓住时间不多的过渡期,加快体制和机制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实现经营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资产质量,充实资本准备,改进风险管理,增强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以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迎接全面开放和金融全球化的严峻挑战。
5.加强负债管理
其具体措施有:(1)实行分局管理、分级授权、相互制约、加强监督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强有力的稽核监督系统,可实行客户经理和信贷报告制度,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对客户的动态考察;(2)优化资产结构,把住资金的“出口关”,把有限资金投入到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3)实现资产负债规模的总量均衡遵循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和结构对称的原则;(4)全面推行抵押贷款制度,通过一定的担保来防范风险,抵押贷款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形成银行与工商企业紧密的联系方式和相互依赖的关系,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互融合。
6.积极学习外资银行的管理,经营、用人等先进经验
优秀的外资银行非常具有竞争力,它们有着成熟的内部管理和产品创新机制,有着丰富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运作经验。在经营管理、产品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非常值得学习。竞争是最好的学习手段,在竞争中向外资银行学习。
7.完善监管法规体系,统一监管
行业监管部门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迎接全面开放和国际化所带来的挑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慎性监管法规体系,加快与《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新资本协议》及国际会计准则等国际监管标准的接轨,实现中外银行机构的统一监管。
8.改善银行业宏观政策环境、鼓励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大力改善宏观政策环境,要进一步发挥资本对银行经营的约束作用,鼓励银行千方百计增资扩股,尽快出台资产证券化等措施,为银行的资产调整,提高资本充足率等提供便利。
监管部门在继续严格资本充足率等审慎监管的基础上,也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中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监管力度,以监管求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机构核心竞争力。要正确处理好鼓励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政府部门要通过各种制度、政策约束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创造制度、政策环境,能够确保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指导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加快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以开放人民币业务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以监管促发展,在发展中化解风险。
9.利用WTO有关原则和条款,实施适度保护政策
运用“不对称原则”逐步开放金融市场。“不对称原则”内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另一个是“逐步自由化”。利用“保障条款”和“例外条款”,合理保护金融市场。利用市场对等开放原则,加快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支持本地金融机构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以提高国际竞争力。

㈢ 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发展遇到了哪些阻碍

据报道,近年来,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发展遇阻,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开展业务掣肘较多,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均有限制。

下一步应更多开放外资银行在境内业务的行政许可,减少行政审批,健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加快资本市场开放步伐,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融资,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

希望中国可以成为世界向往的发展地!

㈣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扩大金融服务开放,引进竞争机制对提高市场效率、促进我国国内金融机构改进经营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缺乏充分竞争,作为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就没有足够的压力来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服务。结果,使其可获得最初垄断利润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入世后将在一定时候取消设立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这一承诺打破了对金融服务市场维持数量限制造成的金融服务部门效率低下的局面,使未来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的积极意义还在于能够带来先进的金融产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务。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冲击的首先是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中间业务。其次是对中资金融机构拥用的客户群会冲击。银行出售的是服务,服务质量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外国商业银行十分注重服务理念,塑造服务形象。一旦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将以成熟的金融工具、良好的服务手段、优质的品牌、独特的营销方式来推销他们的产品,抢占居民和企业的“购买”服务,这样将有可能使国有银行的客户群迅速减少,大量优质客户可能会转入外资金融机构。
从部门来看,由于外资金融机构与我国金融机构相比,拥有更为丰富的经营经验和我国机构所无法比拟的灵活性,实力也更为强大,如果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将会在竞争中抢占市场。从人才竞争看,中资金融机构将面临优秀金融人才的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将突破地域和数量限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对国内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较旺盛。他们将以高薪、出国培训、委以重任等优厚的条件来吸引我国金融机构的专业人才,而我们对一些高级管理人才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缺乏吸引力。在未来的人才竞争中,如果不能很好地完善培育、激励机制,将会造成金融机构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

㈤ 中国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国际化 中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下)

编者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改革与创新。金文撰写的《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国际化》一文,从历史的角度,全面阐述了金融业的起源发展,以及在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国际化的大趋势之下,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读后引人深思。人民网天津视窗将持续报道该文章。以下为在《新金融观察》第三十八期上刊载的“二十二、中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下)”部分: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集中、统一、单一的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集管理职能与运营责任于一身,负责货币管理和信贷运营。除此之外,没有信贷市场、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也没有建立人民币价格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货币体系。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发挥金融现代经济核心作用,支持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支持金融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对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实施分业监管,积极发展信贷市场、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在为实体经济服务中得到持续发展。

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建设

新中国高度重视货币体系建设。统一发行人民币,迅速完成币制改革,确立人民币作为独立的统一的国家货币地位;合理确定本币价格及其利率水平,合理确定外汇价格及其汇率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逐步开发人民币的货币职能;根据国家发展和国际分工需要,积极发挥人民币的重要作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中国国际地位、维护国家和平统一起到了重要作用。

人民币发行及币制改革。人民币(RMB)是中国法定货币,为纸币本位制货币,没有法定的含金量,执行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等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是人民币主管机关。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主币共有12种面额,包括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人民币取代国民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以及外国银行发行的各种外国货币,结束了旧中国长期存在的币制混乱历史,对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和恢复发展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政府统治时期遗留的恶性通货膨胀问题尚未根除,战后物质极度匮乏,导致物价节节上涨,第一套人民币沿用了面额巨大的主币币值设计。1955年,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初步胜利,物价趋于稳定,财经状况好转,当年3月1日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并根据经济发展要求进行货币改革。主币改为1元、2元、3元、5元和10元共5种面额,以1元兑10000元的比价,发行新币并回收旧币,5月15日停止流通第一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发行及同时实施的币制改革,奠定了新中国独立、统一、稳定的货币制度基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于1962年4月20日发行第三套人民币,1987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1999年10月1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建立了中国独立统一的人民币货币体系。

人民币汇率制度发展。新中国成立起至改革开放前,人民币汇率制度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到1955年的浮动汇率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在统一发行人民币的基础上,于1949年1月18日在天津首次公布人民币汇率,建立了以本币和利率为基础的外汇和汇率体系。人民币是纸币本位货币,与当时美元世界货币的金汇兑本位制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按照货币的黄金平价确定人民币价值及其汇率,只能采用物价对比法换算人民币的汇率。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货膨胀严重,人民币兑1美元的汇率,由1949年1月18日的80元(第一套人民币),调至1950年3月13日的42000元(第一套人民币),再调至1952年12月的26170元(第一套人民币)。这一时期,中国对外贸易数量很少,对外贸易主体是私营企业。第二阶段,1955年到1972年的固定汇率制度。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对外贸易主体改为国营企业,主要产品和贸易价格纳入国家计划,国家参照各国本币的汇率,确定人民币汇率,并使之与物价脱钩。1956年和1972年两个时点人民币兑1美元的汇率,分别为2.46元(币制改革后的新币,下同)和2.24元。第三阶段,1973年至1980年的一揽子货币加权平均制度。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又发生了严重的国际石油危机,很多国家将固定汇率制改为浮动汇率制,人民币汇率频繁调整,并改用一揽子货币加权平均的汇价,作为人民币汇价调整变动的依据。人民币兑1美元的汇率,由1973年的1.98元变为1980年的1.49元。自新中国成立起至1980年,中国主要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内高度集权,对外高度封闭,国际贸易总量很小,国家外汇储备很少,适时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制度,不断调整人民币汇率,促进了国民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改革开放之后至1996年之前,国家对汇率制度进行了几次改革。第一阶段,1980年到1984年的双重汇率制度。1979年,中国推行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对外贸易由计划管理改为市场竞争,同时开始实行双重汇率制度,作为以市场手段管理外汇的制度试验。国家除规定官方外汇牌价之外,还规定出口结汇和进口用汇指标,以多结汇和少用汇的指标余额,适用于市场外汇价,官方外汇牌价和市场外汇价兑美元的汇率,分别为1.50元和2.80元。第二阶段,1985年到1990年重新恢复单一汇率制。推行人民币双重汇率制度,对内加重了部分外贸企业政策性亏损,对外造成了国际上的指责和非议。1985年1月,国家取消双重汇率制度,重新恢复单一汇率制,人民币兑1美元的汇率定为2.80元。但此前实行的双重汇率制度已经打开了市场外汇价的人民币价格的汇率市场发现机制,重新恢复的单一汇率制不仅未能消除已经形成的市场外汇价,反而加剧了官方外汇牌价与市场外汇价的市差和价差,形成了新的双重汇率制度。第三阶段,1991年到1994年实行汇率并轨制度。1991年,开始实行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浮动制度,国家参照国际外汇市场情况,对人民币官方汇率进行适时适度地调整。1994年推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国家将官方外汇牌价和市场外汇价兑1美元的汇率,由1993年12月31日的5.80元和8.70元,统一定为1994年1月1日的8.70元,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直至2004年年底,人民币兑1美元的汇率稳定在8.30元左右。

人民币经常账户项目可兑换。1994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后,国家进一步深化外汇制度改革,1996年4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旨在消除经常账户非贸易非经营性交易的汇兑限制,不再限制不以资本转移为目的的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不再实行歧视性货币安排和多重汇率制度,当年12月1日实现了人民币经常账户项目的可兑换。主要的政策制度措施是:消除因私用汇的汇兑限制,扩大供汇范围,提高供汇标准,允许中国居民境内的合法资产收益以及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的合法人民币收入换成外汇汇出;废除企业外汇留成和外汇上缴制度,由银行结汇售汇,取消境内的外币计价结算,废除外汇券,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外商投资企业经常性用汇纳入银行结汇售汇体系,可保留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允许在华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办理结套汇等业务,取消经常项目汇兑限制;取消外汇收支指令性计划,建立外汇交易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国家对外汇和国际收支进行宏观调控,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提高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继续调整完善国际收支和人民币汇率政策,包括降低出口产品退税平均税率,支持企业在国外投资;国际金融机构可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国公司可以集中操作外汇资源;提高个人出国(境)换汇限额,移民和非居民的国内资产可以兑换外汇出境;放宽外汇账户开户和外汇账户限额管理,推行经常账户项目可兑换便利化等。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2005年7月21日,中国实施人民币汇率改革。第一,建立人民币汇率市场形成机制。根据中国贸易顺差程度和企业国际贸易适应能力,确定人民币汇率升值2%,人民币兑1美元的汇率为8.11元,同时调高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价格,人民币兑美元的交易价格在中间价的千分之三内浮动,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交易价格在中间价的一定幅度内浮动。第二,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参照国际外汇市场主要货币汇率,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降低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性。中国实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建立人民币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增强汇率等经济杠杆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理顺外汇供求关系,健全国际收支调节机制,为推进资本账户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政策支持。自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开始至2011年4月29日,经历了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人民币兑1美元的汇率由8.30元降到了6.49元,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累计升值率超过25%;中国的外汇储备由8189亿美元增加到30446亿美元。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制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和汇款等结算方式。2009年7月先在上海等五个城市试点,2010年6月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试点,试点地区进出口量占全国进出口总量的90%。试点地区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2010年为5063亿元,2011年1季度达到3603亿元。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制度,增加了国际结算的货币币种选择,降低外汇汇率风险,减少国际贸易交易成本,适应居民和非居民以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的实际需求;以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使之形成了以交易为基础的价格,增加了人民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的参照标准,促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调整和完善;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与开放,增强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资源配置能力

㈥ 求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历史的资料,有急用,谢谢了

外资银行抢滩中国市场的大幕今天正式拉开。在上周首批拿到本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后,汇丰、渣打、花旗、东亚等四家外资银行在内地的100多家网点今天将正式同时开业。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在南京西路、常德路口看到,渣打浦西支行和东亚静安支行因周末并未开门,在外观上和之前也没什么变化,但事实上,外资行内部早已厉兵秣马。

上周五,刚拿到执照的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便在沪召开了首次董事会。会上,拥有近30年银行经验的渣打集团执行董事南凯英,被任命为渣打(中国)的董事会主席。原渣打中国区总裁曾璟璇,将出任行政总裁。董事会的两位副主席是曾担任过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的陈德霖和驻华28年之久的英国商界名流博文杰。

为更好推进本土化,渣打特地邀来中国钢铁业“铁娘子”谢企华,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这位前宝钢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的加盟,无疑为渣打的中国团队增色不少。而谢企华在国际商界的影响力,丝毫不逊其在国内的知名度———2004年和2005年美国《财富》杂志的全球前50位商界女强人榜中,谢企华都名列第二;她还入选了福布斯杂志2005年世界前100名最具影响力女性。

事实上,为迎接与中资银行同台竞技的这一天,近一段时间来,这四家外资行在华的业务发展和网点拓展上均投入血本。

目前,汇丰在内地拥有35家网点,渣打拥有23家网点,花旗拥有16家,东亚拥有32家网点,四者相加超过100家网点,这些网点今天将同时开门迎客。而且,这些外资银行均制订了雄心勃勃的扩张计划,多家外资行计划今年内使网点数翻番。

不过,由于中国银监会的验收尚未完成,这些外资行今天还不能向普通居民提供人民币存款、贷款等零售业务。但业内人士预计,这一最受关注的业务最快在4月中旬就能推出。汇丰中国发言人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汇丰内部已准备就绪,一旦银监会验收完毕,其分行即可推出“吸收公众存款”等面向普通居民的人民币业务。

参考资料里面的还有其他关于外资银行的。

㈦ 外国投资银行在中国发展的历史

还好你不是要从盘古开天开始哦~狂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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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2月,是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银行。

从1912年至1949年的37年期间,中国银行的职能发生了三次变化。1912~1928年,行使当时政府中央银行的职能;1928年中国银行被改为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1942年中国银行成为发展国际贸易的专业银行。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政府接管了中国银行,同年12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至北京。1950年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

1979年 3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同时行使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职能,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改为中国银行总行,负责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外汇业务。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随后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设,各行其职,中国银行统一经营国家外汇的职责不变。至此,中国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之下的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的各项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跨入了世界大银行的前列。1994年初,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部署,中国银行由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

2004年,中国银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名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中国银行引入苏格兰皇家银行和淡马锡等战略投资者。

2006年,中国银行于6月1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7年3月20日,中国银行与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RBS)合作向社会公众推出中国银行私人银行业务。

中国银行行牌来历

上世纪50年代,为了以新面貌向世人展示中国银行对外形象,时任中国银行董事长的南汉宸邀请文学家、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为中国银行题写行名。郭老欣然应允,写就苍劲、飘逸的“中国银行”四个大字。自此,中国银行海内外机构均使用这一行牌。

中国银行业综合经营20年简史
20世纪70、80年代,随着非银行金融业务如证券、保险、信托及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的迅猛发展,国际上,实施分业经营的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其作为贷款人的重要性日渐下降。从资产业务方面看,资本市场、投资银行、租赁公司及外国银行纷纷抢走了商业银行的大批客户和业务。从负债业务方面看,居民纷纷把积蓄投向公债、股票和投资基金以图更有利的回报。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货币基金、股票市场和养老基金都成为银行负债业务强有力的竞争对手。随着这些金融机构的迅猛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急剧减少,随之而来的是银行利差的急剧下降。为了生存,商业银行不得不寻找途径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两大业务领域与投资银行开展竞争,规范和划分金融分业的篱笆逐渐的被拆除了。(谢平等《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及其监管问题研究》)
1、1979年,中信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1980年代,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相继组建,并采取固定分工的方式划定了经营范围,使资金在系统内自上而下分配。这四家银行分别面向农村、外汇、基本建设和城市工商提供金融服务。
1984年,国务院组织金融体制改革研究小组专门研究综合经营的问题,基本上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赞同德国模式 ,百货公司式的经营;另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严格的分业经营管理模式。中国还是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开始阶段,德国模式在宏观管理上有难度,所以还是决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后来决定以交行作为试验田,单独搞综合经营试点。
1987年4月1日,作为股份制、综合类、现代商业银行的试验田,交通银行重新组建。它可以经营本外币业务,从事短期和长期贷款业务,也可以经营保险、证券、信托、投资、房地产等各种非银行金融业务,成为新中国第一家综合经营试点银行。交通银行的重组,打破了资金的城乡分割、工商分割、国内与国外分割。
2、1986年建行成立中国投资咨询公司;1987年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1989年,建行与其他境内外机构成立了当时国内最大的租赁公司--友联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3、1987年11月开始,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开办保险业务。1991年4月26日,交通银行将保险部独立出来成立了全资附属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交通银行行长戴相龙任公司董事长,并为太保拟定了著名的广告词--"太平洋保险保太平"。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后的第二家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1995年3月9日,太平洋保险公司由交行全额投资改制为由交行控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企业。
4、1988年9月,交通银行在其证券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是新中国最早的证券公司之一。1992年8月,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1994年1月,海通改制为全国性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为交行控股子公司,交行总部及各分支行一律不再经营证券业务。1994年9月27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正式设立,董文标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5、1993年11月,交通银行明确地勾勒出了一个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模式,"坚持综合经营和分业管理,逐步形成两大业务体系,即以交通银行本体经营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体系和以交通银行附属、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非银行金融业务体系。"
6、1995年,建行与摩根斯坦利合资成立了国内第一家中外合资的真正的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7、1992年下半年开始,金融机构违规经营严重,风险集中涌现,金融秩序混乱。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在人、财、物方面要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保险法》也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分业经营的格局确立。
8、1996年中国银行在伦敦注册了一家投资银行,后来迁到香港。1998年,在香港成立了中银国际,这是第一家中资的投资银行,前身是始建于1979年的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随后,中银国际和内地五家大型企业合资组建了中银国际证券公司,又投资了中国第一支产业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9、1999年8月28日,交通银行与上海市政府正式签定转让协议,太平洋保险公司、海通证券公司正式与交通银行"脱钩",划归上海市政府领导,交通银行在两家公司的全部出资额及相关权益也同时转让。
10、2002年3月,建行成为国内首家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商业银行。2003,为了推动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建行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部。
11、中信集团从开始创立到现在一直以综合经营为特征,除了金融的综合经营以外,在集团范围,实还涉足许多其他领域。2002年8月8日,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中信控股公司。
12、2004年,中国光大银行向银监会申请在国内第一家开办理财业务。
13、2005年,交通银行被监管部门批准为综合经营试点银行,开始实施管理和发展的战略转型,其战略目标是朝着"国际公众银行、创新型银行、综合性银行、经营集约化银行、管理先进型银行"的目标迈进,努力创办一流现代金融企业。
14、2005年,国内商业银行获准发起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迈出了银行业综合化经营的重要一步。
15、2005年8月,交通银行和国际知名的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内大型企业中国国际集装箱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5%、30%、5%。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2亿元。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的成立,标志着交通银行在综合经营方面取得突破。公司目前已成功发行5个基金产品,管理资产规模达到594.58亿元,客户人数近200万。
16、2007年5月,交通银行以12.2亿元并购重组了湖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和湖北省财政厅分别持有85%和15%的股权,并将其更名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交银国信")。这是境内信托业经历多次整顿后首次引入商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也是第一家银行系信托公司。
17、2007年,交通银行被监管部门批准发起设立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在香港成立了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交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交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综合经营领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资料收集 吴雨珊)

㈧ 外资金融机构的介绍

外资金融机构是指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和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外商独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现已在中国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有外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国金融机构,总资产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其所在国须有严格的金融监管,并且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达二年以上。设立外资金融机构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申请,报经国家金融主管机关批准。

㈨ 新中国金融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新中国的金融业始创于革命根据地。最早的金融机构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广东、湖南、江西、湖北等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1926年12月在湖南衡山柴山洲特区由农民协会创办的柴山洲特区第一农民银行。随着革命战争的发展,各革命根据地纷纷建立起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银行。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石家庄市成立。

金融业,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㈩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历程

我国明朝末年出现了类似银行的钱庄和票号。鸦片战争后,一些外商银行纷纷进入我国开展金融业务,并凭借其特权攫取了巨额的利润。我国境内第一家银行是1845年英国人设立的丽如银行, 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作为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开始营业。
20世纪30年代,统治旧中国的国民党政权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合作金库(简称“四行二局一库”)为主体,包括省、市、县银行及官商合办银行在内的金融体系。此外还有一批民族资本家兴办的私营银行及钱庄,其中约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规模不大且投机性强,在经济运行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开始发行人民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迁入北平。新中国成立前后,根据1948年4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对官僚资本银行进行了接管,并分不同情况进行停业清理或改组为专业银行;将官商合办的4家银行改组为公私合营银行;对私营银行则进行整顿和改造;还取消了在华外商银行的一切特权,并禁止外国货币在国内流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的银行体系,即银行不划分专业系统,各个银行都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使中国人民 银行成为既办理存款、贷款和汇兑业务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中央银行。“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银行的独立性日渐消失,1969年9月甚至将中国人民银行并入财政部,成为财政部所属的二级机构,使其基本上沦为政府的“大钱库”和“出纳员”。不少领导人不懂银行工作的重要性,把银行当作一个办理收收付付的‘大钱库',需要钱的时候才想到银行,有的甚至把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混同起来,靠行政手段办事,做了许多违反经济规律的事。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结束,我国的银行体系也开始恢复和重建。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使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国的银行业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从1977年至今,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体系重建阶段(1977—1986年) 尽管在197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恢复了其独立的部级单位的地位,但其所担负的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双重职能并未改变。从1979年初开始,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相继恢复了主管农村金融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了主管外贸信贷和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从财政部中分设出了主管长期投资和贷款业务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1 年底又成立了负责接受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资金转贷给国内企业的中国投资银行。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发文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接办中国人民银行原有的信贷和储蓄等商业银行业务。至此我国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四大国家专业银行为骨干所组成的银行体系。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国银行体系迅速扩张。1985年人民银行出台了专业银行业务可以适当交叉和“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可以选择银行”的政策措施,鼓励四家专业银行之间开展适度竞争,从而打破了银行资金“统收统支”的“供给制”,四家专业银行还开始将其触角伸向农村,为当时正在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提供贷款。
扩大发展阶段(1987—1996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为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动力。1986年12月,邓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各类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国银行业在改革中不断扩大发展。
尽管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提出国家专业银行要进行企业化改革,实行商业化经营,但由于这些专业银行既从事政策性信贷业务,又从事商业性信贷业务,既难以办成真正的商业银 行,又不利于进行金融宏观调控。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银行,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之后,在1994年内相继成立了专门办理政策性信贷业务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而为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转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商业银行的性质、地位及与其他金融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为商业银行自主经营、提高资产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到1996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有机构153 069个、职工168.68万人。
与此同时,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之下,其他类型的银行也迅速发展。在交通银行于1986年7月重组成以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全国性综合银行之后,相继成立了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 行、深圳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12家股份制银 行。到1996年底,这13家股份制银行共有机构3 748个、职工8.55万人。
1986年1月,在国务院主持下,邮电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以投资所有者和业务监管者的身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办邮政储蓄的协议》,决定在北京、天津等12个城市试办邮政储蓄业务。1986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将邮政储蓄业务法定为邮政企业的业务之一,从而使邮政储蓄遍布全国,形成了一个“准银行”系统。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16个城市进行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试点。同年2月,中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到1996年底共有18家城市合作银行开业。
深化改革阶段(1997—2002年) 改革攻坚阶段(2003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