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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金融机构两学两治总结

发布时间: 2021-06-09 12:25:56

① 高中政治知识点整合归纳,急求!

高中政治知识点总结
经济常识
1.商品和商品经济
(1)商品:商品和商品经济的含义 商品的基本属性 商品的价值量
(2)货币:货币的产生和本质 货币的职能 纸币的产生和发展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3)价值规律:价值规律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价值规律的作用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与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3.企业和经营者
(1)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及其作用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重要形式 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企业兼并与破产
(2)企业的经营者: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地位 企业经营者的素质
4.产业和劳动者
(1)三大产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 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扩大就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劳动合同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5.财政税收和纳税人
(1)国民收入的分配与财政:国民收入的分配 财政收入和支出 财政的巨大作用
(2)税收与纳税人:税收及其基本特征 我国税收的性质和作用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6.银行和储蓄者
(1)我国的银行:银行的产生 银行的分类及其职能 银行的业务和作用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2)公民的储蓄:存款储蓄及其作用 债券与商业保险
7.商品服务市场和消费者
(1)商品服务市场:商品服务市场的内容和特点 市场交易原则
(2)家庭消费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家庭消费的内容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当代世界市场和我国的对外贸易
(1)当代世界市场: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世界性贸易与金融组织 经济全球化 外汇汇率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面向世界
(2)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和主要内容 关税 我国对外贸易的方式与作用 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

政治常识:
★(1)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家职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并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家职能有对内职能(依法打击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组织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组织领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科文卫事业;搞好社会公共服务---维护安定团结和社会治安、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和保障制度、兴办公共设施和保护生态环境)和对外职能(防御外敌入侵和颠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一切重大事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宪法赋予他们特有的权利(发言表决免责权、提案权、质询权等)并且必须自觉履行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密切联系群众、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等)。
★(3)我国的国家机构: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对人民负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其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实行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当家作主的地位。
(4)我国的公民与国家: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5)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决定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保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调动各方面的各级因素);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方式)。
(6)我国铲除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根源,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政治、经济、文化权利)、民族团结(是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是民族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各民族共同繁荣(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事业都得到发展和不断进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逐步消除东西部差距,是增进民族团结,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由之路,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首先民族地区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同时需要国家、发达地区的帮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7)我国的宗教政策:在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国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8)当代国际社会:国际关系是变化发展的,决定国际关系的因素主要是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制度和推行对外政策的依据;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9)当今时代的主题: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和平与发展的障碍;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经济是基础,科技是龙头,各国能否在科技发展上取得优势,增强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最终决定本国在国际上的地位。
(10)我国的对外政策: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点(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首要目标,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关系的基本准则、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支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往,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哲学常识
1.唯物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1)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物质 自然界、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是客观的人们改造自然、变革社会的活动要以承认自然、社会的客观性为前提
(2)人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 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不同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反作用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3)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客观规律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了解国情,立足国情
(4)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有效改造世界的根本立足点
从实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辩证法
(1)联系的普遍性: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 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 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2)运动和发展: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运动和发展的普遍性 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
要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
(3)规律: 规律 规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认识和利用规律 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4)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6)内因和外因:内因和外因 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7)量变和质变: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 坚持适度原则
(8)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9)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3.认识论
(1)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
(2)透过现象看本质:现象与本质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真理是人们对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认识的根本任务是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并能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创造性思维、合理想像在认识中的作用
(3)实践: 实践的基本特征 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4.人生观和价值观
(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2)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和社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挥集体主义的调节作用个人活动与社会发展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保护个人正当利益 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应提倡诚信
(4)人生价值:人生价值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两个方面 实现人生价值的条件和途径走出人生价值观的误区,反对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
(5)理想与现实:树立崇高理想 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6)社会实践: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在社会实践中,实现主观与客观、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第三部分 政治常识
1.我国的国家制度
(1)我国的国体:国家的性质和职能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国家职能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两制”的含义、内容和意义
(3)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 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依法治国
(4)我国公民与国家: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
2.我国的政党和政党制度
(1)政党与政权:政党的特征 政党和国家政权的关系 当代政党制度的类型和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
(3)加强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我国的民族和宗教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的基本特征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我国的宗教政策: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 我国的宗教政策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
4.国际社会和我国的对外政策
(1)当代国际社会:国际关系及其决定因素 主权国家及其权利 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 国际法的概念和作用
(2)当今时代的主题: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 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
(3)我国的对外政策: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往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唯物)辩证法
1联系的观点:含义、特点(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多样性)
(1)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联系又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人们不能否认和割断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也不能主观臆造联系。
【方法论】: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改变条件创造条件),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运用:东西部经济协调发展;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四个目标
(2)因果联系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辨证法认为,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任何事物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要求我们善于总结、善于反思找原因,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3)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1)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2)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当各部分以合理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会大于部分之和。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3)整体和部分二者不可分割,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方法论】:(1)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2)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运用: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反对地方保护主义;西部大开发;经济结构调整;国企改革中抓大放小
2、发展的观点
(1)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
【原理内容】: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要求我们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1>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2>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
(2)物质与运动的辩证关系
运动与物质密切联系,不可分割。首先,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其次,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离开物质谈运动,或者离开运动谈物质都是错误的。我们既要反对离开物质谈运动的唯心主义观点,也要反对离开运动谈物质的形而上学观点。
3、矛盾普遍性原理(
【原理内容】: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即对立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善于全面分析矛盾,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两点论,反对片面性、一点论
4、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内容】: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
【方法论】: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二者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在这个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普遍性。
【方法论】:①有助于我们掌握由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②有助于我们掌握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科学方法。③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把握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看问题时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弄清事物的性质
8、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1) 唯物辩证法关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理论,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理论依据。
(2)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也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3)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和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应该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9、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和方法论
【原理内容】:<1>事物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2>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3>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4>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时,要重视内因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即要坚持内外因相结合。
10、量变和质变相互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1>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2>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3>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1>坚持适度原则,控制量变的限度<3>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3>要重视量的积累,为质变创造条件。
角度一: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量的积累,就不会有事物性质的变化(也不会有飞跃和发展),即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这要求我们要重视量的积累。
角度二: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因此,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要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即坚持适度原则。
角度三:事物的发展最终要通过质变来实现,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原有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是,就要不失时机的促成飞跃。
角度四:不仅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会引起质变,而且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只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优化结构”,研究事物的结构
11、事物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和方法论
【原理内容】: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方法论】:既要坚定信心,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要正确对待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前进中遇到的困难。和人生道路上的曲折。
12、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认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二者最根本的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应用范围:应用这一原理,说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反对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说明坚持唯物辩证法,就可以使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避免或减少失误,少走弯路,在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多的贡献。

认识论部分
1、实践和认识(理论)的辨证关系: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3>.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4>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2.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认识则把实践引歧途。
方法论意义:既要重视实践,又要掌握科学理论,达到理论(认识)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2、现象和本质的辨证关系:
区别: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多变易失,凭感觉器官可以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只能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联系: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现象离不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本质离不开现象,本质总要表现为现象。
方法论:认识事物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辨证关系:
区别:含义、阶段、可靠程度不同。
联系: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
方法论:实现认识的根本任务,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4、认识是无限发展的原理:
整个世界是无限发展的,认识应当在实践基础上随着客观事物的进程向前推移,逐步深化,不断扩展。一切把认识凝固化、僵化的观点都是不科学的。方法论意义: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
5、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原理:二者密不可分,分析是综合的基础,在综合的指导下深入的分析。
方法论: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坚持分析与综合相结合。
五、价值观、人生观部分
1、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另一方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非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重大的阻碍作用。
2、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价值观的含义、本质、作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哲理内容:价值观是对客观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根本观点和评价标准,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不同的价值观,对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对人们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不同的导向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集体主义价值观,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等)
3、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辨证关系原理:二者是辨证统一的,两者互为前提而存在,相互促进而发展。方法论要求: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发生矛盾时,以全局利益、根本利益为最高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个人活动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原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个人活动对社会发展产生能动的影响;社会发展制约个人活动。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有利条件,推动社会发展。
5、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哲理内容:人生价值的含义(贡献和索取),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这是因为: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是人生价值的基本标志;是人生价值的可靠标志。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
6、理想与现实的辨证关系:(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哲理内容:理想与现实是辨证统一的,理想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理想可以转化为现实。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奋斗中实现理想。(把握艰苦奋斗的精神实质)
7、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方法论意义:<1>要树立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人民利益二奋斗;<2> 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坚持走与人民实践相结合的道路

②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金融机构体系构成由哪些特点

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存在的各种金融机构及其彼此间形成的关系。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虽各有特点,但在种类和构成上基本相同。国家金融机构主要由管理性机构、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三大类构成。(1)管理性机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机构。目前各国的金融管理性机构,主要构成有四类:一是负责监管存款货币银行的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二是按分知业设立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是金融同业自律组织如行业协会,四是社会性公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其中,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通常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监管组织机构中居于核心位置。(2)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是指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证券交易与发行、资金管理等业务,以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如各种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道、商业性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租赁公司等。(3)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专门配合宏观经济调控,根据政策要求从事各种政策性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这类金融机构的建立旨在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世界各国都根据各自发展需要建立了相关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③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起源及发展

什么是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特点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之路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金融组织,它的服务对象是农民,服务区域在农村,服务目标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农村信用社建社 50多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为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然而,建国后成立的农村信用社都是以行政指令组合而成的名义上的合作组织,从一开始就不符合“自愿、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等合作制原则规范,经历了多次整顿、改革,现在合作金融的基本属性已经所剩无几。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农村信用社现有产权状况的多样性,农民参与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的意识低下等原因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的亏损和历史包袱严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变迁的国家偏好和农民的接受程度之间存在着矛盾,信用社复杂的股权结构和长期的“官办”色彩更加剧了这一矛盾。
截至2003年6月末,全国信用社法人机构34909个,其中信用社32397个,县级联社2441个,市地联社65个,省级联社6个;各项存款余额223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6181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和贷款余额的11.5%和10.8%。2001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当年有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金额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帐1250亿元;有58%的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资不抵债金额为161亿元。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据表明,信用社的改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甚至经济环境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在改革过程中保持信用社的稳定经营至关重要。
然而,这并不等于说我国不需要合作制农村信用社,或国际规范的农村信用社在我国无法生存。国际经验表明,许多发达国家,合作金融仍然是各国金融业中不可或缺的生气勃勃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金融的必要性和存在生存、发展的空间就在于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团体合作、资金联合的方式,实现互助,解决单个社员不易解决的经济问题。现在,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业面临的现实是:商业银行战略转向、机构网点收缩;政策性银行无力直接伸到最基层去顾及农户的金融需要;农村信用社也面临重组、改造,甚至撤并;民间借贷、地下钱庄日渐活跃。因此,完全有必要发育一大批农民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对现有农村信用社也应区别情况进行可行的合理的改造。为此,国家决心将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制进行规范,并明确提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造应当是一个在国家适度推动下的自然过程。
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思考
●农信社50多年来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更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信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
●这次改革试点方案设计不搞“一刀切”。不论是产权改革还是管理体制改革,都提供了可选择的不同模式。
●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识水平上的最佳选择。
●以县为统一法人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产权形式,适应“三农”发展的趋势,见效也比较快,是这次农信社改革的重点。
●在国家财政、税收、资金等扶持政策支持下的产权改革,无论是采取何种模式,都要立足于机制转换及建立和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近来,随着8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逐步展开,这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笔者深感对以下几个问题的认识与农信社改革的效果密切相关。
一、要理直气壮地肯定和宣传农信社在支持经济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社会各界对农信社的改革试点工作很关心,各种评论很多。总体上看,这些评论对农信社改革趋向评价积极,对产权和管理体制改革见解纷纭,而对农信社这些年来的工作似乎是“贬多褒少”,或者说是谈农信社过去的功绩和未来作用的文章不多。事实上,农信社50多年来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农信社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更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是一个有8亿多农民的大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仍较落后,农信社改革还不能完全都走市场化的道路,还必须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和地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必须有国家政策性的扶持。农信社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产权和管理体制改革,使农信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全面正确评价农信社历史、现实和将来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有利于提高全国62.8万名农信社职工和长期从事农信社监管工作干部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推动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从两个方面的数据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
1、截至2003年6月末,农信社存款余额22330亿元,贷款余额16181亿元,这两项指标分别仅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和贷款余额的11.5%和10.8%。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6月末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比1996年末增加5483亿元,增长幅度达370%。
2、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加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近几年来正在大规模地从县级以下地区撤出。自1998年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仅从甘肃、河南、湖南、贵州、吉林五省就撤并了10728个分支机构。虽然农业银行在大多数地区还设有县级机构,但由于贷款权的上收,很多都是只存不贷,加上邮政储蓄又从农村转移出去资金每年不少于 1000亿元,使得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这种发展趋势,一方面使农信社为“三农”服务的压力日趋加大,但另一方面给农信社也带来了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近两年来,小额信用贷款在农村地区迅速发展的情况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现在,全国90%以上的农信社都开办了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自 2001年正式开办以来,截至今年7月末,共累计发放2918亿元,大大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矛盾,而且其间蕴藏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国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部沿海省市和中西部地区差异很大,各地农信社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也大不一样,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求也不相同。虽然农信社改革已经研究论证了很长时间,并且也在局部地区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但是,对于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信社管理体制和农信社的产权结构,如何选择适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要求的农信社组织形式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试验。
因此,在这次改革试点方案的设计中没有搞“一刀切”。不论是产权改革还是管理体制改革,都提供了可选择的不同模式。在产权体制改革方面,允许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并存;在企业法人形式方面,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合作制)、以县为统一法人的农信社、县与乡镇两级法人的农信社多种形式;即使是以县为统一法人,也可选择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省级政府的农信社管理体制,在不把管理权逐级下放的原则下,完全由省级政府决定。国家扶持政策既体现了扶持的力度,也给具体操作留下了很大的余地和灵活性,如央行再贷款和专项票据可以权衡得失实行“一省两制”。可以看出,试点方案是认真总结过去农信社改革经验和教训的改革方案,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试点省市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则成为改革试点成功与否的关键。
三、把农信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是适应我国目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结农信社50多年发展历史,在现有认知水平上的最佳选择。
50多年来,农信社的管理体制问题经过多次反复,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回顾这些年来的历史,农信社虽然经历了1951年—1958年、1959年—1979年、1979年—1996年、1996年—2003年四个不同管理阶段的变化,但实际上都是由国家金融机构来管理的。事实证明,农信社点多分散,国家金融机构人力、手段都有限,鞭长莫及,根本难以真正管理好农信社。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成立了银监会,但银监会管理农信社实质上是自己监管自己,似乎不太合理,作为过渡期,国务院授权管理是可以的,但时间不宜过长。对农信社的管理,不能再回到人民银行或者农业银行管理的体制,也不能由银监会长期负责下去,这一道理,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也是无可争议的。现在试点方案设计的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应该说是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知水平上的最佳选择。舆论上对农信社管理体制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多有质疑或担忧,但尚未看到有谁提出更好的设想和建议。
国务院在试点方案中明确了省级政府对农信社管理的职责,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督促农信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引导农信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二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本地区农信社加强自律性管理,督促农信社依法选举领导班子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三是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辖内农信社金融风险;四是帮助农信社清收旧贷,打击逃废债,查处农信社各类案件,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同时,方案还强调,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农信社依法管理,不干预农信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农信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这是在试点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的。前不久,有位省委书记曾对农信社的同志说,过去地方政府只管催你们贷款,以后管理责任下放后就不一样了,也要盯住你们的不良贷款、违法乱纪等问题了。这句话对我们改革管理体制来说,是值得深思的。现在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省级政府既不能把管理权限再下放到地、市、县政府,防止基层政府和领导个人干预农信社经营,但是又要发挥地、市、县政府在农信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在试点过程中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要不然管理体制改革就很难说是成功了。
还有个别人提出,能不能不设对农信社的管理主体。这样做,在国外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或许可以,但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下,这种设想行不通。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现行的市场约束机制和法制都还很不健全,农信社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也都很不完善,还不能没有管理主体对农信社进行必要的、间接的、宏观的管理。
四、中西部地区要把农信社产权改革的重点放到以县为统一法人的产权形式上。
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相比,农信社产权体制改革试点更为大家所关心,也更为复杂。改革方案在产权体制改革上提供了三种模式: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从农信社的发展历史看,可以说农信社从来就没有实行过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即:自愿加入,自愿退出,一人一票,民主管理。而是随着50年代“一大二公”为主旨的农村生产关系的变化,逐步变成了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但是,不能因此就否定合作制在中国农村大地上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尽管这次提出了几种产权改革模式,但是中西部地区包括有的东部沿海农业大省,还是应该把产权改革的重点放在以合作制为基础、以县为统一法人的产权形式上来。以县为统一法人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产权形式,适应“三农” 发展的趋势,见效也比较快,应该是这次农信社改革试点的重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广这种模式,包括积极探索以县为统一法人的股份合作制农信社产权形式。西方金融学派中有一“功能论”的观点,认为金融机构的功能比形式更为重要。农信社产权改革选择何种模式、何种组织形式,一定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及“三农”发展的实际需求。
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改革试点,是兼顾了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实际,是一种积极、必要的探索。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如何将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和增强服务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如何有效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决策层,是尚待解决的两大难题。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包括农村合作银行是一把双刃剑,在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增大风险的可能。全国12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管理现状尽管都在提高,但还不容乐观,目前我们对自己的监管能力也难以乐观得起来。现在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基础、条件与1995年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时相比也难说好多少,全国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储备也很不够,农村吸引人才的条件、环境也比不上城市,参与城市银行市场的竞争决不是农村商业银行的优势。因此,组建商业性的农村银行,即使在东部沿海较发达地区,在改革试点时期也不宜多。尽管有这么多困难,然而,确实具备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地区,仍要积极地去试,努力探索出一条产权关系明晰而又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之路。但要防止揠苗助长,欲速不达。另外,就股份合作制而言,不能因为股份合作制在乡镇企业和城市金融机构未能走通,就简单地认为也不适合于农信社改革。对农信社改革应当宽容一点,应当允许多种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的探索。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国家财政、税收、资金等扶持政策支持下的产权改革,无论是采取何种模式,都要立足于机制转换及建立和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上。政策设计的理念或出发点,就是花钱换来一个良好的机制,以达到增强服务功能的目的。离开机制的转换,后者就无从谈起,或是不可能实现。所以,要正确把握国家扶持政策的精神,切实把注意力放在转换机制上,放在提高效益上,放在改善服务上,使农信社逐步走上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另外,如果按照市场法则,不少农信社早就该撤销关闭了,但考虑到农信社现在的支农作用以及金融风险等问题,这次改革试点明确提出只是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需求较少的农信社,可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销,这是十分明智和正确的。否则,很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真会出现一些专家担心的地区性“农村金融空洞化”。
五、增强农信社对“三农”的服务功能,这是农信社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衡量农信社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和试金石。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问题
一、当前信用社面临的突出问题
目前信用社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问题是三个方面:
1、金融风险日渐累积,且缺乏迅速遏制的办法。2001年底,信用社不良贷款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其中呆滞和呆帐贷款分别占31%和8%,当年全国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额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帐1232亿元。如果预计呆滞贷款50%在未来会变为呆帐贷款(实际情况可能比这一比例更高),那么不良资产与累计亏损的数额大约在4000亿元左右。
2、产权不清、体制不顺是信用社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经营状况的重要原因。如何界定信用社的产权制度及其性质,是信用社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和基础性的环节。目前,信用社已经不具备成为合作金融组织的条件。建立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不仅需要逐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需要充分竞争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作为依托及其他更加复杂的制度条件,因此合作金融的真正建立和发育当是中国农村一项长期的目标和任务。
信用社脱离农业银行以后,产权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解决管理体制问题和扶持政策也无从谈起,造成信用社的金融风险的化解和经营管理改善缺乏坚实的制度基础。
3、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金融服务,信用社已独木难支。
二、已经实施的改革试点及其评价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行了几个方面的试点:一是在北京、天津、海南、宁夏等五个省市实行建立省级联社的试点,二是在四川、浙江等五省试行建立地市联社和省级信用合作协会(作为信用社的行业管理机构),三是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进行了建立县一级法人,乡信用社作为其分支机构的改革试验。同时张家港、常熟、江阴三个地级市进行了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试点。四是人民银行在 8个县开展了信用社利率放开的改革试验。
上述改革试点基本是在恢复和重建合作金融体系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除江苏省的改革以外,都没有触及信用社的产权制度问题。但是,信用社的产权问题是所有政策和管理体制设置的基础和前提。依照不触及产权制度而重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改革思想,管理体制的重新设计、历史亏损和不良资产的处理就会失去依据和标准。而不能明确亏损和不良资产处理政策的标准及重建管理体系的依据,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逐步化解金融风险的目标就难以真正实现。这几年来的实践表明,仅仅在管理体制层面进行调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信用社面临的诸种难题。在产权制度不明晰、财产责任不清楚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无法确定是否或如何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因为产权不清,财产使用的后果就缺乏最终责任人。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虽然可以解决信用社暂时的经营困难,但却难以保证信用社就此之后就可以形成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中央政府也可以自此就免除其存款保险人与全部金融风险最终承担者的责任。
四、当前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
对于信用社改革,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各个层面的分歧还比较大。应在考虑改革方案时予以关注。
1、进一步明确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是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标,而暂时解决信用社的经营困难,处理目前的累计亏损和不良资产只应是阶段性目标。由于地区的差异,强调统一的管理模式或必须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显然不是一种符合实际的改革思路。
2、管理体制及监管模式的确立问题。信用社的监管体制如何设置,是改革中的一大难题。建立全国统一的联社管理体制是一种集聚风险的制度设计。继续保持3.8万家产权独立的信用社由中央银行监管并负责业务管理、指导也不现实。
3、要求地方政府担负管理和监管责任,信用社改革应采取分散决策。中央政府不可能永远担当信用社经营风险最终责任人和存款保险人的角色。
4、地方政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管职责应以储蓄保险体系或金融风险防范基金的建立为前提。与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建设相配合的一条重要措施是:应尽快建立多层次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风险防范基金,以降低和分散中央银行(其实是中央财政)所担负的银行机构的全部风险。
5、对信用社的扶持和经营限制应予权衡。这包括现有不良资产、累积亏损的处理政策和未来扶持政策两个方面。
6、应逐步扩大贷款利率自由化改革的试验。 7、信用社改革应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相配套。

④ 信用社和人寿保险共同的业务给我造成损失,信用社应该承担责任么

什么是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特点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之路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金融组织,它的服务对象是农民,服务区域在农村,服务目标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农村信用社建社50多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为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然而,建国后成立的农村信用社都是以行政指令组合而成的名义上的合作组织,从一开始就不符合“自愿、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等合作制原则规范,经历了多次整顿、改革,现在合作金融的基本属性已经所剩无几。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农村信用社现有产权状况的多样性,农民参与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的意识低下等原因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的亏损和历史包袱严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变迁的国家偏好和农民的接受程度之间存在着矛盾,信用社复杂的股权结构和长期的“官办”色彩更加剧了这一矛盾。
截至2003年6月末,全国信用社法人机构34909个,其中信用社32397个,县级联社2441个,市地联社65个,省级联社6个;各项存款余额223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6181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和贷款余额的11.5%和10.8%。2001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当年有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金额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帐1250亿元;有58%的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资不抵债金额为161亿元。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据表明,信用社的改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甚至经济环境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在改革过程中保持信用社的稳定经营至关重要。
然而,这并不等于说我国不需要合作制农村信用社,或国际规范的农村信用社在我国无法生存。国际经验表明,许多发达国家,合作金融仍然是各国金融业中不可或缺的生气勃勃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金融的必要性和存在生存、发展的空间就在于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团体合作、资金联合的方式,实现互助,解决单个社员不易解决的经济问题。现在,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业面临的现实是:商业银行战略转向、机构网点收缩;政策性银行无力直接伸到最基层去顾及农户的金融需要;农村信用社也面临重组、改造,甚至撤并;民间借贷、地下钱庄日渐活跃。因此,完全有必要发育一大批农民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对现有农村信用社也应区别情况进行可行的合理的改造。为此,国家决心将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制进行规范,并明确提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造应当是一个在国家适度推动下的自然过程。
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思考
●农信社50多年来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更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信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
●这次改革试点方案设计不搞“一刀切”。不论是产权改革还是管理体制改革,都提供了可选择的不同模式。
●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识水平上的最佳选择。
●以县为统一法人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产权形式,适应“三农”发展的趋势,见效也比较快,是这次农信社改革的重点。
●在国家财政、税收、资金等扶持政策支持下的产权改革,无论是采取何种模式,都要立足于机制转换及建立和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近来,随着8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逐步展开,这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笔者深感对以下几个问题的认识与农信社改革的效果密切相关。
一、要理直气壮地肯定和宣传农信社在支持经济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社会各界对农信社的改革试点工作很关心,各种评论很多。总体上看,这些评论对农信社改革趋向评价积极,对产权和管理体制改革见解纷纭,而对农信社这些年来的工作似乎是“贬多褒少”,或者说是谈农信社过去的功绩和未来作用的文章不多。事实上,农信社50多年来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农信社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更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是一个有8亿多农民的大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仍较落后,农信社改革还不能完全都走市场化的道路,还必须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和地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必须有国家政策性的扶持。农信社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产权和管理体制改革,使农信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全面正确评价农信社历史、现实和将来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有利于提高全国62.8万名农信社职工和长期从事农信社监管工作干部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推动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从两个方面的数据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
1、截至2003年6月末,农信社存款余额22330亿元,贷款余额16181亿元,这两项指标分别仅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和贷款余额的11.5%和10.8%。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6月末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比1996年末增加5483亿元,增长幅度达370%。
2、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加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近几年来正在大规模地从县级以下地区撤出。自1998年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仅从甘肃、河南、湖南、贵州、吉林五省就撤并了10728个分支机构。虽然农业银行在大多数地区还设有县级机构,但由于贷款权的上收,很多都是只存不贷,加上邮政储蓄又从农村转移出去资金每年不少于1000亿元,使得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这种发展趋势,一方面使农信社为“三农”服务的压力日趋加大,但另一方面给农信社也带来了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近两年来,小额信用贷款在农村地区迅速发展的情况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现在,全国90%以上的农信社都开办了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自2001年正式开办以来,截至今年7月末,共累计发放2918亿元,大大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矛盾,而且其间蕴藏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国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部沿海省市和中西部地区差异很大,各地农信社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也大不一样,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求也不相同。虽然农信社改革已经研究论证了很长时间,并且也在局部地区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但是,对于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信社管理体制和农信社的产权结构,如何选择适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要求的农信社组织形式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试验。
因此,在这次改革试点方案的设计中没有搞“一刀切”。不论是产权改革还是管理体制改革,都提供了可选择的不同模式。在产权体制改革方面,允许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并存;在企业法人形式方面,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合作制)、以县为统一法人的农信社、县与乡镇两级法人的农信社多种形式;即使是以县为统一法人,也可选择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省级政府的农信社管理体制,在不把管理权逐级下放的原则下,完全由省级政府决定。国家扶持政策既体现了扶持的力度,也给具体操作留下了很大的余地和灵活性,如央行再贷款和专项票据可以权衡得失实行“一省两制”。可以看出,试点方案是认真总结过去农信社改革经验和教训的改革方案,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试点省市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则成为改革试点成功与否的关键。
三、把农信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是适应我国目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结农信社50多年发展历史,在现有认知水平上的最佳选择。
50多年来,农信社的管理体制问题经过多次反复,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回顾这些年来的历史,农信社虽然经历了1951年—1958年、1959年—1979年、1979年—1996年、1996年—2003年四个不同管理阶段的变化,但实际上都是由国家金融机构来管理的。事实证明,农信社点多分散,国家金融机构人力、手段都有限,鞭长莫及,根本难以真正管理好农信社。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成立了银监会,但银监会管理农信社实质上是自己监管自己,似乎不太合理,作为过渡期,国务院授权管理是可以的,但时间不宜过长。对农信社的管理,不能再回到人民银行或者农业银行管理的体制,也不能由银监会长期负责下去,这一道理,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也是无可争议的。现在试点方案设计的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应该说是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知水平上的最佳选择。舆论上对农信社管理体制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多有质疑或担忧,但尚未看到有谁提出更好的设想和建议。
国务院在试点方案中明确了省级政府对农信社管理的职责,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督促农信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引导农信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二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本地区农信社加强自律性管理,督促农信社依法选举领导班子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三是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辖内农信社金融风险;四是帮助农信社清收旧贷,打击逃废债,查处农信社各类案件,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同时,方案还强调,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农信社依法管理,不干预农信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农信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这是在试点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的。前不久,有位省委书记曾对农信社的同志说,过去地方政府只管催你们贷款,以后管理责任下放后就不一样了,也要盯住你们的不良贷款、违法乱纪等问题了。这句话对我们改革管理体制来说,是值得深思的。现在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省级政府既不能把管理权限再下放到地、市、县政府,防止基层政府和领导个人干预农信社经营,但是又要发挥地、市、县政府在农信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在试点过程中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要不然管理体制改革就很难说是成功了。
还有个别人提出,能不能不设对农信社的管理主体。这样做,在国外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或许可以,但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下,这种设想行不通。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现行的市场约束机制和法制都还很不健全,农信社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也都很不完善,还不能没有管理主体对农信社进行必要的、间接的、宏观的管理。
四、中西部地区要把农信社产权改革的重点放到以县为统一法人的产权形式上。
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相比,农信社产权体制改革试点更为大家所关心,也更为复杂。改革方案在产权体制改革上提供了三种模式: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从农信社的发展历史看,可以说农信社从来就没有实行过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即:自愿加入,自愿退出,一人一票,民主管理。而是随着50年代“一大二公”为主旨的农村生产关系的变化,逐步变成了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但是,不能因此就否定合作制在中国农村大地上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尽管这次提出了几种产权改革模式,但是中西部地区包括有的东部沿海农业大省,还是应该把产权改革的重点放在以合作制为基础、以县为统一法人的产权形式上来。以县为统一法人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产权形式,适应“三农”发展的趋势,见效也比较快,应该是这次农信社改革试点的重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广这种模式,包括积极探索以县为统一法人的股份合作制农信社产权形式。西方金融学派中有一“功能论”的观点,认为金融机构的功能比形式更为重要。农信社产权改革选择何种模式、何种组织形式,一定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及“三农”发展的实际需求。
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改革试点,是兼顾了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实际,是一种积极、必要的探索。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如何将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和增强服务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如何有效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决策层,是尚待解决的两大难题。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包括农村合作银行是一把双刃剑,在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增大风险的可能。全国12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管理现状尽管都在提高,但还不容乐观,目前我们对自己的监管能力也难以乐观得起来。现在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基础、条件与1995年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时相比也难说好多少,全国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储备也很不够,农村吸引人才的条件、环境也比不上城市,参与城市银行市场的竞争决不是农村商业银行的优势。因此,组建商业性的农村银行,即使在东部沿海较发达地区,在改革试点时期也不宜多。尽管有这么多困难,然而,确实具备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地区,仍要积极地去试,努力探索出一条产权关系明晰而又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之路。但要防止揠苗助长,欲速不达。另外,就股份合作制而言,不能因为股份合作制在乡镇企业和城市金融机构未能走通,就简单地认为也不适合于农信社改革。对农信社改革应当宽容一点,应当允许多种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的探索。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国家财政、税收、资金等扶持政策支持下的产权改革,无论是采取何种模式,都要立足于机制转换及建立和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上。政策设计的理念或出发点,就是花钱换来一个良好的机制,以达到增强服务功能的目的。离开机制的转换,后者就无从谈起,或是不可能实现。所以,要正确把握国家扶持政策的精神,切实把注意力放在转换机制上,放在提高效益上,放在改善服务上,使农信社逐步走上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另外,如果按照市场法则,不少农信社早就该撤销关闭了,但考虑到农信社现在的支农作用以及金融风险等问题,这次改革试点明确提出只是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需求较少的农信社,可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销,这是十分明智和正确的。否则,很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真会出现一些专家担心的地区性“农村金融空洞化”。
五、增强农信社对“三农”的服务功能,这是农信社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衡量农信社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和试金石。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问题
一、当前信用社面临的突出问题
目前信用社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问题是三个方面:
1、金融风险日渐累积,且缺乏迅速遏制的办法。2001年底,信用社不良贷款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其中呆滞和呆帐贷款分别占31%和8%,当年全国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额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帐1232亿元。如果预计呆滞贷款50%在未来会变为呆帐贷款(实际情况可能比这一比例更高),那么不良资产与累计亏损的数额大约在4000亿元左右。
2、产权不清、体制不顺是信用社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经营状况的重要原因。如何界定信用社的产权制度及其性质,是信用社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和基础性的环节。目前,信用社已经不具备成为合作金融组织的条件。建立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不仅需要逐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需要充分竞争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作为依托及其他更加复杂的制度条件,因此合作金融的真正建立和发育当是中国农村一项长期的目标和任务。
信用社脱离农业银行以后,产权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解决管理体制问题和扶持政策也无从谈起,造成信用社的金融风险的化解和经营管理改善缺乏坚实的制度基础。
3、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金融服务,信用社已独木难支。
二、已经实施的改革试点及其评价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行了几个方面的试点:一是在北京、天津、海南、宁夏等五个省市实行建立省级联社的试点,二是在四川、浙江等五省试行建立地市联社和省级信用合作协会(作为信用社的行业管理机构),三是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进行了建立县一级法人,乡信用社作为其分支机构的改革试验。同时张家港、常熟、江阴三个地级市进行了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试点。四是人民银行在8个县开展了信用社利率放开的改革试验。
上述改革试点基本是在恢复和重建合作金融体系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除江苏省的改革以外,都没有触及信用社的产权制度问题。但是,信用社的产权问题是所有政策和管理体制设置的基础和前提。依照不触及产权制度而重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改革思想,管理体制的重新设计、历史亏损和不良资产的处理就会失去依据和标准。而不能明确亏损和不良资产处理政策的标准及重建管理体系的依据,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逐步化解金融风险的目标就难以真正实现。这几年来的实践表明,仅仅在管理体制层面进行调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信用社面临的诸种难题。在产权制度不明晰、财产责任不清楚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无法确定是否或如何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因为产权不清,财产使用的后果就缺乏最终责任人。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虽然可以解决信用社暂时的经营困难,但却难以保证信用社就此之后就可以形成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中央政府也可以自此就免除其存款保险人与全部金融风险最终承担者的责任。
四、当前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
对于信用社改革,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各个层面的分歧还比较大。应在考虑改革方案时予以关注。
1、进一步明确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是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标,而暂时解决信用社的经营困难,处理目前的累计亏损和不良资产只应是阶段性目标。由于地区的差异,强调统一的管理模式或必须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显然不是一种符合实际的改革思路。
2、管理体制及监管模式的确立问题。信用社的监管体制如何设置,是改革中的一大难题。建立全国统一的联社管理体制是一种集聚风险的制度设计。继续保持3.8万家产权独立的信用社由中央银行监管并负责业务管理、指导也不现实。
3、要求地方政府担负管理和监管责任,信用社改革应采取分散决策。中央政府不可能永远担当信用社经营风险最终责任人和存款保险人的角色。
4、地方政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管职责应以储蓄保险体系或金融风险防范基金的建立为前提。与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建设相配合的一条重要措施是:应尽快建立多层次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风险防范基金,以降低和分散中央银行(其实是中央财政)所担负的银行机构的全部风险。
5、对信用社的扶持和经营限制应予权衡。这包括现有不良资产、累积亏损的处理政策和未来扶持政策两个方面。
6、应逐步扩大贷款利率自由化改革的试验。7、信用社改革应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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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高中历史必修一人教版总结

六、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崛起
五四运动的爆发时间、口号、中心、主力:1919和5月4日;“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废除二十一条”、“拒绝在和约上签字”;第一阶段的中心在北京,主力是学生,第二阶段的中心在上海,主力是工人。
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①是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性质)。②青年学生是先锋;工人阶级是主力军; 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①是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性质)。②青年学生是先锋;工人阶级是主力军;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在工人中宣传马克思主义,起了指导作用。③成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区别:
①领导阶级不同(资产阶级——无产阶级领导);指导思想不同:(三民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发展前途不同:(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走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历史条件:①中国工人阶级队伍壮大及其登上政治舞台—— 阶级基础;②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及同工人运动相结合——思想基础;③共产国际的帮助——外部条件;④陈独秀、李大钊开展早期建党活动——组织基础
标志:1921年7月23日,在上海召开中共一大。
1923年中共三大决定同国民党合作;1924年国民党一大召开,标志着国共合作形成。
广州国民政府北伐的开始时间、主要对象:1926年;吴佩孚、孙传芳、张作霖
1927年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汪精卫在武汉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
大革命失败的原因:①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②中外反动势力联合绞杀;③陈独秀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
七、国共的十年对峙
南昌起义:时间:1927年8月1日;领导人:周恩来、贺龙;意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始。
1927年“八七会议”结束陈独秀右倾错误领导
1927年毛泽东领导了湘赣边秋收起义,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红军长征的起止时间:1934年10月——1936年10月
遵义会议:1935年召开,意义:结束了“左”倾错误在中央的统治,事实上确立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成为党的历史上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八、抗日战争
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
1937年卢沟桥事变标志着全国抗日战争开始。面对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威胁,国共两党停止内战,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国民政府在正面战场组织了淞沪会战、太原会战、徐州会战、武汉会战等多次重大战役。
彭德怀指挥的百团大战,是抗日战争中,中国军队主动出击日军的一次大规模战役。
日寇在南京屠杀中国军民30多万人。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抗战取得胜利。
抗战胜利原因:(1)日本发动的是侵略的、非正义的法西斯战争;(2)国共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中国实行了全民族抗战(根本原因);(3)中共及领导的人民军队起了中流砥柱作用;(4)国民党爱国官兵的抗战;(5)国际反法西斯联盟的配合支持。
九、解放战争
重庆谈判:1945年8月底,毛泽东赴重庆谈判,10月10日,国共双方签订《双十协定》。但人民军队、解放区的合法地位未达成协议。
1946年全面内战爆发
1947年6月,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揭开了战略反攻的序幕
与国民党的战略决战: 三大战役:辽沈战役、淮海战役、平津战役。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统治中国22年的国民政府覆灭

第五单元 从科学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
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促使社会矛盾日益激化。1825年开始的周期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19世纪三四十年代,法国、英国和德意志爆发了大规模工人运动,工人阶级开始独立的政治斗争,登上政治舞台。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德意志的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的空想社会主义
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从此无产阶级的斗争有了科学理论的指导,社会主义运动更加蓬勃地发展起来。
1871年3月18日,巴黎革命爆发。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建立政权的第一次伟大尝试。
二.俄国十月革命
1917年3月,俄国发生“二月革命”,推翻了沙皇专制统治。
二月革命后,俄国出现了苏维埃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
在列宁的领导下,1917年11月7日,俄国爆发十月革命,推翻临时政府,全部政权转归苏维埃,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
十月革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取得胜利的社会主义革命。

第六单元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一.新中国的民主建设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①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暂时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②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③大会决定以北京为新中国的首都,五星红旗为国旗,《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采用公元纪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政策: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根两基”: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民主法制受到严重践踏。
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
三.祖国统一大业
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从此台湾与祖国大陆处于分离隔绝状态。
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一国两制”: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
1997年7月1日,中国正式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香港回到了伟大祖国的怀抱。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正式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人民解放军进驻澳门。澳门也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第七单元 现代中国的对外关系
一.新中国的外交
新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
1953年中国第一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上产生深远影响,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问题的基本准则。
1954年,中国以五大国之一地位出席了日内瓦会议。
1955年,中国参加了亚非国家万隆会议。
二.外交新局面
1971年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席位.
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问中国。双方在上海签署《中美联合公报》,阐述了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和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这样,中美两国结束了二十多年的对抗,两国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
1979年,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⑥ 投资银行学 感悟

金融危机是金融投机商为了赚取暴利违规操作次级贷款和基金债券而引发金融市场全面崩盘的恶性事件。金融危机的发生会直接导致流通领域资金断裂,大批金融机构和企业停业和破产。一系列连锁的恶性反应会使市场萧条民众口袋吃紧。我国经济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现在出现暂时的回落。但从今年我国经济发展运行的线条来说已经越来越清晰。具体体现在:一 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的拉动内需的政策,我国经济仍然会出现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态势,国家外汇储备将会进一步增长。二致使一些生命力不强的企业破产重组,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链条,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和市场环境及服务功能,市场的信誉度质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中国的外向型经济会从世界工厂即买方市场转到可操控商品即卖方市场,实现质的飞跃。三,这次全球性金融危机,会使一些国力薄弱的国家财政破产或债务累累,而中国在这次金融风暴中所体现出的震惊世界的非凡的操控能力将成为这次金融风暴中的最大赢家。世界原有的经济以至于政治格局将会又一次重新洗牌。四 台湾在受到这次危机重创后,会开始探索一国两制的国家模式,积极向中国靠拢。
五是中国金融业通过这次危机的洗礼,将会更加成熟。华尔街的失败有其必然性,国内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可以从中汲取七方面启示。首先,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应当有度。而所谓“度”的概念,可以从两方面界定,一是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一是以客户为中心并适当销售,而非以自我服务为中心。 第二,金融机构要管理风险,而不是冒险。 第三,投资银行是金融服务商,而非投机商。 第四,激励机制应该重在鼓励长期追求。激励机制也需要外部要求进行约束,让金融机构有所追求,也有所畏惧。 第五,金融监管必须化解系统性风险。经过三年综合治理,证券行业历史积累的系统性风险已经彻底化解,很多管理制度也得以建立,“其中有些如净资本监管恰好是美国较早使用而又被他们丢掉的经验,这一点值得我们总结”。 第六,系统性风险并非银行所独具。在当前金融创新的条件下,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在内,也可以制造系统性的风险。 第七,尽管华尔街失败了,但华尔街所代表的市场化融资模式及投资银行的功能,仍值得国内学习和借鉴,国内资本市场在这方面发展得还远远不够。

⑦ 反洗 钱是什么意思

先说什么是洗钱你就懂了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反洗钱就是国家利用法律手段针对以上活动进行的制止措施。

⑧ 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然而,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影响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大部分的科技企业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发企业,获取一个项目从研发到投入生产需要大概2年时间,期间客户只预交少量订金,研发成功即可获的全部研发资金,如不成功则合同失效,企业自行承担研发费用,企业因生产周期长、研发费用高、经营风险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二)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少通常科技企业自有资产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担保,如某市科创园区为近年来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大部分科技企业为租用园区工厂,自有资产不足以提供抵押担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技术性强、专业性高,难以评估作押。

(三)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银行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特色化还不够,对科技型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目前,大部分银行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贷款资金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某市仅有商业银行在试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未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系统,也没有相应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需完善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担保机构能力偏弱,部分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评估专业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业是否有担保、抵押为评判标准,弱化了为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效果。

(五)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有限虽然有政府“两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但这些资金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中所占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对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资渠道单一调查显示,银行信贷仍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占企业融资的80%以上。社会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会资本积淀,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企业投资风险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资产少,相应负债能力也比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投资者。企业获取资金困难,致使一些好项目因缺少资金支持,难于做大做强,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实现产业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实践

(一)加强监管引导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导银行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机构的审批权限;三是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信贷规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四是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五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融资渠道、担保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各地紧紧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搭建科技专营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银行机构成立了科技专营支行,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针对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大的特点,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试点信贷融资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改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通过对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数额的坏账风险补偿和奖励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四)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根据科技型企业市场状况,各地银行业机构及时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如某市商业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创新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合作,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并推出针对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仓储通”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推广互助式会员制担保贷款,为9家科技型企业授信5200万元,累计投放资金3700万元。

(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上市辅导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对有上市预期的科技型企业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规划与辅导,募集资金监管与使用,后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某市为例,在银行的帮助下,该市有2家科技企业将于2年内实现上市,企业发展即将步入新阶段。

(六)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某市为例,为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2014年度由浦发银行该市支行主承销的1家科技企业的5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开展好间接融资服务进一步推动科技专营支行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核算独立化、风险分散化,指导科技专营支行坚持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理念不变。探索科技支行“一行两制”模式,坚持并完善科技支行“五个单独”管理体制——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推动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坚持信贷评估时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兼顾、重大项目的联合评审、风险管理前移、团队责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风险管理机制。

(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指导专营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置方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绿色通道”;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探索“评估+担保+信评+辅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模式。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进联合互保贷款;探索“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小额贷款模式。推进质押贷款创新,不断创新保理融资模式。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贷款、应收租金保理、债权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创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大力推进科技担保机构的创新。推进科技担保在担保模式和反担保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互助担保、补贴资金贴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推进科技担保在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担保换分红和担保换期权。探索贷款银行、产业园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专项支撑资金、科技担保机构共同担保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与机制统筹市县(园区)两级支持金融、科技等相关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债务发展、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导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及采购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新模式;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依托当地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组建产业重组基金,促进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提高和衰退期企业的整合重组。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等政策优惠,创造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为PE、VC等风投资本提供通道,拉动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跟进。完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统,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桥梁、历史遗留解决、协调服务等,促进科技企业上市。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有组织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协调,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